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安全管理规定[优秀]
叉车安全管理规定1
一、目的:
制定公司叉车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叉车驾驶安全,减少事故发生。
二、职责
1、管理部负责规划并维持厂区交通秩序,负责公司叉车驾驶人员的培训考证工作。
2、公司所属叉车由各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检查与保养。
3、安管部门负责监督稽查厂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发现不合格事即开具异常矫正单并追踪改善。
三、规定
叉车使用
1、使用前须按照国家的相应法律法规进行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各部件技术状况处于完好状态,并让车辆空载运转2分钟;
2、起步前应观察四周,确认附近无障碍物和人员作业时,先鸣笛(或灯光)后起步,载重时起步须用低速档位;
3、空载行驶时货叉距地面10CM~20CM;载货行驶时货叉离地高度15CM~20CM,起升门架须后倾到限;
4、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过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撞;卸货后应先降落起重架后行驶;
5、如遇前面有人,应当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
6、转弯时须提前减低车速,禁止高速急转弯;
7、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8、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9、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要调整两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
10、后退时左手应抓握方向盘,右手抓住后扶手,脸朝右后方目视确认行进路线并有蜂鸣器提示行人注意。
11、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载物高度影响前行视线时,应倒车低速行驶;
12、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13、严禁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14、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辗压物品下的卡板和垫木,不要刮碰扶持物品之人员;
15、严禁装卸货物的同时升降货叉。严禁单货叉作业;
16、货叉在升降时,起重架应与地面垂直,不得使起重架前倾;
17、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
18、载物时货叉的起升、下降和门架的前、后倾操作应缓慢平稳;
19、叉载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示牌的规定;严禁超载;
20、严禁停车后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21、严禁将叉车停在紧急出口及消防设施旁;
22、不使用时(司机离开驾驶室周围3M之区域及离开驾驶室时间超过3MIN以上均视为不使用),司机应将货叉落地,关掉电源,排档置于空档、手刹车拉紧并把钥匙带走;
23、驾车人员必须持叉车证,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设备(安全鞋、安全帽等);叉车操作证取得后,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年审;
24、叉车必须装置防火帽,并经常清理帽内积炭,确保性能安全可靠。
25、叉车必须随车配备灭火器,并随时保持灭火器压力处于正常状态。
26、叉车未载货时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载货时则不得超过8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
27、严禁在疲劳或其它不适宜的情况下驾车;
28、严禁酒后驾车,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
29、在运行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严禁2人或2人以上乘坐叉车;
四、保养
1、日常保养:
日常保养以全车清洁、润滑和检查各部状态为主。详见附件《叉车日常点检表》。如日常点检发现异常,应实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严禁叉车驾驶人员在无资格的情况下自行处理。
一级保养:一级保养以检查各部性能,调整间隙为主。
二级保养:二级保养以处理不良状态和调整间隙为主,首先应对叉车进行预检,记录各项不正常现象,进行相应维护。
2、保养单位
日常保养由各使用单位指定使用人负责,一级保养、二级保养由须由专业人员或保养商负责。
3、异常发生对策
如出现一般故障或发生轻微碰擦事故,必须将叉车
停放在安全位置,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相关修缮等工作。
如发生严重事故,则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并通知管理部及安管部门人员进行处理。
叉车司机不得自行维修叉车,有问题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并联系专业人或保养商进行维修。
叉车安全管理规定2
1.1 为加强对公司内叉车的使用安全管理,保证公司内叉车安全有效的运行,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及公司叉车使用现况制定本规定。
2.1 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的燃油或电动叉车(包括公司内叉车、外部厂商叉车)。
