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合同范本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股权质押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股权质押合同范本1
出借方:
借款方: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 (¥ )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率为百分之八。
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出借方将于 年 月 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
2、还款时间与金额:
借款方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如果不能到期偿还,则用借款金额置换借款方公司股权,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如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乙方具有优先足额受偿权。
第五条 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 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它:
本合同为主合同,股权质押协议双方另行签订,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
出借人(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股权质押合同范本2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风险提示:
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股权作为质押押给乙方取得借款,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借款、利息。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仟万(大写______)元整的贷款。
风险提示:
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借款利率为______。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应随时接受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风险提示:
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应该在写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如: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公司的股权(______%)及其派生的权益。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系指该股权所享有的所有现实和将来的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出质人对标的公司的投票权和其他管理权、请求支付红利或其他款项分配并收取该等款项的权利、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以及其在标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和利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元整。
(3)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权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4)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公司股东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五条 担保的债权范围及清偿顺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股权质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______仟万元整)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如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第六条 逾期违约金
(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甲方应每日按本金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甲方如逾期偿还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3)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风险提示:
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第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三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风险提示: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提示:
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到期有催讨的,从催讨次日重新计算,但须保存催讨的证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股权质押合同范本3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其持有的 公司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一、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主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质押合同标的:为甲方持有的 公司 的'股权,金额为(大写): 元。(小写: )
三、因甲方公司为独立股东,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即视同具备法定效力。且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如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乙方具有优先足额受偿权。
四、如主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主合同规定相一致。
五、如甲方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则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
七、本合同生效后,除非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八、本合同是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发生争议,
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合同项下当事人必须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质押合同范本4
出质人: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的股权作质押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所担保的债权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据_______号《贷款合同》(下简称“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协议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就本协议质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并在A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出质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将股权证书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并从所得款项中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产申请的。
第五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优先清偿甲方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 甲方未能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期限内取得A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的决定的,乙方有权取消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对甲方的贷款(或提前回收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本协议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并自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提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用。
出质人: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权质押合同范本5
出质人(甲方):
质权人(乙方):
股权登记机构(丙方):**产权交易所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 年 字第 号《贷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 公司投资的股权共 股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甲方所投资的 公司的全部股权必须到丙方办理登记托管手续,取得丙方出具的《股权托管凭证》和《股东帐户卡》,并办理质押股权冻结封存手续。
