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08 15:57:46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1

  图书管理人员应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热心做好学校图书管理和流通工作,成为丰富学校文化生活,增进学校文化生活的一个重要阵地。

  1、根据经费情况,结合学校师生实际,有计划地购买学校图书,注意图书发挥的实际效益,防止积压。

  2、安排好师生的.借书、还书工作,简化手续,热心服务,力求做到既要方便读者,又要不出差错。

  3、健全书库管理,图书借还、遗损赔偿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4、新书及时登记入册,分类编目,做到'帐、卡、书'三相符。旧书及时修补,做好报损工作。

  5、以各种形式推荐好书新书,办好宣传栏,加强阅读指导,并注意培养一支学生图书员队伍。

  6、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增加图书的开架数目,做到流通更新。

  7、制订健全六防措施。(防火、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窃)。

  8、与教师资料室、学生阅览室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加强业务联系。

  9、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在关任务。

  10、树立为教师、学生服务的观念,以此为出发点,制订《图书阅览制度》,充分发挥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学习中的作用。学校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4

  图书室是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和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须知:

  1、图书室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凭借书证借阅。

  2、凡在本室借阅图书者,均需要本室办理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不予借阅。

  3、经常性在本室措阅书者,需通过本室、教导处、后勤处办理借书证(学生需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每人只办1张借书证,每张借书证每次只借一本图书。

  4、借书时,就先填写索书卡,查明所借图书的种类、名称、编号等,之后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以后,由工作人员取书。

  5、借书时必须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后方能带书出本室。

  6、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7、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1.00元至该书定价的120%,情况严重者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

  8、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否则超期一天,每册罚款0.10元,以此类推。

  9、珍本和孤本等贵重图书不得借出。

  10、本室的各种精装工具书仅供在室内查阅,一概不得外借,特殊原因者可经校长批准,期限为一周。

  11、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上交借书证,图书室的签章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依据。 12、个人所带书籍、提包不得带入室内。

  13、务必珍惜各种工具书,不得私自取走,凡私自取走工具书或图书者,处以书价的10——20倍罚款。

  14、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声明,并经一段时间寻找后已证明确实丢失,可以补办新证,因丢失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15、每次只限借1—2本,借期为一周。

  16、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2

  一、图书室对书刊资料登记,分类编目。要留意分类的科学性和适用性,保持著录、编目的`精确全都。按要求统一要求,逐步完成分类,编目的标准化、标准化。

  二、图书室要依据详细情况,制定合理的借阅制度,施行定期对外开放。

  三、图书室要保证图书刊物的良性流通,图书一般不外借,如外借图书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图书外借不得超过一星期。常常进行催借还书,对借书过期不还者,执行停借,续借措施。

  四、图书室要严格执行赔偿制度,严禁读者涂写和污损书刊,若有上述行为要预以批判教育,并责令其赔偿,赔偿后原书刊一概还退还给本人。赔偿应以1至5倍为原则,读者遗失图书赔偿方法同上。

  五、图书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图书室管理制度。坚守岗位,增加责任心,耐烦细致地做图书借阅工作。

  六、图书室内要保持室内卫生、桌椅、书架摆放整齐。为借阅书刊制造良好的环境。

  七、要强化图书室管理。做好书刊资料的防护、防水、防盗、防潮、防尘等修补和清点工作。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3

  中南民族大学图书馆南书院自习室是学校专门设置、供全校各类在校学生自主学习的公共区域。为创造优良的校风、学风,创造良好的自习环境,维护自习室的正常秩序,充分利用自习资源,保障我校学生平等使用自习室的权利,特制定本规定。

  一、到自习室学习的所有学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图书借阅证一人一证排队通过门禁刷卡进入南书院。不得一人多证进入,不得未经刷卡尾随他人进入,不准借用他人借阅证进入。严禁翻越护栏、跨越门禁闸门进入。

  二、学生进入南书院后,可在各楼层选号机上重新自选座位,一人一座。必须按分配或选取的座号对号入座,不得随意乱坐。

  三、南书院自习室是供全校学生共享的公共资源,每位学生都有平等使用自习室的权利,都有遵守管理规定、维护自习秩序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自习资源的`公平、合理和有效使用,要求自习者先来先坐、人走座空。

