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管理办法

时间:2024-08-12 08:14:50 管理 我要投稿

【精华】高中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管理办法2篇

高中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管理办法1

  一、指导思想:

【精华】高中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管理办法2篇

  徒丹高中现有区级以上中青年骨干教师,按照有关文件精神,骨干教师需在高质量地完成本职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努力发挥示范与辐射作用,借以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加强骨干教师的管理与考核,特制订本办法。

  二、管理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成员:分管校长、教务处、教科室、部分教师

  三、骨干教师履行职责细则:

  1、服从学校分工,高质量完成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

  所有骨干教师均需服从学校的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学期结束所任教班级学科考试成绩须在原有的基础上有较大辐度的提高,提高的表现两种,一是班级成绩排名前移,二是与年级平均分的差距有所缩小。教务处在期初提供平行年级水平测试成绩作为原始参考成绩。

  在学期期末进行的学生评教评学活动中,骨干教师的得分须在良好以上。

  2、在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内起好模范带头作用,以扎实的工作态度、良好的工作成绩成为组内教师的表率。

  骨干教师在相关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内要起好模范带头作用,以扎实的工作态度、良好的工作成绩成为组内教师的表率。骨干教师要积极主动参与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工作中勇挑重担,勇于承担相应的责任,为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工作的健康发展起好带头和促进作用,为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的各项工作献计献策。

  3、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相关工作,为青年教师的健康成长服务。

  目前,我校青年教师数量较多,培养教师快速成长、让青年教师尽快高质量胜任本职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在这项工作中,各级骨干教师负有重要的责任。骨干教师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相关任务的形式有两种,一是学校指定的师徒结对,二是在工作中有意识地培养。希望每个骨干教师均有1—2名培养对象,要在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工作业绩上给予培养对象以全方位的关心和指导。通过努力,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使其成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新生力量。

  教科室将不定期邀请骨干教师参加青年教师教学沙龙活动。

  《教科研信息》将开辟“骨干教师笔谈”专栏,欢迎骨干教师投稿。

  4、骨干教师要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科研活动,每学年均需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以物化的形式呈现。

  骨干教师要积极参加开课和听课活动。每位骨干教师每学年要对全校教师开设1—2节公开课。一学年要听课40节以上,听课对象以自己的.培养对象为主,也可旁及其他。听课结束以后要与被听课对象进行交流,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骨干教师要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在课题研究、论文写作、案例写作、教育教学随笔写作等方面有物化的成果。每学年要有两篇以上的作品在市级以上发表或获奖。

  骨干教师参加省、市、区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培训活动以后要撰写活动的总结材料,相关内容要在教研组内传达,《教科研信息》将提供总结材料发表的平台。

  5、学科带头人要加强个人网页的建设,定期更新有关材料。要善于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教训,给年轻教师提供有益的指导和帮助。市骨干教师要充分利用教学视频课的形式传播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适当的时候,骨干教师要在校内开设教育教学专题讲座,传播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骨干教师要加强和校外有关部门、机构和个人的联系,广泛吸收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结合本校实际加以应用和传播。

  6、骨干教师要积极组织和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知识竞赛,争取使更多的学生在学科竞赛中获奖。在日常的教学工作中,要注意发现和培养学生中的尖子群体,通过努力使他们的学科水平在原有的基础上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为学生的进一步成长和发展提供周到的服务。

  7、骨干教师要加强自身的师德修养的提升,在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党、团、工会、妇等各种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平时要注意自己道德修养的培养,在学生中真正发挥“师表”作用,在教师中展现自己的良好师德形象,全方位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考核:

  学校将为每位骨干教师建立管理和考核档案,每年组织有关人员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学校视考核结果发放骨干教师津贴。

  附:骨干教师考核表

高中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管理办法2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办学效益,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分配原则,根据市(连教政[20xx]80号)、县(灌教[20xx]9号)文件,结合我镇小学实际,在上年度绩效试行分配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制定本细则。

  二、考核对象:

  本镇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考核原则

  (一)尊重规律,执行政策

  (二)注重量绩,优绩优酬

  (三)激励先进,优化管理

  (四)客观公正,便于操作

  四、实施方法:

  教师考勤、教学常规扣款所得均摊给本校教师;教学业务奖、教学质量奖、活动竞赛教研奖和班主任费等累计总额从全镇教师的绩效奖励部分中均摊提取,奖给取得成绩、作出贡献的教师。获奖的相关证件时间从20xx年9月1日开执行。在核算奖金时以学校为单位提供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无证书类的要提供分管领导签字的证明材料。

  五、考核内容分为六部分:

  教师出勤、教学常规业务、教学效果、活动竞赛、班级管理、突出贡献。

  (一)教师出勤(由各校考核,通过之日起执行):

  1.每学期迟到或早退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超过的每一次扣10元。

  2.病事假须履行好请假手续(先经校长批准,再自行安排好课务,最后到教导处备案),病假需出据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都要履行相关批假权限手续;无论病事假一天扣50元。

  3.旷工一天扣100元。

  4.重大活动、各种会议、值日等不能准时出勤的,每次扣30元(若因值日期间工作不得力,学生出现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5.特殊的事假由各校研究决定。

  (二)教学常规业务(由各校考核。以各校的平时检查、周查、月查等为主,镇小教组织的视导及随机抽查情况反馈至各校并纳入考核):

  1.教学常规:

  (1)课堂无人上课扣50元(若课堂上因无人上课出现教学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2)私自调课不按课表上课每次扣20元(调课必须经校长或教导主任批准,持“调课”通知单上课)。

  (3)违反其他教学常规每次扣20元(无教案进教室、坐着上课、课中擅离教室、接打手机、体罚学生等,若因体罚学生或擅离教室等违规情况而出现教学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4)语、数、英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单元过关检测,并要附有相应的“学生成绩分析与教师的教学反思”,无检测成绩的每单元扣20元,无分析与反思的每次扣20元。

  (5)不按时完成规定的其它业务,如组织学生书法考级、金钥匙竞赛等,每次扣50元。

  2.教学业务:(每位教师的年度底分为200分,按两学期的量化积分情况,年底按15%比例评出教学业务奖,获奖者每人奖200元)

  按照教学进度表的进程,做到业务一天一结。教案确保提前一天按要求备好(提倡提前一周备课),教案少一教时扣5分。上完的课要按要求及时写好教学反思,漏写一次扣2分。杜绝过度超前备课现象,在提前一周的基础上,超一周扣5分(提倡提前钻研教材,不作复备式的书写)。语、数、英作业按进度少做一次扣2分,并要求当天改完(包括本校所规定的教辅用书中必做必改内容),漏改一次作业扣2分。大作文少做一次扣5分,中作少做一次扣3分。作业批改的等第及符号要规范,作业中的错误要让学生订正,严禁套改。杜绝红错,尽量消除黑错,红错每一处扣2分,黑错每一处扣0。5分。各科作业的本数少于班级生数的,少一本扣0。5分,突破90%底限后,有一本扣5分。

  (三)教学质量奖

  1.普通教师(由小教统一考核)

  (1)镇举行的学科质量调研:每年度对80%以上的班科统一组织质量调研,对教学效果较好的(班科数的前三分之一)给予不低于200元的奖励。如9班则奖第一至第三名200、150、120元。

  教学效果较差的且和第一名平均成绩落差超过10分的给予适当扣款,超过部分以每分20元给予扣款。

  镇举行的学科质量调研后要及时组织相关学科教师召开试卷分析会,通报成绩,介绍经验做法,分析差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2)县局教研室组织的调研检测,班科成绩进入全县班级数的前1/4,奖该科任课教师500元。如果片上调研检测,奖励第一名、第二名500、300元,取得第四名及以下成级且和第三名落差超过10分给予200元罚款。

