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方案

时间:2025-01-16 14:03:55 管理 我要投稿

车辆管理方案【集锦15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车辆管理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车辆管理方案【集锦15篇】

车辆管理方案1

  **年1月28日,辽宁省建设厅、公安厅联合颁布了《辽宁省城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遵循了《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立法精神,结合辽宁省实际情况,在小区机动车辆停车位设置、车辆管理、停车位内专用设备和公用设施的保护及物业过失致车辆受损赔偿等几个方面做出详细规定。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丁达鹏律师就该《规定》相关内容做如下解析,小区车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参考。

  一、《规定》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辽宁省城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停放管理。以下三种情况不适用该《规定》:

  1、非住宅用途,如写字楼、商场等地下及周边范围内机动车停放;

  2、没有物业公司管理服务的区域;

  3、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如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

  二、为小区业主提供停车位成为有关单位的义务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但随着小区私家车不断增多,规划用于停车的'车位逐渐不能满足小区业主的需要,停车难困扰着业主和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为解决这一难题,《规定》第三、四明确了公安机关有协助指导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区周边为小区业主设立临时、夜间机动车车辆停车位的义务,由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

  三、《住宅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约》是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的依据。

  该《管理规约》不同于物业服务合同,是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依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制定的,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委托费用由需要停车位的业主承担。

  四、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有如下义务:

  1、安排一定数量的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应尽职尽责,做好巡视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禁擅自离岗;文明执勤、热情服务,及时指挥车辆停放,维持车辆停放秩序。

  2、画明专用停车位的停车线,保持道路通畅,场地清洁卫生。指挥专用停车位的机动车辆在指定的车位停放。

  3、指挥无专用停车位的业主及外来人员在临时停车位停放车辆。

  4、指挥车辆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障碍。

  5、严禁指挥将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上。

  6、在日常巡视过程中发现业主有乱停乱放行为时,物业服务企业及管理员要及时劝阻。对劝阻无效的,要立即向业主委员会、社区委员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小区车主义务

  物业管理区域内车主有要爱护停车位内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讯等一切专用设备和公用设施的义务。不慎损坏时需按价赔偿,若造成严重事故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物业管理企业的过失致车辆受损,物业管理企业负责赔偿。

  《规定》首次明确了物业管理企业对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机动车人为损害承担管理过错赔偿责任。该条款为业主主张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但业主主张该权利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1、必须有证据证明物业管理企业未尽到本文第四项列明的6项管理义务,同时要结合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企业应承担的义务,如24小时门禁管理、夜间巡逻、录像监控等等,即管理过错。

  2、按《住宅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赔偿,因此在制定《住宅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约》,一定要将赔偿事由、赔偿标准约定清楚。

车辆管理方案2

  组长:z

  任务分配及人员定点:

  ①正门车辆进出指挥、建设北路交通指挥与疏导、学校周边重点路口的交通指挥与疏导由杨z大队长负责。

  ②一名交警负责求真大道交通秩序,负责指挥大客车定点停放,停放区为大门南侧排球场旁边。

  ③张z控制体育馆周边车辆停放,该范围只准省市领导及贵宾车辆停放,具体指挥停放由一名保安负责。

  ④晏z控制科技楼前坪车辆停放,具体指挥停放由一名保安负责,该区域停满为止。

  ⑤楚z及保安一人,控制和指挥教学楼北停车场、益智楼后停车场、综合楼周边停车场等的车辆停放,停满为止

  ⑥由于校庆日当天来宾车辆数无法估计,加上韶山路人防工程建设,校内校外车辆拥挤堵塞不可避免,因此,交通疏导及指挥应遵循以下几条:

  A:校庆日当天,请全校教职工不要将自己的车辆开进校园内。

  B:省、市领导和贵宾的车辆凭通行证直接入校,校内有专人指挥停车。

  C:5月2日之前到潭的'市外来宾统一集中在河西华都宾馆食宿,校庆日从宾馆至学校的交通采用大客车接驳的方式。

  D:当日市外来宾由z岭方向进入市区的,交警指引其车辆停放于江麓一带;由河西高速出口驶入市区的来宾,交警指引其车辆停放于老市委大院及广云路一带;由一、三桥过来的来宾,交警指引其车辆停放于和平公园及建设北路一带。

车辆管理方案3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如下规定:

  1、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总务科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使用、停放、维修、油料采购、发放、结算、司驾人员的交通法规教育培训及证件、各种费用

  办理的管理职能。

  3、车管员对汽车使用实行统一调度,车辆调度人员要积极配合分管院长加强对车辆的使用、停放、维修等事项的管理,及时了解所管车辆的动向,建立相关台帐,实行不定期检查。

  4、车辆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所管车辆的.性能及其用途,未经请示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120”值班车辆用途。确因工作需要改变车辆用途的,由总务科书面向分管院长请示经同意后方可改变,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其原用途,未经请示,私自改变车辆用途的,发现一次,扣派车人500元,驾驶员300元,累计三次,驾驶员扣发一个季度效益工资。

  5、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派车本着“先急后缓、保障重点”的原则

  (1)、管理人员必须保证“120”24小时正、付值班车辆的需要,不得有误

  (2)、如遇抢险、救灾或突发事件,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参与抢救工作

  (3)、市内用车由车辆管理员开出车单,出市用车需管理人员请示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根据行车路线和驾驶员的情况开出派出车单,所有用车必须做好记录,没有派车单不得报销过路费、油费、行补费,无派车单发现一次,责任人和驾驶员均扣50元,驾驶员擅自用车,发现一次扣500元。

  6、院、考核办对机动车辆实行分级检查制度,考核办必须对所有车辆做到每月检查一次;总务科机动车辆管理人员必须对所管车辆做到每星期检查一次,驾驶员必须对所驾车辆做到日检三次(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严禁车辆带病出车,若发现一次,当月考核扣10分。各检查单位及人员要建立台账,以便随时了解车况,发现一次未检或漏检,当月考核扣一分。如因车况不明或驾驶员处置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按公安交管部门认定责任的大小由驾驶员进行赔偿。

  7、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要及时报警,严禁自作主张,私下解决,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和当事人承担,驾驶员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含主要责任)。暂停驾驶车辆,待事故调查处理后作出结论。

  8、安全行车,遵守交通法规。

  (1)、驾驶人员驾驶车辆一年中安全无事故,由医院发给1000元的安全奖;

  (2)、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行车中违章罚款,一律不得予以报销。

  9、机动车辆必须严格按指定位置停放,没有管理人员的通知不得随意改变,违者发现一次当月考核扣2分。

  10、驾驶员必须服从汽车调度员的指挥和日常管理,虚心接受安全教育,认真填写工作日记(时间、地点、出车后里程数、车况、用车人),保管好派车单,每次用车完毕后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车辆,并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驾驶员通讯设施必须保证全天候畅通。不服从管理、不做记录、不按规定位置停放车辆的,发现一次,当月考核扣2分。

  11、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整洁,总务科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违规一次,当月考核扣2分。

  12、机动车辆的维修实行分级管理,机动车辆有故障后,驾驶员要及时向本级管理人员报告,确需维修的由本级管理人员签字后报分管院长审核办理。

  13、总务科、考核办每年对各车用油核定一次,每季公布各车辆用油和修理情况,对油料核定数节油的部分析成现金按40奖励给个人,超标部分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因驾驶员使用不当,造成的机械修理,费用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弄虚作假产生的修理费用除由当事人承担外,并处修理费两倍的罚款。

  14、行政用车凭出车单、发票和里程表实际读数按0.15元/km享受里程补贴,但需经管理人员核实,报分管院长批准后实施。

  15、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在医院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但车辆不得在外过夜。同时必须按照用车程序,填写用车申请单,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用车,职工因私用车应交纳相关费用:

  (1)、汽油费:轿车0.5元/km,面包车0.8元/km,车辆出库里程即为起点,入库里程为终点

  (2)、过路费、停车费一律由用车人自理。

  以上费用可以在用车前预付:也可以在用车后及时交纳,或者从用车人当月工资中扣减。

  (3)、职工私人用车以下情况免收费用:职工本人及其直系家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儿女)因病接送、婚丧用车。

  16、本规定自20xx年六月一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车辆管理方案4

  一、系统概述

  根据目前小区车辆出入管理日益自动化,方便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管理车辆的出入,运用无线射频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集成开发出了小区车辆出入管理系统。本系统针对小区车辆出进行管理,记录车辆出入的信息,可查询打印历史记录;运用远距离射频技术实现车辆出入小区大门不停车通过,避免因为刷卡造成上下班时车辆拥堵。本系统适应小区门口为单通道和一进一出,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置门口通道情况相匹配的运行模式。

  二、 系统工作

  本系统针对小区门口为单通道和一进一出通道时的情况,安装方式和运行方式有所不同。

  2.1.小区门口为一进一出双通道

  小区门口为一进一出双通道,每个车道都是单向行驶,车辆必须按照进出通道,才能正常出入小区。

  2.1.1 系统组成

  小区车辆出入管理系统主要由读写器、电子标签、道闸、地感线圈探测器、地感线圈、系统软件、管理工作站等组成。

  1.入口通道包含设备:读写器、地感线圈探测器、地感线圈、道闸等。

  2.出口通道包含设备:读写器、地感线圈探测器、地感线圈、道闸等。

  2.1.2 安装方法

  道闸档杆两侧分别安装电感线圈,读写器与道闸控制器、电感线圈探测器相连接,读写器数据线与电脑相连接。

  出入口通道分别安装一台读写器,放置在车辆首先要经过的位置旁边。

  读写器与地感探测器连接方式:读写器有两组地感线圈数据线,第一组数据线与车辆进入通道端地感数据输出端连接,第二组数据线与探测车辆离开通道地感数据输出端连接。

  读写器与道闸控制器连接方式:读写器有一组道闸控制器,给道闸发送升起档杆和落下档杆的触发信号。

  2.1.3 工作原理

  1.车辆进入 :当车辆驶入时,入口处的地感线圈可探测到车辆到达,同时入口处读写器读到卡时,若卡已通过授权且有效,与入口处读写器连接的入口道闸自动升起栏杆,放行车辆。若是临时停车,需要向门卫取卡登记,才可以进入。

  2.车辆进入后,地感线圈探测器会感应到车辆已通过,栏杆自动回落。栏杆控制器具有防砸车及防无卡车跟随入内功能。若使用无效或过期卡片,则会触发报警,不予进入。系统会将用户卡内存有的车主姓名、车号、车位编号、车型特征等有关信息记录在主机内。

  3.车辆驶出 :车辆驶出小区时,出口处地感线圈检测到有车辆要离开、同时出口处读写器读到卡时,系统自动判断卡的有效性,才会予以放行。否则,不于放行。临时车在出口处读写器读到卡、出口处地感线圈检测到有车辆要离开后系统会提示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收回卡、手动操作软件进行放行。所有信息都存贮在系统主机上,供以后进行统计、查询、打印

  2.2 小区门口为单通道

  小区门口为单通道,车辆可进行双向行驶。

  2.2.1系统组成

  小区车辆出入管理系统主要由读写器、电子标签、道闸、地感线圈探测器、地感线圈、系统软件、管理工作站等组成。

  通道包含设备:读写器、地感线圈探测器、地感线圈、道闸等。

  2.2.2 安装方法

  道闸档杆两侧分别安装电感线圈,读写器与道闸控制器、电感线圈探测器相连接,读写器数据线与电脑相连接。

  在道闸档杆两侧分别安装一台读写器,放置在车辆首先要经过的位置旁边。

  读写器与地感探测器连接方式:读写器有两组地感线圈数据线,第一组数据线与车辆进入通道端地感数据输出端连接,第二组数据线与探测车辆离开通道地感数据输出端连接,

  读写器与道闸控制器连接方式:读写器有一组道闸控制器,给道闸发送升起档杆和落下档杆的触发信号。

  2.2.3 工作原理

  1.车辆进入 :当车辆驶入时,入口处的地感线圈可探测到车辆到达,同时入口处读写器读到卡时,若卡已通过授权且有效,与入口处读写器连接的入口道闸自动升起栏杆,放行车辆。若是临时停车,需要向门卫取卡登记,才可以进入。

  2.车辆进入后,地感线圈探测器会感应到车辆已通过,栏杆自动回落。栏杆控制器具有防砸车及防无卡车跟随入内功能。若使用无效或过期卡片,则会触发报警,不予进入。系统会将用户卡内存有的车主姓名、车号、车位编号、车型特征等有关信息记录在主机内。

  3.车辆驶出 :车辆驶出小区时,在出口处,地感线圈检测到有车辆要离开、同时出口处读到卡时,系统自动判断卡的有效性,才会予以放行。否则,不于放行。临时车在读卡、地感线圈检测到 有车辆要离开后系统会提示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收回卡、手动操作软件进行放行。所有信息都存贮在系统主机上,供以后进行统计、查询、打印。

  三、功能特点

  1. 实现RFID远距离小区门口车辆出入管理,车辆出入小区门口不停车。

  2. 读写器在线运行或脱机运行,均可对卡的'有效性进行自动识别。

  3. 记录车辆出入小区门口的信息,可查询、打印历史记录。

  4. 实现连动:当读到有效卡、进入区地感线圈有感应时,道闸自动打开;接着离开区进入区地感线圈有感应、进入区地感线圈感应消失

  5.防砸功能:铺设地感线圈,防止车辆处于道闸档杆下边未离开时,落下档杆。

  6. 正式卡和临时卡管理:用于小区业主和外来车辆。

  7. 适应单个或多个出入门口的小区:通过软件可配置。

  四、主要设备介绍

  4.1 读写器

  型号:R310E。

  4.1.1 工作环境

  1)抗干扰和防雷设计,满足工业环境要求

  2)使用温度:-20℃~+60℃

  3)保存温度:-30℃~+80℃

  4)抗电磁干扰:10V/m 0.1-1000MHz AM调幅电磁波

  4.1.2 主要技术参数

  1)电气特征

  电 源 +9V到+12V DC(MAX 500mA)

