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12 17:34:05 管理 我要投稿

寝室管理制度15篇【精品】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寝室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寝室管理制度15篇【精品】

寝室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树立起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中学生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反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工作,创造整治、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学生宿舍管理机构

  第三条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指导管理,学生宿舍管理

  委员会由校领导、团支部、学生会、生活老师组成,接受学校校务委员会统一领导。

  第四条学生宿舍实行生活老师和室长负责制,负责宿舍区内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及其它事宜,由学生评议、工作人员打分考核。

  第五条各寝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寝室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由室内住宿人员推荐产生,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寝室长的`管理。

  第三章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节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第六条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头、酒瓶等杂物

  第七条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第八条学生寝室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并实行垃圾袋装化。每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每天的值日生工作由寝室长全面安排与监督;

  第九条宿舍卫生打扫工作除个人床面自己整理外,其余实行区域包干制,包干区域的划分见附表:值日生表。包干区域人员的确定由寝室长负责组织寝室各成员协商解决;

  第十条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

  1.门、窗地面整洁

  (1)门上不得有脚印、球印和积灰;

  (2)玻璃窗明亮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

  (3)地面拖扫干净,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烟蒂、痰迹

  (4)房门口、楼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积水;

  2、物品摆放整齐

  (1)桌子按规定摆放,凳子放在桌子下面;

  (2)桌面、书架和床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

  (3)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

  (4)床下鞋子的摆放、室内衣物的挂放要整齐;

  (5)被褥叠放整齐;

  (6)床上不乱扔杂物;

  (7)蚊帐统一挂放;

  3、无蛛网、积灰

  (1)天花板、四周墙壁无蛛网积灰;

  (2)日光灯、空调上无蛛网积灰;

  (3)床板下无蛛网积灰

  4、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

  (2)台灯规范使用;

  (3)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4);不使用蜡烛

  5、维持室内设施完好,创建文明环境

  (1)不在门、墙上涂写刻画

  (2)不张贴有损身心健康的文章和图片。

  第十一条学生寝室卫生每天检查一次,成绩每天公布一次。

  第十二条成绩突出者或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据《奖惩条例》奖优惩劣。

  第二节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住宿学生应节约用水,安全用电。

  第十四条每个宿舍用电按每间宿舍的电表实用数抄算,(照明没有经过100—200电表)。第十五条严禁私自拆动电表,违者处以元罚款,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六条严禁灯具私拉到床上,若劝告不听,除没收灯具外,另外给予校纪处分,造成灾害事故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者依本规定有关条例处理。

  第三节钥匙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宿舍安全,宿舍专人发放门锁钥匙一把,生活老师掌握一把,为严格管理,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十八条新生进校时,掌管钥匙学生填写寝室钥匙领取表,学生离校交还钥匙。第十九条学生不准私自换门锁和私自配钥匙,由于管理不善,钥匙丢失要速报宿舍管理室,钥匙由管理室另配,如不报而导致宿舍失窃,由遗失钥匙者承担全部损失。

  第二十条学生毕业时要交还全部钥匙,如交的钥匙和所用锁不配套者,由寝室人员承担换锁费用。

  第二十一条无特殊情况,宿舍管理室不外借备用钥匙,必须借用管理室钥匙时,要凭本人证件登记,还钥匙时,归还证件。

  第二十二条钥匙只借给本居室的人,非本宿舍同学一律不借。

  第四节学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

  24第二十三条学生宿舍区设立值班室,实行小时值班。

  第二十四条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学生宿舍6:30,21:40区开门关门。

  第二十五条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处分等处罚。

  第二十六条住宿学生应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学习生活用品、贵重物品、现金及银行卡,不准将房门钥匙私借他人,不准私调门锁。

  第二十七条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第二十八条保持走廊及楼梯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和堆放杂乱物品。

  第二十九条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乱扔玻璃瓶等杂物。

  第三十条宿舍楼内禁止买卖经商,严禁酗酒、斗殴、搓麻将。

  第三十一条严禁复制、传播、观看色情、淫秽出版物。

  第三十二条宿舍内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的安全卫生检查。

  第三十三条禁止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高声喧哗、起哄,扰乱周围环境。第三十四条不得随便动用设在宿舍楼里的消防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三十五条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楼,携带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人员查验后方可带出。

  第三十六条校外人员来访,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由被访者带入会客。

  第三十七条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和赔偿。

  第五节“明星寝室评比

  第三十八条按照明星寝室评比细则进行

  第三十九条奖励方式

  1.给予明星寝室物质奖励,并贴上明星寝室星级标志;

  2.明星寝室成员在评定学校各项奖励及贫困资助时加分。

  第六节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十条各宿舍凡有损坏的公共财产,要及时报告修理,须交维修费的要一次交清,否则不予修理。

