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合同

时间:2023-05-03 09:04:0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租地合同范文七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租地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租地合同范文七篇

租地合同 篇1

  甲方:张衡街道办事处魏营社区居委会第六居民小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南阳市翔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解决社区长期没有幼儿园,幼儿入园难问题,高新区管委会、张衡办事处党委政府、教育局、当地行政村给予高度重视,南阳飞翔幼儿园(名称待定)工程项目被列为高新区教育工程项目得以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需征收高新区张衡路办事处魏营社区第六居民小组集体土地约16.3亩作为原南阳翔和中心幼儿园即现南阳飞翔幼儿园(名称待定)教育用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征地条款:

  一、甲方同意乙方征收集体土地约16.3亩,并配合乙方办理有关供地手续。此次征收的集体土地面积以红线为界,具体位置详见红线图或界址点。作为附件附本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应。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按国家征地标准进行补偿:

  总征收土地面积39亩(26000平方米)

  其中:先征土地魏营小学对面第六居民小组占土地约16.3亩(10872.1平方米)

  村里办厂约占土地22.7亩(15140.9平方米)

  三、乙方征收甲方集体土地约16.3亩的土地补偿费、在供地手续办完之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偿款按国家征地标准一次性支付到位。青苗补助费每亩1100元,合计为17930元(大写:壹万柒千玖百叁拾元整)等手续完善后,乙方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青苗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权利和义务

  1.自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应将该地范围内的所有地面附着物及构筑物自行清理完毕,并交付土地给乙方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幼儿园工程建设,并不得抢种任何经济作物,抢建建筑物,否则乙方不做任何补偿。

  2.甲方全权负责好征收土地补偿款分配发放工作,土地征收后,多余劳动力由甲方自行安排解决。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地的土地权源证明材料及土地权属认证登记资料,并保证本协议所指四至界限清楚完整。并安排给建设单位使用。

  4.若该地出现有关权属纠纷事项由甲方全权负责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乙方。

  五、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得单方违约,否则违约方应负一切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村、办事处各一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有关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张衡办事处魏营村(村主任): 魏营村(公章):

  高新区张衡办事处 主任: (公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租地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甲、乙双方在土地使用权租赁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后生产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地情况

  甲方(代表全家人)将位于沂南县铜井镇燕子湖村西南1.7亩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面积大小为1.7亩,土地性质为农村按人口分的耕地,三十年不动,目前还剩15年,目前地里种植小麦,租赁期从割完麦子算起(大约从20xx年6月1日),北面地头有房屋一座,按总价800元一次性转让给乙方,土地具体位置见附图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14.5年,自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6月1日止,年租金300元/亩,租金共计:300元/亩*1.7亩*14.5年=7395元整。

  房屋一座:800元

  总价:7395+800=8195元整(大写:捌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三、付款方式: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金额。甲方出具收到条为依据。

  四、甲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全家人)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用来种植或养殖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因本地块是农村按人口分的耕地即为农村所说的“口粮田”,按国家的政策要颁发“农村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暂按此名称),如颁发后此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应归乙方,甲方不得用该证为抵押或转让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如违反此规定,甲方将所得收入的5倍赔偿给乙方。

  如颁发“农村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后,甲方应给交给乙方或复印给乙方作为本合同附件,特此说明。

  五、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用来种植或养殖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

  八、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九、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甲、乙双方合同目的的实现。

  (2)如因政府征用土地造成的协议变更,政府赔偿乙方一定的青苗费用,待乙方清理完后甲方才能将土地征出。

  十一、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收取500%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标的金额的500%违约金。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沂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沂南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 日

租地合同 篇3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保护荒地、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荒地、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荒地、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荒地、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荒地允许自主经营。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乐山市市中区 ,总面积约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年,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如遇国家的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叁拾年每年元/亩,于每年 月 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 年至 年租赁费为 元/年、亩。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 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荒地、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森林、房屋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租赁期内不得对荒地、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3、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的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租地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了支持城乡边际的发展经济,甲方决定将自己在: XX位置的非耕地一块,面积将近贰亩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可在这块地上建立轻钢厂房及辅助设施,用于做钢材制品的加工及环保性防腐涂料的`生产。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场地条件:

  甲方租给乙方的用地是平整压实的场地,不因雨水作用就塌陷、应有适用于货车进出的通道。搭接水电源方便、价格合理。在租用期内归乙方合法经营范围使用,承包期限为: 年,从20xx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二、付款方式:

  贰亩场地的租金为15000元/1年(人民币:每年壹万伍仟元),签订合同时给付1000 元(人民币: 壹仟元);在租用场地条件符合要求时后,乙方给付甲方两年的第一次租金:30000元(人民币:叁万元)。后期的租金将在两年期限之时分期给付。

  三、甲方给予乙方提供水电的方便,有义务帮助乙方解决相关的事宜;乙方负责交纳自已的水电费。

  四、如遇国家征占地时,征地费归甲方所有,这时甲方须退还乙方未到期的剩余期租金,乙方的地上附着物归乙方、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违约责任:合同期满后,如果乙方还需继续承包,甲乙双方另立协议,土地租金根据当时情况商定。如果甲方不与乙方另立协议,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建筑物归乙方所有,此合同终止。

  六、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20xx年 月 日

租地合同 篇5

  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情况

  甲方将位于 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臵(即四至)为 :东至 ;南至;西至;北至 ;大小为 , 长约米,宽约 米 。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日 至 年月 日止,年租金为元整。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

  用,在乙方不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乙方正常经营。如有违反,

  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

  2、甲方应保证在承租期内使用权明晰,应积极支持和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如有侵占或损害行为,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自主经营,乙方从事合法经营不受甲方限制和干扰。

  2、乙方有权在租赁土地进行投资建房,并有权使用周边的用电、取水及道路。

  3、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优惠同等位臵地块。

  五、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

  六、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国家对该地内的植物、设施补偿由乙方享受),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未尽事宜: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租地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原*****厂区范围内的一幢仓库房及一幢住宅房及围墙内场地(占地面积:520平方米。(以附图为准))租给乙方使用。

  二、使用期限: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8月1日止。

  三、租金:使用期限内乙方每年应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元),签定合同之日须交清一年的租金,之后每年的12月份交清下年度租金。

  四、其他约定:

  (1)甲方出租厂房因历史原因没有办理产权证,故甲方不负责提供该厂房的'产权手续。

  (2)甲方同意乙方将破损严重的仓库房拆除,并同意在场地上搭建新厂房。

  (3)使用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场地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土地的补偿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费,甲方得10%,乙方得90%;但乙方增添的建筑物设备及机器设备的补偿费归乙方所有,搬迁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4)乙方在使用期内应保证生产安全,经营合法等。甲方一概不承担乙方使用带来的任何安全、经济问题。

  (5)使用期满时,如甲方继续租用该厂房、场地,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出租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规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协商解决和签定补充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签订日期:

  电 话: 签订日期:

租地合同 篇7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保护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荒地管理和承包地养殖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荒地使用管理

  为对荒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荒地允许自主经营。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荒地位于彭永生宅基地东南方,总面积约350平方米(半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20年,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租赁费为100元/年、亩。分两次交清,使用前先交清半,第十年交清全部租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荒地、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3、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荒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森林、房屋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期间遇到国家征收用地所得补偿乙方为受益主体,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3、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乙方作为受益主体。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村民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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