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16 13:16:38 管理 我要投稿

园区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园区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园区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园区管理制度1

  别墅园区工程部日常管理—安全生产管理

  目的:确保园区内人员安全、设备安全。

  政策:小区内有许多设备,均存在不安全的因素,如配电,会引起触电和火灾,如锅炉会发生爆炸,还有许多高压容器,及高速运转的设备,这些都对人身安全带来威胁。因此,小区设备运行管理,要抓安全第一。

  程序:

  从安全管理的角度来看,应抓好如下工作:

  (1)设立安全管理组织。

  (2)进行安全教育及训练。

  (3)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安全检查。

  (4)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和分析。

  (5)调查分析结果的'保存。

  (6)经常保持安全的工作场所。

  (7)提高工作人员对安全教育的兴趣。

  (8)制定工作安全守则及奖惩规定。

  (9)负责人应经常参与监督各项安全活动及安全措施的执行。

园区管理制度2

  1、根据工种的不同,维修人员常用的工具可由个人保管使用。

  2、机房值班工具应放在固定的.工具柜内,并排列整齐,工具箱作为交接班内容之一。

  3、各种电动工具原则上由专人保管。

  4、电焊机等配套工具由使用者负责保管。

  5、凡属人为的损坏工具,均应酌情予以经济赔偿。

园区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维护园区公共秩序,创造园区良好环境,把园区建设成为整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园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代表区政府履行对园区的管理。管委会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入园管理

  第三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园区企业入园的管理工作,规范各项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四条进入园区的投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的项目;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项目的投入强度为每亩150万元以上。

  第五条申请在工业园区投资新建项目,由投资者向园管会申报以下材料:

  (一)项目入园申请书;

  (二)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的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五)银行资信证明;

  (六)项目建议书;

  (七)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八)项目环境初步评审意见;

  (九)项目立项报告或备案文件。

  第六条对符合上述条款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优先审批进入园区:

  (一)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高新技术项目;

  (三)与园区产业链之间关联度高,且符合环保、循环经济的项目。

  第七条入园程序:

  (一)入园申请:入园企业提交相关项目可行性报告,领取并填报《工业园区入园申请表》一式叁份。

  (二)项目预审:园管会负责组织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区城建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及相关专家按市、区产业政策,及时进行项目入园论证、企业资信审查。预审通过后,由园管会下发《入园通知书》。

  (三)手续办理:

  1、园管会陪同企业现场踏勘,按产业布局规划选址,协助办理项目用地规划定点批复。

  2、由园区管委会牵头,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定栽界桩、地面附着物清理和宗地测绘报告,区经贸局与重点项目办负责协调市国土部门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3、区建设局、区安监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的审批申报及市环保专家的评审。

  4、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按产业政策对项目的审批。

  5、区安监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的检查,危化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三同时”审查工作。

  6、由管委会负责对企业平面布局图进行审查,并协助办理规划、建设相关证照。

  7、由管委会协调,消防部门对建筑工程及设施设备进行消防安全审查,办理消防工程施工许可证;工商局为企业办理名称核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国税局、地税局为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技术监督局为企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区水利局、林业局参与入园企业“水土保持方案”的协助审批许可。

  第八条入园企业就本制度第五条款、第七条款办理过程产生的相关材料报管委会存档备案。

  第九条土地的使用,依照国家现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企业承担,管委会负责协助办理。按《招商引资合同》中规定的使用年限期满,企业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条投资者要按申报项目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改变经营项目、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不得超越征地界限占用土地。

  第三章入园建设

  第十一条企业正式施工前,应及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立项审批、《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提供厂区规划总平面图和效果图;园区内企业出入口设置,应服从园区总体规划,不得随意设置。

  第十二条企业建筑工程建设由企业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报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后方可实施。施工中要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监督和消防审查,确保安全。上述有关事项由管委会协调帮助办理。

  第十三条企业厂区建筑物、构筑物、所建围墙要退让主干道规划红线最小距离为4米,退让次干道规划红线最小距离为3米,退让支道规划红线最小距离为2米,退让道路红线距离内土地应按园区总体规划,实施绿化、硬化,要符合消防等相关规定,服从园区总体规划。

  第十四条入园企业在相关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应抓紧施工,按照《招商引资合同》签订时间开工,并在约定的期限内竣工;约定期限自《招商引资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计算,至验收之日止。

  手续正在办理中的企业,可先行施工建设,后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将手续办理完毕。

  第十五条在规定时间内未开工建设或不开工生产的企业,管委会有权督促其工程进度,无正当理由超期闲置的,将视其情况收回已办理的各种手续,并收回土地使用权,征用土地时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项目竣工后,企业要及时向管委会申请验收,管委会负责组织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建管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根据《招商引资合同》中约定的优惠政策进行验收,确定签字后兑现相关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各在建企业要按季度报送进度报表,报送时间为每季度首月的'5日前,报送地点为管委会,报送内容包括到位资金、完成投资、形象进度等内容。

  第十八条凡是未达到《招商引资合同》约定投资额度、节能减排标准、滚动发展进度的入园企业,其资产应逐步退出园区。

  第四章安全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促进其健康持续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二十条园区企业对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二十一条园区企业或者个人对园区内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均有权向管委会和区安监局报告或者举报。

  第二十二条园区企业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各企业要做好自身防汛抗洪的治理及防护,确定防护对象、治理目标和任务、防洪措施和实施方案。

  第二十三条园区企业在发生或发现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管委会和安监局报告。

  第五章园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四条为加强园区的园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园区容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结合园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所称园容,主要是指与园区环境密切相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园区景观等的容貌。

  本制度所称环境卫生,主要是指园区内道路、小广场、公共场所、水域等环境的清扫保洁;园区企业垃圾、粪便等生活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处置、综合利用。

  本制度所称自身责任区,是指园区内企业使用和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场所的土地使用权限范围及管委会指定给企业管理的范围。

  第二十六条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管委会、公路管理机构,并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

  第二十七条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完好、整洁;属企业自身责任区的要适时清洗。

  第二十八条园区内主要道路周边不得堆放、吊挂影响园容的物品。

  第二十九条园区内企业设置的广告牌、标语牌、宣传栏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形美观、用字规范。设置企业应当加强管理,定期维修、清理,确保完好、整洁;损坏严重、影响园容的,应当及时拆除。大型广告的设置必须经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条企业对自身责任区内的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照明、电讯、人防等公共设施,应规范建设,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经常维护,保持完好、整洁、美观。

  第三十一条企业要保持园区内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的整洁、美观;企业栽培、整修或其他作业留下的渣土、枝叶等,应自行及时清除。

  第三十二条企业严禁擅自占用园区道路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生产和施工产生的垃圾,要按管委会要求,在指定位置倾倒。

  第三十三条在园区行驶的交通运输车辆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向车外抛撒废弃物。

  (二)进入园区的运载车辆不得超载;运送大型设施的车辆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三)运载工业产品、建筑材料、废土废渣和生活垃圾等散装物体以及液体货物应当装载适量,牢固捆扎,封盖严密,不得沿道撒落、泄漏。

  (四)进入园区内的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不得占用园区道路。

  (五)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

  第三十四条进入园区施工单位现场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应当堆放整齐,渣土应当及时清运。

  (二)临道工地应当打围作业。

  (三)施工废水、泥浆应按规定处理,不得随地排放。

  (四)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五)停工场地应当进行整理和覆盖。

  (六)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第三十五条经批准,占用或者挖掘园区内道路的企业,施工产生的垃圾应当及时清运,竣工后应当及时恢复路面原状。

  第三十六条禁止在园区建筑物、公用设施及树木上涂写、刻画。

  在园区内建筑物、公用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管委会批准,并保持完好、整洁,设置期满后必须立即清除。

  第三十七条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占用或挪用环境卫生设施。

  第三十八条园区内的环境卫生设施,应保持其整洁、完好和正常使用。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看护和管理,对企业内公共场所要有专人清扫保洁、垃圾应有专人负责清运。

  第六章环境保护管理

  第三十九条为加强园区内环境保护,促进园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园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四十条园区内各企业及个人有保护环境和互相监督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四十一条园区内各企业要积极配合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做好环保工作及检查。

  第四十二条园区内企业在项目建设中,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四十三条园区内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必须依照规定进行申报登记。

  第四十四条园区内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物的企业,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公害。

  第四十五条园区内各企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企业,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通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企业和居民,向管委会和环保部门及时报告,并接受调查处理。

  第四十六条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将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第四十七条企业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保设施,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经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拆除或闲置,否则一经发现将处以罚款及停产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对违反以上安全监督、园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企业,园管会将协同相关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第四十九条园区内所有企业要守法经营,按章纳税;坚持安全、文明生产;自觉接受各相关部门监督管理。每月10日前向园管会报送生产、效益、固定资产等方面相关报表。

  第五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和修改权属xxx管理委员会。

园区管理制度4

  产业园区车辆、巡逻管理制度

  1.安管人员负责指挥日常的车辆停放管理。

  2.安管人员指挥车辆按车位上的号码正确停放。

  3.对外来车辆,必须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登记其车牌、车型及进出时间等。

  4.园区内实行24小时全天安管巡逻服务,巡逻人员由安管班长负责,安管员轮流巡逻。

  5.确保管理区域内的安全、消防工作和维持园区的公共秩序及设施正常运行,按制定的巡逻路线,到指定的地点“打点”计时,若有不按巡逻路线巡逻者,一经发现立即处理。确保全部公共区域情况正常。

  6.巡逻员要认真对待装修单元的巡逻检查工作,检验安全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的'出入证、动火作业证、发现安全隐患及消防隐患要及时制止,提出整改建议。

  7.巡逻中发现可疑人员应进行询问、验证,如有必要时可带至安管值班室询问处理。

  8.在巡逻中应认真检查天顶、地面及平常人易到达的角落,查看有无垃圾或不清洁的地方:有无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若消防栓、管道房的门、防火通道门损坏,灯管、灯泡不亮等等,应立即填写《巡逻检查记录表》,交有关部门处理。

  9.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巡逻制度和巡逻路线对整个园区做全面巡视,每次巡逻时如实填写《巡逻检查记录表》,巡逻时必须携带对讲机、应急灯。

  10.在巡逻过程中严格按照区域巡视内容逐个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用对讲机汇报班长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迅速报修。

园区管理制度5

  一、严格遵守本制度,文明用语礼貌待客;不得随地大小便;不乱扔纸屑、烟蒂、瓜果皮壳等杂物。

  二、以租赁的房屋门前、库房前后为责任区,每天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垃圾投放到垃圾桶内或垃圾收箱或袋装化集中堆放,禁止随意乱倒垃圾。

  三、遵守公德、爱护公物。损坏公共财物除照价赔偿外,并处一定数量的罚款。

  四、进入园区车辆要服从园区管理员指挥,办公楼、休息区前禁止歇停货车,没有运输任务的车辆,及时移往车场停放。

  五、进入园区车辆禁止鸣号、喇叭喊话、鸣警报器。

  六、进入库房区域作业的车辆按划分的区域停放,禁止堵塞通道。

  七、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学危险品的车辆一律不准入内。

  八、严禁在各个房屋及仓库外堆放任何物品。

  九、严禁在临时板房内用明火做饭及取暖。

  十、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物流园区域范围内嬉戏、打闹。

  十一、维护社会治安,遵守公共秩序,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禁在休息室内聚众赌博,违者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外,本物流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十二、严禁未经同意私自打开或撬开在园区内所设置的'配电箱、配电柜。所有房屋,停车场范围内的消防、治安、用电等安全,按大恒物流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十六、业户进行户外宣传或制作广告,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及本物流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十七、园区内各种建筑物及门窗,严禁晾晒衣物或悬挂各种物品。 十八、物流园区或业户租赁房屋场所内,禁止饲养家禽或宠物;禁止私搭乱建。

园区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兴富祥科技园区管理的发展,规范工业园区管理行为,提高园区服务质量和水平,塑造管理有序、服务周到、优质整洁的园区形象。提供现代化企业发展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园区档次。按照服从发展与科学管理并重的原则,促进工业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以《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标准,结合本园区实际情况,由兴富祥园区服务中心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及个人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园区环境与卫生管理

  第一条企业和个人有维护环境卫生和环卫设施,尊重环卫作业人员的劳动,服从监督管理的义务;不得阻挠和妨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和作业人员的正常作业。

  第二条园区内设置垃圾转运点,用于存放园区内各企业生活及生产垃圾,由园区负责统一清运,禁止在规定之外其他地方随意乱泼乱倒生产垃圾及生活垃圾。

  第三条每一名员工都用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爱惜园区内花草树木。所有员工不得破坏公共区域内卫生、不得践踏草坪,破坏绿化。

  第四条严禁在公共区域各处乱涂乱画、乱张贴,若需悬挂条幅或张贴海报,须向兴富祥园区服务中心申请,并在使用后及时收回,并清除痕迹。

  第五条严禁在公共区域(办公区、综合楼)内肆意喧哗、打闹和制造噪音。第六条对于违反规定破坏公共区域卫生、破坏绿化和制造噪音的人员,每名员工都有义务进行劝阻和检举,查证后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七条园区内各企业必须爱护公共环境设施,不准毁坏、搬动、拆除。第八条不准乱排放废水废气。