  第四十一条毕业班的学生要在学校规定离校日内全部办理完手续并离校。

  第四十二条学生毕业或中途因故离校,有关部门应事先通知,由生活老师验收宿舍相关设施,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十三条学生离校前要清点好各自的物品,待有关人员按宿舍设备清单检查验收,清查无误,完好无损后,方可发还押金。如有丢失损坏,按物品管理办法,照价赔偿。收还钥匙后,退还押金。

  第四十四条办完离校手续后,即行离校,如仍滞留在原宿舍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四十五条室内人员有先、后走的,查验后的宿舍物品即由后走者保管。

  第四十六条宿舍内的公共财产如有损坏,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找不到责任人时,由该宿舍人员均摊。

  第四十七条在校期间,如有应缴款项而未缴清的,离校时必需全部交清,如拒不缴款或以任何理由拖延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十八条宿舍物品验收合格者,由管理人员盖章发给证明后,方可发给毕业证。第四十九条提前办理离校手续,按照相关通知进行。

  第五十条本规定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寝室管理制度2

  女生寝室管理制度旨在维护寝室的和谐环境,保障学生的生活质量,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促进室友间的.相互尊重和理解。

  内容概述:

  1. 日常卫生管理:包括寝室清洁、个人物品摆放、公共设施使用后清洁等。

  2. 宿舍安全规定:如禁烟禁酒、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等。

  3. 睡眠秩序:设定合理的作息时间,保持安静,避免夜间打扰他人休息。

  4. 社交行为规范:尊重他人隐私,避免大声喧哗,合理使用公共空间。

  5. 财物管理:个人财物妥善保管,公共财物共同维护。

  6. 纠纷处理机制:建立公正公平的冲突解决流程,促进和谐共处。

  7. 请假与访客管理:规范请假程序,控制非住宿人员的来访。

寝室管理制度3

  一、先生宿舍由先生宿舍治理中心一致调配、一致安排。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互换房间或床位。违者按解决。

  二、重生入校时凭住宿费收据到宿管中心交纳家具押金,由宿管中心发放钥匙才能入住,入住后一周内每位先生交一张一寸彩色相片办理住宿证,签定。在住宿期间如违犯协定,按协定条款解决。

  三、先生毕业、出国或复学、入学时,应在接到告诉后规定日期内到宿管中心各小区办公室交还房间钥匙、住宿证、办理离校退宿手续后方可退还住宿押金;如退宿手续办理完后,还继续占用住房者,宿管中心和保安部门有权责令其迁出,有权强即将其行李转移、保管,拒不执行者根据学校无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宿舍门锁、钥匙一致由宿管中心装备、一致治理。严禁任何人私自配钥匙和互换门锁,违者除责令其恢复原样外,并视其情节轻重按学校无关规定解决。如因其行为形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责任人担任。个人钥匙要妥善保管好,丢失钥匙要即时向宿管中心报失注销。如因丢失钥匙而形成失窃者,由责任人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五、先生宿舍实行舍长担任制。宿舍的门上应贴上由宿管中心赞同印制的`床位表和卫生轮值表,舍长具体担任宿舍的日常治理及卫生、内务检查,并配合宿管中心建立家具档案和住宿档案。

  六、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严禁在先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亲人来访一概住先生公寓款待所,私自留宿外来人者,按每天10元处罚。

  七、女生宿舍准则上不准同性及非住宿人员进入。因公务或工作需求进入者,需佩带工作证或宿管中心批条,在门卫处注销后,方可进入。

  八、住宿的先生要讲道德、讲文化、尊重宿舍治理人员及其劳动,接收工作人员的讯问和指点,自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各项治理工作。态度不好并恶语伤人或伙同别人起哄者,将给予正告以上处分。

寝室管理制度4

  一、卫生

  1、寝室的打扫:每周一大扫,每日一小扫。寝室卫生轮流负责。每天睡觉前把垃圾倒入垃圾袋内,第二天带出寝室。每天的值日生必须把卫生间纸屑篓内的卫生巾清除干净。

  2、寝室的布置:物品按规定统一摆放好,被子统一折好放在床的`一端对齐,枕头放在另一端。不得把物品随意堆放在床上。鞋子统一成直线放在床底下。不准在墙上和天花板上随意张贴、乱画。

  3、寝室卫生的维护:任何人,任何时间不得在寝室和过道上乱丢果皮纸屑,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寝室内进餐。

  二、纪律

  1、起床:任何同学不得提前起床,不得吵闹。起床钟响后任何同学不得睡懒觉。

  2、就寝:按时就寝,熄灯后任何同学不得在室内走动、讲话、吃东西、点蜡烛、打手电、敲墙、弄响门窗、上厕所、洗衣服、接水、顶撞责难老师或寝室长。

  3、安全:

  ①不得在室内点火以免发生火灾。

  ②不得在床上蹦跳、打耍架、做俯卧撑。

  ③住宿生未经请假不得外宿。

  ④不得把外来人员引入宿舍内和留宿。

  ⑤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寝室管理制度5

  为加强宿舍安全、文明管理,保持员工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及公共秩序,使教职员工在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中休息,特制定本规定。