  四、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抢占座位。不准代人刷占座位,不得粘贴占座标识,严禁强占座位将其据为己有。暂时离开座位者,须在座位桌面用纸条留下真实的离开时间,可保留座位30分钟。未留纸条或离开座位超过30分钟者按占座处理,管理人员将随时巡查并清理占座物品。凡有空座位,其他自习者均有权使用。

  五、门禁系统每天中午12:00、晚上22:00对座位号自动清零。每天晚上22:00后管理人员将对遗留在自习室(包括地面、窗台)的个人物品视为废弃物予以清理,如有财物遗失由物主本人负责。

  六、管理人员将加强自习室环境管理,自习者须保持自习环境的整洁、肃静。自习者应穿着整洁,言行文明,不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不在自习室用餐、吃零食,不大声交谈、喧哗,不在室内接打手机,进入自习室关闭应手机铃声。不损坏自习室设备,不擅自改变自习室布局,不自带非自习必须的私人用品进入自习区。自习区内严禁吸烟,严禁在桌面、墙面、门窗及其他公共物品上书写、刻画、涂抹、粘贴。

  七、注意公私财物安全和人身安全。带进自习区的书籍文具及其他个人财物需妥善保管,自行负责。不准擅接电源、违规使用电器。

  八、对违反上述规定、不服从管理者,本馆将记录在案并给予口头批评教育、书面公开通报等。对违规占座等情节严重者,除在馆内公开通报批评外,同时通告校学工部、校团委及其所在学院,由相关部门、单位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予以处分。对屡教不改者予以注销图书借阅证一年的处理。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4

  1、学生一律凭借书证前往图书馆借书,无证者不得入内。

  2、不得转借、冒用他人借书证借书。违者一经发现,收回借书证。借书证遗失,如无特殊理由一般不予补发,平时应妥善保管。

  3、进入图书馆要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禁止携带食物、饮料入内。

  4、借阅的图书须加爱护,如有损坏或遗失图书的情况则应自行购买同册新书赔偿图书馆,若买不到相同图书,则按照遗失图书价格赔偿同等价格的书籍一本。

  5、学生借书采用全开架借阅,书架上的书籍是按照《中图法》分类排架,请注意书号顺序,切勿乱插乱放。

  6、学生凭本人借书证最多可借书籍2本,图书管理员最多可借4本。书籍借阅期限为30天,每人可续借1次。续借图书须携带借书证和需续借的图书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

  7、学生找到所需借阅书籍后自行到工作台自助借阅机或找图书馆老师办理借书手续。

  8、学生中途转学或毕业,则应还清图书,办理好手续方可离校。

  9、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1:30—16:30 图书馆借阅管理规章制度【篇12】

  一、借书必须凭借书证,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代借,不得无证借书。

  二、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如发现将其借书证收回。

  三、借书证应妥善保管,如不慎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登记注销;登记时如发现图书已被借出或其他情况,均由领证人负责。

  四、工具书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借用时需经教务处批准,使用后应立即归还。

  五、对已破损的'图书,不予借出,经修补后方可出借。

  六、本馆图书只限本校师生借阅,特殊情况应由有关领导同意方可借阅。

  七、阅览室只供本校师生使用,非本校师生,未经许可谢绝入室。

  八、阅览室报刊资料仅供在室阅读,未经许可一律不准拿出室外,若需拿出室外复印,须经阅览室管理员批准。

  九、每人每次限借阅报纸或期刊一册,阅后放回原处可更换另一册。

  十、不允许占位,离开座位须将私人物品带走,离开座位30分钟以上,其他读者可以使用该座位。

  十一、注意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吐口香糖和乱丢纸屑果皮等。

  十二、爱护室内物品,不准在报刊桌凳上乱写乱画,更不准有撕页、写画、污损、剪裁等行为。

  十三、保持安静,严禁在室内喧哗、闲聊、吃东西、吸烟、躺卧、打手机等。

  十四、丢失或损坏报刊的,需拿同名同期同版本的报刊来赔偿,否则将按此报刊的全年价予以赔款。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5

  了满足广大读者的学习需要,最大限度提高自习室桌椅的利用率,让每位读者享有平等使用自习室的权利,特制定如下规定:

  1、禁止用书籍和其他个人物品占座。因事短时间(限2小时内)离开座位,请在桌上留便条说明具体离座起止时间。不留便条或超过便条声明时间的.座位将被视为空座,其他同学可将其物品移开并使用。

  2、爱护公共财物,正确使用座椅,禁止乱写乱画。严禁将椅子移出自习室外,一经发现,按照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取消读者资格。

  3、保持室内安静,禁止通话、聊天、喧哗,举止文明。

  4、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吸烟、吃食物、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5、自习室关闭时禁止将书籍和其他个人物品留在自习室内。图书馆将对自习室不定期清理,由此导致的个人物品遗失由读者自己负责。

  6、自习室设立“文明阅读监督岗”,由图书馆委托青年志愿者对自习室进行管理,请全体读者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6

  一、图书室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设,要有健全的各类管理制度,配备有图书管理员,并做到人员相对稳定,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学校的图书馆,有建设的远期规划和近期目标,逐年增加藏书量,并有计划地做好教育资料的购置和积累,做好报刊杂志的证订,加强图书室的建设。

  三、学校图书室有图书登记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四、执行各项制度。做到照章办事,严格借还登记手续,损坏照价赔偿。

  五、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图书借阅规定:

  1、学校图书馆按规定定时开放,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学生按班级在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在两星期。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学生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班级图书要分类在班级“图书角"书柜摆放。

  3、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须持借书本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4、自觉爱护图书,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轻微的必须自觉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5、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

  阅览赔偿规定:

  为了更好地开展小学图书室的工作,更好的为全校师生服务,发挥图书室的效益,图书室做以下规定:

  1、爱护图书室环境卫生,不准在图书室内吃东西,喝水,乱扔垃圾,更不准在图书室内吸烟。保持图书室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2、爱护图书室的图书及公共设施,阅览报刊杂志要依次序拿取和归还,不能乱拿乱放,不准在书刊杂志上乱写乱画,离开时注意将椅子放回原位。

  3、按时归还图书,一般情况图书借阅不得超过一星期,特殊情况可以持借书证和图书到图书室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不超过两星期。

  4、爱护图书,不得遗失、损毁,遗失、损毁图书者根据实际情况赔偿。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7

  一、图书室、阅览室规章:

  1、图书室、阅览室应保持肯定清静,不得大声喧哗,保持清静的学习环境。

  2、进入图书室、阅览室严禁抽烟。

  3、阅览室内陈设的.杂志及参考书、工具书只能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携出室外,也不出借。

  4、学校确定的贵重书籍、绝版本,只准在图书室查阅,一律不出借。

  5、外单位如需向本校图书室借阅图书,须经教导主任同意,出具借据,写明归还日期,方可提书。

  二、教职工借还书规章:

  1、老师借业务书借期为一学期,期末将所借的用书按时归还图书室。

  2、教职工借阅其它书籍每次限借二本,期限为一个月。

  三、图书室需对图书资料分类、编号、登记、建卡。

  1、凡调离本校的教职工和毕业生、转同学必需归还所借图书方能离校。

  2、各人所借图书,应妥当保管,如有涂污、撕损或遗失者,酌情赔偿。

  四、同学借还书规章:

  1、凭图书室发放的借书证借书,不得代借。同学离校时应办理还书手续。

  2、同学按规定日期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一本。

  3、毕业班同学于毕业考试前一个月停止借书。

  五、赔偿制度:

  1、读者应爱惜图书,因污损但不影响流通的,按损坏程度酌情赔偿;不能修补者按原价赔偿。

  2、遗失图书原则上必需赔偿相同版本的原书,如无法购到原书,则按原价加倍赔偿,贵重书和绝版本须以4—5倍价格赔偿。

  3、成套多卷书(二本以上)如遗失一本,按成套书价赔偿,但原书仍由图书室珍藏。

  六、剔除旧书原则:

  1、属内容不健康书刊,一经发现,立刻剔除。

  2、复本过多和流通量过低的。

  3、陈旧、破损严峻。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8

  1、图书馆是学校书籍、报刊情报资料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服务的机构。图书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提供师生所需的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并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2、图书馆须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做到帐帐

