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30 17:02:26 管理 我要投稿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教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1

  一、请销假制度

  任何教师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并认真填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事后要及时销假。

  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考勤汇总要以书面请假为准。

  二、请假程序

  教学人员请假一天者,须自行调好课,然后由校长审批。非教学人员请假一天以内者,须安排好相应的工作,然后由主任签字,校长审批。

  三天以上一月以内者须到教育中心批准。超过一月者由教育局批准。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存档。

  教师因公出发或因私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凡因重病请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或直系亲属丧假,函授学习等可申请学校作出调课或代课安排,教师函授学习、因公出差视为出勤。

  学校的重大活动原则上任何人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

  值夜教师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须妥善安排休息期间的工作。

  三、考勤内容

  考勤计有公假、事假、病假、就诊、调休、迟到、早退、旷缺等情况。

  1、凡开会、进修、读书、社会工作、计划生育为公假,子女家长会或亲子活动每学期最多享受一次二小时。公假一般以请柬和通知等证明单为准,由教导主任签单离校。没有书面通知的,由教导主任视情况而定,公假离校时需交出公假单。公假一般不影响工作,由本人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如有影响,一天以内由教导主任定,一天以上由校长决定。

  2、事假需事先或及时向教导主任请假,一般应不影响工作。事假以小时计(不足1小时计作1小时),一天及以上的事假由校长签名。

  3、病假需及时或在病愈上班的当天,主动向考勤人员提供病假单,病假单无法及时提供的,需立即通知教导主任,以便工作安排。

  从教职工的健康考虑,学校鼓励教职工量力而行,不提倡带病工作(无论是否持有病假单)。如教职工患比较严重的心血管等危及生命安全的疾病和传染病,则应及时看病或遵医嘱休息。教职工病假期间如来校上班,病假随即终止,遵守学校上下班制度。

  4、教职工就诊一般不超过2小时,并需在离校时交出就诊单,若就诊后不回校,一般应在下午二点半后前往;上午看病应到校后再去;必须清晨做的检查,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清晨急诊,则应及时通知学校并回来补办手续。

  5、全体教职工每天四次签到签退。

  6、每月除一次5分钟之内的迟到外,每迟到一次(30分钟之内)扣除0。5分。超过30分钟的视为半天事假。

  7、早退如经查实以一天事假论。

  8、各种假在月终公布时尚未办理请假手续的;需经批准的假而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的;各种假(包括公假、病假、就诊)凡名不副实的,以旷缺论。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监考阅卷、开会等集体活动,由主持人全查),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

  五、考勤绩效工资奖惩

  绩效工资中设立教师考勤奖,金额按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1、漏签到、签退一次扣5元。

  2、溜堂、上课迟到及早退、开会迟到及早退、旷班每次扣10元。

  3、集体备课无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旷课一节扣10元,旷工一天扣20元,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5、值夜旷班扣20元(值日教师负责赔偿损失)。

  6、请假每人每月不超过两天,超出一天扣20元,超出10天以后每天扣10元(连续计算)。

  7、体育教师带操无故一次不到扣2元。

  8、考试阅卷期间不准请假,却需请假者,不论何种情况一律每天扣20元,旷工一天扣40元。

  9、节假日教师值班一次不到扣20元,迟到1个小时以内或中途离岗一次扣5元。

  六、量化积分

  1、旷课一节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2、旷坐班一节扣1分;上课迟到、溜堂、早退10分钟以内扣2分,超过10分钟按旷课记;未签到或未签退一次扣0。2分(含签到迟到);请假一天扣1分,3天以上每天扣2分,旷会一次扣2分。集体备课和业务学习一次不到扣2分。

  3、大型考试期间请假、迟到、旷工扣分加倍计算。

  七、请假期间的待遇及对旷工的处罚

  1、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计超过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级;

  2、全年连续旷工3天、累计旷工超过7天,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级,不得参与当年的职称晋升。

  八、其他

  女教师产假后第一个学期可以不要求坐班和签到签退,但例会和教研活动必须参加。

  考核结果由教导处负责汇总公示,并计入综合量化考评,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本规定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执行。本规定自20xx年8月20日开始执行。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2

  为了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精神,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和业务素质过硬的教师队伍,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关于教师培训的有关精神,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业务进修制度:要求教师每周利用业余时间到图书室、阅览室或网络系统进行自培自练;同时,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历和非学历的`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政策法规的学习,专业理论的进修,职业技能的训练,文化素质的提升等。

  2、整体推进制度:针对我校教师教从而全面推进我校的校本培训工作,整体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