  1、教师宿舍的安排由园长负责协调安排,落实到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宿舍。

  2、严格遵守幼儿园的寝室管理制度,每晚十点钟之前按时归队,应自觉维护宿舍的环境安静,22:00后不进行有噪声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严禁在寝室内外大声吼叫、喧哗,酗酒,赌博等3、严禁教师私自带亲朋好友在寝过夜,有特殊原因的要向园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留宿。

  4、每间宿舍室长负责安排由住宿人员轮流进行卫生值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注意通风。应做到:地面整洁,无污物,无污渍,室内无异味,桌面、电器表面无灰尘。不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粘贴画报等床上不可乱搭电线。

  5、爱护宿舍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床、柜子等用具发生破损或故障,应及时上报好维修,如因人为或故意损坏的'要按有折扣价全额赔偿。

  6、个人物品、被条放整齐,床铺上下整齐无杂物,用具保持清洁卫生,衣物洗涤后按指定位置晾晒。

  7、注意用火、用电和财物的安全;保持大厅、洗手间的清洁和畅通,不在宿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节约用水、用电等,用毕随手关闭开关。

  8、员工离职即终止宿舍使用权,应于离职起次日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生活用品、抽屉、更衣柜等进行清理,及时完整交齐钥匙,由舍长进行验收。

  9、每周周末到周四晚上必须归寝,如有特殊事情可向舍长请假,如未请假未归寝者扣除当月工资5元。

  10、以上各项制度违反三次以上请自动帮离宿舍,外出住宿。

寝室管理制度6

  寝室内务管理要做到“四整齐”、“ 五清洁”。具体要求为:

  (一)四整齐

  1、床位整齐,被子叠成方块形,统一按“朝门口”的位置排放,枕头放在被子上方,被子和枕头摆放整齐;叠起的被子、毯子及垫被要拉平整,不能起皱;床上不准堆放书籍、衣服及其它杂物。

  2、床位整齐,床下不得堆入杂物。

  3、厨内物品要统一摆放整齐,厨门平时关闭。

  4、空间整齐,牙刷、牙膏放在牙罐里,牙罐等放在脸盆里,毛巾挂在脸盆边沿上,洗涤用品放在脸盆内;脸盆统一放在脸盆架上(脸盆架放在室内空调下)的指定位置;湿衣服挂在室外防盗窗晾衣杆上,未完全干或晾干的`衣物挂在室内晾衣杆上;垃圾桶、扫把、畚斗等统一摆放在门外鞋架旁(摆放顺序从门口至鞋架依次为:垃圾桶、畚斗,其中扫把放在畚斗上);鞋子统一有序(鞋尖朝里)摆放在门外鞋架上;拖把放在室内小卫生间内;拉杆箱(或放衣物的箱包)放在(拉杆箱要竖起来摆放)靠窗的地面上(或空床位上、柜子顶上、卫生间顶部上);

  (二)五清洁

  1、地面洁:寝室由值日生每天打扫两次(早上起床后及午睡后)特别是床下容易忽视的地方要打扫干净,无积垢,打扫后(上课期间)纸篓里不能留有垃圾,地面须经常保持整洁,禁止出现瓜皮果壳,值日生负责宿舍全天保洁。

  2、壁厨洁:经常擦洗,保持清洁。

  3、墙上洁:墙上无乱涂乱画、乱刻乱贴、无蜘蛛网,无脚印。

  4、门窗洁:门窗要经常擦洗,做到无灰尘、无蜘蛛网、无脚印;窗台无杂物。

  5、门口、走廊洁:无果皮、纸屑。

  (三)三不准:

  敲打、拉绳、粘贴。

寝室管理制度7

  一、学校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学生必须住校,学生住宿实行男、女生分区定位住宿。

  二、由政教处安排寝管人员分管男、女生宿舍。寝管人员负责督导、检查学生寝室的清洁卫生以及学生的就寝纪律。

  三、由总务处指派男、女生宿舍值班老师各一人。宿舍值班老师负责按时开关学生宿舍院门和督促值日学生扫打宿舍走廊、厕所的清洁卫生以及维护学生宿舍楼的。

  四、由校学生会干部每日安排男女学生宿舍值日生各二名,值日生负责协助寝管人员督导、检查学生寝室卫生和学生就寝纪律,并作好详细记载。

  五、学生宿舍各寝室由室长负责,及时向班主任、寝管人员反映本室的突出问题。并负责维护就寝纪律,安排寝室卫生值日。

  六、为确保学生宿舍区的安全,男女生宿舍分别分区管理,每院均安装安全防护门,学生宿舍配备合乎要求和规定的消防防火设施。

  七、全体住宿学生必须尊重寝管人员、值班老师、值日学生和寝室长,服从他们的.督导和检查。

  八、为了保证学生宿舍的安全,学生家长和亲友不准随便进入学生宿舍。如确需进入,须经寝管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学生寝室,男士一律谢绝进入女生寝室。