  第九条园区内不准吸烟,不准乱扔果皮纸宵。

  第三章、水电管理

  第一条水电费的价格以相关主管门规定之标准收取。

  第二条每月15日前核对水电用量数据,并于20日前必须按时缴纳上个水电费。第三条对逾期不付水电款的,每月收取5%滞纳金。

  第四条对超过1个月仍不支付水电费的,将采取断水停电措施。

  第四章、园区餐饮管理

  第一条凡在食堂就餐的员工,各企业入职前必须进行体检,往后每年各企业至少对每一名员工体检一次。

  第二条为保证园区食堂用餐卫生安全,每一名在食堂用餐人员应无肝炎、肺结核及其他重大疾病等传染病,严禁身体健康状况不宜者在集体食堂用餐。

  第三条自觉维护餐厅的就餐秩序,按照先后次序排队取餐。取餐时也要注意保持秩序,做到耐心等待和相互礼让;用餐时要注意保持安静,需要更换座位或起身走动时注意不要影响他人用餐;用餐结束后,应将残羹倒入垃圾桶内,同时将餐具放到指定位置。

  第四条员工用餐必须按序排队,保持安静,不可大声喧哗影响他人用餐。第五条树立文明就餐意识,建立爱惜粮食,食尽其量,拒绝浪费的用餐理念,就餐时坚持少取勤取,适量而食,坚决杜绝浪费粮食的不良现象出现。未经许可,不得在员工餐厅饮酒。

  第六条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意见者,可向兴富祥服务中心协商解决和完善,不得因此和食堂工作人员发生矛盾而争吵、打架。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有权给予相应处罚。

  第七条就餐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保持餐厅干净整洁,不得将餐后剩余的碎骨残渣随意弃置在餐桌上。同时,也不得随地乱扔餐巾纸、剩菜等杂物。第八条严格遵守就餐时间,不得提前或滞后用餐,保证在规定时间段就餐完毕,超过规定时间,厨房不再提供用餐,避免提早进入食堂或占用办公时间用餐等不遵守时间秩序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倡导文明就餐举止,在取餐时,要对餐厅工作人员表示谢意;用餐后,要尽量做到“三无”(无喧哗、无浪费、无杂物)。

  第十条每月1日结算上月的用餐情况,根据消费机统计用餐数据,计算出各公司实际餐费,交各公司核对;当月5日结清上个月的餐款,并给当月申请的餐卡进行充值(按每张卡按每月26天,每天20元进行充值)。

  第十一条餐卡如有丢失,填写《餐卡挂失申请单》,经所在公司签字盖章后到园区服务中心办理,并交押金10元。各公司人员离职,应将餐卡交到园区服务中心注销;如未交还园区服务中心的,该卡所产生的消费,仍由本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当遇到停电或卡故障等不能刷卡时,采用凭厂牌临时登记的方式就餐,并将登记名单与相关公司核对后计算餐费。

  第五章、生产安全管理

  第一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定期开展园区生产安全检查,对生产设施安全管理,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的物品、粉尘、气体等安全管理,要有保养记录、有防护设施,有安全标志。

  第三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和本企业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指导、督促相关措施的'落实。

  第四条组织制订并实施本企业安全应急预案、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条组织对新入厂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和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第六条对本企业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第七条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应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第八条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串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第九条负责本企业生产工艺中的安全技术工作,确保工艺技术安全可靠。企业技术员要严格按设计施工,落实设计中各项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条负责班组基层建设、基础管理,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清洁文明生产。

  第十一条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第十二条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第六章、出入园区管理

  第一条进入园区员工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工作证。否则,保安有权不让进入园区。第二条外来人员进入园区,须在门卫保安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才能进入园区。第三条在工作时间,园区内各企业的人员外出,要有本企业相关人员签发的《员工外出放行条》,方能放行。

  第四条员工入园上班,不准穿背心、不准穿短裤,不准穿拖鞋。第五条员工应对工作服装应勤洗、勤烫,保持服装整洁、笔挺。

  第六条车辆进入园区,要经门卫室同意,并进行登记,且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在指定地点停车。对超高、超重、超长的车辆不能进入园区;若入园车辆损坏园区设施的,要进行赔偿或恢复原状。

  第七条进出园区车辆实行限速管理,园区内禁止鸣笛。

  第八条无牌、无证、非法车辆严禁进入园区,值班人员有责任对进入园区的此类车辆做报警处理。

  第九条严禁任何人在公共道路和停车区域进行有碍交通或危害停放车辆安全的活动。

  第十条对违规行车和停放的车辆,安保人员有权采取包括警告、拖车等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第十一条车辆出园区要出示《车辆放行条》,并进行检查核实后,方能放行。第十二条所有要搬离园区的物品,必须由使用部门出具放行凭证,并由所在部门主管以上签字,经值班人员核对物品名称及数量后方可放行。

  第十三条安保人员每日定时、定点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对防盗意识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心理的人员,将给予批评教育。对于屡教不改、麻痹大意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甚至被盗案件的,将给予责任人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下班时门窗必须关闭,各部门、组须指定相关人员负责下班后门窗的关闭。

  第七章、园区服装管理

  第一条园区内的企业要求员工工服的样式与颜色必须统一,便于园区管理。第二条在统一样式与颜色之条件下可由企业可自行订购。第三条入驻园区内的各企业必须全力给予配合。第八章、消防设施管理

  第一条园区内各栋厂房的消防设施和消防水,坚决不能用于工业与生活用水;一经发现1000元/次。

  第二条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第三条严禁任何人在非指定地点使用明火,在使用明火作业时,应远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在现场应配备灭火器,并做好足够的安全措施。

园区管理制度7

  保安管理是物流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对我们地处城乡结合部的盖世冠威物流园区来说;显得尤为重要。一个好的保安队伍,将为园区招商引资,内抓管理,外树形象起到一个推动作用。结合目前实际情况,齐河县靖心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制定如下保安管理计划:

  一人员配备。从队长到班长,从班长到骨干全部是复退军人。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复退消防兵,切实保障园区防火安全。保安队员年轻化,管理全部军事化,保安工作专业化。

  二四定。即定岗、定员、定任务、定责任。因人而宜定岗位,制定责任区域,确定短中长期目标任务。管理从抓形象开始,在公司大门口设立岗台。保安队员全天轮流站岗,统一的保安制服佩戴白手套。队长班长在上下班期间全部在大门口站岗。对公司领导车辆及外来检查、参观考察车辆一律敬礼。对公司门口站岗执勤的保安队员,要求熟练掌握车辆指挥动作手语操,用崭新的姿容迎接八方客商。

  三完善进出入制度。对进出入车辆一律实行登记制度。对进门车辆,特别是配货车辆,要严格检查,把司机的烟、火种一律登记后留在门口保安室内,从源头上杜绝火灾隐患:对出门的车辆要实行出门证放行制度。没有出门证或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及领导签字不准放行。对出门空车要检查驾驶室与箱体,确把进出入关。

  四建立巡查制度。除保安队长外,白班班长,夜班班长全部定岗管理本班队员。队长管理班长,班长管理队员,目标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管理。队长、班长坚持24小时巡查制度,对责任区内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冠威物流园区提出整改意见,除在巡查记录上写详细情况外,要让物流分管领导签字,如夜间物流分管领导不能赶到现场,要用电话告知,拿出整改措施。

  同时配备两台四轮电动巡逻车,确保园区安保工作务实高效。

  五定期训练考核。主考官由盖世物流分管保安领导及保安公司负责人参加。一周至少两次训练,训练科目包括消防基本演习、军事素质训练、车辆指挥训练、擒拿训练。考核主要是岗位职责、执勤纪律、语言行为举止规范、着装规定、内务管理、保安队员十不准。做到半月一小考,一月一大考。对于较差保安队员进行淘汰,并做到奖罚分明,确保物流公司一线安全。

  六设立应急预案。保安队长每周递交物流园区上一周工作报告。每月一次向物流分管领导递交保安应急预案,预案主要针对物流公司新项目动态、物流公司活动而展开。保安队员每周都要召开全体保安会,加强安全教育,及时沟通班与班、岗与岗、队员与队员出现的问题。

  以上六点仅是我们在保安管理中的'一些措施,具体的管理,我们靖心保安公司有专门与保安队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细则。我们将本着“安全为本,服务至上”的企业宗旨,发扬“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精神,为盖世冠威物流园区的发展尽心竭力。

园区管理制度8

  为保障公司正常的办公秩序,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体现公司良好的精神面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安全保卫

  1、各部门工作人员需在非对外办公时间加班的,需填写《节假日出入人员登记表》,办理好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否则保安有权拒绝进入大楼。

  2、员工上、下班除携带自己私人物品外,严禁携带公司物品离开办公楼,如员工确需将上述物品带出办公楼须填写出门条,写明物品的名称、数量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否则保安及前台人员有权拒绝物品带出。

  3、楼内不准收废品、推销等闲杂人员进入,如发现上述人员进入楼内,将追究前台及保安人员的责任。

  4、为保证大楼内良好的工作环境及整洁的办公场所严禁将自行车推入办公楼。

  二、消防管理

  1、办公楼内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组织义务消防队伍,确定义务消防人员,制定完善的消防措施,配置消防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

  2、严禁任何人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楼内,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3、定期对办公楼内的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非义务消防人员乱动消防设施。

  4、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定期对公司各部门义务消防人员进行消防培训,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防患于未然。

  三、用水管理

  2、节约用水,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四、用电管理

  1、注意安全用电,正确使用用电设备,不得随意安装、更改用电线路,各部门如需增加用电设备、安装或更改用电线路、需经行政管理部批准,安排电工负责安装。

  2、为了减少大厦照明的电能损耗,尽量采用自然光,在满足一般照明的前提下,对大厦的公共部分照明采用隔二亮一的照明形式,电梯间只保留周边灯池照明,关闭中间灯池照明。同时人人养成良好的节能意识,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员工下班后,除监控需要外其余照明全部关闭。

  3、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各单位空调夏季温度不得低于26度,冬季不得高于20度,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窗户。提倡下班前一小时关闭空调;夏季上午上班后推迟一小时开空调。

  4、办公电脑及打印设备:在非使用时段,采取切断电源;休眠状态等措施,以减少不必要的电能损耗。员工下班后关闭电脑及显示器电源。

  5、断开台式饮水机电源,次日上班前开启。

  五、办公区管理

  为了给员工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合理的工作场所和空间环境,对办公区物品的摆放做出进行如下要求:

  (一)、办公家具的`摆放要求

  1、坐椅:坐椅及靠背上一律不能搭放衣物及任何物品。

  2、电脑:电脑显示器置写字台正中,竖式主机置桌面下;

  3、工位屏风:屏风内外侧不允许有任何张贴;

  4、垃圾篓:罩塑料袋,置写字台下左侧;

  5、桌洞下不得堆积杂物。

  6、外衣手袋:请置挂于衣帽间或抽屉内,严禁随意放在办公桌椅上。

  7、推柜:放在桌下左侧

  (二)其他

  1、在办公区内禁止叫外卖以及食用有挥发性特殊味道的食品

  2、个人办公区域应保持桌面的卫生及整齐。每天下班后将个人的办公椅、办公用品、文件放置适合的位置。

  3、各部门员工下班后应将桌上物品整理好、关闭电源、门窗,减少事故隐患。

  六、卫生管理

  1、办公区作为公司日常办公及业务开展的场所,每位员工都应自觉维护环境卫生,避免茶水、饮料、食物等污染地毯,垃圾、茶水等废弃物必须放置于规定的分类垃圾桶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2、保洁员为办公楼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楼内走廊、门庭、会议室、地下室以及卫生间的卫生工作。

  3、保洁员上班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在办公楼内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进入各部门闲谈或取拿物品。

  4、保洁员要保持地面干净,窗台应每日检查一次,做到无灰尘。卫生间大小便池要随时清洗,及时清理厕所内纸篓垃圾。洗手盆、地面、大小便器、隔板每天要进行拖洗,做到干净洁白无污物、室内无异味、地面无积水。

  七、会议室管理

  1.、会议室内办公家具、物品未经行政管理部许可,不得随意搬离。

  2、会议室内严禁大声喧哗。

  八、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给职工创造良好的生活和住宿条件,进一步加强对员工宿舍的规范、统一的管理,制定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如下:

  1、员工入住公司宿舍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批准后,行政部负责登记和统一安排宿舍。

  2、经批准住宿后的员工须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使用,不得随意串寝。

  3、住宿的员工应服从管理、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讲究卫生、注意安全。

  4、保持室内卫生,个人被褥、衣服及其他物品要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经检查不符合要求,影响整体环境的,罚款5元。

园区管理制度9

  为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市委、市纪委等有关要求,推动园区领导班子民主、规范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为园区的各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结合内蒙古霍林郭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三重一大”是指园区领导班子研究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内蒙古霍林郭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三重一大”事项。

  第三条 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第四条 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单位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负有向主要负责人主动建议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责任;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负有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责任。 第二章 “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第五条 重大事项决策主要包括:

  凡涉及园区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广大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委、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的传达、贯彻、落实。

  2、 研究园区职能配置及调整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3、园区发展思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总体工作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或调整。

  4、园区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5、园区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制定和调整。

  6、涉及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和调整(如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7、涉及单位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决策。

  8、园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执行情况。

  9、研究以单位名义表彰或推荐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个人。

  10、研究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决策和处理,研究重要信访案件的处理和人大、政协提案的回复办理。

  第六条 重要干部任免主要包括:

  1、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

  2、 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配置及调整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3、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的任免、推荐、考核、表彰、奖励和处分等重要事项。

  4、 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的培养、选拔、交流、教育、管理和监督中的重要问题。

  5、 研究决定园区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6、 园区机关人员晋职晋级等事项。

  7、 园区各项重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事项。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

  8、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 第七条 重大项目安排主要包括:

  1、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业企业项目入驻。

  2、重要的基本建设项目以及未列入预算的不动产购置、房屋修缮项目(10000元以上)、大宗物资、大批量(或大型)办公用品或设备招标、采购(10000元以上)等。

  3、固定资产的报废、更新等。

  4、园区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项目问题。

  第八条 大额度资金使用主要包括:

  1、对政策扶持资金使用的监督。

  2、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年度经费预算申报。

  3、大宗物品采购、接待费用等一次性5000元以上支出。

  4、10000元以上资金的合用;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办公用品(设备)采购及房屋修建等项目资金使用。 第九条 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 决策程序、要求及实施

  第十条 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要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酝酿准备

  1、议题确定:原则上由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并报主要负责人确定。

  2、会议准备:议题材料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准备。对重大问题和重要议题,在会前要充分调研、协调和论证,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准备可供选择的方案。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和沟通,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

  3、会前告知:提请会议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应按规定程序提出。议题的有关材料要在会议召开前送达参会人员,以保证有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二)集体决策

  1、议题讨论:研究讨论重要议题时,要由议题提出人员或有关人员全面、客观、真实地介绍议题的有关情况。与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研究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表决。

  2、会议表决:进行决策时,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

  (三)执行决策

  1、组织实施:“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工作分工和职责范围组织实施。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未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执行过程中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原来的集体决定,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复议,作出新的决定,并按新的决定执行。

  2、实施监督:主要负责人应及时调度决策实施进展情况;同时,随时接受市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的督查,确保决策落到实处。

  第十一条 领导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前,由综合办公室提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报请市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派员参会指导。特殊情况下,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请参会,并做好登记。

  第十二条 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主要负责人必须到会,应到班子成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以超过到会人数的二分之一通过形成决定。

  第十三条 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回避事项的,应按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第十四条 根据研究议题的`需要,可请议题涉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就涉及议题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第十五条 领导班子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裁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员、记录人员,每项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以及最后决定意见和形成决定的依据及理由,形成会议纪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同时报送市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备案。

  第十六条 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其他班子成员通报,并报市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备案。

  第四章 纪律监督与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会议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2、不准在领导班子会议上临时动议。

  3、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负责人工作调动时,突击研究人事调整、财务报销、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个人无权改变。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的,应由领导班子再次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九条 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在讨论同与会人员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除经组织同意公布的以外,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会议内容。

  第二十条 本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要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题,并作为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年度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 凡属下列情况,要追究相应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本制度第十六条情形除外)。

  3、未向领导班子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策的。

  4、其他因违反本制度规定而造成失误的。

  第二十二条 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第二十三条 对给国家、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其事实、性质、情节,依纪依法逐级追究。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制度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园区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我园区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入驻企业及商户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园区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园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整个园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园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园区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园区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园区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及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库房、装卸、商户)人选。

  3、组织本部门及园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及园区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5、协助和参与园区职工、入驻企业及商户因安全生产所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6、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7、在每周检查园区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仓库、车辆、装卸、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园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及入驻企业和商户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园区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园区的有关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园区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园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园区全体员工、入驻企业及商户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园区新招员工、新入驻的企业和新商户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园区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3、园区对全体员工、入驻企业和商户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园区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园区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装卸工人、库管人员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园区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园区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对入驻企业和商户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园区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库管、装卸工人等,每天作业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园区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库管、装卸工人等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库管、装卸工人等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园区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园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入驻企业和商户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商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园区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园区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园区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园区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园区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园区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园区发生伤亡事故后,园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公司领导。

园区管理制度1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农业科技发展纲要》及《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科技发展纲要》,推进呼伦贝尔地区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加速全区农业由主要注重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的转变,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全区生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推动园区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科技部《农业科技园区指南》、《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特制定呼伦贝尔生态产业科技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科技园区)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科技生态园区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的农业发展新型模式,是农业技术组装集成的载体,是市场与农户连接的纽带,是现代农业科技信息的辐射源,是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的基地,对周边地区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村经济发展起示范与推动作用。通过科技园区的引导与示范,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推动传统农业的改造与升级。

  第二条科技园区采用政府指导、企业运作、中介服务、农民参与的运行机制。政府为科技园区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进行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并对科技园区内企业进行监督,保障农民利益;企业作为科技园区建设主体,接受政府指导,合理配置资源和进行产业化经营;中介组织开展咨询、评估与培训,并提供各类中介和科技服务;农民以土地、劳动力、资金等入股或通过与企业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等形式参与科技园区建设,接受技术指导与培训。

  二、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呼伦贝农垦集团科技发展公司成立科技园区协调指导小组,负责科技园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和地方配套政策,指导科技园区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实施监督等。组长由科技发展公司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科室负责人组成。协调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科技园区的评审、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

  第四条成立科技园区专家指导组,负责技术指导与技术咨询,参与科技园区的论证、评审、考核等。

  第五条各科技园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灵活高效的原则,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

  三、申报条件与程序

  第六条申报对象包括现有农牧场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各种类型的农业科技示范大户或新建示范基地,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善的管理组织体系。有健全的领导管理机构,规范的管理制度,合理高效的运行机制,科学的发展规划等。

  (二)科技含量高。切实依靠科技进步,率先应用先进技术,园区建设具有鲜明的科技特色。重点引进国家、省级攻关成果、省内外优秀科技成果和国外引智成果。农业技术水平应明显高于当地水平,引导和示范作用显着。

  (三)有稳固的技术依托、科研开发能力强,成果转化快。主动挂靠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针对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攻克技术难题,开展技术培训,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四)建有多渠道、多层次、市场化的`投融资机制,具有一定的科技投资规模。

  (五)科技园区必须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具有较高的防灾、抗灾能力,功能设计合理,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对周边地区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六)试验、示范成效明显,产业化前景广阔。根据年度计划与实施方案,积极组织项目实施,达到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对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起到显着的示范和辐射作用。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前景广阔。

  四、考核与管理

  第七条根据科技园区建设与运行情况,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考评和验收,通过验收的科技园区报协调指导小组审定。

  第八条为加强园区管理,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每年1月底前由园区将上年度工作总结等材料报送负责部门。

  五、政策措施

  第九条科技园区可优先承担全市下达的各类农业科技实验、示范与推广项目,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星火产业化推广项目、省重大专项、科技攻关、重点农业科技项目等,并将获得相关科技计划的支持。

  第十条按照科技园区建设的任务和总体目标,对科技园区发展急需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懂管理、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要加快引进和培养。通过建立双向科技人才兼职制度,鼓励市内外农业科研、教学与推广单位的优秀人才,积极参与科技园区建设,加强智力和信息交流,通过加强农业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的培训,提高园区建设科技水平。

  六、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园区管理制度12

  (一)车管员必须认真执行停车场管理规定,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保证车辆安全,维护良好的行车秩序。

  (二)车辆进场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停车,排列整齐,不得阻塞交通,认真核查车型、车牌号,避免出现差错。

  (三)了解和掌握车主的车型、车牌号、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居住楼层、座号等等,以便识别。

  (四)汽车、摩托车必须购买“车辆综合保险”,如有丢失,可向保险公司索赔。未买“车辆综合保险”的车辆,本车场不予停放保管。

  (五)本停车场实行有偿停车保管服务,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经济手续清楚,做到钱、票相符,日清月结。

  (六)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场停放保管,以免发生意外。如有车辆违反此规定进场,应立即令其开出车场,立即报告管理部或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七)车管员交接班时必须认真交接。如清点停车场内车辆多少、租车的停车计时票的张数、现金清点,并详细记录(自行车则注意车票的号码及张数,登记在交接登记簿上)。

  (八)车管员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班长或管理处,并注意其事态发展。交接班时叮嘱接班人注意,并记录在交接登记簿上,同时日期必须记录在登记簿上,以备查。

  (九)车管员必须认真执行收费制度,坚持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如果有不开票停车或乱收费、不收费等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十)保持停车场内清洁卫生,每日必须清扫一次。

园区管理制度13

  为了规范天华电商物流产业园的经营生活秩序,美化工作环境,保证园区的水、电、网络畅通,安全高效运转有序,创造安全卫生通畅优美的办公经营环境,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总则

  1.园区的安全保卫、房屋使用及维修、水电网络使用维修、园区内道路交通、环境卫生、绿化等综合管理工作由企业服务部统一主管,各入驻企业协助执行。

  2.园区综合管理的目标是“环境美化、秩序规范、运转协调、安全通畅”。

  3.为提高园区管理和服务水平,园区综合管理采取自管与委托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部分实现社会化。

  4.园区综合管理的口号是“园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园区综合管理要坚持做到“三个及时”,即沟通及时、协调及时、解决及时。各入驻企业可对园区综合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5.园区综合管理工作实行计划书、申请单、任务单制度。企业服务部根据需要制定园区综合管理计划,园区各入驻企业如有需解决的问题,可向企业服务部提交申请单,企业服务部按照计划、根据需要或园区各入驻企业申请要求,及时下达园区管理任务单,交由相应责任单位或负责人限时落实。

  6.企业服务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各岗位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保证管理工作责任明确、程序清晰、落实有效。

  二、入驻管理

  1.入驻园区企业及个人,需持有XXX出具的证明文件(场地租赁合同、合作意向书等),向企业服务部提出办公场所落实,领取办公室房间钥匙、档口仓储自动卷帘门遥控器;否则不予以办理。

  2.入驻园区企业及个人的日常经营活动受企业服务部约束管理,严格执行企业服务部下达的各项通知及园区管理制度。

  3.入驻园区企业及个人如有合理化建议,需上报到企业服务部,经企业服务部同意后,方可执行。

  4.入驻园区企业及个人在办理退场手续前一个月需向企业服务部提出申请,企业服务部在接到退场申请后办理清场手续,涉及到园区质押物损坏及无法恢复原貌的公共设施,企业服务部将按照即时市场行情执行赔偿手续,执行多退少补政策。

  三、环境卫生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园区良好形象,园区环境卫生执行以下规定:

  1.园区环境卫生工作由企业服务部统一管理,具体工作委托第三方物业公司实施,实行统筹监管,分区负责。

  2.环境卫生管理区域分公共区域、非公共区域。

  公共区域包括仓储、档口、办公楼以外的公共走廊、楼梯、公共厕所、门窗等设施,以及园区道路、停车场、绿地、广场等外部公共区域。入驻企业的办公室、档口和仓储区域则不属于公共区域。

  园区内的环境卫生由保洁员分区负责管理,定时清扫和随时巡扫相结合,保证环境卫生时时清洁。非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则由各入驻企业自行承担。

  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标准包括门窗上无浮尘,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无蜘蛛网、浮尘,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地面无果皮、纸屑、烟头、痰迹等污物、污水,楼内公共通道等公共场所无堆放垃圾、摆放物品等,各会议室桌椅摆放整齐,卫生清洁,符合会议服务要求。企业服务部应对园区内环境卫生采取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达标的公共区域立即执行现行标准,对不达标的非公共区域督促入驻企业及时清扫。

  园区绿化养护工作由企业服务部统一管理,由专业园艺人员负责日常培植、养护、修剪、浇水等工作。园区内的入驻企业和全体人员应该爱护绿化,不得踩踏、损坏、擅自占用绿地,不得往绿地排放污水污物或扔垃圾杂物,不得砍伐攀折花木、涂划树皮或在树上扎铁丝、打钉等,不得用树木晾晒衣物、被褥等东西,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通过有警告牌的绿化带,不得损坏栅栏,不得在绿化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广告牌和其他招牌。绿化养护负责人应加强常规巡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者要求赔偿损失。对于违反园区绿化规定不听劝阻或难、辱骂、殴打管理人员的情况,应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园区安保工作由物管公司管理,并成立保安队伍具体负责。园区大门、停车场及办公楼出入口均安排保安24小时值班,凡进出园区的人员都应自觉接受门卫人员查询。入驻企业所属车辆应悬挂企业服务部签发的《园区出入证》。

  1.来访车辆和人员需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入园区。门卫人员有权拒绝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园区。各类车辆进入园区必须减速慢行,限速5公里/小时。进出各出入口的人员应自觉接受门卫管理,不得妨碍门卫工作。值班人员应接受管理和监督。门卫执勤人员玩忽职守、难他人、态度粗暴者,经查实,立即予以辞退。门卫执勤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仔细查询,做好登记,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热情服务。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私自调班或由其他人员顶班。并做到热情周到,礼貌待人。值班期间,接待来人、来访,接听电话或接待有关事项,必须做好记录,重大事件及时汇报。

  2.为保证电商大楼各入驻企业的公司财物安全,电商大楼执勤保安对大件物品进出严格实行凭证出入制度。搬出企业需持有企业服务部出具的出入凭证方可作业。如在审查出入物品时发现有违法现象或强行冲卡着,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或污染的物品进入园区。一经发现,企业服务部视情况做相应处罚,直至清理出园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为了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由企业服务部监督执行。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完成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监控人员执行值班制度,严格遵守工作守则。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个人需要处理事务时,应征得值班领导的同意并在有人定岗时方可离开。值班人员要每天对监控的情况进行登记,做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值班登记本要保留存档。对监控到的不明身份人员,通知巡逻保安进行跟踪,并及时盘查,确保天华电商物流产业园的治安稳定。监控人员要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范,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监控人员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上网、玩游戏,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