  通信接口 以太网(可选其他接口)

  可靠性 MTBF≥50000小时

  工作寿命 5年以上

  2)微波链路特性

  信号调制方式 GFSK

  工作频率 2.4 - 2.45 GHz

  发射功率 ≤3dBm(可用软件进行调整)

  读写区域 全向范围(定向)

  微波通讯距离 ≤80m(可调)

  微波通讯检错 CRC16循环冗余校验

  通讯加密 加密

  位误码率/B.E.R 10-7

  3)主要性能参数

  a)能识别移动速度200公里/小时以内快速移动的电子标签;

  b)工作的频率在2.4GHz-2.5GHz ISM微波段;

  c)数据速率是1Mbps,射频功率是-20dBm~0dBm且可调,最大峰值功率1毫瓦;

  d)支持TCP/IP、UDP、PING等功能;

  e)内置大容量存储器,SD卡接口;

  4.2 电子标签

  T51R标签是一种工作频率在2.4GHz的主动式标签,只发送信号;可安装于车内前挡风玻璃处或者由人员佩戴,适用于车辆出入管理系统、人员定位识别管理系统及家校通。T51R是基于T50R设计的一种超薄型电子标签,电池使用时间更长。T51R系列标签优点,稳定、可靠、坚固和耐用。

  T51R标签产品主要性能指标:

  识别距离 最远50米(与R3000S,空气中)

  工作频段 2.4-2.45G

  接收灵敏度 -80 dbm ~ -90 dbm

  期望电池寿命 3 年,电池电量过低时自动报警

  掉电保存期 10年以上

  ID号码 32 bit

  工作温度 -20℃ ~ +55℃

  保存温度 -20℃ ~ +55℃

  抗电磁干扰 10V/m 0.1~1000MHz AM调幅电磁波

  重量 25g

  4.3 道闸

  具有——手动及摇控功能。

  特点说明:

  1.特殊的低耗转矩电机,间歇式高频繁升降杆动作设计。

  2.升降受力平衡机构系统,使栏杆在任意状态下保持平衡。

  3.栏杆起动时模拟变速运行,确保栏杆不会抖动。

  4.高、中、低速的运行采用PLC逻辑控制调速,先进可靠。

  5.采用发动机原理的连杆式传动结构,旋转式人工升降杆装置。

  6.双珠万向轴承作转动支点,抬杆力矩大,噪音小,机构耐用性强。

车辆管理方案5

  为全面贯彻落实《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xx〕第1号),进一步理顺停车场管理体制,提高停车场使用效率,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全市停车场管理,实现“办证经营”、备案管理;现有经营性停车场全部进行信息化改造,并接驳全市智慧停车平台,盘活存量资源,实现车位应用尽用、充分利用;不断改善停车环境,打造破解“停车难”的陇南模式,全面促进城市交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民为本、利民惠民的原则,创新机制、强化措施,以最大决心、最强合力、最优服务,拓展地上地下停车资源,尽可能实现停车资源利用最大化,努力满足群众的停车需求。

  三、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全市所有的经营性停车场,包括市政府国有企业统一建设运营的公共区域停车场,以及对外开放收费经营的机关、医院、住宅小区等专用停车场。

  四、促进规范管理

  (一)确定停车场行业经营服务条件

  1.从事经营服务收费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停车场服务”增项的营业执照;

  2.从事经营服务收费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成立30日内,依法向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3.所有经营性停车场要按照陇南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收取停车费;纳入政府定价的,由发展改革部门核定收费标准;

  4.建筑配建停车场必须具有由住建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消防合格证明》;

  5.从事经营服务收费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以上手续后,申请向县区公安交警部门备案,经材料审核和现场查勘合格后,予以备案,发放《陇南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登记证》,登记证编号按照行政区划代码+四位数字(从0001开始)。

  备案所需材料:

  (1)经营服务单位基本信息(包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消防合格证明、收费依据等相关材料);

  (2)停车场平面示意图;

  (3)符合规定的停车设施、设备清单;

  (4)经营、服务、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规范停车场经营管理服务行为

  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履行职责;同时,强化停车经营者自律经营,加强停车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推进停车经营服务单位依法、诚信经营,提高经营服务水平,形成健康良好的市场秩序。

  (三)鼓励停车资源共享

  机关、医院、住宅小区等专用停车场,应当在满足工作人员或本小区业主停放需求的情况下,向社会公众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或与周边有停车需求的车辆所有人约定车辆错时停放。

  (四)推行智能化管理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制定全市统一的数据采集和联网标准;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采用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并接入全市智慧停车平台实行联网管理;智慧停车平台为进行信息接驳的机动车停车场优先提供停车信息、交通状况信息、智能化停车诱导等服务。对经营性停车场未按照有关规定接入全市智慧停车平台的,根据《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机关、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专用停车场可以自行负责管理运营,也可委托市属国有企业实现智能化运营。

  (五)实行诚信档案制度

  加强监管检查,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停车场经营者和恶意逃费的驾驶人通过“信用中国”平台,客观评定诚信等级、依法使用诚信档案,建立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的管理工作机制,促进停车场经营服务水平提升,规范停车场及其经营主体行为,培育优质的经营服务单位,保障良好的经营服务秩序。

  五、强化日常监管

  (一)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管理

  公共停车场,指为社会车辆停放提供经营服务的场所(包含市属国有企业在公共区域设置的停车场)。

  专用停车场,指为本单位、本居住区车辆及特种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

  1.使用监管:收费停车场标识及收费公示牌完整,收费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按照发展改革部门规定的标准依法收费,收费标准和收费公示牌一致,统一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专用发票;未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配建停车场挪作他用,不得变更规划确定的停车位,不得改变公共停车场为社会车辆提供停放的用途。住建、消防救援、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督促规范单位、住宅小区等专用停车秩序的管理,确保消防车道的畅通。

  2.依法处罚违法违规行为:经营者擅自将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挪作他用的,按照《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处一万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公共停车场以及收费经营的专用停车场未备案登记的,公安交警部门书面通知进行限期备案登记,经书面通知督促仍不备案的,按照《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处一万元罚款的处罚。对占用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牵头单位:各县区公安交警部门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税务、发展改革、住建、自然资源、消防救援等部门。

  (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依法在道路范围内设置的临时停放机动车辆的'场所。

  1.使用监管:收费泊位停车场标识及收费公示牌完整,收费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按照发展改革部门规定的标准依法收费,收费标准和收费公示牌一致,统一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专用发票;收费泊位因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市政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占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对占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时间及数量予以核实;协调处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其他问题。

  2.依法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具有妨害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正常使用等行为的单位及个人,依照《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处一千元以上三万元罚款的处罚。未备案登记的,书面通知到辖区公安交警部门限期备案登记,经书面通知督促仍不备案的,按照《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四十条处一万元罚款的处罚。

  牵头单位:各县区公安交警部门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税务、发展改革、住建、自然资源、消防救援等部门。

  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由市政府整体统筹、市级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县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实施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和分工,规范停车场管理及相关服务,提升停车场管理的水平。建立停车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研究,协调解决停车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负责对停车场收费行为进行监管,依法查处有关价格违法行为。

  税务部门:负责办理税务登记以及停车收费发票(电子发票)的监督管理工作。

  住建部门:负责核发《建设工程消防合格证明》;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停车收费政策制定,并根据社会发展状况、城市交通运行状况、停车泊位供求状况,适时调整完善我市停车收费政策。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停车场备案、道路内侧停车泊位的设置;负责对各类机动车辆在城市道路乱停乱放行为的监管,协助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对公园、绿地、湿地等场所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的监管;督促经营性停车场将停车位信息接入智慧停车平台。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设置影响市容的停车位行为和公共区域停车场内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

车辆管理方案6

  为合理使用汽车,提高汽车使用率,降低能耗,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用车

  1、公司员工在市内参加各种业务活动,到外地出差或开会,在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申请派车;

  2、公司员工遇有紧急、重要公务或因路远等必需用车的情况时,在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申请派车。

  3、公司组织集体活动,酌情安排用车。

  二、非因公用车

  1、职工因重病急诊、重病住院和女职工生产住院必须用车的,经批准可以免费使用。

  2、经批准的其他非因公个人用车(包括离、退休人员),一律按规定收费。

  三、用车手续

  1、凡可预见的公务用车,请在公务前一天与综合部预约,以便安排。

  2、职工非因公用车(因伤病除外),提前二天预约,由综合部酌情安排。

  四、公司车辆管理规则

  1.机动车辆由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原则上由专人驾驶,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驾驶员的,应由经理办公室批准。

  2.车辆的年检、保养、清洁、停放以及办理保险等车务手续由驾驶员负责办理。

  3.驾驶员出车前必须认真做好车辆检查,车容整洁、车况良好、部件齐全、制动有效,不允许病车上路。如有部件损坏和不安全因素隐患,应及时处理直至修复,确保安全运输。

  4.车辆每周至少清洗一次,驾驶人员在特殊天气情况下可根据车况适当调整。雨雪等恶劣天气后及长途返回时,车辆外表严重污染的应及时清洗。

  5.车辆在公司期间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位,外出期间驾驶员应寻找合理的停车场所停放并保证车辆的安全;

  6.遇交通事故或车辆被损坏、被盗窃的,应及时报警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到场解决。

  7.公车私用造成的交通事故,除保险公司理赔的'费用外,由责任人负责赔偿给他人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8.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用车,使用者按正常用车费用的5倍缴纳车费,另外对驾驶员每次罚款200元。

  9.车辆每年应彻底大修保养一次。车辆大修是一次全面的系统质量鉴定,应由资深车辆技术人员和驾驶员对车辆认真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部位应请承修方及时整改合格后方可接受。新车和大修后的车辆有一段磨合期,驾驶员必须注意控制车速及其它养护工作。

  10.车辆使用规定:公司车辆一般不外借。

车辆管理方案7

  1、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的车辆管理和保养,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公司用于送货之货车。

  3、职责:

  司机负责车辆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并凭《用车申请书》出车。

  用车部门负责填写《用车申请书》并经部门部长签名后交总经理或行政部部长审批。

  4、车辆管理:

  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司机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用车部门在用车前须填写《用车申请书》,经部门部长签字后交行政部部长审批后交司机。

  用车应设《用车记录薄》记录出差地点、时间、用车人等,并应要求用车人在记录薄上签名,每月30日前上交财会统计结算。

  公司用车送货物原则(以本公司铝壳箱为标准)低于2件的不出车。

  如节假日或业余时间用车的应提前一天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用车申请书》,经审批后方可使用。该用车时间内所有责任由用车人负责(包括事后得知该时段发生的电子违章记录罚款。

  车辆出车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专用车位内,不得擅自将公车私用,否则追究司机责任。

  车辆的各类证件要保管完好,行驶证、车匙不得放在车内,以防发生盗窃。

  营销人员用车各项费用自理,包括油费、路费、违章罚款,司机出差补贴等。

  4、司机管理: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xxx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有故障的应及时报告行政部,经批准后送汽修厂维修。

  司机应清楚了解车辆的.保养时间和各季度的审核工作,如因证件不齐全或过期失效的,后果由司机负责。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驾车、不准酒后驾车。如因故意违章或以上原因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上班时间未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在办公室内应协助做好各方面工作(包括接收、派送传真文件、复印等)必要时协助其它部门工作。

  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随意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车辆管理方案8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县房产管理局(办、所),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各物业管理企业:

  为规范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车秩序,保障车辆停放管理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局制定的《成都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附:《成都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车秩序,保障车辆停放管理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非机动车辆的停放和管理。

  第三条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辆停放设施按以下原则实施管理:

  (一)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配置的机动车停放设施(包括地面停车库,地下停车库,立体停车库等)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使用;尚未出售的应当出租,不得闲置不用。

  (二)凡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共用场地予以车辆停放的车位,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出售。建设单位拥有车场、车库所有权的,停车位要转让的,受让对象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租用停车位的业主享有该车位的优先购买权。建设单位在未满足本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停车需求前,不得将车位出售、出租给本住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的其他人。

  (三)停车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出租时,租赁双方应在停车位出租合同中约定:当本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或者使用人需使用时,出租人可终止合同,收回出租的车位。但出租人应在终止合同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

  (四)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设置停车位的,应当符合国家交通设施安全标准的规定,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妨碍行人和其他车辆通行。

  第四条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非机动车辆停放,按以下原则实施管理:

  (一)业主、使用人的非机动车辆应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

  (二)承担市政公用等专业维修、房屋装饰装修等需停放非机动车的,应当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

  第五条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管理服务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合同未就停车管理作出约定的,由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依据相关规定决定本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停车管理方案。

  第六条物业管理企业或者其他停车管理单位(以下统称停车管理单位)受托提供停车管理服务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遵守本市停车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业主大会的决议等;

  (二)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相关停车管理的约定;

  (三)制定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包括停车管理单位的职责、停车位和临时进出车辆停放的管理方案、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等;

  (四)在地面、墙面设有交通标识,引导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

  (五)有专人对进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辆进行登记,进入时查验车身状况并发放停车凭证,离开时查验停车凭证后放行;

  (六)维护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停放秩序,保证车辆整齐,行驶通畅;

  (七)24小时有专人看管停车场或采用电子监控手段进行不间断监视,劝阻、制止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停放车辆丢失。

  第七条车辆停放收费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军用、邮政等特种机动车辆执行公务时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不得收费。

  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共用设施进行车辆停放,属业主所得收益的,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或者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

  第八条车辆停放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和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车管理制度,听从停车管理人员的指挥;

  (二)车辆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妨碍消防设施的使用,不得影响行人和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机动车不得擅自停放在他人车位;

  (三)按照规定或者约定交纳车辆停放费用。

  第九条除临时进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放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停放人应与停车管理单位订立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服务协议,该协议一般应包括双方当事人机动车基本情况、双方的权利义务、收费价格、管理责任、管理服务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条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管理单位,应及时对停车场地、道路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保证正常使用。

  对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位不能满足车辆停放需要的,停车管理单位应在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结合实际,采取措施提高停车场地利用率。