  九、住宿学生不准在寝室接待外人,严禁在寝室内留宿亲友。

  十、严禁在宿舍点蜡烛和使用燃器具,凡因点蜡烛等引起火灾的学生。除受到校纪处分外,还将由公安机关按《消防管理条例》处罚。十一、严禁将照明灯、电热杯、电炉、电扇等电器带入学生宿舍,若发现私自在寝室拉线使用电器,除受学校纪律处分外,并按《用电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十二、学生寝室卫生由寝室长每天安排寝室同学轮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扫,每周五一大扫。保持好室内外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床下无脏物,勤换勤洗勤晒衣被,墙上无污垢,门窗明亮,宿舍内无公物损坏现象。

  十三、熄灯铃响,应立即停止一切活动,迅速就寝。禁止熄灯铃响后还在外玩耍、喧闹、洗衣;禁止熄灯后在寝室打电筒看书和讲话,各寝室长和值日干部要劝说制止就寝违纪行为。

  十四、对学生寝室卫生,每周五由寝管人员带领学生值日干部进行检查打分评比,每周一将上周清洁卫生情况用黑板报的形式公布,表扬好的寝室,批评不足之处,并将学生寝室卫生和学生就寝情况纳入“文明班级”评定内容。

  十五、加强寝室文化建设,提倡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室内布置文明,健康高雅;寝室墙上和蚊帐内禁止贴挂歌星头像。十六、开展创建“示范寝室”活动。每学期对男女生寝室在卫生、纪律各方面表现突出的评出一个示范寝室,实行挂牌表彰。

寝室管理制度8

  为了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保持学生寝室安全、整洁、卫生,营造和谐的生活环境,老鼠窝特制订本制度。

  一、听从住寝教师和生活老师的管理,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二、寝室长协助住寝教师管理寝室,按时就寝,落实卫生制度,对学生做出劝说,口头警告或交给老师处理。

  三、各寝室学生不准互换寝室,如需调换,需经老师批准。

  四、男生不准进女生寝室,女生不准进男生寝室,男同志到女生宿舍会客,需经老师批准。

  五、严禁乱窜寝室,如有事需经老师或寝室长批准。

  六、中午、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寝室,就寝后不允许私自离开寝室。

  七、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寝室,若有特殊情况,需报告生活老师方可进入。

  八、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九、不私自拿别人的物品,室内不准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准自带火种,私自接电,点蜡烛看书等。

  十、严禁在寝室内吸烟、喝酒、打牌、下棋、打闹、攀爬楼梯护栏、时刻注意安全。

  十一、按时就寝,做到就寝时不随便说话、不吃东西、不看书、玩手机等,确保休息时间和质量。

  十二、起床后,认真整理内务、床单平展、直,被子叠放要四棱上线成豆腐块。床上不乱放衣物,床下、地面要干净;物品摆放到指定位置,把鞋放在鞋架上。

  十三、遇到突发事件或突发疾病,及时报告住寝老师和生活老师。 本制度从20xx年11月17日执行。学校根据以上条例,对表现不好的'寝室和个人通报批评;对文明寝室和表现好的个人进行表扬。

寝室管理制度9

  为了使学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养住校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为规范:

  l、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住宿实行男、女生分区定位住宿,学生一律不允许进入异性宿舍。

  2、学生应严格按学院安排的宿舍铺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动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宿舍财物,学期结束前将钥匙、遥控器,由舍长统一上交宿舍管理员处。

  3、就寝后严禁高声谈笑,吵闹喧哗等有碍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动,熄灯后不得到其它宿舍串宿、留宿。

  4、宿舍内不得留宿外人,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5、保持宿舍卫生,每天按时整理内务,保证宿舍整洁。学生宿舍卫生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张贴于门后,做到一天一小扫,每周一扫。保持好室内外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床下无脏物,墙上无污垢,门窗明亮,严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抛扔杂物,不得向嚣间水池和便池倒杂物,以免堵塞下水道。坚持开窗通气,保持空气新鲜。

  6、爱护宿舍内的公物,不得在墙上乱涂抹刻画,不得用脚踢门;宿舍钥匙专人保管随身携带,不准留存在宿舍门周边或交给他人,不得砸玻璃,撬门、撬锁;不准拆卸和损坏公共设施。

  7、注意安全,离开宿舍时关好门窗。严防事故,严禁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理刀具。不准擅自接电线,不准烧电热杯、电炉、煤炉、酒精灯等功率电器。

  8、学生宿舍内严禁饲养狗、猫、鸟等宠物。

  9、学生严禁在宿舍公共区域私自张贴小广告、通知、告示。

  10、学生宿舍发生违纪事件突发情况第一时间通知值班辅导员。

  二、公物管理:

  1、室内公物管理责任到人,入住时登记造册,宿舍长签字确认,负责人保管使用,毕业搬宿时验收。

  2、爱护宿舍公物,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宿舍长及时报告,宿舍公物的自然损坏,应到宿管处登记,学校后勤处派人维修。