  值班监控人员需要熟悉设备应用情况并保守秘密。他们不得向被监控人员介绍监控范围和效果,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不得随意对监控设备摇放、追踪。

  针对园区内发生的打架斗殴、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破坏公共设施及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需要进行存档。这些录像需要另存入U盘并做好标记。

  在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值班人员需要及时联系企业服务部并做好登记、事情检修。企业服务部安排专人保持监控室设备日常卫生清洁,由园区信息部门安排专人对监控设备定期系统清洁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同时,监控室的设备也需要定期检查。

  园区保安需要遵守严格的仪表规定。他们需要统一着制服,衣帽整齐,制服上统一佩戴标准,服装整齐、干净、笔挺。制服上不得佩戴其他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穿拖鞋或赤脚。保安还需要举止文明、大方、端庄、仪表整洁,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他们需要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等弯腰驼背、东倒西歪、前倾后仰,不得伸懒腰、背手、插腰,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不搭肩挽臂,做到站如松、坐如钟、行如风。保安还需要注意不得哼歌曲、吹口哨、听收音机、看书报,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他们需要做到“微笑服务”,对待园区工作人员、来访客人友善、热诚上岗前,必须对照整容镜整容,检查衣、帽、领带、鞋带及装备是否穿戴整齐、规范。

  对讲机是保安工作中的重要工具。仅值班人员和巡逻管理员可以配备对讲机。保安不得用对讲机谈论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必须认真做好对讲机交接工作,以防出问题时互相推卸责任。同时,保安需要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

  园区交通管理由企业服务部统一管理,安排专人进行巡查管理。为保证园区安全,园区内各入驻企业所属车辆需要统一办理车辆出入证,一律凭证出入,车证相符,严禁私自将车辆出入证转借他人。园区各入驻企业所属车辆进入园区原则上一律停放停车场,外来车辆一律从大门保安室领取临时出入证,待车辆离开时,执勤门卫负责收回。为合理分散车流,原则上各单位车辆就近从园区四个大门进出。车辆进入园区,必须按照园区内交通指示减速慢行(园区内限行5公里/小时),禁止鸣笛,不得逆行、随意调头,未经许可,所有车辆禁止在道路上长时间停放(10分钟以上)。

  进入园区的车辆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如果违反了园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在园区内随意停放车辆、占道、堵塞消防通道和停车场通道,交通管理员有权采取一定的处理措施。对园区内车辆,首次发现,将粘贴违规停车告知书;再次发现,将通知所属企业进行批评教育;第三次发现,将开处罚单。对外来车辆予以劝阻,责令改正。停车场有专职保安人员管理。消防栓和灭火器按照消防要求设置,由安全负责人检查,由保安人员管理使用。所有车辆进场时应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有序停放。大型车辆进出停放,要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工程车、拖拉机等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园区,特殊需要须报经批准。禁止损坏停车场消防、通讯、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要保持场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在园区内禁止洗车(固定洗车处除外)、修车、试车、练车。摩托车、电动车及自行车要按照规定停放在各指定区域。园区消防管理由企业服务部负责。应加强对园区的消防监督、指导,并负责公共区域消防管理工作。园区各入驻企业是消防责任主体。应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标志和事故照明设施。办公园区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在办公园区内乱燃乱放烟花爆竹。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入驻企业内部装修,需向企业服务部进行备案,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对供电线路改造等施工,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拉临时用电线路。值班保安人员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要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为加强园区用水、用电、用网的管理,保证日常办公、生活等的正常用水、用电需要,制定了本规定。

  企业服务部是园区水电网的管理部门,负责制表核实、质量检查和监督园区用水、用电、用网工作的实施,同时负责维护园区供水、供电、供网的正常运转。此外,企业服务部还负责检查园区内用水、用电、用网的情况,以及收缴、托收水电网费用等工作。

  为了确保园区水电网的正常运转,企业服务部聘用了专业的水电网操作人员,负责配电房、水泵等日常管理工作。他们全面掌握园区供水、供电、网络等各类管线的分部和走向,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每日巡查,以确保水电网运转正常。此外,企业服务部还实行了应急处理限时办结制度,承诺在原则上20分钟内安排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与供电、供水、供网等部门联系抢修,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故障处理。

  在水电网各项费用托收后的一周内,企业服务部向各入驻企业下发交款通知书,以保证园区各单位水电网正常使用。企业服务部负有保证水电网账户按时托收的责任,同时,入园企业负有按时缴纳水电网络使用费用的义务。如果出现滞缴情况,企业服务部将根据情况作出处理。

  配电房是园区的供电中心,属于要害部位,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严防事故发生。为此,需要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进行维修清扫,防止灰尘造成短路。电器设备及线路也需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安装、检修电器维修设备线路时,电工必须按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同时,需要严格操作规程,时刻注意安全。保证配电房内气流通畅,室温适当,并做好防鼠工作。此外,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配电房,需要学会使用维护消防器材,不得挪用和损坏,并爱护公共财产,节约水电。

  企业服务部统一管理园区内各仓房、电商大楼等房屋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的使用和维修,维修范围包括屋面、墙壁、门窗、梯道设施、地面、落水管、防雷系统、上下水、供电设施、制冷取暖设备等。企业服务部严格执行房屋维修申报制度,报修方需填写房屋维修申请,并交由企业服务部对维修项目进行初步勘察。对于属于房屋设施报修时间范围内的项目,报修方需协助企业服务部要求具体施工方案按时完成维修;对于超过保修时间范围内的项目,企业服务部需报出预算价格,经报修方签字同意后组织实施维修,并及时结算费用。

  在维修方面,日常维修保养由企业服务部按照园区维修养护标准进行巡回检修养护。对于日常的损坏,入驻企业需报修,维修人员需现场勘查确定维修方案,并经报修单位同意后组织实施。

  3、维修工程完成后,必须由企业服务部和报修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施工验收单。

  5、对于大面积的维修改造项目和维修工程,企业服务部将成立专项工程组来具体组织和实施。

  四、会议室管理

  1、园区会议室分为大型、中型、小型、楼层、培训和多功能报告厅等不同类型。

  2、企业服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园区会议室。大型、中型、小型会议室向入驻企业免费提供使用,而楼层会议室、培训教室和多功能报告厅则需向企业收费。入驻企业需要在使用前三天向企业服务部提出申请,由企业服务部确定具体使用时间和会议室。

  3、具体要求包括:

  会议标志必须准确填写在会议申报单上,并正确悬挂,不得出错。

  席卡由办会人员提供和摆放。

  使用会议室前,需要向企业服务部提交申请领用表,注明使用时间、人数和所需设备等。企业服务部将通知负责会议保障。

  在使用会议室时,不得随意移动或改变设施,参与人员应爱护公共设备。如果造成损坏,应及时报告,分析原因并落实赔偿责任。

园区管理制度14

  一、使用前要检查是否有漏电、损坏等故障。把手、卡头、电门是否可靠。

  二、使用时,外壳要接地,要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地方,站稳后,方可操作。

  三、取用手持电动工具时,要轻拿轻放,不能用手提着电线,以免损坏工具。

  四、不能不经插销直接把电插进插座。

  五、电钻、手砂轮未能安全停止转动时,不能进行检修工作。

  六、离开岗位、停电、休息时、要立即切断电源、拔掉插座。

  七、在潮湿、有水的地方使用时,或长期使用,要装漏电保护器。

园区管理制度15

  目的

  为明确物流园区管理,规范物流园区内各种公共行为,营造园区安全、文明、和谐环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范围

  适用于XX园区内所有人员(包括临时进入园区人员)。

  细则

  人员出入管理

  1.1内部员工出入管理

  (1)我司所有人员进入园区,一律佩戴工作证,违者不准放行。

  (2)因证件遗失待办的我司员工须到运营部及时补办,忘记佩戴工作证的人员由部门主管至门卫室认领或运营部核实放行。

  (3)员工出园携带公司物品需有公司出示的物品出门证(如若门卫检查相关单据填写疏漏或不规范及其它物品货物异常,有权拒绝放行)。

  1.2外来人员出入管理

  (1)外来人员进出园区时需在来访登记表上签字,保安发放“出入证”,提示外来人员阅读“出入证”上的访客须知,访问结束后需让受访人在来访登记表上回签,出厂时保安收回“出入证”,归还外来人员身份证。

  (2)有提前预约人员要求会见公司高层领导者,保安应电话至运营部确认后,直接带至办公室,由运营部或行政部安排接待。

  (3)政府机关单位人员无公司人员陪同或无预约来公司时,保安应及时上报运营部,并陪同到运营部,可免填来访登记表,但须作好人员登记记录。

  (4)外来人员进出仓库、作业、加工区时需有我司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否则不予放行。

  1.3园区入驻企业人员出入管理

  园区入驻企业人员进入园区,需佩戴该企业统一的工作证,违者不准放行。

  因证件遗失待办的入驻企业人员须及时补办,忘记佩戴工作证的人员由部门主管至门卫室认领或运营部核实放行。

  入驻企业人员出园携带该公司物品需有部门主管签署的《出厂证》(如若门卫检查相关单据填写疏漏或不规范及其它物品货物异常,有权拒绝放行)。

  车辆出入管理

  2.1内部车辆出入管理

  (1)公司及员工车辆须提前在运营部登记备案,门卫可凭备案记录放行。

  (2)从车辆出园时,须停车接受门卫检查,车辆载有物品时,均需凭已签署的物品出门证始准放行;(如若门卫检查相关单据填写疏漏或不规范及其它物品货物异常,有权拒绝放行)。

  2.2外来车辆出入管理

  (1)外来车辆进园区需根据我司停车收费标准缴纳相关停车费用。

  (2)外来车辆出园区时,须停车接受门卫检查,所有车辆载有物品时,门卫均需凭已签署的'出厂证对所有物品名称、数量、型号核对无误后缴齐相关停车费用才给予放行(如若门卫检查相关单据填写疏漏或不规范及其它物品货物异常,有权拒绝放行)。

  园区交通管理

  (1)园区实行交通管制,所有进出园区车辆和行人须遵守园区交通管制,违者一次警告(备案车牌和姓名),再次违反规定罚款50元处理。

  (2)所有进入园区车辆,一车一栏,严禁尾随前车,如有冲栏,责任人承担全额费用;进入园区后按照国家相关交通规则行驶。

  (3)进出园区的来访车辆及装卸货车辆需在保安室做好出入登记。

  (4)车辆进入园区后,车辆限速10公里/小时,转弯及路口处车辆限速5公里/小时。

  (5)停车车辆须尽快进入指定停车区域,装卸货车辆须尽快进入指定装卸货区域,不能以任何理由占据园区车辆通行通道;维修车辆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维修,不能及时维修车辆,须停在指定停车区域。不能以任何理由占据园区车辆通行通道。

  (6)进入园区车辆禁止鸣号、喇叭喊话、鸣警报器。

  (7)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学危险品的车辆严禁入内,套牌、故意遮挡车牌车辆严禁入内。

  园区安全管理

  (1)维护园区治安,遵守公共秩序,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园区不能成为犯罪地点,严禁酗酒、打架、偷盗、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违者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外,公司将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2)严禁未经同意私自打开或撬开在园区内所设置的配电箱、弱电柜及消防设备。园区内包括库区、停车场范围内的消防、治安、用电等安全,按照XX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物流园区域范围内嬉戏、打闹,所有相关人员一律佩戴工作证。

  (4)园区内任何基础工程需要改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消防规定,如不符合规定,产生罚款和损失由改造单位及责任人全额承担。

  (5)园区内租赁单位应做好区域范围内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备查;发现安全隐患和设备故障立即通知园区管理部处理。

  (6)园区内租赁单位须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生产安全、人身安全培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7)园区消防通道正常情况下须时刻保持畅通,不能以任何理由堵塞消防通道,如需使用消防通道,应及时向我司安技部进行书面报备,经安技部确认同意后,方可使用。

  (8)库房仅作为中转、周转之用,严禁在库房内生火做饭。

  以上违反条例者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外,公司将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公共行为管理

  (1)严格遵守园区管理办法,以租赁单位的仓库前后为责任区,每天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垃圾投放到垃圾桶内或垃圾收取车或袋装化集中堆放,禁止随意乱倒垃圾。

  (2)遵守公德、爱护公物;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

  (3)园区规划有指定吸烟区,严禁在非吸烟区区域范围内吸烟。

  (4)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得随地大小便;不乱扔纸屑、烟蒂、瓜果皮壳等杂物。

  (5)严禁未成年人进入仓库区域范围内嬉戏、玩耍、学骑自行车或骑自行车玩耍,禁止在园区内学习机动车驾驶。

  (6)租赁单位进行户外宣传或制作广告,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及XX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7)园区内,禁止饲养家禽或宠物;园区内各种建筑物及门窗,严禁晾晒衣物或悬挂各种物品;禁止私搭乱建。

  (8)园区内绿化带、草坪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践踏。

  四、附则

  本办法经安全领导小组核准后颁布实施,由安技部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园区管理制度集合(15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园区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园区管理制度04-28

