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31 16:46:19 管理 我要投稿

校园网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校园网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校园网管理制度

校园网管理制度1

  1、网络中心是校园网的中心控制室,承担全校网络系统的数据交换,提供全校的信息服务,管理监控全校的网络情况,所有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2、网络中心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维护计算机网络设备,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每台设备应有指定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维护,并按照授权进行管理,不得擅自交由他人管理。

  3、 未经许可,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网络中心。

  4、做好网络中心设备建帐,网络中心一切设备设施的调入调出应有明确记载,每学期至少核对一次。

  5、网络中心相关设施设备的'说明书、使用手册、系统光盘、拓扑结构、布线结构图、竣工报告等技术资料应完备,并分类存档,以便待查。

  6、管理人员应认真记录网络运行情况登记(包括服务器运行日志、上网日志、数据库运行日志等)。

  7、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清洁和运行检查;定期对网络中心的供电电源、防火、防雷设备进行检查,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定期对相关软件进行升级;定期对有害信息进行查杀。

  8、网络发生故障,管理人员应做好记录、及时维修,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转。

  9、网络出现紧急事件时,管理人员应按照《网络事故紧急预案》处理。

  10、所有人员均应爱护网络中心的设备,非管理人员严禁打开机箱,严禁改动任何连接线和设备位置,未经主管部门讨论同意,不得随意自行更改网络拓扑结构。

校园网管理制度2

  智慧校园校园网是为教学工作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二、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三、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网络中心负责对校园网资源进行管理,负责全校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各处室及办公室负责对本部门资源进行管理;各部门计算机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计算机系统的管理。有关校园网上进行学校信息发布、新闻宣传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归口学校办公室负责。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五、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六、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七、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

  一、校园网由学校网络中心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二、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三、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不准对社会开放。

  五、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六、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七、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八、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九、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计算机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十、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十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十二、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十三、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十四、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十五、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十六、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第三章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一、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二、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三、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帐号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帐号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帐号和IP地址。

  四、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五、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二、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三、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五、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六、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七、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校园网管理制度3

  第一条网络中心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数据信息的.保密性,为用户设置帐号,并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网络中心用户管理员进行帐户设置和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向其他任何人员泄露帐号信息。

  第三条用户管理员对用户帐户进行规范管理,建立完整的帐户规划表,帐户文件必须加密,密钥由帐户管理员专管。

  第四条用户在使用自己的帐号时要注意安全、保密,防止他人有意或无意窃用自己的帐号,更不允许将帐号告诉他人,以防造成不良后果。

  第五条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必须立即与帐户管理员取得联系并及时进行处理,管理员要做好处理日志。

  第六条若需变更帐户须报信息中心审批,并遵循先注销,再变更的规则。

  第七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者,将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校园网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门户网站、职能部门及院系二级网站、专题网站(以下统称学校各类网站)的建设以及上网信息的管理,确保网上信息传递和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各类网站都应树立为学生、教职工和教学科研一线服务的宗旨,真实、全面反映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状况,树立和宣传学校良好形象。

  第三条学校各类网站信息的组织与发布坚持分级审批、谁主管谁负责制。

  第二章网站建设规范

  第四条学校各类网站须经学校批准方可建设,并采用学校统一要求的技术规范。

  第五条学校各类网站须建在校园网上,在建设网站时,统一接受党委宣传部和网络管理中心监督指导,以保证与校园网主站点的正常链接。

  第六条职能部门、院系原则上不得单独建立服务器用于网站建设,网站建设所需空间由网络管理中心负责统一规划和提供。

  第七条域名统一由网络管理中心分配,并提供主页空间和维护方式。

  第八条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上建立商业网站或网页。

  第九条教师个人、学生班级、学生组织和社团开办网站或网页,必须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属单位报党委宣传部及网络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开办,并链接在本单位的网站或网页上。

  第十条学校各类网站原则上不能开设论坛(BBS)、留言板,若因工作需要必须开设的,可向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院系自设研究机构、班级主页、同学录和其他实体,一律整合在二级网站上,校园网导航栏不单独提供链接。

  第三章网站管理规范

  第十一条网站主办单位必须对所开办的网站严格管理,并对该网站的`形式、内容和运行负全责。

  第十二条网站管理实行领导分管负责制,指定1名负责人2 / 9

  对网站规划、建设、管理、运行负总责。网站管理责任人要切实重视网络信息安全,把这项工作纳入本部门领导的责任范围和管理目标。

  第十三条网站信息监控实行专人负责。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制作人员联系,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改正;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第十四条系院、部门处室应及时将网络工作分管领导、网站信息监管人员、网络制作维护人员情况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十五条网络工作分管领导、网站信息监管人员、网络制作维护人员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行使职责的,单位要指派替代人员,做好交接工作,办理交接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四章网页设计规范