3.1 叉车:是指对成件托盘货物进行装卸、堆垛和短距离运输、重物搬运作业的各种轮式搬运车辆,叉车属于厂内机动车。
3.2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点、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1.3 监督叉车使用的年度检测与日常使用、点检、维保等;
3.2. 负责公司环境安全叉车管理的特殊要求传达供应商
1.叉车管理部门按照法规要求向x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填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连同相关资质及技术资料办理使用登记申报手续。
2. 登记注册后,环境安全汇总所有叉车的安全技术资料,归入特种设备管理档案;
叉车的“使用许可证”应张贴在叉车上,不得污损,使用证到期后由环境安全监督推进办理复审更换。
1.1 使用前检查,叉车司机在使用叉车前必须对车体进行全面检查,不得使用存在缺陷的叉车;
1.2 使用中检查,司机必须对所使用的叉车随时进行检查,发现故障立即停用;
1.3 使用后检查,叉车在使用后,司机必须把叉车停放在指定地点,并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
题上报到部门叉车管理人员,并在交接班时,通报给下一班司机;
1.4 定期检查,叉车司机每天对叉车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管理担当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领导审批。并保留使用部门的`检查的记录(检查表后附)
2.1叉车每年进行一次年检。每次在使用证到期前一个月提前通知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检验。
2.2年检中发现不合格的项目,立即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前停止设备的使用。
3.1 维保单位由叉车使用部门、采购部共同协商后决定;
3.2 叉车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由具有维修资质的厂家进行,维修厂家必须能对故障车辆进行快速有效处理;
3.3 维保厂家必须将维保记录交予环境安全,由环境安全进行建档备案;
4.1 叉车使用部门发生驾驶人员变更时及时通报环境安全,对于新补充人力环境安全根据需要
4.2 公司安排的叉车作业培训员工统一在环境安全备案,并将叉车操作证书放于安全P保管。
4.3 环境安全会定期安排叉车作业安全培训,请公司驾驶员及管理员积极参加。
1. 公司内每辆叉车档案资料追加登记固定管理担当一人,叉车司机最多四人,制作管理铭牌贴
2. 公司叉车确定固定的放置位置,叉车暂停使用时放置于次位置,严禁乱放。
3. 叉车的使用仅限自己部门使用,严禁随意外借使用。特殊情况下需要借用的,需要部门并已
3.1 审批路径如下:借用部门起草→本部门长审批→拥有部门领导同意→通报EHS与相关叉车司机
1. 外部厂商叉车进入公司施工前必须到环境安全处登记备案
2. 现场检查叉车是否符合公司使用规定,如安全带、限速器的配置安装。
4. 外部厂商叉车社内使用点检要求等同于社内叉车管理要求
4.2 厂商管理担当月别进行安全点检,统一做好点检记录。
5. 外部厂商叉车不得借用其他厂商,特殊情况下需得到环境安全许可。
1.1. 未经申报管理部门,擅自改变叉车的功能或用途;
1.2. 在安全带、限速器缺少或非正常作业的情况下,运行叉车;
1.3. 未能按照上述规定运行或点检,运行中的违章行为
叉车安全管理规定3
1、目的
规范叉车驾驶员作业,预防和减少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分厂所有叉车驾驶员。
3、叉车驾驶员操作规程
一、驾驶人必须了解车辆的构造和性能,熟悉操作方法和保养要求,按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
二、指定叉车责任人,除责任人外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由其他人驾驶叉车。
三、机动、电动叉车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驶入生产车间。
四、车辆发动前,应严格进行出车前检查,确认完好,方可发动,严禁带病出车。
五、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在厂区内行驶时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倒车或进出库房要驾驶观望,注意左右,时速不宜超过3公里/小时,防止碰擦墙角和人员,必要时应有人指挥。
六、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吸烟、饮食。
七、作业完毕或休息时,应将车辆停放在在较平坦或安全指定地点,但不得妨碍交通,影响他人作业。
八、除驾驶室内,车辆的其他部分严禁载人。
九、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十、通过交叉路口、道口,要认真执行“一看、二慢、三通过”的规定,严禁抢道争行。
十一、当叉运货物堆放高度影响视线时,必须倒行。
4、责任
4.1部门主管
4.1.1应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做好叉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排除事故隐患。
4.1.2叉车驾驶员违章作业或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厂级主管应负领导责任,相关人员负连带责任。
4.2处罚办法
违反以上每条者,叉车驾驶员每事次扣款200元,违反两次者解除劳动合同。如若造成他人伤害的,按《工伤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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