第二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 ,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在 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 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被丙方冻结封存的股东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四条 甲方应就股权质押事宜征得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同意,并将出质股份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五条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如果发生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情况,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在丙方办理出质登记手续完毕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非经三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三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到丙方办理股权解封、转让过户手续,并将转让所得款项首先用于清偿贷款本息。
第十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通过丙方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十一条 丙方按托管股份总额的%向甲方收取质押手续费:
万千百拾元整(¥ );
丙方按托管股份总额的%向甲方收取股权保管费(按年收取):
万千百拾元整(¥ )。
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质押手续费和股权保管费全额汇入丙方指定帐户。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存两份。
(此页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股权质押合同范本6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股权质押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为确保"三联动"改革中改制企业职工备用金的安全,甲方将在________公司持有的股权作为________公司职工备用金(总金额为_____元整)质押。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出质人)持有________公司的股份。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权属甲方所有。
第三条 质押期间为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 _日。
第四条 甲方保证在截止质押登记申请日之前未设置质押,未被冻结、查封,未被第三人追索,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五条 乙方已充分了解出质股权及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现状,同意接受甲方股权;甲方就质押事宜已经征得_____公司股东会同意,并应在本合同订立后十日内将出
第六条 在股权质押期间,对甲方以下事项的表决(决议)须经南京产权交易中心同意方可生效:
一、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二、 对已设定质押股权的转让作出的决议;
三、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
事项作出决议。
第七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 ,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支付职工备用金。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支付职工备用金。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八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九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职工备用金一采用逐年核减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每年核减的金额,本质押合同原则上每三年签定一次。
第十条 本合同签订十日内,甲、乙双方应共同向南京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是"三联动"改革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
甲方:
出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
质权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
股权质押合同范本7
股权质押典当借款合同
当 户(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
地址:
电话:
典当行(贷款人) :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股权作为当物质押给乙方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 综合费, 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定义
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的下列词语采下列含义:
1.1本合同由《股权质押典当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双方达成的《股权质押合同》 以及任何补充协议、对账单、甲方出具的并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诺、声明、授权、证明、确认书、第三方履约保函、当票、续当凭证、乙方通知等共同组成,组成各部分互为补充,均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票》中典当须知项下内容、 《续当凭证》中续当须知项下内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综合费用指乙方提供典当管理和服务应当收取的费用,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包 括保险费、保管费等直接费用。
1.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1.4 月指当金发放之日起(含当金发放当日)每届满 30 日为一个月。
1.5 若签发当票, 当票系指甲、乙双方间简明借贷协议、甲方收到当票上记载当金 的收款凭证,并系甲方赎取当物的惟一凭证。
1.6 续当系指甲、乙双方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 5 日内达成的顺延借款期限的行为。 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 6 个月,续当期自前次典当 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甲、乙双方为续当行为,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签发续当凭 证或直接在当票上注明续当及续当期限等方式进行。
1.7 赎当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与乙方结清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乙方垫付的费用等,以消灭当物上的抵/质押担保负担。
1.8 转当系指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因甲方未赎当,乙方与甲方达成的以新贷还旧贷行为。甲、乙双方为转当行为,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直接在当票上注明转当及 转当期限等方式进行。转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 6 个月,转当期自转当之日起算。
1.9抽当系指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后,甲方不能全额偿还全部当款本金,而偿还部分当金本金,但当物上的抵/质押负担并不消除的行为。乙方同意甲方抽当的,甲方必须首 先结清截至抽当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乙方垫付的费用及乙方已发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否则不成立抽当, 甲方支付的款项直接用于冲抵甲方欠付的前述项目费 用和甲方付款之后即将发生的前述项目的费用。抽当不影响绝当的发生。
1.10 绝当系指甲方未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以及转当期限届满的 5 内日赎当或与 1 乙方达成续当一致的,即为绝当。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视同绝当发生。
第二条 当物
2.1 甲方自愿以其对 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享有的 %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以下简称该股权)作为当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权 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2.2 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系指该股权所享有的所有现实和将来的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 限于出质人对标的公司的投票权和其他管理权、 请求支付红利或其他款项分配并收取该等款 项的权利、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以及其在标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和利益。当物担保的债权 债权范
第三条 当物担保的债权范围及处置当物后清偿顺序。
3.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及 按第六条计算的息、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3.2 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含《股权质押合同》项下的违约金) 、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 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诉讼费、仲裁费、 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 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3.3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3.4 绝当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 乙方处置当物后所得价款款按以下顺序清偿乙方的债权:
3.4.1 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4.2 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
3.4.3 当金本金 当金及用途
第四条 当金及用途
4.1 该股权典当借款金额(简称当金)为人民币大写
4.2 甲方借款用途为 受乙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 典当期限
典当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签发当票, 典当期限以当 票上记载的内容为准。
第六条 息、费率
6.1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综合费率为 为 元。 %,以第三条约定的当金为基数从乙方发放当金之日起算。
6.2 甲 、 乙 双 方 一 致 同 意 , 乙 方 一 次 性 预 扣 典 当 期 限 内 月综合费大写 %、月利率为 %,合计 元( 元)。 , 甲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当金, 并随时接。
6.3 典当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当日支付;典当期限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必须按月向乙方支付典当期内的利息,支付的日期为每届满 30 日的次 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的当日支付。续当利息支付标准和方式同上。
6.4 若乙方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综合费, 对于剩余月份的综合费,甲方应在当月利息支 付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6.5 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不受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的影响,典当期限及续当期 限届满的, 利息和综合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 直至乙方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 时,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方式同 6.3、6.4 款。
6.6 乙方按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
6.7 乙方依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 在不违反 6.7 款规定的前提下, 甲方应偿还至实际偿还之日期间的按前述标准计算的所有的利息、 综合费以及第十条约定的逾期违约 金、第十三条约定的违约金等,且甲方偿还上述债务不以当物的变现价值为限,当物实际变现价值低于乙方债权金额的,甲方仍应负清偿责任。6.8 双方一致确认: 乙方向甲方收取费用未明确注明收费性质的,均视为收取本合同项 下的利息和综合费,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 额, 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 不发生偿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甲方向乙方银行账户支付的款项, 均视为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 若甲方支付 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 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偿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 续当
7.1 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 5 日内, 甲方可向乙 方申请续当, 经乙方同意续当的, 甲方应结清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的利息和综合费以及乙 方垫付的费用,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续当手续, 包括但不限于对续当之前发生的债权进行 对账。
7.2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续当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同第五条。
第八条 赎当
8.1 甲方提前赎当,应经乙方同意。
8.2 甲方提前赎当,乙方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若乙方仅预除了部分综合费,甲方应按第六条约定与乙方结算利息和剩余综合费。
8.3 在绝当发生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时起至当物被处置前,甲方选择赎当的, 应结 清之前拖欠的利息、综合费、乙方代垫的费用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已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 照第十条承担逾期违约金。
第九条 绝当
9.1 若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第十六条中约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处置当物的,从其约定,但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应在绝当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之日起 6 个月内处置完毕。
9.2 若甲方与乙方未在本合同第十六条中约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处置当物的,或者甲 方指定的第三方未在绝当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之日起 6 个月内处置完毕的, 乙方有权单 方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当物进行评估,并决定以拍卖或变卖方式处置当物, 但乙方以变卖方 式处置当物的,变卖价格不低于评估价的 70%。
9.3 乙方拍卖或变卖当物后或甲方与乙方达成以当物折价抵偿乙方债务后,甲方应按照 乙方的指示和要求办理当物的过户手续。
9.4 乙方处置当物所得价款,若不足以清偿乙方全部债权,甲方应继续承担清偿责任;若在清偿乙方债权后尚有剩余部分,由乙方退还甲方。9.5 本合同若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乙方可直接依公证执行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决定当物的处置方式。
9.6 乙方也有权在任何时候不经上述 9.1/9.2/9.3 款规定程序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 处置当物。 乙方也有权在任何时候不经上述 的价格不得低于估价金额的 70%。
第十条 逾期违约金
10.1 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甲方应每日按当金的万分之 期违约金。
10.2 甲方如逾期偿还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及综合费外,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0.3 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第十一条 提前收回贷款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宣布债权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贷款,并依法处置当 物:
11.1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借款资金用途;
11.2 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11.3 当物未按照乙方要求投保险,或当物 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当物可能灭失、 或擅自 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典当、赠予、再质 押、 托管、 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 当物;
11.4 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11.5 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11.6 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11.7 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担保、赔偿、承诺(含甲方对乙方的其他借款)或其他偿债责任因违约被司法部门勒令提前履行, 或到期不能履行, 致使乙方认为甲方履行本合同项 下任何条款的能力已受到影响;
11.8 当物有隐蔽瑕疵或当物的市场价急剧下降的,甲方应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 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 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1.9 当物灭失、部分损毁或价值减少,甲方应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或补足,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1.10 当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但甲方在上述情形出现后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的除外; 4 9.1/9.2/9.3 款规定程序而直接变卖当物, 但乙方变卖当物 向乙方支付逾 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1.11 拒不接受乙方经办人对质押财产进行查验或拒不接受乙方对甲方贷款用途进行 检查和监督或在上述查验、检查、监督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11.12 拒不配合乙方的对账要求的;
11.13 违反《股权质押合同》中的义务的;
11.14 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二条 甲方声明及保证
十二条 甲方的声明及保障
