电子合同范文汇编五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子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电子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_______系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_______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_______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
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销售。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产品的型号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货,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配货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配货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费用。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是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的时候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8、销售任务:乙方应完成总的销售额为:_______套/年。
9、付款期限 :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条件为款到付货,即乙方每次定货需先将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内,甲方在确认款已到帐后5日内发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负责为乙方培训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设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一个月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的时候,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与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4 、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出厂价_______元/套;
乙方累计销售 台以上时在出货时即可以可享受______________的优惠;
若乙方销售业绩特别出色,甲方将给乙方更大的优惠,具体优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四、违约责任:
1 、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 ( 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 ) ,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产品;
(2)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未按要求付货款;
(3)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4)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的时候。
2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时候,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五、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4、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电子合同 篇2
劳动合同性质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
用工形式________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____
编号: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为 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录用乙方从事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补贴;
3、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作业;
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乙方:
1、劳动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单位固定工人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合同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的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另行商定;
2、遵守国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
第三条 双方应明确的具体事项:
1、工资待遇:
2、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3、根据行业特点协议劳动合同保证金和人身保险:
4、其他:
第四条、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 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按责任大小负责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证
( )鉴字第 号
签证部门(盖章)
电子厂劳动合同范本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性 别 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个月。
本合同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 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 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 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执行。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___ 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 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己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____。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 章)
乙方(签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电子合同 篇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方与乙方下列物品的买卖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贰佰零肆万玖仟陆佰元整(小写:¥2049600.00元)
二、产品的质量标准:
按乙方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执行。
三、供货方式:
一次性或分批供货,甲方每批订货应提前一周以书面订单形式将所需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通知乙方,按乙方确认后的数量和交货日期履行。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运费承担:
1、交货地点:甲方公司地址「岗宏工业区2号楼首层」若甲方指定地点有变更请及时通知乙方。
2、运费由(乙方)方承担。
五、包装要求:按照乙方公司产品包装规范予以包装。
六、产品价格:
因市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乙方需要对产品价格作必要调整时,应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七、产品的验收:
1.保证质量,包退包换,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给予更换,并承担退货运费,乙方不承担甲方提出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所造成的产品经济损失。甲方在收到货后经过检测、检验,确认质量、数量完全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如甲方对乙方所发的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当在收货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将不合格产品样品寄至乙方公司,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和样品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场地租赁合同)
2、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或未经检验使用的,视为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付款方式:电汇、现金。
2,付款期限及条件:甲方单月月结款应在次月10日前将全部货款结清。
3,乙方收款账号为: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均应自觉遵守,若一方违约,应向非违约方赔偿损失。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若本合同附有技术协议的,该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以及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传真(对帐单、订单、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达半导体电子经营部
(章)融电子商行(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xxxxxx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xxxxxx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电子合同 篇4
购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优质快速地建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部用砂、石材料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一、 购销范围
甲方修建____________________元/吨。
三、交货时间
以甲方通知的到场时间为准。
四、交货地点
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五、运输、装卸方式及费用负担
由乙方负担。
六、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从签订合同之日起,送足壹拾伍万元砂、卵石作为合同履约金,之后三天一清,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付款前应由甲方材料员根据收货量开出证明,经审核后再付款。
七、质量要求
1、砂为粗砂,粒径为__________mm,含泥量不大于_____%,无杂质;
2、卵石为粒径__________mm颗粒级配均匀良好的卵石,含泥量不大于_____%,无杂质。
3、量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供货数量,按车定量;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材料,采取不定期抽取车辆过磅,重量与数量依据抽样按实计算;
八、供货要求
乙方按照工程进度需要保质保量供应砂、石材料给甲方。质量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拒绝使用。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必须保证砂、石材料的供应,铲车搅拌四合料的场地,以及水泥等材料的堆放场地。
九、计量标准
数量验收方法:
供方每批货物到达需方施工现场后,由需方材料员现场清点数量,确定数量并签认,双方签认后,由需方材料员提供(工地收料单)一式三份,交供方一份,作为结算依据。
十、安全措施