  3、校本教研培训制度:教研组每周集中1小时时间,确定主题,由专人主讲,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最新教改动态,探讨教育教学体会;组织全组成员按照学校工作要求有序组织集体备课,技能培训,汇报课、研究课、示范课,活动和课题研究等,有目标地促成教科研成果的产生并付诸于教学实践;制定教研组培训计划,及时做好活动记录;对教师参加培训的学习态度、出勤情况和效果进行总结,并将此纳入教研组成员量化评估内容。

  4、活动考勤制度:在开展校本培训的过程中,将设置考勤登记表或手册,对全体参加教师进行严格的考勤,无故旷缺者作旷课处理。

  5、过程督查制度:学校对校本培训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强化六种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参与态度;一切为了学生态度;团队合作态度;勤于研习态度;善于反思态度;合理利用业余时间丰富自己专业的态度。坚持做到勤学习、勤钻研、勤反思。

  6、资料建档制度:学校对开展的校本培训活动以及教师参加该活动的各种资料,做好建档工作,将课程理念、教学观、学生观的认识和变化、收获和感悟记录下来,做好教师个人专业成长过程资料的积累。

  7、考核奖惩制度:学校将教师参加校本培训和其它的进修培训,以及教学案例与论文,课题研究等纳入教师教学绩评价体系中,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对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和教研组进行表彰和激励,对不认真参与教研与培训的教师给予批评、教育,并记入学期考核中。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3

  教师的师风师德,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应遵循的职业道德规范和必备的道德品质,师风师德是校风的灵魂。为大力推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我校教师的师风师德水平和专业能力素养。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用以规范我校师风师德。

  一、师风师德规范

  (一)政治思想规范

  1、学习先进文化、引领先进文化、宣传先进文化是师德的灵魂,是教师必备的思想素养和道德品质。教师要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热爱祖国。

  2、教师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散布有违国家政策、法规或其它不健康的思想和理论,不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结社。

  3、教师要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自觉抵制不利于人才培养和科学发展的错误倾向。

  4、教师应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学以立德、学以立身、学以立行,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修养。

  5、师德师风是校风的灵魂,教师要成为“团结、创新、求是、文明”校风的创立者、实践者。

  (二)业务工作规范

  1、教师的业务能力是师德师风的核心,是爱岗敬业的基础和前提,教师要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教育、教学和学生教学管理中。

  2、教师应勤于钻研业务,积极进取,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不仅要精通本专业及所任课程的学科内容,而且在专业知识的深度、广度和高度方面有所发展。尤其是本专业动手能力方面要不断提高,使自己成为真正的“双师型”教师。

  3、教师要以学术大师和名师为楷模,具备良好的学术素养。治学严谨、科学民主,勇于探索,追求创新,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同时还应有不耻下问,虚心请教,深入实践的精神。

  4、教师应积极从事科研推广工作,加强学术交流。关注学科前沿的发展动态,不断了解和掌握新科学、新技术,扩充和丰富自己的知识能力。

  5、教师应重视教育教学的研究,积极投入教育研究和教学改革,注意总结经验和把握规律,并及时将研究成果运用到教学中。

  6、教师要讲究教学技巧和艺术,大胆改进教学方法,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关注学科发展,不断更新丰富教学内容;同时要认真钻研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和相应的教学计划,科学合理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

  7、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投机取巧和剽窃他人成果。

  8、教师必须对工作兢兢业业、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认真钻研本职业务。

  (1)任课教师必须按照教学要求,执行教学大纲,充分备课,认真讲授;按时、认真、热情答疑;及时保质保量批改作业;认真监考和批阅试卷。对于教学的.任何一个环节,均不得敷衍应付。

  (2)任课教师遵守教学计划,维护和优化课堂秩序,保证教学时间,严格教学和考试纪律,反对自由散漫、徇私舞弊作风。

  (三)教书育人规范

  1、教书育人是师德师风的重点,是教师职业对教师的根本要求。教师要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遵循教学规律,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寓德育于教学之中,发展学生智力,培养学生能力。

  2、教师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学生第一的观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关心爱护学生,既要对学生严格要求,不偏袒学生错误,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利,不做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事情,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3、要教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科学方法论教育,使学生领悟观察和分析问题的方法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在培养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过程中,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根据青年学生的生理、心理和行为的特点,因材施教。

  5、教师必须廉洁从教,不得利用教师地位谋取个人利益。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学生财物。

  6、教师要经常深入学生,了解教育对象思想、生活、学习情况,结合教学工作主动热情地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7、任课教师应对授课秩序全面负责,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和旷课、迟到、早退情况,并对违纪者进行教育。

  8、教师有责任在校内外按照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

  (四)为人师表规范

  1、教师要以良好的教风和师德风范,言传身教、为人师表;要以严谨的治学态度、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来教育和影响学生,寓教育于教学的各个环节。