  第十一条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影响住宅物业管理区域道路畅通或者公共安全的,停车管理单位可以按照车辆停放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或者业主大会决议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非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辆停放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车辆管理方案9

  一、为保证物业门岗车辆规范、有序、安全进出,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二、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公车、员工私车、外来办事车辆、货运车辆等的进出物业管理。

  三、职责:由物业管理部负责对所有车辆的登记、检查和进出管理。

  四、具体内容如下:

  1.加强门岗队员培训,提高队员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统一认识,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2.车辆出入采用自动识别系统,如无法自动识别车辆或车况有问题,要及时上前礼貌询问,并写明问题后让车主书面签字确定,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发生;

  3.一切进入物业门岗的车辆应严格控制车速在每小时5公里以内,并且不得鸣笛,要减少噪音,确保物业安静舒适,若有发现,门岗队员应及时劝阻;

  4.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及其它污染品的车辆进出物业,需提前获得公司许可,并登记后方可进入;

  5.大客车、大货车、工程车等大型车辆进出物业,需提前获得公司许可,加强对装有大宗物品的车辆的盘问力度,同时做好记录;

  6.在门岗树立临时停车收费标示牌,告知车主停车收费的标准和收费文件,停车收费按照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积极鼓励业主办年卡或月卡;

  7.在门岗显著位置要做出相关温馨提示,提醒车主在离开车辆时将车辆的门窗锁好、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

  8.加强门岗区域内道路限速、禁停等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

  9.如有堵车现象发生,所以门岗队员要注意门岗交通疏导;

  10.如有特殊情况不允许车辆进出时,门岗队员要耐心的和车主解释,严禁发生冲突;

  11.出租车网约车等临时进入车辆,经当班门岗队员许可后可以驶入,落客或卸物后必须立即驶出,不得停留;

  12.如有因停车费与门岗队员发生纠纷的情况,队员要克制,保持冷静,要有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求得车主的谅解;

  13.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听门岗队员劝阻、强行闯门或有意堵门的车主,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情节严重的报警处理;

  14.早晚高峰期应增派队员到门岗进行交通疏导,若门岗有应急事件,队长必须及时去现场处理;

  15.如有交警在门岗路口疏导交通,队长应立即派出队员协助疏导。

车辆管理方案10

  一、车辆管理规定

  车辆停放是精神文明的重要体现,XXX物业服务处应向业主、使用人做好宣传工作,共同劝阻、制止乱停放现象的发生。自觉到指定停车泊位停车。

  1.对XXX项目的业主、使用人和单位的车辆进行详细的登记,并建立车辆档案(车辆型号、车牌号码、颜色等),对已登记备案的车辆发给XXX项目出入通行证。

  2.为业主临时停车提供方便,XXX项目设有地面停车场,并采取按次收费办法。

  3.长期使用停车泊位的业主、使用人和单位,可到XXX物业服务处办理停车泊位租赁手续。

  4.对业主、使用人已租赁的泊位,XXX负责做出相应控制,确保停车方便。

  5.各种车辆不得在XXX项目道路上随意停放,临时进入XXX项目的机动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严禁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

  6.停放在停车场的所有车辆,车主必须关好车门、车窗,带走贵重物品。车场管理人员如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等情况,应及时通知车主,防止车内物品丢失。

  7.停车场只提供场地、车位有偿使用,不负责车辆的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停车场不负责赔偿。

  8.车辆进入XXX项目应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XXX项目限速标志的规定,进出车场时遇对面行来车辆,应做到先出后进。

  9.XXX项目停车场不准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试车和随意鸣喇叭。

  10.对进入XXX项目的出租车同样实行计次卡出入,夜间22:00以后,谢绝出租车进入XXX项目。对外来人员乘坐的出租车应谢绝入内。

  11.对进入XXX项目的车辆应维持一定的清洁度,保证不污染道路;5吨以上大型机动车未经XXX物业服务处许可,不得进入XXX项目。车辆停放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不得停放在绿化带和人行通道上。

  12.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进入XXX项目,应停在规定场地装卸材料,不得影响XXX项目交通,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驶离XXX项目还需出示业主的书面证明,方可驶离。

  13.对所有进出XXX项目的车辆都应实行凭车辆出入卡进出,门岗需在卡上写清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码及门岗保安的'姓名或工号,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外来车辆的登记工作。

  14.应妥善保管好在使用中的车辆出入卡,必须保证有具可查,不能有流失现象发生。

  二、停车场守则

  为规范停车场的使用及管理,营造规范的购物环境,制定本守则。

  1、月租车的车主应于每月月底前缴交各种费用;停车卡专车专用,不得转借他人。

  2、临时停放车辆先收费,出场时验发票后放行。

  3、月租车的车主只可将车辆停在其所属月租车位范围内。临时停放车辆必须按车场保安员指定地点停放。

  4、停车场只能作为停车之用,不能用作维修车辆、储存货物或其它用途。

  5、车场内严禁吸烟,严禁在车场内加油。

  6、载有易燃、易爆,或有毒、危险品的车辆不得在车场停放。

  7、在车场内必须按限速行驶和按车场指定路线行车。

  8、在车场内行车必须注意安全,以免损坏停车场设施和其它车辆,如有损坏,XXX物业服务处有权向损坏者索赔。

  9、车主如遗失停车卡,应马上通知XXX物业服务处,XXX物业服务处会于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后补发新的停车卡。

  10、本处不负责保管随车物品。

  11、车主如违反车场守则,XXX物业服务处有权拒绝其车辆停放;此外,XXX物业服务处可随时修订此《停车场守则》。

  三、XXX物业服务处装卸货物管理规定

  装卸区域的位置:

  1、1/F东面装卸区设在1/F东门入口外;

  2、-1/F北面装卸区设在1/F西北面的位置;

  装卸区的使用范围:

  1、1/F东面装卸区是提供给“XX家居”的货物装卸使用;

  2、-1/F西北面装卸区是提供给“XX超市”及其商场等货物的装卸使用;

  装卸区的管理:

  1、商场装卸货物时,必须在指定的装卸区内进行装卸货物,不得阻塞通道;

  2、所有装卸的进出车辆必须服从商场的统一管理,不得乱停乱放;

  3、不得在商场的入口处,楼梯、平台或任何通道或电梯内留置任何货物、物品、箱柜等将上述地方阻塞。

  4、一切货物、物品只能在XXX物业服务处指定的时间,及在特设的货物装卸台,通道及电梯装卸和运送。

  5、商铺内的家具,设备及装置等搬离该商铺前,须事先取得XXX物业服务处的书面同意,凭XXX物业服务处发出的放行条从指定的出口搬出。

  6、使用电梯运送货物时:

  ①、不得超载超长或运送危险物品。

  ②、运送液体货物需用容器装好以防泄漏。

  ③、粉状货物需用密封袋装好以防外泄。

  ④、货物若为尖锐物品应垫好,避免刮花电梯。

  7、当装卸货物高峰期,货物和车辆较多时,必须遵守商场货物装卸区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进出车辆必须扫次序排队进出。

  四、车辆管理工作标准

  1.道路线型、断面与整个建筑群体布置相协调;

  2.车行道通畅,出、入口标志明显;

  3.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可进入;

  4.进入停车场内的车辆,均服从物业公司管理;

  5.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有污染物品车辆或2.5吨以上货车,一律不准驶入;

  6.驶入停车场的车辆均需减速,时速不超过15公里,无鸣笛现象发生(救护车、警车、救火车除外);

  7.停车场内的所有车辆均纳入物业公司管理范围,作到车证齐全,见证/票放车;

  8.车辆管理人员礼貌待人、热情周到;

  9.车辆管理员熟知车主姓名、车型、车牌号、铺号、车位;

  10.车辆管理人员随时巡查车辆停放情况及车辆的车况,遇有门未锁、灯未关、漏油、漏水等现象发生时,10分钟内通知车主;

  11.停车场内无货物堆积、道路阻塞现象;

  12.停车场内地面无水、无油、无污、无纸屑、无烟头等杂物;

  13.停车场道路平整无坑、无尖锐物、无金属钉状物;

  14.停车场内有明显禁烟标牌,且消防器械及设施均配备齐全,使用功能完好率100%;

  15.辖区内交通事故年发生率不超过2%,丢失事故发生率为0%;

  16.地下停车场光线明亮,能见度高,目测距离50米以上;

  17.临时停放车辆收费率100%;

  18.每车位文字档案齐全、资料准确率100%;

  19.外来进出车辆有登记,完成率100%,准确率100%。

  五、停车场班长职责

  1、接受主管的直接领导。

  2、领导下属详细记录车辆进出情况,认真检查,有效阻止危险品进入停车场。

  3、熟悉停车场的建筑设施及固定车位的情况。

  4、熟悉停车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应急方案。

  5、迅速、妥善处理好社会性事件、事故、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6、组织、指导下属参加各项培训。

  7、在工作中要运用礼貌用语文明服务,积极为顾客解决各种困难,提供方便。

  8、主持每日的班前、班后会议,认真做好工作日记和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9、完成上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停车场值班员职责

  1、积极指引车辆安全驶入车位停车。检查并提示车主锁好车门窗,并详细记录车辆进出时间,车况及车牌号。

  2、做好对机动车的监护及车场的安全巡逻工作。

  3、按规定对地面停车场收取车辆管理费,并做好票款的交接、保管工作。

  4、提示司机严格遵守停车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和使用规定。

  5、严格杜绝停车场内有明火作业的情况发生。

  6、认真检查停车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7、对车场周围的施工情况进行管理,避免因施工影响到XXX项目的正常停车秩序。

  8、阻止未经许可或未办理停车位的机动车辆使用车库。

  9、阻止装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辆驶入停车场,发现问题应立即向班长或主管报告。

  10、阻止无关人员,闲散人员(包括非工作需要的员工)穿行车库、逗留。

  11、对停放一天以上的车辆要记录,并报告班长和主管。

  12、严格禁止在停车场内停放非机动车和存放货物。

  13、认真做好当班各种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14、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交通意外事故的处理预案

  保安员在发现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报告求助时:

  1、应立即用通讯设备报告保安主管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

  2、留在现场或迅速赶赴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和保护现场,抢救伤者;

  3、对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须请示保安主管进行支援。

  4、保安主管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保安部经理,并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抢救;

  5、调遣指挥门岗保安员维护现场秩序、交通秩序;

  6、送重伤者到医院抢救;

  7、报交警大队事故组(电话120):

  ——事故发生的时间及地点;

  ——事故造成的伤亡及损失情况;

  ——已送抢救情况。

  8、保安部经理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的需要,调派车辆进行抢救,并报交警事故组和公司总经理。

车辆管理方案11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车辆的正常、良好运行,保证车辆及时、可靠的进行保养和维修,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明细

  1、浙A3S712(五菱)

  2、浙A39721(金杯)

  3、浙A5B571(金龙)

  4、浙A08E61(大霸王)

  5、浙AJ5W60(森雅)

  三、车辆用途

  1、商务车:浙A08E61(大霸王)、浙AJ5W60(森雅)

  2、货车:主:浙A3S712(五菱)、辅:浙A39721(金杯)

  3、班车:浙A5B571(金龙)、浙A39721(金杯)

  四、车辆使用管理

  1、所有车辆管理和调度权归综合保障部。

  2、公司车辆任何人不得私自对外出租和出借,如有特殊需要,需有总经理签名。

  3、商务车仅用于公司公务和接送客户等用途,由专人负责驾驶和定期保养。

  4、货车浙A3S712(五菱)用于公司货物收发专用,暂定经营部使用,由经营部指派专人负责驾驶和定期保养。浙A39721(金杯)为辅助使用,经营部需要用该车时,需向综合保障部提前一天申请用车,并填写《用车申请单》,由综合保障部负责调配。

  5、技术制造部用车暂定浙A39721(金杯),由技术制造部指派专人负责驾驶和定期保养。因该车为多用途,故须在每天16:30分前到达公司做员工班车使用,如该车临时有他用,由综合保障部负责调配。

  6、浙A39721(金杯)为多人使用,出车时还应填写随车的《出车日志》。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7、公司班车用于接送公司员工上、下班,仅限本公司员工乘坐,由专人负责驾驶和定期保养。班车发车时间:早晨7:15,下午16:35。

  8、班车实行定时、定点、定人乘坐。由综合保障部根据员工分布、道路状况等确定行车线路、停靠点及停靠时间,未经同意不得任意修改停靠时间,不得改变或增减停靠点;需乘班车的员工应事先提出申请,经综合保障部同意后,方可乘坐。

  9、员工乘坐班车时,应听从司机的指挥,严禁超载。

  10、所有车辆的相关证件应随车携带,驾驶员出车前应检查随车文件是否齐全,使用时应保障所有车辆车内设施的完好无损。

  11、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至少提前半天填写《用车申请单》(紧急事务除外),经部门领导核准后交综合保障部调派,无《用车申请单》的,综合保障部有权拒绝派车。

  12、公司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公务无关的人员或物品。行车前应注意安全检查,行车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

  13、总经理批准同意的'非公派用车,申请人应负担使用里程的油资,使用完毕后,申请人应尽快将车钥匙及相关行车证件交还综合保障部。

  14、车辆驶回公司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因工作需要,车辆停放在公司以外地方的,使用人应确保车辆的停放安全。

  五、车辆加油、及油耗管理

  1、公司所有车辆统一使用加油卡加油,一车一卡,随车携带。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时,须报综合保障部批准。

  2、综合保障部负责对各车辆用油情况进行统计、核算油耗、油卡充值。

  3、驾驶员加油时如发现油卡内余额不足500元时,应及时向综合保障部说明。

  六、车辆保养、维修管理

  1、驾驶员应做好车辆日常检查、保养及维护工作,出车时应检查车辆各种仪表、车胎气压、行车证是否完好,齐全。并保证车内、外的清洁。

  2、公司车辆实行定点保养和维修,由公司指定。

  3、驾驶员须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当车辆行驶达到5000KM时,由驾驶员提出申请,于次日开往公司指定的保养点进行保养。