  3、宿舍公物损坏或丢失,由责任人赔偿。查不出责任人,由室内全体人员分摊。

  4、损坏公物的赔偿办法:

  (1)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3)故意损坏,事后又主动认错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4)故意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三倍赔偿,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宿舍公共区域设施由宿管员负责管理和责任承担。

  三、学生住宿违纪处理:

  学生在校期间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扣除学分:

  1、无正当理由晚归或未经允许留宿外来人员者,一次扣3分;在一学年内,学生夜不归宿一次扣5分,三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五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不按规定住宿,未经允许擅自调换宿舍,或抢占宿舍房间、床位,经劝说拒不改正者一次扣3分。

  3、在宿舍内随手向窗外随手倒水、倒饭、乱倒垃圾者扣2分,高空抛物者视情节和后果严重扣3-5分。

  4、违规定私接电源线、网线者,扣5分。因上述违规行为而引发火灾事故者,除赔偿全部损失外,视情节给予箭或留校察看处分。

  5、违规定使用功率电器扣5分,并没收违规电器。

  6、凡在宿舍内参与赌博、提供赌的.用具、赌场者,扣5分。经教育后再次参与赌博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6、酗酒滋事,对他人虽未造成不良后果,但未作出深刻省者,扣5分;危及他人人身财务安全,或扰乱公共秩序,影响他人正常学习、生活者扣10分。

  7、在宿舍内饲养宠物扣5分。

  8、男女混宿扣10分

  四、奖励措施:

  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各系每周对学生宿舍进行定期检查,学生处对学生宿舍进行定期抽查。每月根据卫生、纪律各方面学生处在各系评选出一个优秀宿舍,给予表彰、奖励,对长期脏乱差的寝室,取消其全室成员当学期一切荣誉称号的评比资格。

寝室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住宿管理,优化学校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体现良好的道德精神风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三牌楼和仙林校区学生宿舍内住宿的所有学生,包括我校按招生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学生和在我校短期进修培训、访学交流等其他学员和我校来华留学生。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宿舍的总体规划和床位测算;负责学生宿舍的整体调整分配,推进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统筹管理;负责三牌楼校区和仙林校区学生宿舍管理物业的招标和监管、指导宿舍物业履行对学生宿舍的检查、保洁、零修等日常管理和服务的职能,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通报需要其处理的相关情形。相关具体事务由学生工作处下设的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学管办”)处理执行。

  第五条:学校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供给年度招生、毕业、学籍变动等涉及学生住宿的必要信息,作为学生宿舍分配和调整的依据。

  第六条: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及各学院负责住宿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指导和督促住宿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和安全防范意识。各学院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的工作安排,做好涉及学生宿舍的各项具体工作。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确认研究生住宿许可条件。

  第七条:学校保卫处负责学生宿舍区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及相关案件的查办;负责学生宿舍楼宇安防设施的维护和更换;负责督导物业管理部门做好学生宿舍防火防盗的宣传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建设处负责学生宿舍基本房源的调配和学生宿舍家具购买配备、空调维修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财务处负责确定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并按照“学管办”供给的学生住宿信息按收费标准收取学生住宿费。

  第十条:学校基建处负责新学生宿舍的规划和建设。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现有学生宿舍的修缮、绿化与景观工程、水电气设施维保、道路维修、生活服务类设施设备建设与维保以及装修改造的具体落实等。

  第十一条: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宿舍的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的建设和维护、一卡通业务、网络故障维修等工作。

  第十二条:海外教育学院负责参照本规定制订留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并协调留学生宿舍的改造和指导宿舍物业进行留学生宿舍管理。

  第三章:住宿管理

  第十三条:入住须知

  (一)入住学生需遵守《南京邮电大学学生手册》及《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的各项规定。

  (二)已办理好开学报到手续,具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即获得本校学生宿舍的住宿资格。

  (三)学生必须按学院指定的房间和床位就宿,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或占用其它床位,不得私自更换门锁。确需调整者,应填写《学生调整宿舍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学管办备案,学管办及时更改学生住宿名册。

  (四)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未经学生工作处同意,不得安排、占用学生宿舍或在学生宿舍区范围内从事其他活动。学校因工作需要对宿舍及床位进行调整,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的调整工作,及时自觉地到指定的宿舍床位居住,不得拒绝调整。

  (五)延期毕业的本科生不再安排住宿。

  第十四条: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因各种原因不能入住学生宿舍的学生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校外住宿手续(含在校内学生宿舍区外住宿)。对未办校外住宿登记手续擅自在外住宿的学生,学院将给予批评教育,并按《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退宿须知

  (一)入住学生因各种原因退宿,应在学管办批准后办理退宿手续。

  (二)毕业生离校时须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

  (三)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退学、开除学籍、休学的学生持学校决定或通知办理退宿手续。

  (四)学生出现上述情景,应在三天内到学管办办理退宿手续,无正当理由过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退宿,学生应在退宿手续完成后三日内将所有个人物品搬离宿舍。对遗留的个人物品,学校不负责保存。