  2、教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崇高的思想境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生活道德和行为规范。并以自己认真的敬业精神、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尚的道德行为等特有的人格魅力成为学生的楷模。

  3、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必须仪态端庄,衣饰整洁得体,举止文明大方,以自己的优良道德品行和形象熏陶感染学生。

  4、教师应增强集体主义观念,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时刻注意维护集体利益和形象,维护集体声誉和他人名誉。热爱学校,关心学校的建设发展,从自我做起,为学校的事业贡献力量

  5、教师应增强团结意识,要正确处理好与周围同事的关系,尊重同事,业务上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借鉴;工作上互相配合、团结协作;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从而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

  二、师风师德建设

  1、师风师德建设工作是一项常规性工作,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随着实践今后将不断丰富和深化。

  2、师风师德工作重在建设,要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师风师德问题的思路。从有利于学校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师资队伍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角度来理解和制定师德建设的措施和办法。建设工作要做到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

  3、学校师风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每年要制定全校师德建设工作计刻,并督办计划的完成。教务处、教研室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要将师风师德建设工作列入常规工作。

  4、学校每年要树立师风师德标兵,予以大力表彰和宣传,以期起到示范、感召、辐射作用。

  5、每位教师都要自觉培养师风师德意识,确立师风师德观念,按师风师德规范严格自警自律。

  6、将师风师德建设工作同解决教师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从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实际出发,理解体贴教师,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以实际工作来增强师风师德建设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4

  备课是教师进行教学活动的必要准备,也是一切教学活动的起始阶段。高质量的备课是有效教学的基本保证,也是教师自我提高的有效方式。根据《鹿城区小学教师备课基本要求》。结合本校的教师和学科教学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我校教师备课要求。

  一、备课的基本内容

  1.制订学期教学计划

  (1)制订计划前,要认真学习课标、通读全册教材和配套的教师用书(含光盘),参加市、区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教材备课会,准确把握教材。

  (2)结合学校和所教学生的具体实际,制订学期教学计划,内容包括:班级情况分析;本册教材内容体系及教学目标;教学措施;教学进度。学期教学计划要求在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上交。教学计划要在教师独立思考和教研组集体备课的基础上形成。

  2.制订单元教学计划

  各学科教师要树立单元主题教学的观念,先通读单元教材内容,明确单元教学目标、重点和难点,把单元教学目标贯穿教学过程之中,充分发挥各单元教学内容的整合作用。单元教学计划内容包括:单元名称;单元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及课时分配;教学准备。

  3.制订课时计划

  课时计划不论详简,必须包括课题、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过程、教学准备、板书设计、作业布置等。

  具体内容做到:

  (1)独立钻研教材。要理解教材的编写意图和编写思路,准确把握教材,确定课时教学目标和教学重难点。

  (2)设计教学过程。科学利用教材,有效利用资源,适度开发课程资源,合理创设问题情境,教师、学生活动环节明确,保证教与学的有效性。

  (3)课堂练习设计与板书。保证一定量的.课内练习,练习要针对性,体现趣味性、层次性、思考性,适度开发练习题。板书设计要体现科学性、整体性和条理性。

  (4)课外作业设计。设计适量的课外作业,体现学科特点,作业布置要体现针对性、层次性和创新性。

  (5)确定教学环境。技能学科要有场地、器材布置,学生着装的要求,确保安全。

  二、备课的基本要求

  1.我校教师采取电子备课,教师必须提前三天备课,并通过课时教案的形式呈现。一周上传一次教案(教研组长),组长要在网络共享上建立个人文档,按照每课一案的word文档存入。

  2.刚执教新课程教材(不论年龄以及荣誉)的教师要求备详案,教龄不满五年的教师要有三分之一手写教案,35岁以上的教师至少有一个单元备详案。

  3.教研组应开展集体备课,优秀教案资源共享,(要求在精彩处划红色下划线,课后写反思或旁注;可在不足之处作个记号写教后心得)。

  4.跨年级段任教的技能学科教师,每个年级都要认真备课,一般要求至少有三分之一的详案。技能学科在集体备课,集体备课后教案要经过自己内化和调整后,形成符合本班学生实际的教案。

  5.兼任其他学科的教师在保证完成主科教案的基础上,兼任学科也要做到课课有教案,可以将优秀教案资源共享,但教案要经过自己内化和调整后,形成符合本班学生实际的教案。

  6.每学期教师要撰写占总课时数三分之一以上的教学反思。

  三、备课管理

  1.检查方式:

  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个别抽查与集体检查相结合。教研组长在教导处的指导下开展备课?,教导主任在教研组长的基础上将优秀与典型教学设计、教学片段、练习设计、板书设计、作业布置等案进行交流与展示。