园区管理制度[精品]12-16

园区消防的管理制度01-02

园区物业管理制度08-16

(经典)园区物业管理制度09-12

园区管理制度15篇(精选)12-16

园区管理制度[共15篇]12-16

园区维修管理制度(精选7篇)05-15

园区车辆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08-28

园区活动方案10-30

园区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园区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园区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园区管理制度1

  别墅园区工程部日常管理—安全生产管理

  目的:确保园区内人员安全、设备安全。

  政策:小区内有许多设备,均存在不安全的因素,如配电,会引起触电和火灾,如锅炉会发生爆炸,还有许多高压容器,及高速运转的设备,这些都对人身安全带来威胁。因此,小区设备运行管理,要抓安全第一。

  程序:

  从安全管理的角度来看,应抓好如下工作:

  (1)设立安全管理组织。

  (2)进行安全教育及训练。

  (3)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安全检查。

  (4)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和分析。

  (5)调查分析结果的'保存。

  (6)经常保持安全的工作场所。

  (7)提高工作人员对安全教育的兴趣。

  (8)制定工作安全守则及奖惩规定。

  (9)负责人应经常参与监督各项安全活动及安全措施的执行。

园区管理制度2

  1、根据工种的不同,维修人员常用的工具可由个人保管使用。

  2、机房值班工具应放在固定的.工具柜内,并排列整齐,工具箱作为交接班内容之一。

  3、各种电动工具原则上由专人保管。

  4、电焊机等配套工具由使用者负责保管。

  5、凡属人为的损坏工具,均应酌情予以经济赔偿。

园区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维护园区公共秩序,创造园区良好环境,把园区建设成为整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园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代表区政府履行对园区的管理。管委会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入园管理

  第三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园区企业入园的管理工作,规范各项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四条进入园区的投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的项目;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项目的投入强度为每亩150万元以上。

  第五条申请在工业园区投资新建项目,由投资者向园管会申报以下材料:

  (一)项目入园申请书;

  (二)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的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五)银行资信证明;

  (六)项目建议书;

  (七)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八)项目环境初步评审意见;

  (九)项目立项报告或备案文件。

  第六条对符合上述条款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优先审批进入园区:

  (一)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高新技术项目;

  (三)与园区产业链之间关联度高,且符合环保、循环经济的项目。

  第七条入园程序:

  (一)入园申请:入园企业提交相关项目可行性报告,领取并填报《工业园区入园申请表》一式叁份。

  (二)项目预审:园管会负责组织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区城建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及相关专家按市、区产业政策,及时进行项目入园论证、企业资信审查。预审通过后,由园管会下发《入园通知书》。

  (三)手续办理:

  1、园管会陪同企业现场踏勘,按产业布局规划选址,协助办理项目用地规划定点批复。

  2、由园区管委会牵头,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定栽界桩、地面附着物清理和宗地测绘报告,区经贸局与重点项目办负责协调市国土部门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3、区建设局、区安监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的审批申报及市环保专家的评审。

  4、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按产业政策对项目的审批。

  5、区安监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的检查,危化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三同时”审查工作。

  6、由管委会负责对企业平面布局图进行审查,并协助办理规划、建设相关证照。

  7、由管委会协调,消防部门对建筑工程及设施设备进行消防安全审查,办理消防工程施工许可证;工商局为企业办理名称核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国税局、地税局为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技术监督局为企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区水利局、林业局参与入园企业“水土保持方案”的协助审批许可。

  第八条入园企业就本制度第五条款、第七条款办理过程产生的相关材料报管委会存档备案。

  第九条土地的使用,依照国家现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企业承担,管委会负责协助办理。按《招商引资合同》中规定的使用年限期满,企业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条投资者要按申报项目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改变经营项目、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不得超越征地界限占用土地。

  第三章入园建设

  第十一条企业正式施工前,应及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立项审批、《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提供厂区规划总平面图和效果图;园区内企业出入口设置,应服从园区总体规划,不得随意设置。

  第十二条企业建筑工程建设由企业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报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后方可实施。施工中要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监督和消防审查,确保安全。上述有关事项由管委会协调帮助办理。

  第十三条企业厂区建筑物、构筑物、所建围墙要退让主干道规划红线最小距离为4米,退让次干道规划红线最小距离为3米,退让支道规划红线最小距离为2米,退让道路红线距离内土地应按园区总体规划,实施绿化、硬化,要符合消防等相关规定,服从园区总体规划。

  第十四条入园企业在相关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应抓紧施工,按照《招商引资合同》签订时间开工,并在约定的期限内竣工;约定期限自《招商引资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计算,至验收之日止。

  手续正在办理中的企业,可先行施工建设,后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将手续办理完毕。

  第十五条在规定时间内未开工建设或不开工生产的企业,管委会有权督促其工程进度,无正当理由超期闲置的,将视其情况收回已办理的各种手续,并收回土地使用权,征用土地时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项目竣工后,企业要及时向管委会申请验收,管委会负责组织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建管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根据《招商引资合同》中约定的优惠政策进行验收,确定签字后兑现相关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各在建企业要按季度报送进度报表,报送时间为每季度首月的'5日前,报送地点为管委会,报送内容包括到位资金、完成投资、形象进度等内容。

  第十八条凡是未达到《招商引资合同》约定投资额度、节能减排标准、滚动发展进度的入园企业,其资产应逐步退出园区。

  第四章安全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促进其健康持续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二十条园区企业对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二十一条园区企业或者个人对园区内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均有权向管委会和区安监局报告或者举报。

  第二十二条园区企业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各企业要做好自身防汛抗洪的治理及防护,确定防护对象、治理目标和任务、防洪措施和实施方案。

  第二十三条园区企业在发生或发现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管委会和安监局报告。

  第五章园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四条为加强园区的园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园区容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结合园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所称园容,主要是指与园区环境密切相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园区景观等的容貌。

  本制度所称环境卫生,主要是指园区内道路、小广场、公共场所、水域等环境的清扫保洁;园区企业垃圾、粪便等生活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处置、综合利用。

  本制度所称自身责任区,是指园区内企业使用和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场所的土地使用权限范围及管委会指定给企业管理的范围。

  第二十六条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管委会、公路管理机构,并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

  第二十七条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完好、整洁;属企业自身责任区的要适时清洗。

  第二十八条园区内主要道路周边不得堆放、吊挂影响园容的物品。

  第二十九条园区内企业设置的广告牌、标语牌、宣传栏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形美观、用字规范。设置企业应当加强管理,定期维修、清理,确保完好、整洁;损坏严重、影响园容的,应当及时拆除。大型广告的设置必须经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条企业对自身责任区内的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照明、电讯、人防等公共设施,应规范建设,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经常维护,保持完好、整洁、美观。

  第三十一条企业要保持园区内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的整洁、美观;企业栽培、整修或其他作业留下的渣土、枝叶等,应自行及时清除。

  第三十二条企业严禁擅自占用园区道路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生产和施工产生的垃圾,要按管委会要求,在指定位置倾倒。

  第三十三条在园区行驶的交通运输车辆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向车外抛撒废弃物。

  (二)进入园区的运载车辆不得超载;运送大型设施的车辆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三)运载工业产品、建筑材料、废土废渣和生活垃圾等散装物体以及液体货物应当装载适量,牢固捆扎,封盖严密,不得沿道撒落、泄漏。

  (四)进入园区内的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不得占用园区道路。

  (五)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

  第三十四条进入园区施工单位现场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应当堆放整齐,渣土应当及时清运。

  (二)临道工地应当打围作业。

  (三)施工废水、泥浆应按规定处理,不得随地排放。

  (四)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五)停工场地应当进行整理和覆盖。

  (六)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第三十五条经批准,占用或者挖掘园区内道路的企业,施工产生的垃圾应当及时清运,竣工后应当及时恢复路面原状。

  第三十六条禁止在园区建筑物、公用设施及树木上涂写、刻画。

  在园区内建筑物、公用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管委会批准,并保持完好、整洁,设置期满后必须立即清除。

  第三十七条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占用或挪用环境卫生设施。

  第三十八条园区内的环境卫生设施,应保持其整洁、完好和正常使用。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看护和管理,对企业内公共场所要有专人清扫保洁、垃圾应有专人负责清运。

  第六章环境保护管理

  第三十九条为加强园区内环境保护,促进园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园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四十条园区内各企业及个人有保护环境和互相监督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四十一条园区内各企业要积极配合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做好环保工作及检查。

  第四十二条园区内企业在项目建设中,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四十三条园区内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必须依照规定进行申报登记。

  第四十四条园区内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物的企业,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公害。

  第四十五条园区内各企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企业,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通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企业和居民,向管委会和环保部门及时报告,并接受调查处理。

  第四十六条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将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第四十七条企业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保设施,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经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拆除或闲置,否则一经发现将处以罚款及停产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对违反以上安全监督、园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企业,园管会将协同相关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第四十九条园区内所有企业要守法经营,按章纳税;坚持安全、文明生产;自觉接受各相关部门监督管理。每月10日前向园管会报送生产、效益、固定资产等方面相关报表。

  第五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和修改权属xxx管理委员会。

园区管理制度4

  产业园区车辆、巡逻管理制度

  1.安管人员负责指挥日常的车辆停放管理。

  2.安管人员指挥车辆按车位上的号码正确停放。

  3.对外来车辆,必须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登记其车牌、车型及进出时间等。

  4.园区内实行24小时全天安管巡逻服务,巡逻人员由安管班长负责,安管员轮流巡逻。

  5.确保管理区域内的安全、消防工作和维持园区的公共秩序及设施正常运行,按制定的巡逻路线,到指定的地点“打点”计时,若有不按巡逻路线巡逻者,一经发现立即处理。确保全部公共区域情况正常。

  6.巡逻员要认真对待装修单元的巡逻检查工作,检验安全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的'出入证、动火作业证、发现安全隐患及消防隐患要及时制止,提出整改建议。

  7.巡逻中发现可疑人员应进行询问、验证,如有必要时可带至安管值班室询问处理。

  8.在巡逻中应认真检查天顶、地面及平常人易到达的角落,查看有无垃圾或不清洁的地方:有无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若消防栓、管道房的门、防火通道门损坏,灯管、灯泡不亮等等,应立即填写《巡逻检查记录表》,交有关部门处理。

  9.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巡逻制度和巡逻路线对整个园区做全面巡视,每次巡逻时如实填写《巡逻检查记录表》,巡逻时必须携带对讲机、应急灯。

  10.在巡逻过程中严格按照区域巡视内容逐个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用对讲机汇报班长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迅速报修。

园区管理制度5

  一、严格遵守本制度,文明用语礼貌待客;不得随地大小便;不乱扔纸屑、烟蒂、瓜果皮壳等杂物。

  二、以租赁的房屋门前、库房前后为责任区,每天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垃圾投放到垃圾桶内或垃圾收箱或袋装化集中堆放,禁止随意乱倒垃圾。

  三、遵守公德、爱护公物。损坏公共财物除照价赔偿外,并处一定数量的罚款。

  四、进入园区车辆要服从园区管理员指挥,办公楼、休息区前禁止歇停货车,没有运输任务的车辆,及时移往车场停放。

  五、进入园区车辆禁止鸣号、喇叭喊话、鸣警报器。

  六、进入库房区域作业的车辆按划分的区域停放,禁止堵塞通道。

  七、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学危险品的车辆一律不准入内。

  八、严禁在各个房屋及仓库外堆放任何物品。

  九、严禁在临时板房内用明火做饭及取暖。

  十、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物流园区域范围内嬉戏、打闹。

  十一、维护社会治安,遵守公共秩序,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禁在休息室内聚众赌博,违者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外,本物流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十二、严禁未经同意私自打开或撬开在园区内所设置的'配电箱、配电柜。所有房屋,停车场范围内的消防、治安、用电等安全,按大恒物流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十六、业户进行户外宣传或制作广告,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及本物流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十七、园区内各种建筑物及门窗,严禁晾晒衣物或悬挂各种物品。 十八、物流园区或业户租赁房屋场所内,禁止饲养家禽或宠物;禁止私搭乱建。

园区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兴富祥科技园区管理的发展,规范工业园区管理行为,提高园区服务质量和水平,塑造管理有序、服务周到、优质整洁的园区形象。提供现代化企业发展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园区档次。按照服从发展与科学管理并重的原则,促进工业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以《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标准,结合本园区实际情况,由兴富祥园区服务中心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及个人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园区环境与卫生管理

  第一条企业和个人有维护环境卫生和环卫设施,尊重环卫作业人员的劳动,服从监督管理的义务;不得阻挠和妨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和作业人员的正常作业。

  第二条园区内设置垃圾转运点,用于存放园区内各企业生活及生产垃圾,由园区负责统一清运,禁止在规定之外其他地方随意乱泼乱倒生产垃圾及生活垃圾。

  第三条每一名员工都用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爱惜园区内花草树木。所有员工不得破坏公共区域内卫生、不得践踏草坪,破坏绿化。

  第四条严禁在公共区域各处乱涂乱画、乱张贴,若需悬挂条幅或张贴海报,须向兴富祥园区服务中心申请,并在使用后及时收回,并清除痕迹。

  第五条严禁在公共区域(办公区、综合楼)内肆意喧哗、打闹和制造噪音。第六条对于违反规定破坏公共区域卫生、破坏绿化和制造噪音的人员,每名员工都有义务进行劝阻和检举,查证后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七条园区内各企业必须爱护公共环境设施,不准毁坏、搬动、拆除。第八条不准乱排放废水废气。