  第十六条网页基本要素应包括:校名、网站名、网站主办单位、网站建设时间、网站管理员信箱和电话、学校网站首页的链接。

  第十七条应在首页上呈现学校全称,学校全称统一使用学校提供的标准字样,以保证学校名称的庄严、规范。网页正文字体大小统一、格式规范。

  第十八条院系主页应至少包括以下栏目:院系新闻、院系概况、机构设置、培养方案、专业设置等。所建栏目要有具体内容,保证相关链接正常打开。

  第十九条部门处室主页应至少包括以下栏目:信息公告、机构设置、部门简介、政策法规等。所建栏目要有具体内容,保证相关链接正常打开。

  第二十条使用学校校名、校徽及其它标志、图案、图片等作为版权信息或链接时必须规范。

  第二十一条同一网站的网页风格要协调统一,主页同下层页面设计上要有所差异,但每层页面的色彩、版面风格要尽量保持和谐。

  第二十二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的规定,网页名称、标题、正文均必须使用简体中文。需要开办外文网页或繁体中文网页的,必须同时设简体中文网页,且外文、繁体中文、简体中文版本内容应一致。网页中的文章标题字体和大小应统一,数字和标点符号用法必须执行国家标准。

  第二十三条重要通知不能用弹出窗口发布,以免被具有过滤功能的Web浏览器或软件过滤。网页上不能发布商业广告。

  第五章网页内容的组织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网页基本信息的要求:

  (一)学校各类网页内容的发布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署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上网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

  (二)主页信息内容应及时更新,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实用性和服务性,文字简洁流畅,文字和图片内容要清晰、健康。

  (三)二级网站在引用学校基本情况方面的数据时,必须与学校网站保持一致。

  第二十五条学校门户网站网页信息的组织与管理:

  (一)学校门户网站网页信息是指学校主页及公共服务系统,其建设、维护和安全管理由网络管理中心负责,主页信息由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编辑、上传和维护。

  (二)学校门户网站主页信息分为校园闻、通知公告和学术动态等。

  (三)凡需在学校门户网站主页上发布的校园新闻和学术动态,由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受理、审核和发布。

  (四)凡需在学校门户网站主页上发布的通知公告,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主管校领导签字,交由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发布。

  (五)学校门户网站涉及全校层面的其他内容按照以下归属和要求组织、审定,审定完成后,经主管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网络管理中心发布。

  (1)有关学校概况的内容统一由党委宣传部组织和审定;

  (2)有关机构设置和领导信息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和审定;

  (3)有关人才建设的内容由人事处组织和审定;

  (4)有关教学管理方面的内容由教务处组织和审定;

  (5)有关继续教育方面的内容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和审定;

  (6)有关招生及就业的内容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和审定;

  (7)有关学生管理的内容由学生工作部组织和审定;

  (8)其他需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发布的内容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报党委宣传部审定。

  (六)凡需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应按照统一格式报送。所有信息必须一式两份:一份为电子稿,另一份为文字稿。电子稿应为WORD格式,图片应为JPEG或GIF格式。文字稿用A4纸打印、由报送单位负责人签字。

  第二十六条二级网站网页信息的组织与管理:

  (一)二级网站信息的组织与管理的责任主体为网站的主办单位,主办单位的党政领导对网页的信息负有直接责任。

  (二)二级网站主办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信息组织与管理制度。

  (三)二级网站主办单位应坚持按照信息组织与管理制度发布、更换和修改网页信息,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和备案,并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二级网站网页的信息接受校党委宣传部和网络管理中心的监督和检查,校党委宣传部和网络管理中心有权要求二级网站删除、修改和撤销网页中的不当信息。

校园网管理制度5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促进我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提高我校现代化水平,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1、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2、学校装备中心及其所辖的网络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网络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3、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4、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5、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6、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

  1、校园网由学校装备中心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2、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4、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不准对社会开放。

  5、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6、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7、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控: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原则上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8、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杀毒。

  11、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12、未经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3、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14、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5、各部门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16、各部门应认真做好本部门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第三章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账户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账户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账户和IP地址。