乙方在砂、石材料开采、运输过程中,一切作业施工运输过程所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概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若未按质按时提供甲方工程施工足够的砂料、石料,造成人工停工或耽误甲方工期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砂、石材料,后八轮及铲车施工场地〉
2、甲方保证此合同项下的材料自用,乙方有权对甲方倒卖的材料收取双倍货款,并有权终止合同且保留追索的权利。
3、合同双方应严守有关商业秘密(如合同单价、数量等),如因泄密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因此给受害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受害方有权终止合同。
4、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自应当付款之日起如果欠款超过_____天,从第_____天起,按未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签字生效。不得违约,否则追究违约方责任。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电子合同 篇5
甲 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职工):_______________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等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方式确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20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20_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止。
( 2)无固定期限:从20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起至本合同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从20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_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20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起至20_____ 年____ 月______ 日止。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 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3 个月以上1 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 日;合同期限在1 年以上3 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 日;合同期限在3 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超过6 个月。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第三条 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地处 东莞 市 长安 镇街(区)新民 社区(村) 新民路7号A栋二楼东莞旭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厂区(公司、门店)的 生产 部门普通操作员工 岗位工作。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并按以下第( )项明确
(1)乙方工作的岗位,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需安全、卫生和职业特殊保护的工作岗位。
(2)乙方工作的岗位,属于国家规定的需安全、卫生和职业特殊保护的工作岗位,该岗位有可能对乙方身体的安全或健康主要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方面造成损害。
甲方将按特殊岗位和工种保护的有关规定,提供安全、卫生和职业病的防护知识培训和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权临时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3 个月内),乙方应当服从。如甲方需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3 个月以上),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书加以确认,该协议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确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5 天,每周至少休息1 天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常工时制度。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工作时间,不存在意义上的加班。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甲方经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以 (周/月/季/年)为计算周期,综合总工时符合国家规定。
第七条 在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情况下,因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经与本单位工会或者乙方协商后,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加班总时数符合国家规定。
第八条 甲方依据本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相关规定,每年适当安排乙方休节日假、年假、婚假、产假、看护假、丧假等带薪假期。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执行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按下列第( 1 )( )种方式核发乙方工资:
(1)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为1000 元/月。试用期 一 个月,试用合格后工资按照1200元/月(不包括加班费)执行。
(2)计时工资:岗位工种标准为____ 元/时,来计付乙方的月工资。
(3)计件工资:甲方按公布的本单位制定计件单价制度,来确定乙方的计件工价及计付乙方的月工资。
(4)不定时工资或固定工资:________ 元/月。
第十条 甲方根据单位的经营状况和工资分配制度、集体工资协商结果,适时调整乙方工资。
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 30 日如期支付 上月 (当月/上月)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执行所在地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比例分别缴交社会保险费。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依规定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第十四条 乙方工伤或因工死亡,甲方按社会工伤保险规定给予工伤待遇或者因工死亡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女职工、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
第十六条 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职业病防护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须自觉遵守和执行甲方的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病防护措施,进行生产和工作。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暑降温等津贴,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第十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及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第十九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公示和告知乙方;乙方应自觉遵守,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二十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第二十一条 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专业技术培训,应补充订立培训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双方应补充签订保密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竞业限制的年限、限制期按月经济补偿的金额、违约金等事项。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某项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新签劳动合同的手续。
第二十四条 乙方擅自离职连续 3天后或1 年旷工屡计超过10 天的,甲方可单方即时解除本合同,予以除名处理,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可追究乙方的违纪责任。
第二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并由甲方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乙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乙方不愿供职的(提前3 天通知和告知原因);(2)乙方被判刑、送劳动教养,以及有贪腐、盗窃、赌博、打架斗殴、营私舞弊、罢工及怠工、不良行为等严重问题,或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和屡次违反劳动纪律、厂纪厂规经教育不改被给予开除处分的;(3乙方服兵役、出境定居、自费留学和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的;(4)甲方有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强迫劳动,侮辱人格,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5)甲方连续2 个月以上不支付乙方工资的;(6)经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和严重危害乙方健康的:(7)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而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按本条(1)~(2)项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按本条(3)~(7)项解除合同的,除乙方离职出境定居按规定需支付一次性离职费外,甲方需支付经济补偿给乙方。属本条(8)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一方应提前30 天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辞退:(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2)乙方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3)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甲方又无法调剂安置乙方的,或因用人单位濒临
破产进行法定整顿及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规章制度允许甲方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乙方辞职:(1)乙方因结婚或照顾家庭等原因而要离职的`;(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期终结而本人要求离职的;(3)其他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允许乙方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如未能提前30 天书面通知对方的,应当按乙方当年正常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对方。