12.1 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有效法律法规和标的公司的章程、相关合同等对质押人履行了全部出资义务, 其对本协议项下质押股权的部分及全部享有合法、 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其 它权益、权利,并保证在质权存续期间,甲方持续地享有以上权利及权益,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12.2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 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 并不再在质押 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负担。
12.3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依法可以设定质押,且不存在任何设定、实现质权的障碍与限制;
12.4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且保证履行股权质押有效设立的所有法定程序;
12.5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未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签订后,质物出现上述情形,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向有关部门告知存在质押的情形;
12.6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典当、赠予、再质押、托管、以股权进行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质物;
12.7 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甲方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2.8 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均是真实,并担保标的公司在股权质押期限内不出现亏损情况;12.9 甲方承诺:一旦标的公司在股权质押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甲方将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向乙方提供担保;
12.10 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12.11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的, 出质人应以自有资金出资购买并随质物一起质押。出质人不购买而出现质物价值缺口的,出质人应当及时补足;
12.12 出质期间,因质物而取得的分红、派息应作为保证金存入质权人的保证金账户,作为保证金担保,乙方指定的.账号为:
12.13 准许乙方及其经办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标的公司检查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
12.14 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还本付息、费。如逾期不还,息、费算至甲方全部还清本、息、费时止;
12.15 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等正在对乙方股权质权有不利影响时,保证 5 日 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12.16 按照乙方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和除第十条外的其他约定,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3.1.1 按当金本金的 %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13.1.2 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13.1.3 有权宣布债权提前到期,收回当金本息及相关费用。
13.1.4 本条违约责任与第十条逾期违约金是相互独立的。
13.2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发放当金,否则,应根据违约金额和天数,每日付给甲方万分之 违约金。
第十四条 保证人责任
14.1 保证人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14.2 乙方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起诉或处置当物,即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即保证人保证责任与当物的担保系平行的、 并列的, 乙方可以选择优先实现保证债权, 不受当物担保物权存在的影响。
14.3 如存在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各保证人均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即各保证人之间的保证责任亦是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分别或同 时向各保证人主张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14.4 本合同项下的当物的担保不成立 (不论是否系因甲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造成)被 、 确认无效、被撤销或乙方单方面解除、抛弃的情形,各保证人仍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 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不因当物的担保不存在而产生任何影响。
14.5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乙方债权到期日起的两年。
14.6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达成的补充协议、续当、对账单,均自动对保证人发生法律效力, 但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加重甲方负担的利率和综合费率的, 保证人仅在 第六条约定的息费标准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14.7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达成转当一致的,各保证人对乙方的转当债权仍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乙方与各保证人之间无须再另行签订保证合同, 但乙方提出要求的除外。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加重甲方负担的利率和综合费率的, 保证人仅在第六条约定的息费标准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14.8 保证人特别承诺:在乙方债权未获完全清偿前,保证人暂不行使对甲方及其他保证人的追偿权等,待乙方所有债权获得清偿后,保证人才有权行使该等权利,否则乙方有权 要求保证人全数交还乙方。
14.9 上述条款, 除乙方与保证人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废止其中的任一条款,否则上述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 其他事项
15.1 乙方无需征求甲方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甲方未得乙 6 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
15.2 甲方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乙方或乙方继承人、接办人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及其他责任。
15.3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抵销。
第十六条 通知与通讯
16.1 甲方指定 为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代理人, 代理与乙方进行对账、代办质押手续、收款、还款、续当、转当,赎当、处置当物等,甲方代理人的行为直接对甲 方产生法律效力。16.2 乙方指定 为本合同的联系人, 代表乙方与甲方进行联络,乙方代表 人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益的放弃、变更、或减低均对乙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16.3 甲方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子邮 。 箱 乙方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 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否 则另一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等视为送达。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 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 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和标题项下的任何条款应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附 则
1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含对保证人责任部分) ,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18.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8.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保证人各执 份。
第十九 补充约定
甲方: (签字或盖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保证人一: (签字或盖章)
保证人一: (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股权质押合同范本8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年字第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约地点:
股权质押合同范本9
甲方:(转让方)贷款企业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担保公司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租赁方)某贸易公司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妥善解决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1、本协议作为甲方对乙方债权关系的一种还款保证,自甲方对乙方存在债权关系开始,直至甲、乙双方债务债权关系解除而失效。