  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排除故障。如驾驶员无法排除车辆故障,须将故障及时向综合保障部进行汇报,经同意后可前往公司指定的维修点或就近的维修点进行维修。

  5、车辆维修或保养后,如有配件或耗材更换时,需将更换清单带回交综合保障部。

  七、车辆投保、年检、违章管理

  1、综合保障部应根据车辆购置日期、投保情况、使用范围,及时办理车辆保险,保证车辆保险的接续及投保的险种的合理、有效。

  2、综合保障部应根据车辆登记日期,按时安排驾驶员进行车辆年检。

  3、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第一时间联系交警进行事故处理,并连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并报公司综合保障部。

  4、驾驶员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相关事宜。综合保障部对事故进行全程跟踪。

  5、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违章现象发生。如因驾驶员个人原因造成的车辆违章罚款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如因公务造成的违章罚款,由公司承担违章罚款。

  八、附件:

  1、用车申请单

  2、出车日志

  九、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最终解释权归综合保障部。

车辆管理方案12

  为了保证园区内的安全,维护业主的全体利益,创造一个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人员及车辆进出管理

  1、本园区设置有单元门禁系统,每户免费配备三张单元门禁感应卡。如有遗失请立即通知物业服务中心注销,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业主的访客进出本园区,应征得被访者的同意或经秩序维护员登记后方能进入园区。

  3、外来人员若有材料及物品运出本园区,须征得业主的同意,并按规定持相关书面证明。

  4、装修人员一律凭“临时出入证”并着所在施工单位的.工装进入本园区。为便于统一管理,请按照有关规定,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5、业主车辆凭车辆管理卡进出园区,卡号与车牌号必须一致。若业主的车辆管理卡丢失或损坏,请在第一时间书面报请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处理。

  6、业主的访客车辆离开园区时,如携带较贵重或大量物品时,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进行询问并要求车主作出说明。

  7、园区路面暂不设临时泊车位,为维护园区全体业主的利益,对有车无位的业主车辆,园区内暂不考虑车辆停放区域,由业主自行在园区外解决。

  8、为了确保业主的利益,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对进出本园区的外来人员及车辆进行问询,有权制止各类违规行为。

  9、进入本园区范围内的各种车辆必须服从物业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未经许可请勿进入园区。(特种车辆除外)。

  二、车辆行驶及停放管理

  1、所有车辆进入园区均应遵守园区道路交通行车规定及车辆停放规定,以免发生意外或影响他人。

  2、访客车辆进入本园区后,应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停放在规定的区域,不得随意停放。

  3、凡装有易燃、易爆、剧xxx或污染性物品的车辆、3吨以上的货车、16座以上的客车未经许可请勿驶入园区(运送装修材料、搬运家具物品的货车需秩序维护员员确认后方可驶入)。

  4、请勿在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置停车。车辆停放后,请注意关好车窗、锁好车门,请勿将贵重物品存放车内。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5、进入园区的车辆请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时速请勿超过10公里/小时。进入园区的车辆请注意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园区内禁止学习驾驶机动车,禁止试车和随意鸣叫喇叭。请自觉接受秩序维护员和车管员的引导。

  7、停放车辆时应小心谨慎,若不慎发生碰撞,应主动向秩序维护员说明情况并进行妥善处理。

  8、保持车辆清洁,车辆无滴、漏油现象,不得在停车场内和园区道路上随意清洗车辆。

  9、访客的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的临时停车位上。装修施工人员的车辆未经许可一律不得驶入园区。

  10、本园区车辆管理只提供车位的公共管理和使用,不承担任何保管和保险责任,建议车主为车辆办理相关保险业务,以便在意外发生时减少损失。

  11、物业服务中心可依据物价部门、xxx门或业主委员会核定的标准收取停车场车位管理费、临时停车费和地面车位使用费,用于园区道路整修、停车场公共设施用电、清洁和设备维修等。

车辆管理方案13

  一、简介

  地下停车场位于中心地下一、二层,预计200个车位(不包括地面车位)供中心之酒店、公寓、办公楼、商场使用,车位产权属发展商所有,目前暂时只租不卖,并委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停车场管理者(委托协议见附件一)。地下停车场正式对外投入运行开放时间暂定为20xx年9月。

  二、停车场管理软件系统

  1、供应商名称:汉军智能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2、车库管理总体思想:现场无人看管,完全智能化,管理人员可以在车场环境外的任意固定地点对于车场执行完全控制权,完成各种统计、监视、报警、引导等功能。

  3、系统内容:自动识别卡内身份、自动开启与关闭闸机、自动储存记录、自动核算费用、自动LED屏信息提示等功能。如系统涉及临时停车收费,则需在停车场现场设置收费管理人员。

  4、系统解决方案:管理中心安装停车场系统数据库系统及应用程序;对内部车辆进行登记、分配、发卡等工作;

  停车场一侧安装非接触式读卡器,使卡片在15~20cm内被系统读到并送到工控机进行处理;(注:也可根据内部需要选用2~6米远距离读卡器,实现不停车出入停车场)有一进一出双车道一条,每条道安装对开道闸两个,共需2个道闸。

  5、车辆实行凭卡出入管理。内部车辆首先到管理中心进行领卡,卡类型有长期卡、月卡和临时卡。

  6、安全管理:车辆资料存档,保证车场停放车辆的安全。采用自动控制管理系统,"合法"车辆均在电脑中记录了相应的'资料,卡丢失后可及时补办。卡丢失也可随时检索,及时处理。停车场系统防止道闸砸车,采用地感检测器控制方式,确保不出现道闸砸车。

  7、主系统设备:自动挡车道闸、数字式车辆检测器(地感)。

  三、车位申请及收费管理

  1、月租车位

  1)使用对象:办公楼、酒店、公寓、商场、发展商内部用户

  2)分配办法:

  a.办公楼:单个公司用户可获得一个月租车位申请额度,200平方米以上单元公司用户可额外获得一个月租车位申请额度,依次类推;国际中心可依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配置面积比。

  b.酒店:以社会临时车辆停放为主,预留30个车位作为长期固定车位;

  c.公寓:根据停车场剩余容量及用户需求分配;

  A.商场:原则上不安排月租车位申请额度。

  3)申请:

  车位租户向管理处提出申请,管理处根据停车场使用情况,合理安排停车位物业公司受发展商委托代办车位租赁手续,并代办租赁合同的签订。车位租户支付租金后,获发停车磁卡和停车证。

  4)租金收取

  车位租金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收取,车位租户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的同时,应支付本月的租金和一个月的押金,以后应在每月的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根据上海中心商务区办公楼一般月租金在RMB20xx元左右,中心可结合苏州当地情况及政府相应规定、本停车场实际运作使用情况,合理制定固定车位租金价格。

  5)租赁期限

  建议:半年至一年

  6)收入管理

  物业公司作为被委托管理者,租金收入为代收性质,由发展商提供发票。物业公司收取租金后,出纳直接缴款至发展商财务部,并接收发展商财务部定期核账。

  2、临时停车位

  1)使用对象:中心各用户临时使用、社会车辆临时使用及访客车辆临时使用。

  2)临时停车位使用程序:车辆进入停车场发临时停车卡停放车辆付费车辆离开停车场

  3)付费方案

  从有利于停车场管理、方便客户、降低成本角度考虑,现提供4个收费方案供参考,有关方案分析可作为附件三。

  4)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建议:临时停车以时租为单位计算,一次半小时以内可免费,半小时以上按一小时计算,依此类推,一个半小时以上即按2小时收费,超过8小时的可减半收费;

  有关具体收费请依据苏州当地情况及政府相应规定、本停车场运作使用情况合理制定时租价格。

  5)收入管理

  物业公司作为被委托管理者,上述临时停车收入为代收性质,由发展商提供发票,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后,物业公司出纳将当日停车费直接缴至发展商财务部,并接收发展商财务部定期核账。

  3、分区收费、分区管理

  1)为便于管理,2层地下停车场分为3个区域:

  A区:地下1层北面,约00个车位,因毗邻酒店和公寓,建议可划为酒店和公寓专用区域,并兼临时停车位使用;

  B区:地下1层南面,约00个车位,因毗邻写字楼,建议可划为写字楼专用区域,如果尚有空位,也可作临时停车位使用;

  C区:地下2层,约00个车位,建议可作临时停车位使用。

  2)为便于管理,上述3个区域,应指定专用出入口,即A区、C区为北出入口,B区为南出入口,平常时段,A区与B区之间应使用活动栏杆予以封闭,而临时停车高峰时段(6:00PM~10:00PM),区域之间可以开放。

  3)建议将A、C区域作为主要的临时停车场,除写字楼访客以外,应尽量将社会车辆引导至A、C区域,而当高峰时段,A、C区域车辆停满时,才将车辆分流至B区域空余车位。

  四、停车场管理措施

  1、基本方针

  1)物业公司接受发展商的委托对中心地下停车场物业管理,物业公司根据委托合同无论停车位使用与否向发展商全额收取物业管理保底费;

  2)物业公司对停车场经营管理并不负责;

  3)为发展商提供便利,物业公司可以提供代收费服务;

  4)停车场物业管理收支账务独立,与中心其他部分物业管理收支账务无关。

  2、人员编制:

  主管:1名

  保安员:出入口兼收费8名巡逻4名计12名万能工:2名(由物业工程部承包)清洁工:2名

  3、管理预算

  分析可作为附件四

  4、岗位职责

  可作为附件五

  5、停车细则

  可作为附件六

车辆管理方案14

  为做好香格里拉小区车辆管理工作,为广大居民营造一个安全、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为了做好车位安排工作,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经冯庄社区、香格里拉小区业主委员会、丽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商议,确定香格里拉小区车辆管理方案如下:

  一、车位确定的方法

  1)地面车位不对外开放,已报名业主经物业公司审核,业主委员会监督方可参加摇号,东区27个车位,西区42个车位进行摇号,西区预留3个做为临时停车位,供来访车辆使用。

  2)公开透明操作,社区指导、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公司执行。

  3)车位申请登记时,需提供房产证或承租合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车位按摇号前后顺序安排车位,按户为计算单位,选定后,车主需要缴纳一年的停车服务费,欠缴物业费的业主请结清费用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后方可取得使用权。

  二、车辆日常管理

  1、取得车位使用权的业主车辆进出一律刷卡通行,外来车辆进入小区,须经门岗登记,接受秩序维护员的.指挥和安排。并按市物价局、市房管局相关文件规定缴纳临时停车费,营运车辆进入小区必须经门岗登记和同意,并不得在小区内滞留。

  2、进入小区的车辆,应服从秩序维护员的指挥和安排,不得在小区支干道、车行道、消防通道随意停放车辆,不得跨骑路牙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各类标识及其他公用设备,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造成严重事故的,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3、车辆进入小区禁止鸣笛,应减速慢行,避免发生意外

  4、车辆停放后,车主应随身携带好贵重物品,锁好车辆车门,设置好防盗系统。

  5、车辆带货出门,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业主到管理处填写物品出门单,领取放行条,经门岗查验后方可离区。

  三、附则

  1、对于违章停放的车辆,物管处有权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处理,清理费用由车主承担。

  2、本规定只适用于车辆进入小区后行驶、停放的秩序维护,不承担车辆等其他义务,如发生意外由公安部门处理。

  3、当地面临时停车位饱和时,其余车辆不得进入小区,自行在小区外寻找停车位。

  邗上街道冯庄社区居委会

  香格里拉小区业主委员会

  扬州丽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车辆管理方案15

中心各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行政用车费的支出,确保节能监察工作需要,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使用管理和调度原则

  1、综合管理室负责中心机动车辆的调度、安全、维修、油料的管理等工作。

  2、综合管理室统一保管中心日常用车的钥匙。各室需要用车,应提前一天(特殊情况除外)通过电话向综管室报请。综管室以工作重要性、路程情况统一调配。用车完毕后,及时归还车钥匙。如不能及时归还,须向综管室说明情况。

  3、公车原则上不出借给个人私用。因特殊情况或遇有突发事情等确需私人用车时,可填写《车辆使用申报单》向综管室进行申请,在保证公务用车的情况下,由综管室向中心主任报批后方可使用。

  4、车辆调用按室用车服从中心领导(办公)用车和办案工作用车;一般工作用车服从重要突发性工作用车;外单位借车服从本单位工作用车的要求进行安排。

  5、法定工作日期间,正常工作用车的.调派由综管室按本规定负责调配。法定节假日和工作时间以外用车必须经中心主任同意方可使用。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部负担。

  二、车辆保养和维修

  1、中心明确车辆管理人员,该同志要保养好车辆,做到每日上下班时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使车辆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并保持车容整洁。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调整、清洁、小修由管理员负责,修车和结算按委办公室规定办理。

  2、按照“合理支出,节约费用”的原则机动车维修实行申报制,车辆管理员在维修前应如实填写《车辆修理报告单》,交综管室主任审核并经中心主任同意后,报委办公室后,到定点厂维修。维修后管理员应试车验收,合格后方可给修理厂签字,并及时将本次修理费金额告知综合管理室。未经批准擅自修理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负。

  3、车辆出厂维修中,如需增加修理项目,提高修理级别,必须先请示,经综管室主任报中心主任批准并商委办公室后,方可调整修理方案。

  4、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购买车辆配件、装饰、配套等用品。

  5、对车辆修理费用结算的审批,按中心主任和委主管主任签字后再由委主要领导会签的程序办理。

  6、公车加油,必须使用加油卡加油,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必须事先用电话(或面请)向综合室报请。

  三、车辆保管与停放

  1、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任何人不得私自将车辆开回家过夜,如发生车辆因私自开回家过夜而发生被盗、火灾、损失等事故或被上级机关通报,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2.确因工作需要,车辆需开回家过夜的,必须事先征得中心主任同意,并确保安全不出差错。

  四、其他

  1、不得无证和酒后驾驶车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负。

  2、未经批准,擅自驾驶车辆,造成经济损失的自负。

  3、要文明驾驶车辆,对人为的损坏车辆要追究经济责任。

  4、本规定解释权归综合管理室,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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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方案【集锦15篇】