  第九条园区内不准吸烟,不准乱扔果皮纸宵。

  第三章、水电管理

  第一条水电费的价格以相关主管门规定之标准收取。

  第二条每月15日前核对水电用量数据,并于20日前必须按时缴纳上个水电费。第三条对逾期不付水电款的,每月收取5%滞纳金。

  第四条对超过1个月仍不支付水电费的,将采取断水停电措施。

  第四章、园区餐饮管理

  第一条凡在食堂就餐的员工,各企业入职前必须进行体检,往后每年各企业至少对每一名员工体检一次。

  第二条为保证园区食堂用餐卫生安全,每一名在食堂用餐人员应无肝炎、肺结核及其他重大疾病等传染病,严禁身体健康状况不宜者在集体食堂用餐。

  第三条自觉维护餐厅的就餐秩序,按照先后次序排队取餐。取餐时也要注意保持秩序,做到耐心等待和相互礼让;用餐时要注意保持安静,需要更换座位或起身走动时注意不要影响他人用餐;用餐结束后,应将残羹倒入垃圾桶内,同时将餐具放到指定位置。

  第四条员工用餐必须按序排队,保持安静,不可大声喧哗影响他人用餐。第五条树立文明就餐意识,建立爱惜粮食,食尽其量,拒绝浪费的用餐理念,就餐时坚持少取勤取,适量而食,坚决杜绝浪费粮食的不良现象出现。未经许可,不得在员工餐厅饮酒。

  第六条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意见者,可向兴富祥服务中心协商解决和完善,不得因此和食堂工作人员发生矛盾而争吵、打架。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有权给予相应处罚。

  第七条就餐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保持餐厅干净整洁,不得将餐后剩余的碎骨残渣随意弃置在餐桌上。同时,也不得随地乱扔餐巾纸、剩菜等杂物。第八条严格遵守就餐时间,不得提前或滞后用餐,保证在规定时间段就餐完毕,超过规定时间,厨房不再提供用餐,避免提早进入食堂或占用办公时间用餐等不遵守时间秩序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倡导文明就餐举止,在取餐时,要对餐厅工作人员表示谢意;用餐后,要尽量做到“三无”(无喧哗、无浪费、无杂物)。

  第十条每月1日结算上月的用餐情况,根据消费机统计用餐数据,计算出各公司实际餐费,交各公司核对;当月5日结清上个月的餐款,并给当月申请的餐卡进行充值(按每张卡按每月26天,每天20元进行充值)。

  第十一条餐卡如有丢失,填写《餐卡挂失申请单》,经所在公司签字盖章后到园区服务中心办理,并交押金10元。各公司人员离职,应将餐卡交到园区服务中心注销;如未交还园区服务中心的,该卡所产生的消费,仍由本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当遇到停电或卡故障等不能刷卡时,采用凭厂牌临时登记的方式就餐,并将登记名单与相关公司核对后计算餐费。

  第五章、生产安全管理

  第一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定期开展园区生产安全检查,对生产设施安全管理,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的物品、粉尘、气体等安全管理,要有保养记录、有防护设施,有安全标志。

  第三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和本企业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指导、督促相关措施的'落实。

  第四条组织制订并实施本企业安全应急预案、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条组织对新入厂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和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第六条对本企业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第七条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应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第八条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串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第九条负责本企业生产工艺中的安全技术工作,确保工艺技术安全可靠。企业技术员要严格按设计施工,落实设计中各项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条负责班组基层建设、基础管理,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清洁文明生产。

  第十一条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第十二条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第六章、出入园区管理

  第一条进入园区员工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工作证。否则,保安有权不让进入园区。第二条外来人员进入园区,须在门卫保安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才能进入园区。第三条在工作时间,园区内各企业的人员外出,要有本企业相关人员签发的《员工外出放行条》,方能放行。

  第四条员工入园上班,不准穿背心、不准穿短裤,不准穿拖鞋。第五条员工应对工作服装应勤洗、勤烫,保持服装整洁、笔挺。

  第六条车辆进入园区,要经门卫室同意,并进行登记,且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在指定地点停车。对超高、超重、超长的车辆不能进入园区;若入园车辆损坏园区设施的,要进行赔偿或恢复原状。

  第七条进出园区车辆实行限速管理,园区内禁止鸣笛。

  第八条无牌、无证、非法车辆严禁进入园区,值班人员有责任对进入园区的此类车辆做报警处理。

  第九条严禁任何人在公共道路和停车区域进行有碍交通或危害停放车辆安全的活动。

  第十条对违规行车和停放的车辆,安保人员有权采取包括警告、拖车等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第十一条车辆出园区要出示《车辆放行条》,并进行检查核实后,方能放行。第十二条所有要搬离园区的物品,必须由使用部门出具放行凭证,并由所在部门主管以上签字,经值班人员核对物品名称及数量后方可放行。

  第十三条安保人员每日定时、定点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对防盗意识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心理的人员,将给予批评教育。对于屡教不改、麻痹大意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甚至被盗案件的,将给予责任人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下班时门窗必须关闭,各部门、组须指定相关人员负责下班后门窗的关闭。

  第七章、园区服装管理

  第一条园区内的企业要求员工工服的样式与颜色必须统一,便于园区管理。第二条在统一样式与颜色之条件下可由企业可自行订购。第三条入驻园区内的各企业必须全力给予配合。第八章、消防设施管理

  第一条园区内各栋厂房的消防设施和消防水,坚决不能用于工业与生活用水;一经发现1000元/次。

  第二条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第三条严禁任何人在非指定地点使用明火,在使用明火作业时,应远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在现场应配备灭火器,并做好足够的安全措施。

园区管理制度7

  保安管理是物流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对我们地处城乡结合部的盖世冠威物流园区来说;显得尤为重要。一个好的保安队伍,将为园区招商引资,内抓管理,外树形象起到一个推动作用。结合目前实际情况,齐河县靖心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制定如下保安管理计划:

  一人员配备。从队长到班长,从班长到骨干全部是复退军人。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复退消防兵,切实保障园区防火安全。保安队员年轻化,管理全部军事化,保安工作专业化。

  二四定。即定岗、定员、定任务、定责任。因人而宜定岗位,制定责任区域,确定短中长期目标任务。管理从抓形象开始,在公司大门口设立岗台。保安队员全天轮流站岗,统一的保安制服佩戴白手套。队长班长在上下班期间全部在大门口站岗。对公司领导车辆及外来检查、参观考察车辆一律敬礼。对公司门口站岗执勤的保安队员,要求熟练掌握车辆指挥动作手语操,用崭新的姿容迎接八方客商。

  三完善进出入制度。对进出入车辆一律实行登记制度。对进门车辆,特别是配货车辆,要严格检查,把司机的烟、火种一律登记后留在门口保安室内,从源头上杜绝火灾隐患:对出门的车辆要实行出门证放行制度。没有出门证或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及领导签字不准放行。对出门空车要检查驾驶室与箱体,确把进出入关。

  四建立巡查制度。除保安队长外,白班班长,夜班班长全部定岗管理本班队员。队长管理班长,班长管理队员,目标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管理。队长、班长坚持24小时巡查制度,对责任区内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冠威物流园区提出整改意见,除在巡查记录上写详细情况外,要让物流分管领导签字,如夜间物流分管领导不能赶到现场,要用电话告知,拿出整改措施。

  同时配备两台四轮电动巡逻车,确保园区安保工作务实高效。

  五定期训练考核。主考官由盖世物流分管保安领导及保安公司负责人参加。一周至少两次训练,训练科目包括消防基本演习、军事素质训练、车辆指挥训练、擒拿训练。考核主要是岗位职责、执勤纪律、语言行为举止规范、着装规定、内务管理、保安队员十不准。做到半月一小考,一月一大考。对于较差保安队员进行淘汰,并做到奖罚分明,确保物流公司一线安全。

  六设立应急预案。保安队长每周递交物流园区上一周工作报告。每月一次向物流分管领导递交保安应急预案,预案主要针对物流公司新项目动态、物流公司活动而展开。保安队员每周都要召开全体保安会,加强安全教育,及时沟通班与班、岗与岗、队员与队员出现的问题。

  以上六点仅是我们在保安管理中的'一些措施,具体的管理,我们靖心保安公司有专门与保安队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细则。我们将本着“安全为本,服务至上”的企业宗旨,发扬“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精神,为盖世冠威物流园区的发展尽心竭力。

园区管理制度8

  为保障公司正常的办公秩序,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体现公司良好的精神面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安全保卫

  1、各部门工作人员需在非对外办公时间加班的,需填写《节假日出入人员登记表》,办理好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否则保安有权拒绝进入大楼。

  2、员工上、下班除携带自己私人物品外,严禁携带公司物品离开办公楼,如员工确需将上述物品带出办公楼须填写出门条,写明物品的名称、数量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否则保安及前台人员有权拒绝物品带出。

  3、楼内不准收废品、推销等闲杂人员进入,如发现上述人员进入楼内,将追究前台及保安人员的责任。

  4、为保证大楼内良好的工作环境及整洁的办公场所严禁将自行车推入办公楼。

  二、消防管理

  1、办公楼内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组织义务消防队伍,确定义务消防人员,制定完善的消防措施,配置消防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

  2、严禁任何人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楼内,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3、定期对办公楼内的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非义务消防人员乱动消防设施。

  4、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定期对公司各部门义务消防人员进行消防培训,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防患于未然。

  三、用水管理

  2、节约用水,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四、用电管理

  1、注意安全用电,正确使用用电设备,不得随意安装、更改用电线路,各部门如需增加用电设备、安装或更改用电线路、需经行政管理部批准,安排电工负责安装。

  2、为了减少大厦照明的电能损耗,尽量采用自然光,在满足一般照明的前提下,对大厦的公共部分照明采用隔二亮一的照明形式,电梯间只保留周边灯池照明,关闭中间灯池照明。同时人人养成良好的节能意识,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员工下班后,除监控需要外其余照明全部关闭。

  3、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各单位空调夏季温度不得低于26度,冬季不得高于20度,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窗户。提倡下班前一小时关闭空调;夏季上午上班后推迟一小时开空调。

  4、办公电脑及打印设备:在非使用时段,采取切断电源;休眠状态等措施,以减少不必要的电能损耗。员工下班后关闭电脑及显示器电源。

  5、断开台式饮水机电源,次日上班前开启。

  五、办公区管理

  为了给员工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合理的工作场所和空间环境,对办公区物品的摆放做出进行如下要求:

  (一)、办公家具的`摆放要求

  1、坐椅:坐椅及靠背上一律不能搭放衣物及任何物品。

  2、电脑:电脑显示器置写字台正中,竖式主机置桌面下;

  3、工位屏风:屏风内外侧不允许有任何张贴;

  4、垃圾篓:罩塑料袋,置写字台下左侧;

  5、桌洞下不得堆积杂物。

  6、外衣手袋:请置挂于衣帽间或抽屉内,严禁随意放在办公桌椅上。

  7、推柜:放在桌下左侧

  (二)其他

  1、在办公区内禁止叫外卖以及食用有挥发性特殊味道的食品

  2、个人办公区域应保持桌面的卫生及整齐。每天下班后将个人的办公椅、办公用品、文件放置适合的位置。

  3、各部门员工下班后应将桌上物品整理好、关闭电源、门窗,减少事故隐患。

  六、卫生管理

  1、办公区作为公司日常办公及业务开展的场所,每位员工都应自觉维护环境卫生,避免茶水、饮料、食物等污染地毯,垃圾、茶水等废弃物必须放置于规定的分类垃圾桶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2、保洁员为办公楼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楼内走廊、门庭、会议室、地下室以及卫生间的卫生工作。

  3、保洁员上班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在办公楼内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进入各部门闲谈或取拿物品。

  4、保洁员要保持地面干净,窗台应每日检查一次,做到无灰尘。卫生间大小便池要随时清洗,及时清理厕所内纸篓垃圾。洗手盆、地面、大小便器、隔板每天要进行拖洗,做到干净洁白无污物、室内无异味、地面无积水。

  七、会议室管理

  1.、会议室内办公家具、物品未经行政管理部许可,不得随意搬离。

  2、会议室内严禁大声喧哗。

  八、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给职工创造良好的生活和住宿条件,进一步加强对员工宿舍的规范、统一的管理,制定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如下:

  1、员工入住公司宿舍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批准后,行政部负责登记和统一安排宿舍。

  2、经批准住宿后的员工须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使用,不得随意串寝。

  3、住宿的员工应服从管理、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讲究卫生、注意安全。

  4、保持室内卫生,个人被褥、衣服及其他物品要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经检查不符合要求,影响整体环境的,罚款5元。

园区管理制度9

  为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市委、市纪委等有关要求,推动园区领导班子民主、规范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为园区的各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结合内蒙古霍林郭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三重一大”是指园区领导班子研究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内蒙古霍林郭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三重一大”事项。

  第三条 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第四条 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单位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负有向主要负责人主动建议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责任;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负有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责任。 第二章 “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第五条 重大事项决策主要包括:

  凡涉及园区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广大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委、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的传达、贯彻、落实。

  2、 研究园区职能配置及调整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3、园区发展思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总体工作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或调整。

  4、园区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5、园区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制定和调整。

  6、涉及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和调整(如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7、涉及单位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决策。