  (五)学生退宿时应保证使用的住宿设备完好,如有缺损,应照价赔偿。

  (六)学生休学期间,应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安排住宿。

  第十六条:假期留校须知

  (一)寒暑假期间,学生宿舍实行封楼管理,学生应离校回家,不得留校。

  (二)特殊原因需假期留校的学生,应提交《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后,交学管办备案,方可留校集中住宿。

  (三)假期留校学生应服从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住宿,不得一室一人单独住宿。

  (四)假期中留校学生凭学生证和假期住宿证刷卡进入宿舍。

  第十七条:住读学生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家住本市的学生,除节假日外,未经请假,不得外宿;

  (二)家住外地的学生,一律不得外宿,节假日如需外宿,亦须请假;

  (三)外出者,至迟必须在23:30前返校;如逾时回到,须在苑区值班室登记,申明原因备查。

  第十八条:校外住宿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本事的学生(家住本市者除外)确系解决学习生活中存在的特殊困难,要求到校外住宿的,须按规定申请退宿并办理有关手续。

  2、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

  (二)办理程序

  1、申请在校外住宿的学生须在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向学校提出申请下一学年校外住宿,并在放暑假之前办理完相关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学生申请和办理退宿手续。

  2、学生提出申请,由各学院辅导员对学生申请进行初审。初审经过的'学生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校外住宿申请表》并经家长签字同意(博士研究生的校外住宿除外,且其办理流程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3、经学生所在学院核实情景并签署意见后,学生方可到校外办理租房事宜。

  4、办妥租房事宜后,将《南京邮电大学申请校外住宿审批表》原件、租房协议书复印件交学管办留存备案。

  5、申请表一式三份,学院、学管办、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6、学生校外住宿地点发生变更后应及时报学院和学管办登记备案。

  7、申请表审批后有效期一年,若第二年仍需校外住宿,应重新申请。

  (三)校外住宿要求

  1、校外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加强防范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2、校外租房住宿学生按照有关部门租房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学生在外租房,不得非婚同居。

  4、校外住宿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的教学、教育等各项活动。

  5、校外住宿学生应定期向辅导员汇报沟通,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6、对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将严格按校纪校规处理。

  7、对已退宿的床位,学校有权予以处理。

  8、凡经批准在校外住宿者,学校原则上不再为其供给住宿场所,确因特殊情景需再回校住宿者,应在学校有条件安排住宿的前提下,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和学管办批准后方可回校住宿。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作息制度

  宿舍内提倡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礼貌优雅的仪表。全体住宿学生都必须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尊重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劳动,爱护公物,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学生宿舍6:00开门,23:30关门。学生宿舍关门后晚归者,应持有效证件登记并说明原因,得到管理人员许可后方可进入宿舍。严禁未经请假批准夜不归宿,违反者依照《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安全保卫制度

  (一)学生宿舍每一天24小时有专职人员值班,为了学生的安全,学生应按规定在值班室进行各种登记,并配合值班员的询问。宿舍楼实行查房制,管理员抽查宿舍或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要求查验学生证件时,学生应积极配合。

  (二)学生进出本栋宿舍时应持本人的学校卡,经门禁系统确认允许经过后方可进出,不得尾随他人进出,不得将本人学校卡借与他人或借他人的学校卡进出。无卡闯关者送保卫处处理,卡遗失者出入宿舍需出具辅导员开具的住宿证明并作登记。如因故需借用本寝室钥匙必须凭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

  (三)学生宿舍实行会客制度。会客时间段为8:00—21:00,学生应在一楼公共区域会客。学生直系亲属如需进入寝室内探访学生,在被访学生征得宿舍其他成员同意的前提下,来访者应出示并交验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经宿舍管理站同意后,方可进入学生寝室内探访;探访时间段为8:30~12︰00,14︰00~17︰00,探访时长不得超过0。5小时,原则上异性亲属不得入室探访。来访者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

  (四)全体住宿同学应共同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妥善保管好自我的物品,异常是贵重物品及现金。宿舍人员全部外出或离校时应关好门窗,关掉电源和水电开关。发现形迹可疑者,应及时报告值班员;发现盗案,应保护好现场,并报告保卫处。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携带大件物品出门时,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

  (五)学习消防知识,爱护消防设备,遵守消防规定。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性危险品、有毒物品、管制刀具等;严禁在学生宿舍楼内炒菜、煲汤、做饭;严禁一切在学生宿舍点蜡烛、点煤油灯、焚烧纸张物品等使用明火的行为。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镇定疏散。