车辆管理方案1

  **年1月28日,辽宁省建设厅、公安厅联合颁布了《辽宁省城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遵循了《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立法精神,结合辽宁省实际情况,在小区机动车辆停车位设置、车辆管理、停车位内专用设备和公用设施的保护及物业过失致车辆受损赔偿等几个方面做出详细规定。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丁达鹏律师就该《规定》相关内容做如下解析,小区车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参考。

  一、《规定》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辽宁省城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停放管理。以下三种情况不适用该《规定》:

  1、非住宅用途,如写字楼、商场等地下及周边范围内机动车停放;

  2、没有物业公司管理服务的区域;

  3、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如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

  二、为小区业主提供停车位成为有关单位的义务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但随着小区私家车不断增多,规划用于停车的'车位逐渐不能满足小区业主的需要,停车难困扰着业主和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为解决这一难题,《规定》第三、四明确了公安机关有协助指导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区周边为小区业主设立临时、夜间机动车车辆停车位的义务,由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

  三、《住宅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约》是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的依据。

  该《管理规约》不同于物业服务合同,是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依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制定的,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委托费用由需要停车位的业主承担。

  四、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有如下义务:

  1、安排一定数量的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应尽职尽责,做好巡视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禁擅自离岗;文明执勤、热情服务,及时指挥车辆停放,维持车辆停放秩序。

  2、画明专用停车位的停车线,保持道路通畅,场地清洁卫生。指挥专用停车位的机动车辆在指定的车位停放。

  3、指挥无专用停车位的业主及外来人员在临时停车位停放车辆。

  4、指挥车辆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障碍。

  5、严禁指挥将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上。

  6、在日常巡视过程中发现业主有乱停乱放行为时,物业服务企业及管理员要及时劝阻。对劝阻无效的,要立即向业主委员会、社区委员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小区车主义务

  物业管理区域内车主有要爱护停车位内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讯等一切专用设备和公用设施的义务。不慎损坏时需按价赔偿,若造成严重事故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物业管理企业的过失致车辆受损,物业管理企业负责赔偿。

  《规定》首次明确了物业管理企业对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机动车人为损害承担管理过错赔偿责任。该条款为业主主张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但业主主张该权利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1、必须有证据证明物业管理企业未尽到本文第四项列明的6项管理义务,同时要结合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企业应承担的义务,如24小时门禁管理、夜间巡逻、录像监控等等,即管理过错。

  2、按《住宅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赔偿,因此在制定《住宅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约》,一定要将赔偿事由、赔偿标准约定清楚。

车辆管理方案2

  组长:z

  任务分配及人员定点:

  ①正门车辆进出指挥、建设北路交通指挥与疏导、学校周边重点路口的交通指挥与疏导由杨z大队长负责。

  ②一名交警负责求真大道交通秩序,负责指挥大客车定点停放,停放区为大门南侧排球场旁边。

  ③张z控制体育馆周边车辆停放,该范围只准省市领导及贵宾车辆停放,具体指挥停放由一名保安负责。

  ④晏z控制科技楼前坪车辆停放,具体指挥停放由一名保安负责,该区域停满为止。

  ⑤楚z及保安一人,控制和指挥教学楼北停车场、益智楼后停车场、综合楼周边停车场等的车辆停放,停满为止

  ⑥由于校庆日当天来宾车辆数无法估计,加上韶山路人防工程建设,校内校外车辆拥挤堵塞不可避免,因此,交通疏导及指挥应遵循以下几条:

  A:校庆日当天,请全校教职工不要将自己的车辆开进校园内。

  B:省、市领导和贵宾的车辆凭通行证直接入校,校内有专人指挥停车。

  C:5月2日之前到潭的'市外来宾统一集中在河西华都宾馆食宿,校庆日从宾馆至学校的交通采用大客车接驳的方式。

  D:当日市外来宾由z岭方向进入市区的,交警指引其车辆停放于江麓一带;由河西高速出口驶入市区的来宾,交警指引其车辆停放于老市委大院及广云路一带;由一、三桥过来的来宾,交警指引其车辆停放于和平公园及建设北路一带。

车辆管理方案3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如下规定:

  1、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总务科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使用、停放、维修、油料采购、发放、结算、司驾人员的交通法规教育培训及证件、各种费用

  办理的管理职能。

  3、车管员对汽车使用实行统一调度,车辆调度人员要积极配合分管院长加强对车辆的使用、停放、维修等事项的管理,及时了解所管车辆的动向,建立相关台帐,实行不定期检查。

  4、车辆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所管车辆的.性能及其用途,未经请示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120”值班车辆用途。确因工作需要改变车辆用途的,由总务科书面向分管院长请示经同意后方可改变,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其原用途,未经请示,私自改变车辆用途的,发现一次,扣派车人500元,驾驶员300元,累计三次,驾驶员扣发一个季度效益工资。

  5、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派车本着“先急后缓、保障重点”的原则

  (1)、管理人员必须保证“120”24小时正、付值班车辆的需要,不得有误

  (2)、如遇抢险、救灾或突发事件,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参与抢救工作

  (3)、市内用车由车辆管理员开出车单,出市用车需管理人员请示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根据行车路线和驾驶员的情况开出派出车单,所有用车必须做好记录,没有派车单不得报销过路费、油费、行补费,无派车单发现一次,责任人和驾驶员均扣50元,驾驶员擅自用车,发现一次扣500元。

  6、院、考核办对机动车辆实行分级检查制度,考核办必须对所有车辆做到每月检查一次;总务科机动车辆管理人员必须对所管车辆做到每星期检查一次,驾驶员必须对所驾车辆做到日检三次(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严禁车辆带病出车,若发现一次,当月考核扣10分。各检查单位及人员要建立台账,以便随时了解车况,发现一次未检或漏检,当月考核扣一分。如因车况不明或驾驶员处置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按公安交管部门认定责任的大小由驾驶员进行赔偿。

  7、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要及时报警,严禁自作主张,私下解决,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和当事人承担,驾驶员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含主要责任)。暂停驾驶车辆,待事故调查处理后作出结论。

  8、安全行车,遵守交通法规。

  (1)、驾驶人员驾驶车辆一年中安全无事故,由医院发给1000元的安全奖;

  (2)、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行车中违章罚款,一律不得予以报销。

  9、机动车辆必须严格按指定位置停放,没有管理人员的通知不得随意改变,违者发现一次当月考核扣2分。

  10、驾驶员必须服从汽车调度员的指挥和日常管理,虚心接受安全教育,认真填写工作日记(时间、地点、出车后里程数、车况、用车人),保管好派车单,每次用车完毕后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车辆,并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驾驶员通讯设施必须保证全天候畅通。不服从管理、不做记录、不按规定位置停放车辆的,发现一次,当月考核扣2分。

  11、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整洁,总务科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违规一次,当月考核扣2分。

  12、机动车辆的维修实行分级管理,机动车辆有故障后,驾驶员要及时向本级管理人员报告,确需维修的由本级管理人员签字后报分管院长审核办理。

  13、总务科、考核办每年对各车用油核定一次,每季公布各车辆用油和修理情况,对油料核定数节油的部分析成现金按40奖励给个人,超标部分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因驾驶员使用不当,造成的机械修理,费用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弄虚作假产生的修理费用除由当事人承担外,并处修理费两倍的罚款。

  14、行政用车凭出车单、发票和里程表实际读数按0.15元/km享受里程补贴,但需经管理人员核实,报分管院长批准后实施。

  15、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在医院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但车辆不得在外过夜。同时必须按照用车程序,填写用车申请单,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用车,职工因私用车应交纳相关费用:

  (1)、汽油费:轿车0.5元/km,面包车0.8元/km,车辆出库里程即为起点,入库里程为终点

  (2)、过路费、停车费一律由用车人自理。

  以上费用可以在用车前预付:也可以在用车后及时交纳,或者从用车人当月工资中扣减。

  (3)、职工私人用车以下情况免收费用:职工本人及其直系家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儿女)因病接送、婚丧用车。

  16、本规定自20xx年六月一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车辆管理方案4

  一、系统概述

  根据目前小区车辆出入管理日益自动化,方便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管理车辆的出入,运用无线射频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集成开发出了小区车辆出入管理系统。本系统针对小区车辆出进行管理,记录车辆出入的信息,可查询打印历史记录;运用远距离射频技术实现车辆出入小区大门不停车通过,避免因为刷卡造成上下班时车辆拥堵。本系统适应小区门口为单通道和一进一出,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置门口通道情况相匹配的运行模式。

  二、 系统工作

  本系统针对小区门口为单通道和一进一出通道时的情况,安装方式和运行方式有所不同。

  2.1.小区门口为一进一出双通道

  小区门口为一进一出双通道,每个车道都是单向行驶,车辆必须按照进出通道,才能正常出入小区。

  2.1.1 系统组成

  小区车辆出入管理系统主要由读写器、电子标签、道闸、地感线圈探测器、地感线圈、系统软件、管理工作站等组成。

  1.入口通道包含设备:读写器、地感线圈探测器、地感线圈、道闸等。

  2.出口通道包含设备:读写器、地感线圈探测器、地感线圈、道闸等。

  2.1.2 安装方法

  道闸档杆两侧分别安装电感线圈,读写器与道闸控制器、电感线圈探测器相连接,读写器数据线与电脑相连接。

  出入口通道分别安装一台读写器,放置在车辆首先要经过的位置旁边。

  读写器与地感探测器连接方式:读写器有两组地感线圈数据线,第一组数据线与车辆进入通道端地感数据输出端连接,第二组数据线与探测车辆离开通道地感数据输出端连接。

  读写器与道闸控制器连接方式:读写器有一组道闸控制器,给道闸发送升起档杆和落下档杆的触发信号。

  2.1.3 工作原理

  1.车辆进入 :当车辆驶入时,入口处的地感线圈可探测到车辆到达,同时入口处读写器读到卡时,若卡已通过授权且有效,与入口处读写器连接的入口道闸自动升起栏杆,放行车辆。若是临时停车,需要向门卫取卡登记,才可以进入。

  2.车辆进入后,地感线圈探测器会感应到车辆已通过,栏杆自动回落。栏杆控制器具有防砸车及防无卡车跟随入内功能。若使用无效或过期卡片,则会触发报警,不予进入。系统会将用户卡内存有的车主姓名、车号、车位编号、车型特征等有关信息记录在主机内。

  3.车辆驶出 :车辆驶出小区时,出口处地感线圈检测到有车辆要离开、同时出口处读写器读到卡时,系统自动判断卡的有效性,才会予以放行。否则,不于放行。临时车在出口处读写器读到卡、出口处地感线圈检测到有车辆要离开后系统会提示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收回卡、手动操作软件进行放行。所有信息都存贮在系统主机上,供以后进行统计、查询、打印

  2.2 小区门口为单通道

  小区门口为单通道,车辆可进行双向行驶。

  2.2.1系统组成

  小区车辆出入管理系统主要由读写器、电子标签、道闸、地感线圈探测器、地感线圈、系统软件、管理工作站等组成。

  通道包含设备:读写器、地感线圈探测器、地感线圈、道闸等。

  2.2.2 安装方法

  道闸档杆两侧分别安装电感线圈,读写器与道闸控制器、电感线圈探测器相连接,读写器数据线与电脑相连接。

  在道闸档杆两侧分别安装一台读写器,放置在车辆首先要经过的位置旁边。

  读写器与地感探测器连接方式:读写器有两组地感线圈数据线,第一组数据线与车辆进入通道端地感数据输出端连接,第二组数据线与探测车辆离开通道地感数据输出端连接,

  读写器与道闸控制器连接方式:读写器有一组道闸控制器,给道闸发送升起档杆和落下档杆的触发信号。

  2.2.3 工作原理

  1.车辆进入 :当车辆驶入时,入口处的地感线圈可探测到车辆到达,同时入口处读写器读到卡时,若卡已通过授权且有效,与入口处读写器连接的入口道闸自动升起栏杆,放行车辆。若是临时停车,需要向门卫取卡登记,才可以进入。

  2.车辆进入后,地感线圈探测器会感应到车辆已通过,栏杆自动回落。栏杆控制器具有防砸车及防无卡车跟随入内功能。若使用无效或过期卡片,则会触发报警,不予进入。系统会将用户卡内存有的车主姓名、车号、车位编号、车型特征等有关信息记录在主机内。

  3.车辆驶出 :车辆驶出小区时,在出口处,地感线圈检测到有车辆要离开、同时出口处读到卡时,系统自动判断卡的有效性,才会予以放行。否则,不于放行。临时车在读卡、地感线圈检测到 有车辆要离开后系统会提示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收回卡、手动操作软件进行放行。所有信息都存贮在系统主机上,供以后进行统计、查询、打印。

  三、功能特点

  1. 实现RFID远距离小区门口车辆出入管理,车辆出入小区门口不停车。

  2. 读写器在线运行或脱机运行,均可对卡的'有效性进行自动识别。

  3. 记录车辆出入小区门口的信息,可查询、打印历史记录。

  4. 实现连动:当读到有效卡、进入区地感线圈有感应时,道闸自动打开;接着离开区进入区地感线圈有感应、进入区地感线圈感应消失

  5.防砸功能:铺设地感线圈,防止车辆处于道闸档杆下边未离开时,落下档杆。

  6. 正式卡和临时卡管理:用于小区业主和外来车辆。

  7. 适应单个或多个出入门口的小区:通过软件可配置。

  四、主要设备介绍

  4.1 读写器

  型号:R310E。

  4.1.1 工作环境

  1)抗干扰和防雷设计,满足工业环境要求

  2)使用温度:-20℃~+60℃

  3)保存温度:-30℃~+80℃

  4)抗电磁干扰:10V/m 0.1-1000MHz AM调幅电磁波

  4.1.2 主要技术参数

  1)电气特征

  电 源 +9V到+12V DC(MAX 500mA)

  通信接口 以太网(可选其他接口)

