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3-04-11 08:30:33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选】采购合同范文合集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采购合同范文合集5篇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39)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生产、供货、运输、安装、维修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采购办公家具的在京及京外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下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039)。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05039)。

  3.合同的组成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本合同条款

  3.1.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中标通知书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协议承诺

  4.1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

  4.2 如用户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用户设计家具样式、制定采购需求。

  4.3乙方按本合同向用户供货时应与用户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

  4.4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gb18580-XX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XX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XX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4.5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4.6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向用户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4.7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每年两次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的检查,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8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报送《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采购情况报表》。

  5.违约责任

  5.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 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 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质量明显不满足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标准的;

  (2) 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

  (3) 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资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2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3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7月31日。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经甲方查实,乙方设备设施或其它情况与投标文件严重不符的。

  11.3.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3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4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15.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合同修改

  16.1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6.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7月31日。

  17.2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期满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与用户签订的供货合同,在其约定的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

  17.4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7月 日 XX年7月 日

采购合同 篇2

  采购合同是企业(供方)与分供方,经过双方谈判协商一致同意而签订的“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合同双方都应遵守和履行,并且是双方联系的共同语言基础。

  甲方企业名称:

  地址:

  乙方姓名: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方将餐厅后厨厨师的管理和厨房日常业务的管理交于乙方。

  第二条双方合作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劳务合作优势互补的形式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三条乙方所聘用人员均列入甲方员工管理范围。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必要的设施,场地及厨师的工装;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进行全面监督;

  3、甲方对乙方工作中失误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直至终止合同;

  4、甲方有权根据经营情况对乙方的管理进行具体的指导;

  5、甲方的《员工手册》及各种规章制度均适用于乙方及聘用人员,本协议规定部分除外。

  6、甲方应按协议时间支付乙方包厨费用,不得无故拖欠;

  7、甲方为乙方提供与甲方经营相适应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8、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聘用各岗位人员进行技术考核和业务考察,如认为岗位人员技术能力无法胜任工作的,可强制要求乙方予以调换,直到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

  9、甲方有权在后厨安排学员或实习人员,并责成乙方管理;

  10、如乙方调整聘用人员或安排学员必须经甲方同意;

  1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饭菜质量和卫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限令整改,并做出相应处罚;

  12、甲方授予乙方与工作相应的职位和权力;

  13、甲方为乙方提供与甲方其他同工种员工同等的福利待遇;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和质量标准的原料;

  2、乙方负责处理包厨的日常管理;

  3、乙方在包厨期间毛利率不低于53%(上下可浮动2%),成本内容包括原材料、调料等费用;

  4、乙方应保证各种食品达到质量要求,符合食品卫生法,由此造成的责任或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主要责任;

  5、后厨餐具、器皿由乙方清洁消毒,月损耗不得高于4‰,超出部分照价赔偿;

  6、乙方应保证上菜速度,严格按上菜规范出菜;

  7、每周推出一个新菜,换季节应更换菜单及推出应季系列菜肴;

  8、因客人投拆或质量检查发现以下问题者,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因菜的'质量或菜中有杂物导致客人退菜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该菜100%的损失;

  (2)因后厨原因客人退菜而导致客人拒绝结帐的,乙方应全额承担经济损失;

  (3)乙方因加工失误造成的损失,应按原材料价格全额赔付甲方;

  9、后厨应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值班员工必须能承担相应工作;

  10、乙方应保证厨师队伍的稳定,技术力量的稳定,人员使用情况及相关资料统计报人事备案;

  11、因乙方聘用工作人员形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及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非正常使用损坏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及负担费用(正常使用下因设备问题造成厨师人员的伤害,双方协商解决);

  13、乙方请假(正常休假人员除外)人员每天不得超过2人,超过2人或主要岗位人员请假,乙方应外请技术人员顶岗,费用自理;

  14、乙方对厨房卫生及食品卫生负责有全部责任,如因工作不力在卫生部门检查中被处罚的,应承担主要经济损失(设备因素除外);

  第三章工 资 及 福 利

  第六条包厨工资85000元/月(税后工资,大写:捌万伍千元/月),每月六号左右发放工资,如乙方违约应视情况予以扣罚。

  1、假期:每月可享受2天的休息时间。另外,工作6个月后,可享受10天的带薪休假(包括当月两天休假及公共假日)。

  2、住宿:合同期内,甲方负责乙方居住的费用(水电费用按照酒店规定限额执行,超额部分自付)。

  3、膳食:合同期内,甲方提供乙方膳食费用(按照酒店规定员工标准用餐)。

  4、休假交通费用:厨师长及其余几位广东籍厨师工作满六个月后,可报销郑州至广州往返火车卧铺票。

  节假日甲方休业期间,甲方不再为乙方发放工资,如安排乙方人员值班,按甲方规定发放值班费。

  第四章违约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如一方不履行即视为违约。对方用书面形式向违约方指出违约内容,并要求在5日内对方做出答复或提出解决办法,如还不能解决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如遇特殊情况,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义务时,可向对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协议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购买方):

  乙方(出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 的 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 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

采购合同 篇4

  合同签订地:

  合同编号:

  买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卖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卡通小台灯(61000293)、折叠电吹风(61000294)、明霞玻璃办公杯(61077781)、紫砂办公杯(61077782)](以下统称货物)。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清单(包括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等),详见附件;

  卖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以及保修服务,详见附件。[说明: ]

  第二条 价格

  2.1卖方根据本合同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的总价格(“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壹拾贰万叁仟五佰]元整。(小写[¥: 123500.00]).