  8、园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执行情况。

  9、研究以单位名义表彰或推荐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个人。

  10、研究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决策和处理,研究重要信访案件的处理和人大、政协提案的回复办理。

  第六条 重要干部任免主要包括:

  1、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

  2、 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配置及调整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3、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的任免、推荐、考核、表彰、奖励和处分等重要事项。

  4、 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的培养、选拔、交流、教育、管理和监督中的重要问题。

  5、 研究决定园区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6、 园区机关人员晋职晋级等事项。

  7、 园区各项重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事项。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

  8、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 第七条 重大项目安排主要包括:

  1、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业企业项目入驻。

  2、重要的基本建设项目以及未列入预算的不动产购置、房屋修缮项目(10000元以上)、大宗物资、大批量(或大型)办公用品或设备招标、采购(10000元以上)等。

  3、固定资产的报废、更新等。

  4、园区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项目问题。

  第八条 大额度资金使用主要包括:

  1、对政策扶持资金使用的监督。

  2、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年度经费预算申报。

  3、大宗物品采购、接待费用等一次性5000元以上支出。

  4、10000元以上资金的合用;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办公用品(设备)采购及房屋修建等项目资金使用。 第九条 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 决策程序、要求及实施

  第十条 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要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酝酿准备

  1、议题确定:原则上由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并报主要负责人确定。

  2、会议准备:议题材料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准备。对重大问题和重要议题,在会前要充分调研、协调和论证,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准备可供选择的方案。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和沟通,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

  3、会前告知:提请会议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应按规定程序提出。议题的有关材料要在会议召开前送达参会人员,以保证有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二)集体决策

  1、议题讨论:研究讨论重要议题时,要由议题提出人员或有关人员全面、客观、真实地介绍议题的有关情况。与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研究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表决。

  2、会议表决:进行决策时,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

  (三)执行决策

  1、组织实施:“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工作分工和职责范围组织实施。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未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执行过程中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原来的集体决定,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复议,作出新的决定,并按新的决定执行。

  2、实施监督:主要负责人应及时调度决策实施进展情况;同时,随时接受市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的督查,确保决策落到实处。

  第十一条 领导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前,由综合办公室提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报请市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派员参会指导。特殊情况下,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请参会,并做好登记。

  第十二条 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主要负责人必须到会,应到班子成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以超过到会人数的二分之一通过形成决定。

  第十三条 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回避事项的,应按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第十四条 根据研究议题的`需要,可请议题涉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就涉及议题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第十五条 领导班子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裁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员、记录人员,每项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以及最后决定意见和形成决定的依据及理由,形成会议纪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同时报送市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备案。

  第十六条 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其他班子成员通报,并报市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备案。

  第四章 纪律监督与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会议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2、不准在领导班子会议上临时动议。

  3、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负责人工作调动时,突击研究人事调整、财务报销、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个人无权改变。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的,应由领导班子再次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九条 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在讨论同与会人员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除经组织同意公布的以外,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会议内容。

  第二十条 本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要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题,并作为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年度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 凡属下列情况,要追究相应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本制度第十六条情形除外)。

  3、未向领导班子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策的。

  4、其他因违反本制度规定而造成失误的。

  第二十二条 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第二十三条 对给国家、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其事实、性质、情节,依纪依法逐级追究。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制度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园区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我园区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入驻企业及商户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园区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园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整个园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园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园区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园区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园区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及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库房、装卸、商户)人选。

  3、组织本部门及园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及园区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5、协助和参与园区职工、入驻企业及商户因安全生产所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6、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7、在每周检查园区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仓库、车辆、装卸、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园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及入驻企业和商户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园区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园区的有关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园区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园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园区全体员工、入驻企业及商户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园区新招员工、新入驻的企业和新商户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园区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3、园区对全体员工、入驻企业和商户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园区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园区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装卸工人、库管人员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园区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园区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对入驻企业和商户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园区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库管、装卸工人等,每天作业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园区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库管、装卸工人等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库管、装卸工人等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园区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园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入驻企业和商户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商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园区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园区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园区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园区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园区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园区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园区发生伤亡事故后,园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公司领导。

园区管理制度1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农业科技发展纲要》及《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科技发展纲要》,推进呼伦贝尔地区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加速全区农业由主要注重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的转变,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全区生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推动园区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科技部《农业科技园区指南》、《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特制定呼伦贝尔生态产业科技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科技园区)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科技生态园区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的农业发展新型模式,是农业技术组装集成的载体,是市场与农户连接的纽带,是现代农业科技信息的辐射源,是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的基地,对周边地区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村经济发展起示范与推动作用。通过科技园区的引导与示范,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推动传统农业的改造与升级。

  第二条科技园区采用政府指导、企业运作、中介服务、农民参与的运行机制。政府为科技园区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进行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并对科技园区内企业进行监督,保障农民利益;企业作为科技园区建设主体,接受政府指导,合理配置资源和进行产业化经营;中介组织开展咨询、评估与培训,并提供各类中介和科技服务;农民以土地、劳动力、资金等入股或通过与企业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等形式参与科技园区建设,接受技术指导与培训。

  二、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呼伦贝农垦集团科技发展公司成立科技园区协调指导小组,负责科技园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和地方配套政策,指导科技园区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实施监督等。组长由科技发展公司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科室负责人组成。协调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科技园区的评审、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

  第四条成立科技园区专家指导组,负责技术指导与技术咨询,参与科技园区的论证、评审、考核等。

  第五条各科技园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灵活高效的原则,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

  三、申报条件与程序

  第六条申报对象包括现有农牧场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各种类型的农业科技示范大户或新建示范基地,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善的管理组织体系。有健全的领导管理机构,规范的管理制度,合理高效的运行机制,科学的发展规划等。

  (二)科技含量高。切实依靠科技进步,率先应用先进技术,园区建设具有鲜明的科技特色。重点引进国家、省级攻关成果、省内外优秀科技成果和国外引智成果。农业技术水平应明显高于当地水平,引导和示范作用显着。

  (三)有稳固的技术依托、科研开发能力强,成果转化快。主动挂靠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针对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攻克技术难题,开展技术培训,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四)建有多渠道、多层次、市场化的`投融资机制,具有一定的科技投资规模。

  (五)科技园区必须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具有较高的防灾、抗灾能力,功能设计合理,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对周边地区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六)试验、示范成效明显,产业化前景广阔。根据年度计划与实施方案,积极组织项目实施,达到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对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起到显着的示范和辐射作用。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前景广阔。

  四、考核与管理

  第七条根据科技园区建设与运行情况,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考评和验收,通过验收的科技园区报协调指导小组审定。

  第八条为加强园区管理,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每年1月底前由园区将上年度工作总结等材料报送负责部门。

  五、政策措施

  第九条科技园区可优先承担全市下达的各类农业科技实验、示范与推广项目,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星火产业化推广项目、省重大专项、科技攻关、重点农业科技项目等,并将获得相关科技计划的支持。

  第十条按照科技园区建设的任务和总体目标,对科技园区发展急需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懂管理、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要加快引进和培养。通过建立双向科技人才兼职制度,鼓励市内外农业科研、教学与推广单位的优秀人才,积极参与科技园区建设,加强智力和信息交流,通过加强农业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的培训,提高园区建设科技水平。

  六、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园区管理制度12

  (一)车管员必须认真执行停车场管理规定,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保证车辆安全,维护良好的行车秩序。

  (二)车辆进场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停车,排列整齐,不得阻塞交通,认真核查车型、车牌号,避免出现差错。

  (三)了解和掌握车主的车型、车牌号、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居住楼层、座号等等,以便识别。

  (四)汽车、摩托车必须购买“车辆综合保险”,如有丢失,可向保险公司索赔。未买“车辆综合保险”的车辆,本车场不予停放保管。

  (五)本停车场实行有偿停车保管服务,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经济手续清楚,做到钱、票相符,日清月结。

  (六)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场停放保管,以免发生意外。如有车辆违反此规定进场,应立即令其开出车场,立即报告管理部或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七)车管员交接班时必须认真交接。如清点停车场内车辆多少、租车的停车计时票的张数、现金清点,并详细记录(自行车则注意车票的号码及张数,登记在交接登记簿上)。

  (八)车管员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班长或管理处,并注意其事态发展。交接班时叮嘱接班人注意,并记录在交接登记簿上,同时日期必须记录在登记簿上,以备查。

  (九)车管员必须认真执行收费制度,坚持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如果有不开票停车或乱收费、不收费等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十)保持停车场内清洁卫生,每日必须清扫一次。

园区管理制度13

  为了规范天华电商物流产业园的经营生活秩序,美化工作环境,保证园区的水、电、网络畅通,安全高效运转有序,创造安全卫生通畅优美的办公经营环境,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总则

  1.园区的安全保卫、房屋使用及维修、水电网络使用维修、园区内道路交通、环境卫生、绿化等综合管理工作由企业服务部统一主管,各入驻企业协助执行。

  2.园区综合管理的目标是“环境美化、秩序规范、运转协调、安全通畅”。

  3.为提高园区管理和服务水平,园区综合管理采取自管与委托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部分实现社会化。

  4.园区综合管理的口号是“园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园区综合管理要坚持做到“三个及时”,即沟通及时、协调及时、解决及时。各入驻企业可对园区综合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5.园区综合管理工作实行计划书、申请单、任务单制度。企业服务部根据需要制定园区综合管理计划,园区各入驻企业如有需解决的问题,可向企业服务部提交申请单,企业服务部按照计划、根据需要或园区各入驻企业申请要求,及时下达园区管理任务单,交由相应责任单位或负责人限时落实。

  6.企业服务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各岗位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保证管理工作责任明确、程序清晰、落实有效。

  二、入驻管理

  1.入驻园区企业及个人,需持有XXX出具的证明文件(场地租赁合同、合作意向书等),向企业服务部提出办公场所落实,领取办公室房间钥匙、档口仓储自动卷帘门遥控器;否则不予以办理。

  2.入驻园区企业及个人的日常经营活动受企业服务部约束管理,严格执行企业服务部下达的各项通知及园区管理制度。

  3.入驻园区企业及个人如有合理化建议,需上报到企业服务部,经企业服务部同意后,方可执行。

  4.入驻园区企业及个人在办理退场手续前一个月需向企业服务部提出申请,企业服务部在接到退场申请后办理清场手续,涉及到园区质押物损坏及无法恢复原貌的公共设施,企业服务部将按照即时市场行情执行赔偿手续,执行多退少补政策。

  三、环境卫生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园区良好形象,园区环境卫生执行以下规定:

  1.园区环境卫生工作由企业服务部统一管理,具体工作委托第三方物业公司实施,实行统筹监管,分区负责。

  2.环境卫生管理区域分公共区域、非公共区域。

  公共区域包括仓储、档口、办公楼以外的公共走廊、楼梯、公共厕所、门窗等设施,以及园区道路、停车场、绿地、广场等外部公共区域。入驻企业的办公室、档口和仓储区域则不属于公共区域。

  园区内的环境卫生由保洁员分区负责管理,定时清扫和随时巡扫相结合,保证环境卫生时时清洁。非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则由各入驻企业自行承担。

  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标准包括门窗上无浮尘,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无蜘蛛网、浮尘,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地面无果皮、纸屑、烟头、痰迹等污物、污水,楼内公共通道等公共场所无堆放垃圾、摆放物品等,各会议室桌椅摆放整齐,卫生清洁,符合会议服务要求。企业服务部应对园区内环境卫生采取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达标的公共区域立即执行现行标准,对不达标的非公共区域督促入驻企业及时清扫。

  园区绿化养护工作由企业服务部统一管理,由专业园艺人员负责日常培植、养护、修剪、浇水等工作。园区内的入驻企业和全体人员应该爱护绿化,不得踩踏、损坏、擅自占用绿地,不得往绿地排放污水污物或扔垃圾杂物,不得砍伐攀折花木、涂划树皮或在树上扎铁丝、打钉等,不得用树木晾晒衣物、被褥等东西,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通过有警告牌的绿化带,不得损坏栅栏,不得在绿化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广告牌和其他招牌。绿化养护负责人应加强常规巡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者要求赔偿损失。对于违反园区绿化规定不听劝阻或难、辱骂、殴打管理人员的情况,应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园区安保工作由物管公司管理,并成立保安队伍具体负责。园区大门、停车场及办公楼出入口均安排保安24小时值班,凡进出园区的人员都应自觉接受门卫人员查询。入驻企业所属车辆应悬挂企业服务部签发的《园区出入证》。

  1.来访车辆和人员需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入园区。门卫人员有权拒绝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园区。各类车辆进入园区必须减速慢行,限速5公里/小时。进出各出入口的人员应自觉接受门卫管理,不得妨碍门卫工作。值班人员应接受管理和监督。门卫执勤人员玩忽职守、难他人、态度粗暴者,经查实,立即予以辞退。门卫执勤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仔细查询,做好登记,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热情服务。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私自调班或由其他人员顶班。并做到热情周到,礼貌待人。值班期间,接待来人、来访,接听电话或接待有关事项,必须做好记录,重大事件及时汇报。