  相符、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逐步使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划》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4、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目录为主。图书馆应设有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增

  设著者目录,书名目录。

  5、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拒购质量低劣、内容不健康的图书,复本适当。不断丰富藏书品种,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复本过多,利用率低下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6、新书到馆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并及时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快书刊资料的流通。

  7、加强图书资料的'交通工作,提高资料的利用率。师生借阅图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工具书、大型丛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对借出逾不归还者,损坏、丢失书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8、积极向学生介绍、推荐优秀图书和新到书刊,并鼓励学生借阅。增设优秀读物和新书专柜,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和开展读书活动。积极搞好班组图书馆、图书窗(箱)活动。

  9、认真做好书刊流通率、读者到馆率等项统计工作。

  五、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等图书

  保护工作,并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图书教育。

  六、加强图书馆档案资料建设,按年度将图书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片,如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种统计表、重大活动资料、科研成果等装订成册,长期保存。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9

  图书馆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为规范学校图书馆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在新书到室后,要及时做好验收、登记、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三、图书馆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四、图书馆要逐步实现自动化管理,建立图书和期刊数据库。利用网络实现网上查询、借阅、统计、账册打印等工作。

  五、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六、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七、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七、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八、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

  阅览室是广大教职工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二、爱护书刊,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损坏书刊的,照价赔偿。

  三、书刊看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大声喧哗。

  五、不准私自拿书刊离开阅览室,否则按偷窃论处。

  六、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期开放,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对室内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分类编号摆放整齐。

  七、保持室内清洁,每天打扫一次。

  学生阅览室阅览规则

  为规范学生阅览室的管理,提高书刊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生持阅览证均可进学生阅览室阅览。学生阅览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一本,取书时将阅览证放在原书位置,阅览完毕,将书放回原处,取走阅览证。

  二、学生阅览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等放在指定场所,不准带入室内。

  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吃东西。

  五、自觉爱护书刊,取放有序,不准任意涂抹、撕页,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七、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学生阅览需要。

  图书借阅制度

  图书流通工作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馆对师生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先在学校内网上查询图书信息,记下索书号,然后再到图书馆借书。这样可避免盲目性,节约时间。

  二、入室借书,个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

  三、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

  四、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五、学生凭借书证入室借书。每次可借2本,借期为20天。教师每次可借10本,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

  五、对借书逾期不还者,视其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甚至停止借阅。

  六、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涂改、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七、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处理。

  八、借书证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有丢失,应立即到图书室挂失,如发现无冒借情况,可予补发。挂失前借出的图书由借者本人负责。

  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4、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赔偿1元。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图书清点、剔除管理制度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老化现象日益加速,为提高图书馆的藏书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藏书达到一定规模时,也要相应地剔除相当数量的旧书:

  一、剔除范围:

  1、图书内容已陈旧过时的。

  2、流通率不高的。

  3、没有现实意义的。

  4、复本过多的。

  5、图书内容与本馆任务不相适应的。

  6、破烂不堪和残缺不全已没有参考价值的。

  二、剔除的方法:

  1、根据图书借阅记录决定图书去留。

  2、把准备剔除的图书打印成清单,向学校师生征求意见,以达到兼听则明,防止片面性。

  3、将剔除的图书清单报校领导批准。

  4、在财产登记和目录上予以注销。

  三、处理办法:

  1、组织交换,互通有无。

  2、组织调拨,支持基层。

  3、组织出售,削价处理。

  4、报废。

  四、剔除总结:

  每次图书剔除工作结束后,必须有书面小结,将剔除计划、领导批示、剔除清单、处理情况、处理日期、经办人等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10

  一、为强化我校图书室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效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图书室是中小学校的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讨效劳的机构,培育同学搜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力量和终身学习的力量,并促进同学德、智、体、美等全面进展。图书室施行校长领导下的专人负责制。

  三、图书室应依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的需要广泛采集国内外相关图书资料,并要主动配备各类电子读物,将有保存价值的室藏图书制作成电子文档。

  四、图书资料的配备应以同学需求为主,兼顾老师。图书馆的`藏书,应当包括合适中小同学阅读的各类图书和报刊,供师生运用的工具书、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讨的理论书籍和应用型的专业书籍。