  第二十一条:宿舍水电

  (一)严禁将违章电器带入宿舍和使用。学生宿舍违章电器是指在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明确禁止使用的电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电磁炉、微波炉、热得快、蒸煮器、电炉、电熨斗、电炒锅、电暖器、电热毯、电暧宝、电吹风、电卷发器、电暖鞋器、带电加热功能的饮水机、电冰箱等不论功率大小,均属于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的违章电器;凡是无3C认证,不贴合质量规范的电器产品,不论其功率大小也属于违章电器。严禁在学生宿舍给各类电动车电池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严禁将台灯、笔记本电脑直接放在床铺上使用;严禁无人值守时充电。违反以上安全规定者,除暂扣违章器具外,依照《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二)节俭用水,随手关好水龙头,出现漏水或设施损坏现象,及时报修。

  (三)在供给公共电热开水器的楼栋,住宿学生应节俭使用开水,勿浪费水电资源。

  第二十二条:宿舍家具及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内设备、设施如需维修,学生在宿舍管理员处填写报修单,属于物业维修的,由物业维修部门每一天安排人员负责及时修复;不属于物业直接维修的,由物业帮忙联系维修。宿舍楼内走道、门厅等公共场所的设备、设施,由物业负责专人联系报修。

  (二)学生在使用宿舍内供给的公用设施时应爱护公物,按章布置、装饰。

  (三)宿舍内的家具等设备按规定配给,编号使用,职责到人,不得私自搬出宿舍或人为损坏,不得挪用别处家具。

  (四)不得将宿舍钥匙私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挂锁。

  (五)宿舍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如属于自然损坏,免费修理;如属于人为损坏,按价收取维修费用和材料费。

  第二十三条:宿舍礼貌卫生管理规定

  (一)爱护宿舍区的花草树木,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绿化,不得践踏、挖掘、刻划、攀折花草树木或在树枝上晾晒物品。禁止攀爬门窗、顶楼、栏杆等危险行为。

  (二)宿舍楼内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由专职清洁员负责打扫,每一天清扫2次。学生应将宿舍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内,不得在走廊、楼道堆放垃圾。

  (三)学生按照要求,搞好寝室内卫生。坚持每日清扫,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住宿学生必须坚持每一天做好宿舍内部个人卫生,坚持床铺、桌面及书架等处的整齐洁净。值日生应当每一天清扫客厅、卫生间、洗漱间、浴室、阳台的地面,清洁水池、门窗、蹲坑及墙面等公用部位,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四)遵守宿舍公德,坚持楼道畅通、整洁。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污水、污损墙面、高空抛物、或在走廊、楼道堆放杂物。禁止在家具、门窗、墙壁上乱涂写、乱刻划、乱张贴。一经发现,当事人必须承担恢复原样的费用。禁止将家具任意挪位。

  (五)为避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应坚持宿舍安静。严禁在楼道内进行打球、踢球、溜冰、跳舞、播放高分贝音响、大声喧哗或高声唱歌等喧闹行为。

  (六)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和种植有害植物,违者将对所饲养或种植的动植物予以清出宿舍处理。

  (七)未经学校允许,严禁在宿舍区集会、游行或从事宗教活动。

  (八)为维护宿舍区内的秩序与安全,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不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团体在宿舍区内从事经营性活动、收费服务活动或者中介代理活动。

  (九)严禁在宿舍区内随意张贴广告。在宿舍区内信息栏张贴海报,应经学管办批准。

  (十)未经允许,不得在宿舍区内停放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等各种电池驱动的车辆;严禁将自购的家具及砖石、木板等杂物带入宿舍。未经许可,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学生居住的宿舍。

  (十一)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乱扔烟蒂。

  (十二)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麻将、赌博或观看、传播非法的书刊、音像资料和其他非法网络信息。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四条: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良好的礼貌生活习惯,树立完美的精神风貌,建立学生宿舍个人积分评估制度,作为学生宿舍表现的奖惩依据,每学年进行一次“示范宿舍”、“礼貌宿舍”、“百佳小寝”、“宿舍礼貌标兵”评审奖励,评选出“示范宿舍”、“礼貌宿舍”的宿舍长可参评优秀学生干部。

  第二十五条:参照《南京邮电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给予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并酌情给予物质奖励。有异常贡献者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一)预防和制止案(事)件或事故的发生表现突出的;

  (二)检举、揭发违法犯罪人员,保护国家、团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有功的;

  (三)疏导、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避免重大安全事件发生的;

  (四)对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提议,被采纳后社会效果显著的;

  (五)其他为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参照《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在学生宿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其中受到警告处分(含警告处分)以上的学生不得参评“宿舍礼貌标兵”等个人奖项,所在宿舍不得参评“示范宿舍”、“礼貌宿舍”、“百佳小寝”。

  (一)经商,违章派发或粘贴传单、广告;

  (二)故意损坏公物;

  (三)使用违章电器、私拉乱接、使用明火、乱扔烟头或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性危险品和有毒物品、管制刀具;

  (四)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和种植有害植物;

  (五)盗窃他人财物,敲诈勒索钱财等违纪违法行为;

  (六)高空抛物等危险行为;

  (七)酗酒;

  (八)阻碍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侮辱、辱骂工作人员;

  (九)赌博;