  2.为保证电商大楼各入驻企业的公司财物安全,电商大楼执勤保安对大件物品进出严格实行凭证出入制度。搬出企业需持有企业服务部出具的出入凭证方可作业。如在审查出入物品时发现有违法现象或强行冲卡着,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或污染的物品进入园区。一经发现,企业服务部视情况做相应处罚,直至清理出园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为了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由企业服务部监督执行。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完成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监控人员执行值班制度,严格遵守工作守则。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个人需要处理事务时,应征得值班领导的同意并在有人定岗时方可离开。值班人员要每天对监控的情况进行登记,做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值班登记本要保留存档。对监控到的不明身份人员,通知巡逻保安进行跟踪,并及时盘查,确保天华电商物流产业园的治安稳定。监控人员要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范,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监控人员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上网、玩游戏,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

  值班监控人员需要熟悉设备应用情况并保守秘密。他们不得向被监控人员介绍监控范围和效果,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不得随意对监控设备摇放、追踪。

  针对园区内发生的打架斗殴、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破坏公共设施及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需要进行存档。这些录像需要另存入U盘并做好标记。

  在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值班人员需要及时联系企业服务部并做好登记、事情检修。企业服务部安排专人保持监控室设备日常卫生清洁,由园区信息部门安排专人对监控设备定期系统清洁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同时,监控室的设备也需要定期检查。

  园区保安需要遵守严格的仪表规定。他们需要统一着制服,衣帽整齐,制服上统一佩戴标准,服装整齐、干净、笔挺。制服上不得佩戴其他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穿拖鞋或赤脚。保安还需要举止文明、大方、端庄、仪表整洁,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他们需要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等弯腰驼背、东倒西歪、前倾后仰,不得伸懒腰、背手、插腰,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不搭肩挽臂,做到站如松、坐如钟、行如风。保安还需要注意不得哼歌曲、吹口哨、听收音机、看书报,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他们需要做到“微笑服务”,对待园区工作人员、来访客人友善、热诚上岗前,必须对照整容镜整容,检查衣、帽、领带、鞋带及装备是否穿戴整齐、规范。

  对讲机是保安工作中的重要工具。仅值班人员和巡逻管理员可以配备对讲机。保安不得用对讲机谈论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必须认真做好对讲机交接工作,以防出问题时互相推卸责任。同时,保安需要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

  园区交通管理由企业服务部统一管理,安排专人进行巡查管理。为保证园区安全,园区内各入驻企业所属车辆需要统一办理车辆出入证,一律凭证出入,车证相符,严禁私自将车辆出入证转借他人。园区各入驻企业所属车辆进入园区原则上一律停放停车场,外来车辆一律从大门保安室领取临时出入证,待车辆离开时,执勤门卫负责收回。为合理分散车流,原则上各单位车辆就近从园区四个大门进出。车辆进入园区,必须按照园区内交通指示减速慢行(园区内限行5公里/小时),禁止鸣笛,不得逆行、随意调头,未经许可,所有车辆禁止在道路上长时间停放(10分钟以上)。

  进入园区的车辆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如果违反了园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在园区内随意停放车辆、占道、堵塞消防通道和停车场通道,交通管理员有权采取一定的处理措施。对园区内车辆,首次发现,将粘贴违规停车告知书;再次发现,将通知所属企业进行批评教育;第三次发现,将开处罚单。对外来车辆予以劝阻,责令改正。停车场有专职保安人员管理。消防栓和灭火器按照消防要求设置,由安全负责人检查,由保安人员管理使用。所有车辆进场时应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有序停放。大型车辆进出停放,要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工程车、拖拉机等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园区,特殊需要须报经批准。禁止损坏停车场消防、通讯、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要保持场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在园区内禁止洗车(固定洗车处除外)、修车、试车、练车。摩托车、电动车及自行车要按照规定停放在各指定区域。园区消防管理由企业服务部负责。应加强对园区的消防监督、指导,并负责公共区域消防管理工作。园区各入驻企业是消防责任主体。应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标志和事故照明设施。办公园区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在办公园区内乱燃乱放烟花爆竹。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入驻企业内部装修,需向企业服务部进行备案,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对供电线路改造等施工,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拉临时用电线路。值班保安人员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要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为加强园区用水、用电、用网的管理,保证日常办公、生活等的正常用水、用电需要,制定了本规定。

  企业服务部是园区水电网的管理部门,负责制表核实、质量检查和监督园区用水、用电、用网工作的实施,同时负责维护园区供水、供电、供网的正常运转。此外,企业服务部还负责检查园区内用水、用电、用网的情况,以及收缴、托收水电网费用等工作。

  为了确保园区水电网的正常运转,企业服务部聘用了专业的水电网操作人员,负责配电房、水泵等日常管理工作。他们全面掌握园区供水、供电、网络等各类管线的分部和走向,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每日巡查,以确保水电网运转正常。此外,企业服务部还实行了应急处理限时办结制度,承诺在原则上20分钟内安排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与供电、供水、供网等部门联系抢修,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故障处理。

  在水电网各项费用托收后的一周内,企业服务部向各入驻企业下发交款通知书,以保证园区各单位水电网正常使用。企业服务部负有保证水电网账户按时托收的责任,同时,入园企业负有按时缴纳水电网络使用费用的义务。如果出现滞缴情况,企业服务部将根据情况作出处理。

  配电房是园区的供电中心,属于要害部位,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严防事故发生。为此,需要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进行维修清扫,防止灰尘造成短路。电器设备及线路也需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安装、检修电器维修设备线路时,电工必须按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同时,需要严格操作规程,时刻注意安全。保证配电房内气流通畅,室温适当,并做好防鼠工作。此外,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配电房,需要学会使用维护消防器材,不得挪用和损坏,并爱护公共财产,节约水电。

  企业服务部统一管理园区内各仓房、电商大楼等房屋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的使用和维修,维修范围包括屋面、墙壁、门窗、梯道设施、地面、落水管、防雷系统、上下水、供电设施、制冷取暖设备等。企业服务部严格执行房屋维修申报制度,报修方需填写房屋维修申请,并交由企业服务部对维修项目进行初步勘察。对于属于房屋设施报修时间范围内的项目,报修方需协助企业服务部要求具体施工方案按时完成维修;对于超过保修时间范围内的项目,企业服务部需报出预算价格,经报修方签字同意后组织实施维修,并及时结算费用。

  在维修方面,日常维修保养由企业服务部按照园区维修养护标准进行巡回检修养护。对于日常的损坏,入驻企业需报修,维修人员需现场勘查确定维修方案,并经报修单位同意后组织实施。

  3、维修工程完成后,必须由企业服务部和报修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施工验收单。

  5、对于大面积的维修改造项目和维修工程,企业服务部将成立专项工程组来具体组织和实施。

  四、会议室管理

  1、园区会议室分为大型、中型、小型、楼层、培训和多功能报告厅等不同类型。

  2、企业服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园区会议室。大型、中型、小型会议室向入驻企业免费提供使用,而楼层会议室、培训教室和多功能报告厅则需向企业收费。入驻企业需要在使用前三天向企业服务部提出申请,由企业服务部确定具体使用时间和会议室。

  3、具体要求包括:

  会议标志必须准确填写在会议申报单上,并正确悬挂,不得出错。

  席卡由办会人员提供和摆放。

  使用会议室前,需要向企业服务部提交申请领用表,注明使用时间、人数和所需设备等。企业服务部将通知负责会议保障。

  在使用会议室时,不得随意移动或改变设施,参与人员应爱护公共设备。如果造成损坏,应及时报告,分析原因并落实赔偿责任。

园区管理制度14

  一、使用前要检查是否有漏电、损坏等故障。把手、卡头、电门是否可靠。

  二、使用时,外壳要接地,要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地方,站稳后,方可操作。

  三、取用手持电动工具时,要轻拿轻放,不能用手提着电线,以免损坏工具。

  四、不能不经插销直接把电插进插座。

  五、电钻、手砂轮未能安全停止转动时,不能进行检修工作。

  六、离开岗位、停电、休息时、要立即切断电源、拔掉插座。

  七、在潮湿、有水的地方使用时,或长期使用,要装漏电保护器。

园区管理制度15

  目的

  为明确物流园区管理,规范物流园区内各种公共行为,营造园区安全、文明、和谐环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范围

  适用于XX园区内所有人员(包括临时进入园区人员)。

  细则

  人员出入管理

  1.1内部员工出入管理

  (1)我司所有人员进入园区,一律佩戴工作证,违者不准放行。

  (2)因证件遗失待办的我司员工须到运营部及时补办,忘记佩戴工作证的人员由部门主管至门卫室认领或运营部核实放行。

  (3)员工出园携带公司物品需有公司出示的物品出门证(如若门卫检查相关单据填写疏漏或不规范及其它物品货物异常,有权拒绝放行)。

  1.2外来人员出入管理

  (1)外来人员进出园区时需在来访登记表上签字,保安发放“出入证”,提示外来人员阅读“出入证”上的访客须知,访问结束后需让受访人在来访登记表上回签,出厂时保安收回“出入证”,归还外来人员身份证。

  (2)有提前预约人员要求会见公司高层领导者,保安应电话至运营部确认后,直接带至办公室,由运营部或行政部安排接待。

  (3)政府机关单位人员无公司人员陪同或无预约来公司时,保安应及时上报运营部,并陪同到运营部,可免填来访登记表,但须作好人员登记记录。

  (4)外来人员进出仓库、作业、加工区时需有我司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否则不予放行。

  1.3园区入驻企业人员出入管理

  园区入驻企业人员进入园区,需佩戴该企业统一的工作证,违者不准放行。

  因证件遗失待办的入驻企业人员须及时补办,忘记佩戴工作证的人员由部门主管至门卫室认领或运营部核实放行。

  入驻企业人员出园携带该公司物品需有部门主管签署的《出厂证》(如若门卫检查相关单据填写疏漏或不规范及其它物品货物异常,有权拒绝放行)。

  车辆出入管理

  2.1内部车辆出入管理

  (1)公司及员工车辆须提前在运营部登记备案,门卫可凭备案记录放行。

  (2)从车辆出园时,须停车接受门卫检查,车辆载有物品时,均需凭已签署的物品出门证始准放行;(如若门卫检查相关单据填写疏漏或不规范及其它物品货物异常,有权拒绝放行)。

  2.2外来车辆出入管理

  (1)外来车辆进园区需根据我司停车收费标准缴纳相关停车费用。

  (2)外来车辆出园区时,须停车接受门卫检查,所有车辆载有物品时,门卫均需凭已签署的'出厂证对所有物品名称、数量、型号核对无误后缴齐相关停车费用才给予放行(如若门卫检查相关单据填写疏漏或不规范及其它物品货物异常,有权拒绝放行)。

  园区交通管理

  (1)园区实行交通管制,所有进出园区车辆和行人须遵守园区交通管制,违者一次警告(备案车牌和姓名),再次违反规定罚款50元处理。

  (2)所有进入园区车辆,一车一栏,严禁尾随前车,如有冲栏,责任人承担全额费用;进入园区后按照国家相关交通规则行驶。

  (3)进出园区的来访车辆及装卸货车辆需在保安室做好出入登记。

  (4)车辆进入园区后,车辆限速10公里/小时,转弯及路口处车辆限速5公里/小时。

  (5)停车车辆须尽快进入指定停车区域,装卸货车辆须尽快进入指定装卸货区域,不能以任何理由占据园区车辆通行通道;维修车辆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维修,不能及时维修车辆,须停在指定停车区域。不能以任何理由占据园区车辆通行通道。

  (6)进入园区车辆禁止鸣号、喇叭喊话、鸣警报器。

  (7)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学危险品的车辆严禁入内,套牌、故意遮挡车牌车辆严禁入内。

  园区安全管理

  (1)维护园区治安,遵守公共秩序,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园区不能成为犯罪地点,严禁酗酒、打架、偷盗、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违者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外,公司将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2)严禁未经同意私自打开或撬开在园区内所设置的配电箱、弱电柜及消防设备。园区内包括库区、停车场范围内的消防、治安、用电等安全,按照XX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物流园区域范围内嬉戏、打闹,所有相关人员一律佩戴工作证。

  (4)园区内任何基础工程需要改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消防规定,如不符合规定,产生罚款和损失由改造单位及责任人全额承担。

  (5)园区内租赁单位应做好区域范围内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备查;发现安全隐患和设备故障立即通知园区管理部处理。

  (6)园区内租赁单位须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生产安全、人身安全培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7)园区消防通道正常情况下须时刻保持畅通,不能以任何理由堵塞消防通道,如需使用消防通道,应及时向我司安技部进行书面报备,经安技部确认同意后,方可使用。

  (8)库房仅作为中转、周转之用,严禁在库房内生火做饭。

  以上违反条例者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外,公司将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公共行为管理

  (1)严格遵守园区管理办法,以租赁单位的仓库前后为责任区,每天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垃圾投放到垃圾桶内或垃圾收取车或袋装化集中堆放,禁止随意乱倒垃圾。

  (2)遵守公德、爱护公物;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

  (3)园区规划有指定吸烟区,严禁在非吸烟区区域范围内吸烟。

  (4)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得随地大小便;不乱扔纸屑、烟蒂、瓜果皮壳等杂物。

  (5)严禁未成年人进入仓库区域范围内嬉戏、玩耍、学骑自行车或骑自行车玩耍,禁止在园区内学习机动车驾驶。

  (6)租赁单位进行户外宣传或制作广告,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及XX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7)园区内,禁止饲养家禽或宠物;园区内各种建筑物及门窗,严禁晾晒衣物或悬挂各种物品;禁止私搭乱建。

  (8)园区内绿化带、草坪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践踏。

  四、附则

  本办法经安全领导小组核准后颁布实施,由安技部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