  可靠性 MTBF≥50000小时

  工作寿命 5年以上

  2)微波链路特性

  信号调制方式 GFSK

  工作频率 2.4 - 2.45 GHz

  发射功率 ≤3dBm(可用软件进行调整)

  读写区域 全向范围(定向)

  微波通讯距离 ≤80m(可调)

  微波通讯检错 CRC16循环冗余校验

  通讯加密 加密

  位误码率/B.E.R 10-7

  3)主要性能参数

  a)能识别移动速度200公里/小时以内快速移动的电子标签;

  b)工作的频率在2.4GHz-2.5GHz ISM微波段;

  c)数据速率是1Mbps,射频功率是-20dBm~0dBm且可调,最大峰值功率1毫瓦;

  d)支持TCP/IP、UDP、PING等功能;

  e)内置大容量存储器,SD卡接口;

  4.2 电子标签

  T51R标签是一种工作频率在2.4GHz的主动式标签,只发送信号;可安装于车内前挡风玻璃处或者由人员佩戴,适用于车辆出入管理系统、人员定位识别管理系统及家校通。T51R是基于T50R设计的一种超薄型电子标签,电池使用时间更长。T51R系列标签优点,稳定、可靠、坚固和耐用。

  T51R标签产品主要性能指标:

  识别距离 最远50米(与R3000S,空气中)

  工作频段 2.4-2.45G

  接收灵敏度 -80 dbm ~ -90 dbm

  期望电池寿命 3 年,电池电量过低时自动报警

  掉电保存期 10年以上

  ID号码 32 bit

  工作温度 -20℃ ~ +55℃

  保存温度 -20℃ ~ +55℃

  抗电磁干扰 10V/m 0.1~1000MHz AM调幅电磁波

  重量 25g

  4.3 道闸

  具有——手动及摇控功能。

  特点说明:

  1.特殊的低耗转矩电机,间歇式高频繁升降杆动作设计。

  2.升降受力平衡机构系统,使栏杆在任意状态下保持平衡。

  3.栏杆起动时模拟变速运行,确保栏杆不会抖动。

  4.高、中、低速的运行采用PLC逻辑控制调速,先进可靠。

  5.采用发动机原理的连杆式传动结构,旋转式人工升降杆装置。

  6.双珠万向轴承作转动支点,抬杆力矩大,噪音小,机构耐用性强。

车辆管理方案5

  为全面贯彻落实《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xx〕第1号),进一步理顺停车场管理体制,提高停车场使用效率,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全市停车场管理,实现“办证经营”、备案管理;现有经营性停车场全部进行信息化改造,并接驳全市智慧停车平台,盘活存量资源,实现车位应用尽用、充分利用;不断改善停车环境,打造破解“停车难”的陇南模式,全面促进城市交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民为本、利民惠民的原则,创新机制、强化措施,以最大决心、最强合力、最优服务,拓展地上地下停车资源,尽可能实现停车资源利用最大化,努力满足群众的停车需求。

  三、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全市所有的经营性停车场,包括市政府国有企业统一建设运营的公共区域停车场,以及对外开放收费经营的机关、医院、住宅小区等专用停车场。

  四、促进规范管理

  (一)确定停车场行业经营服务条件

  1.从事经营服务收费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停车场服务”增项的营业执照;

  2.从事经营服务收费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成立30日内,依法向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3.所有经营性停车场要按照陇南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收取停车费;纳入政府定价的,由发展改革部门核定收费标准;

  4.建筑配建停车场必须具有由住建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消防合格证明》;

  5.从事经营服务收费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以上手续后,申请向县区公安交警部门备案,经材料审核和现场查勘合格后,予以备案,发放《陇南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登记证》,登记证编号按照行政区划代码+四位数字(从0001开始)。

  备案所需材料:

  (1)经营服务单位基本信息(包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消防合格证明、收费依据等相关材料);

  (2)停车场平面示意图;

  (3)符合规定的停车设施、设备清单;

  (4)经营、服务、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规范停车场经营管理服务行为

  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履行职责;同时,强化停车经营者自律经营,加强停车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推进停车经营服务单位依法、诚信经营,提高经营服务水平,形成健康良好的市场秩序。

  (三)鼓励停车资源共享

  机关、医院、住宅小区等专用停车场,应当在满足工作人员或本小区业主停放需求的情况下,向社会公众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或与周边有停车需求的车辆所有人约定车辆错时停放。

  (四)推行智能化管理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制定全市统一的数据采集和联网标准;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采用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并接入全市智慧停车平台实行联网管理;智慧停车平台为进行信息接驳的机动车停车场优先提供停车信息、交通状况信息、智能化停车诱导等服务。对经营性停车场未按照有关规定接入全市智慧停车平台的,根据《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机关、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专用停车场可以自行负责管理运营,也可委托市属国有企业实现智能化运营。

  (五)实行诚信档案制度

  加强监管检查,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停车场经营者和恶意逃费的驾驶人通过“信用中国”平台,客观评定诚信等级、依法使用诚信档案,建立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的管理工作机制,促进停车场经营服务水平提升,规范停车场及其经营主体行为,培育优质的经营服务单位,保障良好的经营服务秩序。

  五、强化日常监管

  (一)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管理

  公共停车场,指为社会车辆停放提供经营服务的场所(包含市属国有企业在公共区域设置的停车场)。

  专用停车场,指为本单位、本居住区车辆及特种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

  1.使用监管:收费停车场标识及收费公示牌完整,收费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按照发展改革部门规定的标准依法收费,收费标准和收费公示牌一致,统一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专用发票;未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配建停车场挪作他用,不得变更规划确定的停车位,不得改变公共停车场为社会车辆提供停放的用途。住建、消防救援、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督促规范单位、住宅小区等专用停车秩序的管理,确保消防车道的畅通。

  2.依法处罚违法违规行为:经营者擅自将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挪作他用的,按照《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处一万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公共停车场以及收费经营的专用停车场未备案登记的,公安交警部门书面通知进行限期备案登记,经书面通知督促仍不备案的,按照《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处一万元罚款的处罚。对占用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牵头单位:各县区公安交警部门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税务、发展改革、住建、自然资源、消防救援等部门。

  (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依法在道路范围内设置的临时停放机动车辆的'场所。

  1.使用监管:收费泊位停车场标识及收费公示牌完整,收费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按照发展改革部门规定的标准依法收费,收费标准和收费公示牌一致,统一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专用发票;收费泊位因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市政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占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对占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时间及数量予以核实;协调处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其他问题。

  2.依法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具有妨害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正常使用等行为的单位及个人,依照《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处一千元以上三万元罚款的处罚。未备案登记的,书面通知到辖区公安交警部门限期备案登记,经书面通知督促仍不备案的,按照《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四十条处一万元罚款的处罚。

  牵头单位:各县区公安交警部门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税务、发展改革、住建、自然资源、消防救援等部门。

  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由市政府整体统筹、市级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县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实施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和分工,规范停车场管理及相关服务,提升停车场管理的水平。建立停车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研究,协调解决停车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负责对停车场收费行为进行监管,依法查处有关价格违法行为。

  税务部门:负责办理税务登记以及停车收费发票(电子发票)的监督管理工作。

  住建部门:负责核发《建设工程消防合格证明》;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停车收费政策制定,并根据社会发展状况、城市交通运行状况、停车泊位供求状况,适时调整完善我市停车收费政策。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停车场备案、道路内侧停车泊位的设置;负责对各类机动车辆在城市道路乱停乱放行为的监管,协助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对公园、绿地、湿地等场所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的监管;督促经营性停车场将停车位信息接入智慧停车平台。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设置影响市容的停车位行为和公共区域停车场内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

车辆管理方案6

  为合理使用汽车,提高汽车使用率,降低能耗,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用车

  1、公司员工在市内参加各种业务活动,到外地出差或开会,在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申请派车;

  2、公司员工遇有紧急、重要公务或因路远等必需用车的情况时,在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申请派车。

  3、公司组织集体活动,酌情安排用车。

  二、非因公用车

  1、职工因重病急诊、重病住院和女职工生产住院必须用车的,经批准可以免费使用。

  2、经批准的其他非因公个人用车(包括离、退休人员),一律按规定收费。

  三、用车手续

  1、凡可预见的公务用车,请在公务前一天与综合部预约,以便安排。

  2、职工非因公用车(因伤病除外),提前二天预约,由综合部酌情安排。

  四、公司车辆管理规则

  1.机动车辆由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原则上由专人驾驶,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驾驶员的,应由经理办公室批准。

  2.车辆的年检、保养、清洁、停放以及办理保险等车务手续由驾驶员负责办理。

  3.驾驶员出车前必须认真做好车辆检查,车容整洁、车况良好、部件齐全、制动有效,不允许病车上路。如有部件损坏和不安全因素隐患,应及时处理直至修复,确保安全运输。

  4.车辆每周至少清洗一次,驾驶人员在特殊天气情况下可根据车况适当调整。雨雪等恶劣天气后及长途返回时,车辆外表严重污染的应及时清洗。

  5.车辆在公司期间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位,外出期间驾驶员应寻找合理的停车场所停放并保证车辆的安全;

  6.遇交通事故或车辆被损坏、被盗窃的,应及时报警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到场解决。

  7.公车私用造成的交通事故,除保险公司理赔的'费用外,由责任人负责赔偿给他人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8.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用车,使用者按正常用车费用的5倍缴纳车费,另外对驾驶员每次罚款200元。

  9.车辆每年应彻底大修保养一次。车辆大修是一次全面的系统质量鉴定,应由资深车辆技术人员和驾驶员对车辆认真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部位应请承修方及时整改合格后方可接受。新车和大修后的车辆有一段磨合期,驾驶员必须注意控制车速及其它养护工作。

  10.车辆使用规定:公司车辆一般不外借。

车辆管理方案7

  1、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的车辆管理和保养,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公司用于送货之货车。

  3、职责:

  司机负责车辆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并凭《用车申请书》出车。

  用车部门负责填写《用车申请书》并经部门部长签名后交总经理或行政部部长审批。

  4、车辆管理:

  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司机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用车部门在用车前须填写《用车申请书》,经部门部长签字后交行政部部长审批后交司机。

  用车应设《用车记录薄》记录出差地点、时间、用车人等,并应要求用车人在记录薄上签名,每月30日前上交财会统计结算。

  公司用车送货物原则(以本公司铝壳箱为标准)低于2件的不出车。

  如节假日或业余时间用车的应提前一天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用车申请书》,经审批后方可使用。该用车时间内所有责任由用车人负责(包括事后得知该时段发生的电子违章记录罚款。

  车辆出车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专用车位内,不得擅自将公车私用,否则追究司机责任。

  车辆的各类证件要保管完好,行驶证、车匙不得放在车内,以防发生盗窃。

  营销人员用车各项费用自理,包括油费、路费、违章罚款,司机出差补贴等。

  4、司机管理: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xxx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有故障的应及时报告行政部,经批准后送汽修厂维修。

  司机应清楚了解车辆的.保养时间和各季度的审核工作,如因证件不齐全或过期失效的,后果由司机负责。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驾车、不准酒后驾车。如因故意违章或以上原因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上班时间未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在办公室内应协助做好各方面工作(包括接收、派送传真文件、复印等)必要时协助其它部门工作。

  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随意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车辆管理方案8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县房产管理局(办、所),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各物业管理企业:

  为规范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车秩序,保障车辆停放管理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局制定的《成都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附:《成都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车秩序,保障车辆停放管理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非机动车辆的停放和管理。

  第三条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辆停放设施按以下原则实施管理:

  (一)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配置的机动车停放设施(包括地面停车库,地下停车库,立体停车库等)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使用;尚未出售的应当出租,不得闲置不用。

  (二)凡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共用场地予以车辆停放的车位,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出售。建设单位拥有车场、车库所有权的,停车位要转让的,受让对象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租用停车位的业主享有该车位的优先购买权。建设单位在未满足本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停车需求前,不得将车位出售、出租给本住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的其他人。

  (三)停车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出租时,租赁双方应在停车位出租合同中约定:当本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或者使用人需使用时,出租人可终止合同,收回出租的车位。但出租人应在终止合同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

  (四)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设置停车位的,应当符合国家交通设施安全标准的规定,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妨碍行人和其他车辆通行。

  第四条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非机动车辆停放,按以下原则实施管理:

  (一)业主、使用人的非机动车辆应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

  (二)承担市政公用等专业维修、房屋装饰装修等需停放非机动车的,应当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

  第五条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管理服务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合同未就停车管理作出约定的,由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依据相关规定决定本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停车管理方案。

  第六条物业管理企业或者其他停车管理单位(以下统称停车管理单位)受托提供停车管理服务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遵守本市停车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业主大会的决议等;

  (二)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相关停车管理的约定;

  (三)制定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包括停车管理单位的职责、停车位和临时进出车辆停放的管理方案、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等;

  (四)在地面、墙面设有交通标识,引导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

  (五)有专人对进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辆进行登记,进入时查验车身状况并发放停车凭证,离开时查验停车凭证后放行;

  (六)维护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停放秩序,保证车辆整齐,行驶通畅;

  (七)24小时有专人看管停车场或采用电子监控手段进行不间断监视,劝阻、制止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停放车辆丢失。

  第七条车辆停放收费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军用、邮政等特种机动车辆执行公务时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不得收费。

  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共用设施进行车辆停放,属业主所得收益的,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或者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

  第八条车辆停放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和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车管理制度,听从停车管理人员的指挥;

  (二)车辆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妨碍消防设施的使用,不得影响行人和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机动车不得擅自停放在他人车位;

  (三)按照规定或者约定交纳车辆停放费用。

  第九条除临时进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放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停放人应与停车管理单位订立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服务协议,该协议一般应包括双方当事人机动车基本情况、双方的权利义务、收费价格、管理责任、管理服务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条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管理单位,应及时对停车场地、道路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保证正常使用。

  对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位不能满足车辆停放需要的,停车管理单位应在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结合实际,采取措施提高停车场地利用率。