本条中属甲方辞退(1)~(3)项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需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其中,因患病和非因工负伤而辞退的,还应按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属本条乙方辞职(1)~(2)项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2)项须按规定支付工伤相关待遇。属本条甲方辞退(4)和乙方辞职(3) 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来决定是否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严重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开除、除名或辞退的除外),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已丧失或者部份丧失劳动能力,且本人不要求解除本合同的;(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医疗期虽满但仍需住院治疗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4)在乙方正享受法定节日、各种假期及补休中的;(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 年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如下法定终止条件之一出现,即终止:
(1)本合同期已满,且不在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之内;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乙方已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本条(3)、(4)项终止合同的,甲方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第三十条 经济补偿金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 年支付1个月工资, 6个月以上不满1 年的按1 年计算,不满6 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平月工资3 倍的,经济补偿金按该社平月工资3 倍限额支付,并且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12 年。
第三十一条 确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甲方需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给乙方,并在15 天内办结工作交接和解除或终止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手续,甲方不得无理扣压乙方的工资、个人证件及拒办相应的养老、失业救济等社会保险和乙方档案转移手续。
九、违反合同责任
第三十二条 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调解与仲裁
第三十三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 应先到所属地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如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 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 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的,按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自保存一份,互相监督履行。
第三十六条 下列甲方规章制度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条 双方约定(不够写可加附件):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时工作制度、劳动报酬标准无异议,并保证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不再就月工资金额和加班工资标准再追究对方的责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暑降温等津贴,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第十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及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第十九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公示和告知乙方;乙方应自觉遵守,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二十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第二十一条 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专业技术培训,应补充订立培训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双方应补充签订保密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竞业限制的年限、限制期按月经济补偿的金额、违约金等事项。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某项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新签劳动合同的手续。
第二十四条 乙方擅自离职连续 3天后或1 年旷工屡计超过10 天的,甲方可单方即时解除本合同,予以除名处理,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可追究乙方的违纪责任。
第二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并由甲方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乙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乙方不愿供职的(提前3 天通知和告知原因);(2)乙方被判刑、送劳动教养,以及有贪污、盗窃、赌博、打架斗殴、营私舞弊、罢工及怠工、不良行为等严重问题,或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和屡次违反劳动纪律、厂纪厂规经教育不改被给予开除处分的;(3乙方服兵役、出境定居、自费留学和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的;(4)甲方有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强迫劳动,侮辱人格,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5)甲方连续2 个月以上不支付乙方工资的;(6)经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和严重危害乙方健康的:(7)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而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按本条(1)~(2)项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按本条(3)~(7)项解除合同的,除乙方离职出境定居按规定需支付一次性离职费外,甲方需支付经济补偿给乙方。属本条(8)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一方应提前30 天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辞退:(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2)乙方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3)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甲方又无法调剂安置乙方的,或因用人单位濒临
破产进行法定整顿及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规章制度允许甲方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乙方辞职:(1)乙方因结婚或照顾家庭等原因而要离职的;(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期终结而本人要求离职的;(3)其他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允许乙方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如未能提前30 天书面通知对方的,应当按乙方当年正常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对方。
本条中属甲方辞退(1)~(3)项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需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其中,因患病和非因工负伤而辞退的,还应按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属本条乙方辞职(1)~(2)项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2)项须按规定支付工伤相关待遇。属本条甲方辞退(4)和乙方辞职(3) 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来决定是否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严重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开除、除名或辞退的除外),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已丧失或者部份丧失劳动能力,且本人不要求解除本合同的;(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医疗期虽满但仍需住院治疗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4)在乙方正享受法定节日、各种假期及补休中的;(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 年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如下法定终止条件之一出现,即终止:
(1)本合同期已满,且不在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之内;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乙方已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本条(3)、(4)项终止合同的,甲方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第三十条 经济补偿金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 年支付1个月工资, 6个月以上不满1 年的按1 年计算,不满6 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平月工资3 倍的,经济补偿金按该社平月工资3 倍限额支付,并且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12 年。
第三十一条 确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甲方需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给乙方,并在15 天内办结工作交接和解除或终止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手续,甲方不得无理扣压乙方的工资、个人证件及拒办相应的养老、失业救济等社会保险和乙方档案转移手续。
九、违反合同责任
第三十二条 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调解与仲裁
第三十三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 应先到所属地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如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 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 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的,按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自保存一份,互相监督履行。
第三十六条 下列甲方规章制度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条 双方约定(不够写可加附件):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时工作制度、劳动报酬标准无异议,并保证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不再就月工资金额和加班工资标准再追究对方的责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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