2、三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基于甲丙双方房屋租赁合同所享有的房屋租赁收益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转由乙方享有。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应由甲方收取或代收的费用。
3、甲丙双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除甲方将其位于 (房权证字第 )的房屋租赁收益权转让予乙方及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条款外,合同项下的其它条款不变,对丙方仍具有约束力。
4、甲方、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严重危害到乙方债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本协议所有条款及本协议涉及的所有资料均为保密资料,甲乙丙三方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都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使甲乙丙三方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及有权知情的人员以外的第三方知晓其内容。
6、甲方特别承诺
6.1甲方承诺:甲方与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应以其与丙方之间、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
6.2甲方承诺甲方不得以丙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6.3甲方应就本次债务转移取得其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
6.4甲方承诺本协议的签署不违反甲方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双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出质人(借款人):李___(以下称乙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四川省__县__镇__路___号
联系电话:_______
质权人(债权人)赵___(以下称乙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四川省__县__镇__路___号
联系电话:_______
质押担保债权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债权违约造成的违约金和损失以及实现债权债权的其他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拍卖、评估费用等 质押股权的价值必须能够涵盖以上各项。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在___有限公司、___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实际出资额所对应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附详细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2、质押股权金额为甲方实际出资所对应的部分股权,双方约定为900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玖仟万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所持有股份的公司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股权质押合同应当作相应变更,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行使债权。
第三条款项交付:
按照双方约定的银行开户账号进行转账支付,具体开户银行及其银行账号等信息详见附注信息。
第四条出质人保证
1、出质人是质押股权的合法持有人,出质人的股权质押行为须经___有限公司、___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全体股东表决通过(附表决文书原则,表决过程应当由质押权人在场当面签字捺印)。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出质人保证没有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第三人,同时本质押股权没有有被法院冻结及其他有损股权完整的情况。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
第五条办理登记
甲方持有的___有限公司、___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实际出资资产对应的份额股权应当与乙方一起共同申请办理股权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第六条质押股权的处置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他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如期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借款利息及相关费用。
2、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3、甲方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规定事项情形的。
4、出质人不得私自处分双方确定的质押权利。
5、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第七条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发生第四条规定的情况,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权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权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3个月内,通过各种媒体发布3次以上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权转让。
第八条、税费承担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评估、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税费以及乙方为实现合同目的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因隐瞒质押股权存在包括但不限于隐名股东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类似权属不清晰以及存在权利限制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2、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乙方支付主合同项下债务总额20%的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本合同在出质人按期偿还借款或质权人行使质权并获得相当于借款的价款之日起终止。
第十一条、事项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微信或者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2、双方约定通知的送达地址为: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合同文本,该变更后的补充合同将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如果本股权质押下的借款合同的修改、补充导致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一致,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合同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五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效力
本合同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签字并且捺印之日起成立,并在法律法规及其政策规定的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登记备案各壹份。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质人(签字捺印):
质权人(签字捺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股权质押合同范本10
出质人: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
质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
为确保 年 月 日当户(债务人) /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股权最高额典当借款合同》 (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所有或享有处分权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为其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设定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质物状况
1.1 甲方自愿以其对 公司享有的 %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以下简称该股权)作为质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权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1.2 "该股权"质物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担保范围
2.1当物的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在决算期内按照约定连续发生的一系列的借款当金(本金)、综合费用、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2.2 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过户税费等)。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 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每一笔借款币种、金额、综合费用及利率和债务履行期限等均以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签订的具体合同、借款借据、当票或其他凭证为准。