  2.专职教师(由中心校负责考核)主要以参加各级各类的竞赛活动的情况及结果为考核依据。

  (1)教师自身的业务培训及竞赛。凡是县局下发的通知,无论哪一级的培训或竞赛必须参加,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的,每次扣相关教师50元;竞赛活动的获奖情况考核同普通教师。

  (2)辅导学生类。凡是县局发出的通知,涉及到学生团体或个人的竞赛活动都必须参加,无故放弃每次惩相关专职教师100元。活动的获奖情况考核同普通教师。参加的竞赛活动都要有奖项,如果是零奖项的将惩相关专职教师100元(一年中未举行活动除外)。

  (3)每位专职教师每学期末要对自己辅导的兴趣小组进行一次成果展示或汇报,并得到校领导与教师的肯定与认可。

  (四)活动竞赛教研奖(由小教统一考核)

  1.教师业务竞赛

  在镇举行的教师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比、优秀教案评比、会卷比赛等业务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奖40元、20、10元;在县举行的教师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奖100元、60元、40元;参加市、省此类业务竞赛,分别增加60元、120元。在全县组织的教师业务考试中,成绩进入同学科前1/4的教师奖60元。

  2.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

  (1)团体类:(以校、班、组为整体)参加镇组织的竞赛活动获一、二等奖的辅导教师分别奖60元、40元;参加县、市级竞赛奖额分别是镇级的3倍、4倍(高一级的三等奖作为低一级的'二等奖计算)。

  (2)个人类:学生个人参加镇组织的竞赛活动获一、二等奖的辅导教师分别奖20元、10元;参加县、市、省、国家级竞赛奖额分别在镇级的基础上增加20元、30元、40元、50元(高一级的三等奖作为低一级的二等奖计算,奖金按学生获奖的个数统计)。

  (3)学生写字阅读类:省市级的此类通知(书法展示赛、经典诵读等)由县级组织,按县级标准奖励。

  3.教科研奖

  (1)课题在省、市、县级立项后并能认真按程序开展研究,在规定时间内结题,分别奖课题主持人300、200、100元。

  (2)论文在省级以上(含本省级)正规主流教育刊物,如《江苏教育》等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奖第一作者600元;在本市级刊物(<连云港教育>)上发表,奖第一作者300元(外省刊物是本省奖金的三分之一,发表的文章均要提供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证材料,认证权属小教)。

  (3)论文参加省级评比:如在“教海探航”、“师陶杯”等论文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第一作者500、300、100元;在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教学案例评比中获一、二、三奖的分别奖100、60、40元。在县级论文、优秀教案、教学案例、会卷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40、30、20元。

  (4)教研活动:承担镇、网片、县级教学研讨观摩课的执教老师,奖20、30、50元。

  4.新闻报道:灌云教育信息网教育报道每篇奖作者20元,连云港市教育信息网每篇40元。在党报党刊上发表的按省市县分别奖500、300、100元。

  5.表彰

  获得镇中心小学表彰的(按简报及奖状),奖100元每次。

  (五)班务管理:(由各校考核)

  1.津贴通过工作量及工作实绩的考核进行重新分配。

  (1)津贴的二分之一(每月60元)根据班主任工作量发放,工作量的考核主要以所任班级的学生数为主(学生数为期初清点核定为准,班额数的量化津贴由小教提供)。具体划档如下:

  A、25人以下:每月30元;

  B、26—39人:每月50元;

  C、40—49人:每月60元;

  D、50—60人:每月70元;

  E、61人以上:每月80元。

  (2)津贴的另二分之一(每月60元)根据各校考核班主任工作实绩发放,具体的考核细则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围绕安全、常规管理、班队活动、阳光体育活动、学额巩固,参加县、镇、校各种活动及竞赛等方面定出细则,与津贴直接挂钩。

  2.在管理期间由于工作不得力,出现安全事故的扣除相应的班主任津贴;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3.教干津贴参照执行。教干兼任班主任的只得较高类津贴。

  (六)突出贡献:(由小教考核)

  在各类创建及重大活动中,为集体争得荣誉或取得较好成绩的,奖励参与创建或负责群体1000、500、200元(按省、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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