  4、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四章处罚或赔偿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直至提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损坏的照价赔偿。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传谣,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校园网管理制度6

  一、 网络中心是校园网的中心控制室,承担全校网络系统的数据交换,提供全校的信息服务,管理监控全校的网络情况,所有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 网络中心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维护计算机网络设备,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每台设备应有指定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维护,并按照授权进行管理,不得擅自交由他人管理。

  三、 未经许可,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网络中心。

  四、 做好网络中心设备建帐,网络中心一切设备设施的调入调出应有明确记载,每学期至少核对一次。

  五、 网络中心相关设施设备的说明书、使用手册、系统光盘、拓扑结构、布线结构图、竣工报告等技术资料应完备,并分类存档,以便待查。

  六、 管理人员应认真记录网络运行情况登记(包括服务器运行日志、上网日志、数据库运行日志等)。

  七、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清洁和运行检查;定期对网络中心的`供电电源、防火、防雷设备进行检查,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定期对相关软件进行升级;定期对有害信息进行查杀。

  八、 网络发生故障,管理人员应做好记录、及时维修,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转。

  九、 网络出现紧急事件时,管理人员应按照《网络事故紧急预案》处理。

  十、 所有人员均应爱护网络中心的设备,非管理人员严禁打开机箱,严禁改动任何连接线和设备位置,未经主管部门讨论同意,不得随意自行更改网络拓扑结构。

校园网管理制度7

  一、学校网络中心由专(兼)职网络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

  二、机房内不准会客,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室内。

  三、保持室内整洁,机房内严禁吸烟、吃零食,工作人员进入室内必须鞋底清洁。

  四、严格值班制度,机房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密切监视校园网络的运行情况,做好维护。

  五、机房要注意防尘、防潮、防雷、防火、防盗、防静电,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5—35C之间,相对湿度不高于80%,努力做好机器的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工作。

  六、做好网络防毒、防黄、防黑、防邪教等安全防范工作,做好每天的'数据备份;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报告。

  七、机房设备(含软件)一律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八、工作完毕,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整理好设备设施,切断不需连续运行设备的电源,关好门窗,确保机房安全。

校园网管理制度8

  一、计算机教室是现代教育技术的重要教学场所,供师生教学、培训使用。

  二、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负责计算机教室的日常管理、使用、保养、维护、安全工作。

  三、做好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软件及有关文件资料的登记造册工作。要分类编号定位,逐一登记入账,做到账据齐全、账物相符。要严格损坏赔偿、报废审批手续。

  四、做好计算机教室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室内整洁的良好环境。

  五、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雨季和假期要定时开机。严控外来磁盘、光盘和优盘等存储介质的使用,定期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和杀毒工作;定期对各设备进行检修,作好记录;要有防尘、防潮、防高低温、防晒、防静电等措施。

  六、建立工作日志,记载每天计算机教室的.日常工作情况。建立每台计算机的使用、保养、故障维修的技术档案。

  七、加强防火、防盗的安全保卫工作。机房内严禁明火并合理配置消防器材,管理员应正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下班离开教室时,管理员要负责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八、严格遵守《中小学计算机操作规程》。如发现机器有异常现象及时通知管理员。禁止擅自拆装硬件,凡有人为损坏,查明责任、照价赔偿。如系故意破坏,除赔偿外,还应处以罚款并给予纪律处分。

  九、计算机教室的服务器必需提供可供学生学习的信息内容,任课教师必须对上机学习的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做到有问必答。

  十、禁止使用人员对计算机教室机器的系统软件进行删改,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安装应用系统软件,不得通过本教室机器传播病毒、攻击性程序,以及有不健康内容的文件。

  十一、个别师生要求在课外进入教室上机操作,需经分管领导或机房管理员同意。

校园网管理制度9

  为了保证校园网络的安全运行,规范网络信息的使用和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组织领导校园网络的管理工作由学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其组成人员由学院领导、党办、院办及信息工程系负责同志组成,院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对校园网络的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宏观指导;

  2、负责网络信息员和网络安全员的培训和管理;

  3、负责制定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4、负责网络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校园网络的日常性工作。办公室设在院办,主任由院办主任兼任,成员由院办秘书、网络管理员及网络维护员组成。

  二、网站的维护与管理网站的维护与管理工作由学院网管中心具体负责,网络管理员应每天对网站进行管理与维护,根据单位实际适时提出维护意见及建议,及时解决各种技术性问题。未经学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批准,不得对网站结构进行更改。