第三条 被担保的最高债权总额
3.1 被担保的最高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3.2 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及综合费用率和利率等内容以借款借据或当票为准。
第四条 最高额决算期与质押登记
4.1最高额质押担保的债权的`决算期间为二年,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每笔贷款具体起止日以甲方向乙方开立的收款凭证(即借据)或当票上标注的日期为准。
4.2 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负责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将上述该股权的《他项权利证明》交付乙方,相关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
4.3质权的存续期间与主债权诉讼时效一致,即从质权生效之日起到被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
第五条 质物占管
5.1 质押期间,甲方应将有关出资证明书原件交乙方保管。
5.2 质押期间,甲方股东权由乙方代行。
第六条 质权的行使
6.1 绝当发生以及出现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权行使质权。
6.2 乙方在行使质权时,有权自行决定以拍卖、变卖方式处臵质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6.3 乙方依据本合同第6.1条以及主合同约定方式处分质物时,甲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臵任何障碍。
第七条 处置质押财产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清偿:
7.1 乙方代垫的费用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过户费等)。
7.2 当金息、费、违约金、赔偿金。
7.3 当金本金。
第八条 特别约定
质押物有损毁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变卖质押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九条 通知与通讯
9.1甲方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
9.2乙方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
9.3 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等视为送达。
第十条 管辖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可以向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1.1 实现质权的费用不在最高额担保范围之内。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及费用承担
12.1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2.2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2.3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见证、登记、过户、税费、保管、年检、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 声明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11.2 12.4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股权最高额典当借款合同》的内容为准。
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权质押合同范本11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质押合同范本12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编号: 《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和其他费用的履行,甲方以其持有的 有限公司 %的股权作为质押担保。现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依据《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偿还全部合同项下的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主张权利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 有限公司 万元(占持股比例 %)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
(2)以上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系指质押物股权自身价值及其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本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等偿还的担保。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前就质押事宜征得公司股东会同意,并将出质股权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也不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五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罚息、赔偿金、违约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等。
(1)乙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借款合同》约定,如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等。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六条 乙方依法处置甲方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股权所得款项在清偿甲方全部债务后的所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债务人继续追索。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乙方的借款本息及综合费和其他费用等。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甲乙双方对《借款合同》续期,则甲方同意本质押合同继续有效,仍对展期后的《借款合同》提供质押担保。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联系方式
向甲方发送至:
通讯地址:
收件人:
传真号码:
向乙方发送至:
通讯地址:
收件人:
传真号码: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方式。甲乙双方同意对本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并办理公证手续。若甲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 甲方自愿直接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由乙方向公证机关提供欠款证明,公证机关依据乙方申请,在出具《执行证书》之前,以本合同约定的通讯地址或电话向甲方信函核实或电话(传真)核实其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和质押担保的事实,甲方应按照公证机关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公证机构的核实内容给予书面实质回应,否则视为对乙方的主张无异议,甲方负有对质押担保责任已履行的证明责任。
若公证强制执行未能立案须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时,则甲乙双方同意选择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并盖章且加盖骑缝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交登记机关壹份,交公证机关壹份,肆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股权质押合同范本13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元整。(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_____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
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
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法
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质押合同范本14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公司(借款人)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的《担保协议书》(以下简称担保书)中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根据担保书,为公司(借款人)向贷款_______币_______万元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_______,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股权质押反担保期限为上述主债务发生代偿后之日起_______年。
二、甲方愿意以其拥有的占公司(借款人)______%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以偿付乙方履行担保责任后所发生的债务。甲方保证公司(借款人)过半数股东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出质,并且甲方向乙方出具与此相关的股东会决议。甲方用作质押的股权,评估价值为_______币_______万元。
三、甲方保证对上述质押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保证上述股权在此之前未设置抵押权,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财务报表,以及对上述股权的评估等资料。甲方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五、上述股权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交付乙方,质押期间由乙方保管,质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处置上述质押股权。