  五、图书购进必需严格的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经校领导同意前方可购进。

  六、购进的图书,首先是盖学校图书室公章,接着进行财产帐登记,然后依据《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登记,进入书。

  七、图书馆每年要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旧的图书进行处理,同时要购置肯定数量的新图书,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11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效劳,培育同学的阅读爱好和力量,按时为老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账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账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运用书》的规定执行。

  4、仔细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恰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峻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按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按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

  7、遗失或严峻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完成,应加倍赔偿,孤本等宝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偿;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赔偿,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稍微损坏者赐予批判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常常保持室内干净,主动实行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对具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期刊,每年终应合订成册,列入图书管理。

  10、教工调离和同学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12

  一、开放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5:30~17:30,星期六、星期日上午9:00~11:30为图书馆开放时间

  另外,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五下午15:30~17:30,星期六上午9:00~11:30为图书馆开放时间,学生凭借书证到阅览室可以看书、借书、还书。

  星期三、星期四下午15:30~17:30,星期日上午9:00~11:30为图书馆开放时间,学生凭借书证到阅览室可以看书、还书但不能借书。

  二、看书程序及要求:

  (1)进入阅览室向老师问好:“老师,您好!”,出示借书证并登记书位卡、姓名和班级。

  (2)领取书位卡,并牢牢记住卡上的号码。

  (3)从图书柜上轻轻抽取、挑选一本书籍,同时将书位卡插入书籍放置的缝隙。

  (4)找到座位安静、认真地看书。

  (5)换书时准确找到书位卡的位置并确认标记卡上的'号码,抽回书位卡,将书放回原处。

  (6)借阅下一本书同(2)(3)(4)(5)步,一个小时内借阅不超过4本书,不得频繁换阅,胡乱、随意翻看。

  (8)离开图书馆时,将书位卡交给老师,向老师说:“老师再见,谢谢老师!”。

  三、借书、还书程序和要求

  1.借书程序:

  (1)进入阅览室向老师问好:“老师,您好!”,出示借书证并登记书位卡。

  (2)领取书位卡,并牢牢记住卡上的号码。

  (3)选好一本书,从图书柜上轻轻抽取。

  (4)将选好的书、借书证和书位卡交给老师进行电脑资料存储,同时说:“老师,您好,我要借书。”

  (5)拿回书、借书证离开并向老师说:“老师再见,谢谢老师!”。

  2.还书程序:

  (1)将要还的书交给老师进行电脑资料登记,同时说:“老师,您好,我要还书”。

  (2)离开时向老师说:“老师再见,谢谢老师!”。

  四、爱惜、保管好借阅的书籍,遗失或人为造成书籍严重破损,新书要补买,旧书按原价赔偿。

  每人每周只能借书、还书一次,每次只能借一本书。借阅时间为两个星期,不能按时还书的需要到老师处办理续借。没按时办理续借的同学,交纳1.00∕天的租金。

  五、除阅读课外,其他时间必须凭借书证进入阅览室。书包不能带进阅览室;星期一~星期五家长不得进入阅览室。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13

  1、学生管理员到岗后,图书馆将根据岗位不同,分别进行岗位职责培训。学生管理员应尽快熟悉本岗工作,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2、为读者服务是图书馆工作的宗旨,为此,要求每个学生管理员对待读者要说话和气,耐心讲解,不能与读者争吵,树立图书馆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3、学生管理员应该按时上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岗时间为 12:50—13:20。

  4、如遇到课程临时调整或临时性的学生活动与工作时间相冲突,可以找本班或本年级的学生管理员替班。如无法自行调整的,必须向所在图书馆的老师请假,由老师安排其他学生管理员上岗。?