  三、网站信息的收集、发布与管理

  1、网页管理权的划分。学院网站中,党群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内容的网页由党办负责管理;其他网页由院办负责统一管理。电子政务网信息按部门进行管理。

  2、网站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兼任网络信息员(兼网络安全员),主要负责本部门相关信息收集、整理与提交工作,协助开展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提出网络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3、信息发布程序。

  (1)信息登记。各部门需在校园外网上发布的信息,由各部门负责人对内容审查签字,报至党(院)办登记。

  (2)审核发布。党(院)办对拟发信息进行认真审查,保证发布的'信息真实、健康、适当,对涉及学院重大信息的发布应征得院分管领导的批准。

  四、网络安全与纪律

  1、学院各网络用户都负有网络安全责任。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管理制度,不准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与网络设备以及私自修改网络配置、散布计算机病毒等活动。

  2、不得利用校园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不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有伤风化的信息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

  五、信息化建设的保障与激励措施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校园网建设。原则上每月要有1-2条信息提交发布,应当在电子政务上发布的信息或办公业务,必须通过电子政务实施。

  2、各部门要将学校网站设定为主页,每天注意及时接收实时信息。要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节约办公成本,通知、公文原则上通过电子政务传送。

  3、学院每年将对网站建设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个人进行评优、表彰,对不认真执行本规定的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

  六、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校园网管理制度10

  一、校园网的安全运行和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网络管理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四、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络管理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五、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六、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七、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八、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九、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十、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十一、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须使用网络管理中心负责设立的代理服务器、Email服务器。

  十二、服务器必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低于2个月。

校园网管理制度11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办公及教师教学用计算机及各种APP、QQ群、微信群等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5.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6.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 网络安全管理细则

  1.学校计算机网络教室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管理人员应每定期检查上述设备是否正常,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2.与网络.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网络管理员和学校相关领导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网络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电教处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4.网络教室及相关设施未经校领导批准不准对社会开放。

  5.未经电教部门及校园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6.切实保护校园内网络的设备和线路,未经允许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7.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备课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上网行为和相关软件应用的指导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电教处处理。

  第三章 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反政府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有伤风化的信息。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头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头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头和IP地址。

  4.在网络上的计算机网络用户禁止删除或卸载电教部门统一安装的杀毒软件和其它应用软件以及计算机的相关设置,不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5.使用网络的全体师生发现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及时向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6.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7.严禁在网络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查杀毒。

  8.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9.AAP、QQ群、微信群要管理人和使用人要定期巡查和清理不良信息。可以设置好友的,好友之间必须相互监督,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第四章 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校园网管理制度12

  校园网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员工提供一种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为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1、成立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专门的'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姜育孝校长、董芳书记任组长,副组长由各部主管领导组成,成员由各部门主任、学年主任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部门发布信息的审批工作及网络安全运行工作,负责计算机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

  2、禁止在网上从事下列活动

  严禁在网上利用BBS、电子邮件、个人主页、聊天室等,发布xxx、淫秽、黄色及诽谤、侮辱他人内容的言论和图片以及传播复制病毒的行为发生,同时,禁止利用网络机房从事赌博或玩电子游戏活动。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校规校纪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3、网络管理监控制度

  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负责对校管资源进行管理,各学年、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对学年、部门级资源进行管理,信息中心负责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负责定期对系统漏洞进行扫描并及时打补丁。

  网络中心负责人要对交互式栏目发布的信息进行监视,发现有害信息备份后应及时删除,并报告学校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网络中心、多媒体计算机教室、电子图书馆负责人及全校各部门负责人,要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要每天不定期浏览主页或自己部门页面和BBS,各负责人还应经常巡视操作者,如发现有违反上述第2条规定者应立即制止,情节严重者报告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4、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1)对发布信息源单位和个人要进行登记,信息源单位须凭单位领导的审批意见,到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发布信息的手续。

  (2)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将对信息源单位提供的信息内容。依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第四、五条的规定进行审核。

  (3)各部门负责人应对网站上本部门的宣传主页及链接的站点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情节严重者视具体情况由领导小组决定处理,情节严重的问题应备份后才能删除。

  6、案件报告制度

  凡发现有《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四、五、六、七条情形之一的,应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做好数据备份,并于24小时之内向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汇报,重大案件应立即报告。