六、如公司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致使乙方承担了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以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所质押的股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双方协商,由乙方收购上述股权。
七、乙方有权收取上述股权质押的.孳息。
八、甲方若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质,须在签订本协议后,到证券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本协议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甲方若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质,该股份质押应记入公司的股东名册,本协议自记入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甲方将记载股份质押登记的股东名册(原件一份)交给乙方。
九、本协议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_______市地方法规。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市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经协商,另签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于_________市
股权质押合同范本15
甲方(出质人):
乙方(质权人):
鉴于:乙方欲在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决算期内及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最高额范围内为借款人 向出借人 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确保乙方担保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最高额股权质押反担保。依据我国《公司法》、《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1.1 甲方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
1.2 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法律和质押人的章程、合同对质押人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任何及所有质押股权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权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质押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1.3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担保权利。
1.4 除非经质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没有针对质押股权或甲方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6 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第二条 质押财产
2.1 甲方将其在 公司享有的 %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全部质押给乙方,作为对乙方担保债权实现的反担保。
2.2 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保证。
2.3 "该股权"质物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 质押反担保范围
3.1 乙方代甲方为借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等;
3.2 借款担保合同及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及乙方为实现质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登记、保险、保管、鉴定、公证、处置质押物等的费用)等;
第四条 被担保的最高债权总额
4.1 被担保的最高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该最高债权总额系指在本合同第五条所约定的最高额决算期内乙方为借款人在任一出借人借款提供的融资性担保,因借款人可能不能及时清偿给出借人导致乙方向出借人承担代偿责任形成的乙方对借款人的债权金额。
4.2 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保、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最高额决算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质押登记手续,乙方为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内容以乙方和借款人达成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
第五条 最高额决算期与质押登记
5.1 最高额质押担保的债权的决算期间为 年,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笔借款具体起止日以借款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上标注的日期为准,乙方债权为本合同期限内任一时点实际形成的因借款人可能不能清偿给出借人而导致乙方向出借人承担代偿责任形成的对借款人的债权金额。
5.2 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负责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将上述该股权的《出质登记通知书》交付乙方,相关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
第六条 出质权利凭证的移交
6.1 甲方出质权利的权利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交付给乙方保管(如出质证明书等)。当甲方按期还款后,乙方应及时将权利凭证和相关资料归还给甲方。
6.2 在工商部门办理股份出质登记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借款人同意将股权出质的承诺;在工商部门进行出质登记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股权出质事项已记载于 公司的股东名册上的证明(由公司加盖公章)。
第七条 质押权的实现
7.1 质押权实现的条件依委托担保合同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确定。
7.2 乙方在行使质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甲方协商对出质股权进行折价以抵偿甲方所欠债务或对出质股权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八条 处置出质股权后清偿顺序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处置出质股权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8.1 实现出质股权的费用及乙方代甲方偿还借款所发生的费用。
8.2 乙方代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借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
8.3 借款担保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
8.4 代偿资金占用费,从乙方代偿次日起按日万分之五计算。
8.5 补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1.4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实质方面是或被证实是错误或误导,甲方首先应承担违约责任 元,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用全额予以赔偿。
9.2 借款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在本合同中依然有效。
9.3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出质股权进行再质押或转让或作出任何其他伤害乙方在本协议项下质押权利的处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提供相应担保、赔偿损失,并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股权。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
10.1 本合同经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质人签字生效)。
10.2 借款主合同、担保合同无效,甲方承诺以出质股权对于被保证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以债务承担的形式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0.3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
11.1一致确认:本合同的签订不影响乙方独立、自主的判断是否为借款人向出借人申请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的权利。乙方是否为借款人向出借人申请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以双方实际达成的具体《借款担保合同》为准。
11.2一致确认:乙方和借款人在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决算期内达成任何《借款担保合同》所产生的乙方对借款人的担保债权均属于质押反担保范围。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1.1 当事人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而引起纠纷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附则
12.1 本合同一式 份,当事人及登记机关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章):
乙方(公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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