  第十一条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影响住宅物业管理区域道路畅通或者公共安全的,停车管理单位可以按照车辆停放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或者业主大会决议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非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辆停放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车辆管理方案9

  一、为保证物业门岗车辆规范、有序、安全进出,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二、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公车、员工私车、外来办事车辆、货运车辆等的进出物业管理。

  三、职责:由物业管理部负责对所有车辆的登记、检查和进出管理。

  四、具体内容如下:

  1.加强门岗队员培训,提高队员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统一认识,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2.车辆出入采用自动识别系统,如无法自动识别车辆或车况有问题,要及时上前礼貌询问,并写明问题后让车主书面签字确定,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发生;

  3.一切进入物业门岗的车辆应严格控制车速在每小时5公里以内,并且不得鸣笛,要减少噪音,确保物业安静舒适,若有发现,门岗队员应及时劝阻;

  4.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及其它污染品的车辆进出物业,需提前获得公司许可,并登记后方可进入;

  5.大客车、大货车、工程车等大型车辆进出物业,需提前获得公司许可,加强对装有大宗物品的车辆的盘问力度,同时做好记录;

  6.在门岗树立临时停车收费标示牌,告知车主停车收费的标准和收费文件,停车收费按照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积极鼓励业主办年卡或月卡;

  7.在门岗显著位置要做出相关温馨提示,提醒车主在离开车辆时将车辆的门窗锁好、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

  8.加强门岗区域内道路限速、禁停等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

  9.如有堵车现象发生,所以门岗队员要注意门岗交通疏导;

  10.如有特殊情况不允许车辆进出时,门岗队员要耐心的和车主解释,严禁发生冲突;

  11.出租车网约车等临时进入车辆,经当班门岗队员许可后可以驶入,落客或卸物后必须立即驶出,不得停留;

  12.如有因停车费与门岗队员发生纠纷的情况,队员要克制,保持冷静,要有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求得车主的谅解;

  13.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听门岗队员劝阻、强行闯门或有意堵门的车主,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情节严重的报警处理;

  14.早晚高峰期应增派队员到门岗进行交通疏导,若门岗有应急事件,队长必须及时去现场处理;

  15.如有交警在门岗路口疏导交通,队长应立即派出队员协助疏导。

车辆管理方案10

  一、车辆管理规定

  车辆停放是精神文明的重要体现,XXX物业服务处应向业主、使用人做好宣传工作,共同劝阻、制止乱停放现象的发生。自觉到指定停车泊位停车。

  1.对XXX项目的业主、使用人和单位的车辆进行详细的登记,并建立车辆档案(车辆型号、车牌号码、颜色等),对已登记备案的车辆发给XXX项目出入通行证。

  2.为业主临时停车提供方便,XXX项目设有地面停车场,并采取按次收费办法。

  3.长期使用停车泊位的业主、使用人和单位,可到XXX物业服务处办理停车泊位租赁手续。

  4.对业主、使用人已租赁的泊位,XXX负责做出相应控制,确保停车方便。

  5.各种车辆不得在XXX项目道路上随意停放,临时进入XXX项目的机动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严禁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

  6.停放在停车场的所有车辆,车主必须关好车门、车窗,带走贵重物品。车场管理人员如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等情况,应及时通知车主,防止车内物品丢失。

  7.停车场只提供场地、车位有偿使用,不负责车辆的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停车场不负责赔偿。

  8.车辆进入XXX项目应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XXX项目限速标志的规定,进出车场时遇对面行来车辆,应做到先出后进。

  9.XXX项目停车场不准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试车和随意鸣喇叭。

  10.对进入XXX项目的出租车同样实行计次卡出入,夜间22:00以后,谢绝出租车进入XXX项目。对外来人员乘坐的出租车应谢绝入内。

  11.对进入XXX项目的车辆应维持一定的清洁度,保证不污染道路;5吨以上大型机动车未经XXX物业服务处许可,不得进入XXX项目。车辆停放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不得停放在绿化带和人行通道上。

  12.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进入XXX项目,应停在规定场地装卸材料,不得影响XXX项目交通,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驶离XXX项目还需出示业主的书面证明,方可驶离。

  13.对所有进出XXX项目的车辆都应实行凭车辆出入卡进出,门岗需在卡上写清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码及门岗保安的'姓名或工号,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外来车辆的登记工作。

  14.应妥善保管好在使用中的车辆出入卡,必须保证有具可查,不能有流失现象发生。

  二、停车场守则

  为规范停车场的使用及管理,营造规范的购物环境,制定本守则。

  1、月租车的车主应于每月月底前缴交各种费用;停车卡专车专用,不得转借他人。

  2、临时停放车辆先收费,出场时验发票后放行。

  3、月租车的车主只可将车辆停在其所属月租车位范围内。临时停放车辆必须按车场保安员指定地点停放。

  4、停车场只能作为停车之用,不能用作维修车辆、储存货物或其它用途。

  5、车场内严禁吸烟,严禁在车场内加油。

  6、载有易燃、易爆,或有毒、危险品的车辆不得在车场停放。

  7、在车场内必须按限速行驶和按车场指定路线行车。

  8、在车场内行车必须注意安全,以免损坏停车场设施和其它车辆,如有损坏,XXX物业服务处有权向损坏者索赔。

  9、车主如遗失停车卡,应马上通知XXX物业服务处,XXX物业服务处会于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后补发新的停车卡。

  10、本处不负责保管随车物品。

  11、车主如违反车场守则,XXX物业服务处有权拒绝其车辆停放;此外,XXX物业服务处可随时修订此《停车场守则》。

  三、XXX物业服务处装卸货物管理规定

  装卸区域的位置:

  1、1/F东面装卸区设在1/F东门入口外;

  2、-1/F北面装卸区设在1/F西北面的位置;

  装卸区的使用范围:

  1、1/F东面装卸区是提供给“XX家居”的货物装卸使用;

  2、-1/F西北面装卸区是提供给“XX超市”及其商场等货物的装卸使用;

  装卸区的管理:

  1、商场装卸货物时,必须在指定的装卸区内进行装卸货物,不得阻塞通道;

  2、所有装卸的进出车辆必须服从商场的统一管理,不得乱停乱放;

  3、不得在商场的入口处,楼梯、平台或任何通道或电梯内留置任何货物、物品、箱柜等将上述地方阻塞。

  4、一切货物、物品只能在XXX物业服务处指定的时间,及在特设的货物装卸台,通道及电梯装卸和运送。

  5、商铺内的家具,设备及装置等搬离该商铺前,须事先取得XXX物业服务处的书面同意,凭XXX物业服务处发出的放行条从指定的出口搬出。

  6、使用电梯运送货物时:

  ①、不得超载超长或运送危险物品。

  ②、运送液体货物需用容器装好以防泄漏。

  ③、粉状货物需用密封袋装好以防外泄。

  ④、货物若为尖锐物品应垫好,避免刮花电梯。

  7、当装卸货物高峰期,货物和车辆较多时,必须遵守商场货物装卸区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进出车辆必须扫次序排队进出。

  四、车辆管理工作标准

  1.道路线型、断面与整个建筑群体布置相协调;

  2.车行道通畅,出、入口标志明显;

  3.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可进入;

  4.进入停车场内的车辆,均服从物业公司管理;

  5.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有污染物品车辆或2.5吨以上货车,一律不准驶入;

  6.驶入停车场的车辆均需减速,时速不超过15公里,无鸣笛现象发生(救护车、警车、救火车除外);

  7.停车场内的所有车辆均纳入物业公司管理范围,作到车证齐全,见证/票放车;

  8.车辆管理人员礼貌待人、热情周到;

  9.车辆管理员熟知车主姓名、车型、车牌号、铺号、车位;

  10.车辆管理人员随时巡查车辆停放情况及车辆的车况,遇有门未锁、灯未关、漏油、漏水等现象发生时,10分钟内通知车主;

  11.停车场内无货物堆积、道路阻塞现象;

  12.停车场内地面无水、无油、无污、无纸屑、无烟头等杂物;

  13.停车场道路平整无坑、无尖锐物、无金属钉状物;

  14.停车场内有明显禁烟标牌,且消防器械及设施均配备齐全,使用功能完好率100%;

  15.辖区内交通事故年发生率不超过2%,丢失事故发生率为0%;

  16.地下停车场光线明亮,能见度高,目测距离50米以上;

  17.临时停放车辆收费率100%;

  18.每车位文字档案齐全、资料准确率100%;

  19.外来进出车辆有登记,完成率100%,准确率100%。

  五、停车场班长职责

  1、接受主管的直接领导。

  2、领导下属详细记录车辆进出情况,认真检查,有效阻止危险品进入停车场。

  3、熟悉停车场的建筑设施及固定车位的情况。

  4、熟悉停车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应急方案。

  5、迅速、妥善处理好社会性事件、事故、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6、组织、指导下属参加各项培训。

  7、在工作中要运用礼貌用语文明服务,积极为顾客解决各种困难,提供方便。

  8、主持每日的班前、班后会议,认真做好工作日记和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9、完成上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停车场值班员职责

  1、积极指引车辆安全驶入车位停车。检查并提示车主锁好车门窗,并详细记录车辆进出时间,车况及车牌号。

  2、做好对机动车的监护及车场的安全巡逻工作。

  3、按规定对地面停车场收取车辆管理费,并做好票款的交接、保管工作。

  4、提示司机严格遵守停车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和使用规定。

  5、严格杜绝停车场内有明火作业的情况发生。

  6、认真检查停车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7、对车场周围的施工情况进行管理,避免因施工影响到XXX项目的正常停车秩序。

  8、阻止未经许可或未办理停车位的机动车辆使用车库。

  9、阻止装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辆驶入停车场,发现问题应立即向班长或主管报告。

  10、阻止无关人员,闲散人员(包括非工作需要的员工)穿行车库、逗留。

  11、对停放一天以上的车辆要记录,并报告班长和主管。

  12、严格禁止在停车场内停放非机动车和存放货物。

  13、认真做好当班各种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14、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交通意外事故的处理预案

  保安员在发现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报告求助时:

  1、应立即用通讯设备报告保安主管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

  2、留在现场或迅速赶赴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和保护现场,抢救伤者;

  3、对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须请示保安主管进行支援。

  4、保安主管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保安部经理,并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抢救;

  5、调遣指挥门岗保安员维护现场秩序、交通秩序;

  6、送重伤者到医院抢救;

  7、报交警大队事故组(电话120):

  ——事故发生的时间及地点;

  ——事故造成的伤亡及损失情况;

  ——已送抢救情况。

  8、保安部经理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的需要,调派车辆进行抢救,并报交警事故组和公司总经理。

车辆管理方案11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车辆的正常、良好运行,保证车辆及时、可靠的进行保养和维修,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明细

  1、浙A3S712(五菱)

  2、浙A39721(金杯)

  3、浙A5B571(金龙)

  4、浙A08E61(大霸王)

  5、浙AJ5W60(森雅)

  三、车辆用途

  1、商务车:浙A08E61(大霸王)、浙AJ5W60(森雅)

  2、货车:主:浙A3S712(五菱)、辅:浙A39721(金杯)

  3、班车:浙A5B571(金龙)、浙A39721(金杯)

  四、车辆使用管理

  1、所有车辆管理和调度权归综合保障部。

  2、公司车辆任何人不得私自对外出租和出借,如有特殊需要,需有总经理签名。

  3、商务车仅用于公司公务和接送客户等用途,由专人负责驾驶和定期保养。

  4、货车浙A3S712(五菱)用于公司货物收发专用,暂定经营部使用,由经营部指派专人负责驾驶和定期保养。浙A39721(金杯)为辅助使用,经营部需要用该车时,需向综合保障部提前一天申请用车,并填写《用车申请单》,由综合保障部负责调配。

  5、技术制造部用车暂定浙A39721(金杯),由技术制造部指派专人负责驾驶和定期保养。因该车为多用途,故须在每天16:30分前到达公司做员工班车使用,如该车临时有他用,由综合保障部负责调配。

  6、浙A39721(金杯)为多人使用,出车时还应填写随车的《出车日志》。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7、公司班车用于接送公司员工上、下班,仅限本公司员工乘坐,由专人负责驾驶和定期保养。班车发车时间:早晨7:15,下午16:35。

  8、班车实行定时、定点、定人乘坐。由综合保障部根据员工分布、道路状况等确定行车线路、停靠点及停靠时间,未经同意不得任意修改停靠时间,不得改变或增减停靠点;需乘班车的员工应事先提出申请,经综合保障部同意后,方可乘坐。

  9、员工乘坐班车时,应听从司机的指挥,严禁超载。

  10、所有车辆的相关证件应随车携带,驾驶员出车前应检查随车文件是否齐全,使用时应保障所有车辆车内设施的完好无损。

  11、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至少提前半天填写《用车申请单》(紧急事务除外),经部门领导核准后交综合保障部调派,无《用车申请单》的,综合保障部有权拒绝派车。

  12、公司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公务无关的人员或物品。行车前应注意安全检查,行车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

  13、总经理批准同意的'非公派用车,申请人应负担使用里程的油资,使用完毕后,申请人应尽快将车钥匙及相关行车证件交还综合保障部。

  14、车辆驶回公司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因工作需要,车辆停放在公司以外地方的,使用人应确保车辆的停放安全。

  五、车辆加油、及油耗管理

  1、公司所有车辆统一使用加油卡加油,一车一卡,随车携带。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时,须报综合保障部批准。

  2、综合保障部负责对各车辆用油情况进行统计、核算油耗、油卡充值。

  3、驾驶员加油时如发现油卡内余额不足500元时,应及时向综合保障部说明。

  六、车辆保养、维修管理

  1、驾驶员应做好车辆日常检查、保养及维护工作,出车时应检查车辆各种仪表、车胎气压、行车证是否完好,齐全。并保证车内、外的清洁。

  2、公司车辆实行定点保养和维修,由公司指定。

  3、驾驶员须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当车辆行驶达到5000KM时,由驾驶员提出申请,于次日开往公司指定的保养点进行保养。