  7、搞好病毒防范

  各用户应准备杀毒软件并经常检查自己的计算机是否被病毒感染,一旦发现有病毒应及时消除防止其传播,若发现有新的病毒出现,应通知网络安全领导小组以便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8、建立数据备份制度

  网络中心、电子阅览室要建立访问日志,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简要记录并保留最后60天的访问情况。

  网络中心要定期对校园网上重要内容进行备份,以防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或系统故障造成数据丢失。

校园网管理制度13

  一、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不得利用校园网络从事违法活动,侵犯社会、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在学校留言板及论坛发表无用或不健康的信息。

  二、机房管理人员须爱护室内的'计算机及其他设备,为保证系统正常运作,应每天查看使用记录,发现故障及时维修。应提醒上课教师做好课前、课后对计算机及其他设备的检查,并做好使用登记,提高设备的完好率。

  三、凡使用计算机房者,要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能随意使用,不允许利用计算机设备进行电子游戏。学校网络和计算机设备不提供给师生亲属、朋友及其他校外人员使用。

  四、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管理人员必须每天、每周定期保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吃零食,喝饮料;严禁乱丢垃圾、果皮纸屑杂物;严禁学生在桌子、墙壁上乱写乱画。

  五、加强防火、防盗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防火设施,每天下班前,须关闭电灯、空调、电脑等所有设备,关闭总电源,最后关好门窗。

  六、合理调配计算机教室的使用,为保证教学秩序,除学校临时安排以外,教师要按照课程表上课,外单位借用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七、管理人员要帮助上课教师掌握设备的使用,遇到突发故障及时帮助解决,热情为教学服务,为提高教学质量创造条件。

  八、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应予以赔偿。如系故意破坏,除赔偿外,还应处以罚款并给予纪律处分。

校园网管理制度14

  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网络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5、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6、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7、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 网络安全管理

  1、校园网由学校网络中心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办公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2、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3、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4、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5、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存有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

  6、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一旦发现计算机病毒或计算机出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断开网络并告知信息中心,以减少病毒对计算机的危害。

  7、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办公室、教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8、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9、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U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查毒、杀毒。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11、未经他人同意,不要擅自删除他人保存在计算机上的资料。

  12、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13、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4、 人人都要爱惜计算机,保持计算机上无尘、无污垢,不要将各种对计算机硬件有影响的气体、液体或固体弄到计算机上。办公室计算机由各室负责人负责清理;各教室教学用的计算机由班主任每周一次清理,并管理好。

  第三章 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帐号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帐号。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帐号。

  4、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6、广大教师要认真学习计算机基本知识,不断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能正确地使用计算机,独立完成常规事务,将计算机更好地应用于教育教学和管理。

  第四章 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并调离工作岗位。

  1、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岐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的。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校园网管理制度15

  一、发布信息的主要内容

  1、学校总体信息:包括介绍学校概况、学校领导、学校机构设置、学科建设、科研机构情况及学校新闻信息等。

  2、部门信息:包括部门通知、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人及工作电话,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工作,招生工作的主要内容、进展情况、工作成效等,以及其他需要并适宜于上网公开发布的信息。

  二、信息发布的方法与要求

  1、各部门要有一名领导分管信息发布工作,并指定熟悉计算机专业知识的固定人员担任信息发布员,在校园网主页上建立Web网页,信息发布员负责本部门信息的收集、整理、制作、发布。

  2、各部门必须经常检查并完善各自的网页内容,每月至少更新一次。每月1日至25日为更新网页时间,更新时将文档以办公自动化邮件方式发到网管室,并注明栏目或修改要求(有无更改都需发邮件说明)。

  3、根据各部门的需要,可配备学生网管员指导网页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4、各部门更新和上传的内容须保留备份,保存信息应遵循准确、完整、分类保存、便于查阅原则。

  5、各部门主页的内容由各部门自行管理,要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避免重复和交叉现象。

  6、信息上传需经校长室审核同意,并由部门保留原始记录。

  7、涉及下列内容的信息必须经校长室批准后方可上网:

  (1)关系学校改革和发展大局的信息;

  (2)以学校名义对外发布的信息;

  (3)向国际互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的信息;

  (4)学校文件、规章制度、校领导讲话等;

  (5)其他学校的重要信息。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网页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9、网页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将作为各部门的年终考核内容之一。学校将在每年年终进行网页制作总结评比,对优秀的网页和管理员进行表扬,并适当进行奖励。

  三、违反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本管理制度如与上级的有关管理法规不符,以上级管理法规为准。

  五、本管理制度解释权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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