  (十)观看、传播非法书刊、音像资料和其他非法网络信息,传播迷信思想及伪科学。

  (十一)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侮辱、诬陷他人;

  (十二)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和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寝室管理制度11

  一、在防火检查时发觉有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则而导致存在各类担心全因素的,应认定为火灾隐患,必需要准时消退。

  二、发觉的火灾隐患应马上改正,不能马上改正的,应填写《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准时报老板或厂长。

  三、工厂经营者应快速指派专人落实整改措施。

  四、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实行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五、对各级消防治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要积极协作,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

寝室管理制度12

  为了确保学生有一个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让学生有充沛的精力,全心投入到学习中去,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管理的要求,特对学生寝室的管理作如下规定,每一位学生必须遵守:

  1、学生必须爱护寝室内的各种公物,若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2、讲究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得将瓜果皮和纸屑带入寝室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关水、关电,不浪费。

  4、室内物品摆放、床铺整理等必须按要求,做到整齐有序,保持整洁。

  5、严禁将易燃易爆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寝室,无班主任认可不得将物件拿出寝室。

  6、上下楼梯注意安全,不得在床铺上打闹,不准在寝室内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7、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

  8、按照指定的寝室、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9、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寝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同时,为了完善寝室管理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寝室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为同学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针对教师和生活阿姨,制定本制度。

  每一位负责老师职责:

  1、 开学时,班主任老师按照男女分层休息的原则编排学生床位。

  2、 午休铃声前,有序组织学生上厕所,同时检查学生是否将危险物品、水果零食带入寝室。

  3、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学生有序的、安静的'带入寝室午休。

  4、关注学生上下楼梯安全,保证寝室内上下不拥挤。

  5、午休期间,负责老师自己不得睡在孩子的铺位上,不得与孩子同寝,必须负责巡视、守候孩子午休,保障孩子安全。保持寝室内的肃静,严禁学生在寝室和走廊喧哗、打闹、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6、严禁在寝室私接电源,禁止使用电褥子、酒精炉、蜡烛等取暖设施或燃烧杂物等。

  7、午休结束后,按照寝室内务规范要求,督促学生将被褥、物品摆放整齐,安全有序组织学生离开寝室回班级上课。

  8、教育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进入寝室玩耍。

  每一位生活阿姨职责:

  1、每个寝室由一位生活阿姨负责寝室事务。学生起床后将寝室卫生打扫好,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寝室卫生。

  2、寝室钥匙在值班室由张昆莺统一管理,保障学生就寝休息时开好门窗。

  3、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寝室没人时要锁好门。

  4、严禁在寝室私接电源,禁止使用电褥子、酒精炉、蜡烛等取暖设施或燃烧杂物等。

  5、定期晾晒席子,定期做好消毒工作。

寝室管理制度13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

  1. 维护校园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如火灾、盗窃等。

  2. 促进学生个人成长,通过自我管理和团队协作,提升责任感和社交技巧。

  3. 塑造和谐的寝室氛围,减少因生活习惯差异引发的摩擦,提高生活质量。

  4. 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将校园生活纳入到个人成长的整体规划中。

  5. 为教师和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管理工具,便于监督和指导学生行为。

寝室管理制度14

  寝室管理制度是为维护学生生活环境的和谐与秩序,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而设立的一套行为规范。它涵盖了日常生活、学习、卫生、安全等多个方面,旨在建立一个有序、安全、舒适的寝室环境。

  内容概述:

  1. 日常生活管理:规定作息时间,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规定访客制度,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安全。

  2. 学习管理:鼓励寝室内的学习氛围,限制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如噪音控制。

  3. 卫生管理:制定寝室清洁轮值表,保持寝室整洁,预防疾病传播。

  4. 安全管理:严禁私拉电线,禁止存放危险物品,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5. 财产管理:强调个人物品的保管,防止丢失或损坏。

  6. 行为规范:倡导尊重、友善、互助的寝室文化,禁止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

寝室管理制度15

  一、学生凭住宿证进出宿舍,非住校学生不许进入宿舍;

  二、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执行作息时光,上课期间不准进入寝室;

  三、寝室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员轮流值日,值日生负责室内外卫生的清扫工作,并整理寝室内务;

  四、寝室内不准大声喧哗,不准打闹、嬉戏,不说不礼貌的话;

  五、室员之间要互相帮忙,搞好团结,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情;

  六、爱护公物,每个室员要妥善保管好自我的物品,在未经许可的.状况下,不准使用别人的物品;

  七、走廊持续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不准向走廊、窗口泼水,不准乱扔杂物;

  八、不准破坏公共设施,不准乱钉乱画,不准乱接电器,不准踢撬门窗;

  九、不准喝酒、抽烟,严禁以各种形式进行赌博活动,不准看不健康的书刊;

  十、不准男女生互相串门;

  十一、不准留宿非住宿人员,不准晚间就寝时光外出;

  十二、不准浪费水电,熄灯后不准使用其它照明工具;

  十三、尊敬师长,服从管理,遇事向值班教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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