  5、学生管理员上岗前应把手机调为震动或静音,杜绝手机发出声音。

  6、学生管理员应认真履行自己所在图书室岗位职责,重点做好借阅学生借阅过程的监督和提醒。工作中要团结协作,配合老师认真搞好图书借阅、书架整理、环境卫生等工作。

  7、学生管理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将他人私自带入工作区域内。

  8、学生管理员应维持好书库、阅览室的秩序,对大声喧哗者可劝其离馆,情况严重者应报告图书馆老师。

  9、爱护公共财产,节约用电,学生管理员下班后应整理好书库、阅览室,注意及时关灯、关窗,阅览室的期刊一律不准私自带出室外。

  10、对工作态度不严谨、散漫、没有组织性纪律性的学生管理员,图书馆老师有权进行批评教育。

  11、在阅览室工作的学生管理员,应认真刊登好各自的'值班管理记录,不能虚登、代登、涂改,学生管理员的考勤由所在图书室老师执行,严禁私自更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每月底图书馆老师根据考勤情况进行统计。

  12、学生管理员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违反图书馆的相关规定,否则,图书馆将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将报德育处给予相应处分。

  13、受聘学生管理员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退岗,需要提前两周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并由班主任老师与图书馆老师联系,商议解决办法。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14

  一、图书室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设,要有健全的各类管理制度,配备有图书管理员,并做到人员相对稳定,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学校的图书馆,有建设的远期规划和近期目标,逐年增加藏书量,并有计划地做好教育资料的购置和积累,做好报刊杂志的证订,加强图书室的建设。

  三、学校图书室有图书登记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四、执行各项制度。做到照章办事,严格借还登记手续,损坏照价赔偿。

  五、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图书借阅规定:

  一、学校图书馆按规定定时开放,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

  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学生按班级在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在两星期。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学生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班级图书要分类在班级“图书角”书柜摆放。

  三、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须持借书本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四、自觉爱护图书,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轻微的必须自觉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

  阅览赔偿规定:

  为了更好地开展小学图书室的工作,更好的为全校师生服务,发挥图书室的效益,图书室做以下规定:

  一、爱护图书室环境卫生,不准在图书室内吃东西,喝水,乱扔垃圾,更不准在图书室内吸烟。保持图书室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二、爱护图书室的图书及公共设施,阅览报刊杂志要依次序拿取和归还,不能乱拿乱放,不准在书刊杂志上乱写乱画,离开时注意将椅子放回原位。

  三、按时归还图书,一般情况图书借阅不得超过一星期,特殊情况可以持借书证和图书到图书室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不超过两星期。

  四、爱护图书,不得遗失、损毁,遗失、损毁图书者根据实际情况赔偿。

  学校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守则(精选篇4)图书室是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和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须知:

  1、图书室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凭借书证借阅。

  2、凡在本室借阅图书者,均需要本室办理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不予借阅。

  3、经常性在本室措阅书者,需通过本室、教导处、后勤处办理借书证(学生需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每人只办1张借书证,每张借书证每次只借一本图书。

  4、借书时,就先填写索书卡,查明所借图书的种类、名称、编号等,之后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以后,由工作人员取书。

  5、借书时必须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后方能带书出本室。

  6、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7、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1.00元至该书定价的120%,情况严重者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

  8、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否则超期一天,每册罚款0.10元,以此类推。

  9、珍本和孤本等贵重图书不得借出。

  10、本室的各种精装工具书仅供在室内查阅,一概不得外借,特殊原因者可经校长批准,期限为一周。

  11、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上交借书证,图书室的签章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依据。

  12、个人所带书籍、提包不得带入室内。

  13、务必珍惜各种工具书,不得私自取走,凡私自取走工具书或图书者,处以书价的10——20倍罚款。

  14、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声明,并经一段时间寻找后已证明确实丢失,可以补办新证,因丢失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15、每次只限借1—2本,借期为一周。

  16、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15

  一、本自习室仅供本馆读者使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使用该自习室。

  二、自习室内一律不许用物品(书包、书、本子、座垫)等占座位,更不允许一人占据多个座位。

  三、因有事短时间离开座位,应在座位上留一纸条说明离开的迄止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不留纸条说明或超过规定的.时间仍不返回,后来者便可使用此座位。

  四、午饭时间、晚饭时间不允许长时间将书包留在座位上,人走物走,否则以占座位论处。丢失物品责任自负。

  五、因占座位问题发生纠纷,对占座位一方要提出严肃批评,无理取闹者要给予停止借书权,直至警告处分。

  六、爱护自习室的设备,不得私自将桌椅携出室外。

  七、禁止在自习室内吃食物,严禁乱倒饮料、茶水和乱扔纸屑,注意自习室内的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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