  2.2合同总价除了包括本合同中全部货物本身的价格和保修等服务费用外,还包括:

  (1)使货物适于运输及多次装卸操作的包装费用

  (2)卖方负责运送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装卸等费用)

  第三条 支付

  3.1合同总价的所有支付由买方付至卖方的如下银行账户: 开户行:颖东工行颍河分理处

  银行地址:阜阳市

  户名:账号:

  3.2买方应按以下条款向卖方支付合同款项:

  3.2.1交货付款

  卖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全部交付货物并完成验收,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及付款通知书后[9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0]%的货款,即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叁仟伍佰]元整(¥:[123500.00])。

  3.2.2保修款(尾款)

  货物保修期满且收到卖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及付款通知书后[3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不适用]%的保修款(尾款),即人民币大写[ / ]元整(¥:[ / ])。

  3.3若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则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四条 交货

  4.1交货方式:货物由卖方负责包装并运送至买方现场或本合同附件中指定的地点。

  4.2卖方将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在经买方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4.3交货日期:卖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或根据附件确定的交货日期,将货物运到本合同确定的买方指定地点并完成货物的交付工作。

  第五条 包装

  5.1所有货物应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适于多种方式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操作。卖方应根据货物特点和要求采取保护措施使其免受雨水、潮湿、锈蚀、震荡、撞击和其他的损坏,以使其在正常装卸和操作条件下能够安全无损坏地抵达安装现场。如果因为卖方未采取适当的包装和/或充分的保护措施而造成货物的损坏或丢失,卖方负责修理、更换、补充受损或丢失的货物并送达买方指定地点。

  5.2关于货物包装的其他约定: [无]

  第六条 货物验收、保修和技术服务

  6.1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满足中国法律法规、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及本合同的要求。卖方承诺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完整、技术成熟稳定、性能质量良好的产品,货物及相关许可证明文件、技术文件、软件、服务等均不存在瑕疵。

  6.2若在货物接收验收时发现货物有任何的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和卖方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报告;在卖方未派代表到场时,该报告将由买方单方签署,该报告将作为买方要求卖方进行退货、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有效证据。卖方负责于[3]个工作日内自负费用进行更换、补充发货并送至本合同确定的买方指定地点,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6.3未能通过买方验收的货物,以及买方接受后发现有误的货物,由卖方自费回收。如卖方未在买方发出通知后十日内收回,则买方可自行处理该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另地存放并收取租金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6.4卖方提供的货物的`保修期为[按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出现任何故障,卖方负责在[10]日内免费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换相关货物;

  6.5在保修期内,如因卖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则买方有权从保修期尾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6.6有关货物保修事项的其他约定:[按国家或行业规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及侵权处理

  7.1双方应当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对于因卖方原因使得交货、验收等任一阶段工作延误的,每迟延一天,卖方应按相当于合同总价0.5%的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因任一阶段工作延迟而使买方额外增加的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如卖方任一阶段工作延迟使买方遭受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买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如卖方任一阶段工作迟延累计超过30日时,买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该等解除并不免除卖方根据买方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7.2保修期内,如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提供保修服务,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每迟延一次,卖方应当支付合同总价的1%的违约金。

  7.3对于卖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各项违约金及损失赔偿,买方均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从应支付卖方的款项中扣除。

  7.4除非买方解除合同,否则,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

  7.5如买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则卖方除应当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损失等)外,卖方并应退还买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7.6如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质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买方使用卖方提供的货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而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8.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十五日内通知本合同的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向其他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8.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8.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终止履行九十日或以上的,任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2]种争议解决方式:

  (1) 将该争议提交[ 买方住所地]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买方住所地]进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 向[买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5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货物清单(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及

  合计金额、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

  附件二:卖方提供的技术服务或保修服务[ 说明:]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 / ]

  买方: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

  卖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5

  甲方:益阳市东方水泥有限公司

  乙方:长沙方拓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为确保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轴承,双方互惠互利,特订此协议。

  一: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所生产的'轴承,型号22372CA/W33,价格27800/副

  二:轴承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如在一年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为甲方更换轴承或退回存在质量问题轴承的全款

  三:付款分两部分,甲方提货时付款百分之五十,轴承使用六个月后未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全额付清余款。

  四:该协议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 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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