  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排除故障。如驾驶员无法排除车辆故障,须将故障及时向综合保障部进行汇报,经同意后可前往公司指定的维修点或就近的维修点进行维修。

  5、车辆维修或保养后,如有配件或耗材更换时,需将更换清单带回交综合保障部。

  七、车辆投保、年检、违章管理

  1、综合保障部应根据车辆购置日期、投保情况、使用范围,及时办理车辆保险,保证车辆保险的接续及投保的险种的合理、有效。

  2、综合保障部应根据车辆登记日期,按时安排驾驶员进行车辆年检。

  3、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第一时间联系交警进行事故处理,并连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并报公司综合保障部。

  4、驾驶员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相关事宜。综合保障部对事故进行全程跟踪。

  5、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违章现象发生。如因驾驶员个人原因造成的车辆违章罚款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如因公务造成的违章罚款,由公司承担违章罚款。

  八、附件:

  1、用车申请单

  2、出车日志

  九、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最终解释权归综合保障部。

车辆管理方案12

  为了保证园区内的安全,维护业主的全体利益,创造一个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人员及车辆进出管理

  1、本园区设置有单元门禁系统,每户免费配备三张单元门禁感应卡。如有遗失请立即通知物业服务中心注销,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业主的访客进出本园区,应征得被访者的同意或经秩序维护员登记后方能进入园区。

  3、外来人员若有材料及物品运出本园区,须征得业主的同意,并按规定持相关书面证明。

  4、装修人员一律凭“临时出入证”并着所在施工单位的.工装进入本园区。为便于统一管理,请按照有关规定,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5、业主车辆凭车辆管理卡进出园区,卡号与车牌号必须一致。若业主的车辆管理卡丢失或损坏,请在第一时间书面报请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处理。

  6、业主的访客车辆离开园区时,如携带较贵重或大量物品时,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进行询问并要求车主作出说明。

  7、园区路面暂不设临时泊车位,为维护园区全体业主的利益,对有车无位的业主车辆,园区内暂不考虑车辆停放区域,由业主自行在园区外解决。

  8、为了确保业主的利益,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对进出本园区的外来人员及车辆进行问询,有权制止各类违规行为。

  9、进入本园区范围内的各种车辆必须服从物业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未经许可请勿进入园区。(特种车辆除外)。

  二、车辆行驶及停放管理

  1、所有车辆进入园区均应遵守园区道路交通行车规定及车辆停放规定,以免发生意外或影响他人。

  2、访客车辆进入本园区后,应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停放在规定的区域,不得随意停放。

  3、凡装有易燃、易爆、剧xxx或污染性物品的车辆、3吨以上的货车、16座以上的客车未经许可请勿驶入园区(运送装修材料、搬运家具物品的货车需秩序维护员员确认后方可驶入)。

  4、请勿在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置停车。车辆停放后,请注意关好车窗、锁好车门,请勿将贵重物品存放车内。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5、进入园区的车辆请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时速请勿超过10公里/小时。进入园区的车辆请注意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园区内禁止学习驾驶机动车,禁止试车和随意鸣叫喇叭。请自觉接受秩序维护员和车管员的引导。

  7、停放车辆时应小心谨慎,若不慎发生碰撞,应主动向秩序维护员说明情况并进行妥善处理。

  8、保持车辆清洁,车辆无滴、漏油现象,不得在停车场内和园区道路上随意清洗车辆。

  9、访客的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的临时停车位上。装修施工人员的车辆未经许可一律不得驶入园区。

  10、本园区车辆管理只提供车位的公共管理和使用,不承担任何保管和保险责任,建议车主为车辆办理相关保险业务,以便在意外发生时减少损失。

  11、物业服务中心可依据物价部门、xxx门或业主委员会核定的标准收取停车场车位管理费、临时停车费和地面车位使用费,用于园区道路整修、停车场公共设施用电、清洁和设备维修等。

车辆管理方案13

  一、简介

  地下停车场位于中心地下一、二层,预计200个车位(不包括地面车位)供中心之酒店、公寓、办公楼、商场使用,车位产权属发展商所有,目前暂时只租不卖,并委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停车场管理者(委托协议见附件一)。地下停车场正式对外投入运行开放时间暂定为20xx年9月。

  二、停车场管理软件系统

  1、供应商名称:汉军智能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2、车库管理总体思想:现场无人看管,完全智能化,管理人员可以在车场环境外的任意固定地点对于车场执行完全控制权,完成各种统计、监视、报警、引导等功能。

  3、系统内容:自动识别卡内身份、自动开启与关闭闸机、自动储存记录、自动核算费用、自动LED屏信息提示等功能。如系统涉及临时停车收费,则需在停车场现场设置收费管理人员。

  4、系统解决方案:管理中心安装停车场系统数据库系统及应用程序;对内部车辆进行登记、分配、发卡等工作;

  停车场一侧安装非接触式读卡器,使卡片在15~20cm内被系统读到并送到工控机进行处理;(注:也可根据内部需要选用2~6米远距离读卡器,实现不停车出入停车场)有一进一出双车道一条,每条道安装对开道闸两个,共需2个道闸。

  5、车辆实行凭卡出入管理。内部车辆首先到管理中心进行领卡,卡类型有长期卡、月卡和临时卡。

  6、安全管理:车辆资料存档,保证车场停放车辆的安全。采用自动控制管理系统,"合法"车辆均在电脑中记录了相应的'资料,卡丢失后可及时补办。卡丢失也可随时检索,及时处理。停车场系统防止道闸砸车,采用地感检测器控制方式,确保不出现道闸砸车。

  7、主系统设备:自动挡车道闸、数字式车辆检测器(地感)。

  三、车位申请及收费管理

  1、月租车位

  1)使用对象:办公楼、酒店、公寓、商场、发展商内部用户

  2)分配办法:

  a.办公楼:单个公司用户可获得一个月租车位申请额度,200平方米以上单元公司用户可额外获得一个月租车位申请额度,依次类推;国际中心可依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配置面积比。

  b.酒店:以社会临时车辆停放为主,预留30个车位作为长期固定车位;

  c.公寓:根据停车场剩余容量及用户需求分配;

  A.商场:原则上不安排月租车位申请额度。

  3)申请:

  车位租户向管理处提出申请,管理处根据停车场使用情况,合理安排停车位物业公司受发展商委托代办车位租赁手续,并代办租赁合同的签订。车位租户支付租金后,获发停车磁卡和停车证。

  4)租金收取

  车位租金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收取,车位租户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的同时,应支付本月的租金和一个月的押金,以后应在每月的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根据上海中心商务区办公楼一般月租金在RMB20xx元左右,中心可结合苏州当地情况及政府相应规定、本停车场实际运作使用情况,合理制定固定车位租金价格。

  5)租赁期限

  建议:半年至一年

  6)收入管理

  物业公司作为被委托管理者,租金收入为代收性质,由发展商提供发票。物业公司收取租金后,出纳直接缴款至发展商财务部,并接收发展商财务部定期核账。

  2、临时停车位

  1)使用对象:中心各用户临时使用、社会车辆临时使用及访客车辆临时使用。

  2)临时停车位使用程序:车辆进入停车场发临时停车卡停放车辆付费车辆离开停车场

  3)付费方案

  从有利于停车场管理、方便客户、降低成本角度考虑,现提供4个收费方案供参考,有关方案分析可作为附件三。

  4)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建议:临时停车以时租为单位计算,一次半小时以内可免费,半小时以上按一小时计算,依此类推,一个半小时以上即按2小时收费,超过8小时的可减半收费;

  有关具体收费请依据苏州当地情况及政府相应规定、本停车场运作使用情况合理制定时租价格。

  5)收入管理

  物业公司作为被委托管理者,上述临时停车收入为代收性质,由发展商提供发票,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后,物业公司出纳将当日停车费直接缴至发展商财务部,并接收发展商财务部定期核账。

  3、分区收费、分区管理

  1)为便于管理,2层地下停车场分为3个区域:

  A区:地下1层北面,约00个车位,因毗邻酒店和公寓,建议可划为酒店和公寓专用区域,并兼临时停车位使用;

  B区:地下1层南面,约00个车位,因毗邻写字楼,建议可划为写字楼专用区域,如果尚有空位,也可作临时停车位使用;

  C区:地下2层,约00个车位,建议可作临时停车位使用。

  2)为便于管理,上述3个区域,应指定专用出入口,即A区、C区为北出入口,B区为南出入口,平常时段,A区与B区之间应使用活动栏杆予以封闭,而临时停车高峰时段(6:00PM~10:00PM),区域之间可以开放。

  3)建议将A、C区域作为主要的临时停车场,除写字楼访客以外,应尽量将社会车辆引导至A、C区域,而当高峰时段,A、C区域车辆停满时,才将车辆分流至B区域空余车位。

  四、停车场管理措施

  1、基本方针

  1)物业公司接受发展商的委托对中心地下停车场物业管理,物业公司根据委托合同无论停车位使用与否向发展商全额收取物业管理保底费;

  2)物业公司对停车场经营管理并不负责;

  3)为发展商提供便利,物业公司可以提供代收费服务;

  4)停车场物业管理收支账务独立,与中心其他部分物业管理收支账务无关。

  2、人员编制:

  主管:1名

  保安员:出入口兼收费8名巡逻4名计12名万能工:2名(由物业工程部承包)清洁工:2名

  3、管理预算

  分析可作为附件四

  4、岗位职责

  可作为附件五

  5、停车细则

  可作为附件六

车辆管理方案14

  为做好香格里拉小区车辆管理工作,为广大居民营造一个安全、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为了做好车位安排工作,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经冯庄社区、香格里拉小区业主委员会、丽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商议,确定香格里拉小区车辆管理方案如下:

  一、车位确定的方法

  1)地面车位不对外开放,已报名业主经物业公司审核,业主委员会监督方可参加摇号,东区27个车位,西区42个车位进行摇号,西区预留3个做为临时停车位,供来访车辆使用。

  2)公开透明操作,社区指导、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公司执行。

  3)车位申请登记时,需提供房产证或承租合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车位按摇号前后顺序安排车位,按户为计算单位,选定后,车主需要缴纳一年的停车服务费,欠缴物业费的业主请结清费用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后方可取得使用权。

  二、车辆日常管理

  1、取得车位使用权的业主车辆进出一律刷卡通行,外来车辆进入小区,须经门岗登记,接受秩序维护员的.指挥和安排。并按市物价局、市房管局相关文件规定缴纳临时停车费,营运车辆进入小区必须经门岗登记和同意,并不得在小区内滞留。

  2、进入小区的车辆,应服从秩序维护员的指挥和安排,不得在小区支干道、车行道、消防通道随意停放车辆,不得跨骑路牙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各类标识及其他公用设备,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造成严重事故的,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3、车辆进入小区禁止鸣笛,应减速慢行,避免发生意外

  4、车辆停放后,车主应随身携带好贵重物品,锁好车辆车门,设置好防盗系统。

  5、车辆带货出门,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业主到管理处填写物品出门单,领取放行条,经门岗查验后方可离区。

  三、附则

  1、对于违章停放的车辆,物管处有权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处理,清理费用由车主承担。

  2、本规定只适用于车辆进入小区后行驶、停放的秩序维护,不承担车辆等其他义务,如发生意外由公安部门处理。

  3、当地面临时停车位饱和时,其余车辆不得进入小区,自行在小区外寻找停车位。

  邗上街道冯庄社区居委会

  香格里拉小区业主委员会

  扬州丽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车辆管理方案15

中心各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行政用车费的支出,确保节能监察工作需要,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使用管理和调度原则

  1、综合管理室负责中心机动车辆的调度、安全、维修、油料的管理等工作。

  2、综合管理室统一保管中心日常用车的钥匙。各室需要用车,应提前一天(特殊情况除外)通过电话向综管室报请。综管室以工作重要性、路程情况统一调配。用车完毕后,及时归还车钥匙。如不能及时归还,须向综管室说明情况。

  3、公车原则上不出借给个人私用。因特殊情况或遇有突发事情等确需私人用车时,可填写《车辆使用申报单》向综管室进行申请,在保证公务用车的情况下,由综管室向中心主任报批后方可使用。

  4、车辆调用按室用车服从中心领导(办公)用车和办案工作用车;一般工作用车服从重要突发性工作用车;外单位借车服从本单位工作用车的要求进行安排。

  5、法定工作日期间,正常工作用车的.调派由综管室按本规定负责调配。法定节假日和工作时间以外用车必须经中心主任同意方可使用。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部负担。

  二、车辆保养和维修

  1、中心明确车辆管理人员,该同志要保养好车辆,做到每日上下班时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使车辆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并保持车容整洁。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调整、清洁、小修由管理员负责,修车和结算按委办公室规定办理。

  2、按照“合理支出,节约费用”的原则机动车维修实行申报制,车辆管理员在维修前应如实填写《车辆修理报告单》,交综管室主任审核并经中心主任同意后,报委办公室后,到定点厂维修。维修后管理员应试车验收,合格后方可给修理厂签字,并及时将本次修理费金额告知综合管理室。未经批准擅自修理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负。

  3、车辆出厂维修中,如需增加修理项目,提高修理级别,必须先请示,经综管室主任报中心主任批准并商委办公室后,方可调整修理方案。

  4、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购买车辆配件、装饰、配套等用品。

  5、对车辆修理费用结算的审批,按中心主任和委主管主任签字后再由委主要领导会签的程序办理。

  6、公车加油,必须使用加油卡加油,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必须事先用电话(或面请)向综合室报请。

  三、车辆保管与停放

  1、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任何人不得私自将车辆开回家过夜,如发生车辆因私自开回家过夜而发生被盗、火灾、损失等事故或被上级机关通报,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2.确因工作需要,车辆需开回家过夜的,必须事先征得中心主任同意,并确保安全不出差错。

  四、其他

  1、不得无证和酒后驾驶车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负。

  2、未经批准,擅自驾驶车辆,造成经济损失的自负。

  3、要文明驾驶车辆,对人为的损坏车辆要追究经济责任。

  4、本规定解释权归综合管理室,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