  2.检查标准与程序,实行打“星”制

  一颗“星”:能按时备课,认真钻研教材,将教案及时内化,按时上传课时教案。两颗“星”:能结合本班学生实际,有创造性的调整教案;教学反思达到一定数量,反思有针对性,体会深刻。三颗“星”:教案真正为教学服务,保证教学的有效性,课堂教学效率高,教学质量好。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了鼓励和规范公民举办民办中小学,保障民办中小学及其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中小学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关联法规:

  第二条公民个人单独或者合伙自筹资金,面向社会举办的全日制普通小学、普通中学)(简称民办中小学),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办中小学的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民办中小学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民办中小学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并接受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依法管理、督导、评估和审计。

  第五条民办中小学及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同公办中小学及其教师和学生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第二章民办中小学的设立

  第六条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的公民个人,应当具有合法的身份证明和经济担保。

  第七条设立民办中小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拟任校长应当遵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5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以及与其办学层次相适应的学历水平,并经过岗位任职资格培训;

  (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办学章程;

  (三)有适应办学规模、相对稳定、具备任职资格、结构合理、能够胜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专职教师不低于教师总数的40%,达到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得超过教师总数的50%。

  (四)自有教学场所和设施达到当地同类公办中小学办学场所和设施标准,办学设计规模应达到同类公办中小学最低班型标准;

  (五)有与办学设计规模相适应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其中自有办学资金不低于50%。

  关联法规:

  第八条设立民办中小学,必须与公办中小学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设立民办高级中学(含完全中学),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民办初级中学,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设立民办小学,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应当向有审批权的教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办学;

  (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任学校董事会成员和校长以及拟聘任教师的资格证明文件;

  (四)拟办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

  (五)拟办学校的章程和发展规划;

  (六)拟定学校的名称和内设机构情况;

  (七)自有教学场所的合法证明;

  (八)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的,审批机关于每年第三季度前受理,于第二年4月底前以书面形式答复。

  审批机关对批准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发给《办学许可证》。

  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中小学,应当依法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一条民办中小学应当有独立规范的学校名称。学校名称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际”和“辽宁”等字样。

  第三章办学与管理

  第十二条民办中小学可以设立校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的学校在董事会领导下,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校董事会人员的组成、推选、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与罢免董事长;

  (二)聘任与解聘校长;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四)决定学校经费的筹集方案,审核学校的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管理学校的经费与资产;

  (七)修改学校的章程;

  (八)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民办中小学可以向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从师范院校和非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应届生中选聘教师;也可以从辞职、退休的中小学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中自主聘任具备教师资格的人担任教师;聘任外籍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民办中小学应当与受聘任教师签定聘任合同。聘任合同内容应当包括聘任期限、职务、职责、工作条件、工作报酬和、福利待遇及违反聘任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

  第十六条民办中小学按照所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的规定,面向当地自主招生。

  民办中小学不得设立分校或者校外办学点。

  第十七条民办中小学的招生(含招生简章,下同),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取得证明,方可刊登、播放、张贴、散发。

  出具证明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证明文件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民办中小学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实施教育、教学,选用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教材。

  第十九条实行寄宿制的学校应当在学生入学前,与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就学生人身安全、保健等问题签订合同。

  第二十条民办中小学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并按照中小学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对学校中的国有资产、举办者投入到学校的资产和学校办学积累的资产,应当分别登记建账,并按照规定建立会计报告制度,接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

  举办者不得在学校成立后抽逃资金。

  第二十一条民办中小学应当按照省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制定的不同类别、不同条件学校每年对学生收取的学杂费标准,根据自身情况提出执行标准,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及物价部门核定,领取收费许可证。

  民办中小学按照学期或者学年收费,不得超收;不得向学生收取建校费、储备金、办学基金及其他不合理费用。

  民办中小学因发布虚假招生广告造成学生退学的,应当退还收取的全部费用;因其他情况需要退费的',按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退费办法和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民办中小学应当确定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占经常性办学费用的比例,报审批机关备案。

  民办中小学的积累只能用于增加教育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用于经商办企业或者其他校外投资。

  第二十三条民办中小学的生活设施、仪器设备、图书等配备必须达到《辽宁省中小学办学设施标准化标准》规定的标准。由政府支持征用的土地及建造的校舍不得改变用途。

  第四章保障与扶持

  第二十四条民办中小学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办理,并可以优先安排。

  第二十五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民办中小学财产,不得扰乱和破坏民办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二十六条民办中小学的教师资格确认和职称评定工作,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

  第二十七条民办中小学从师范院校和非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中聘任的专职教师,合同期满后,经本人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调转到公办学校工作。

  第二十八条民办中小学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由学校依法予以保障。

  民办中小学学生学籍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第五章解散与变更

  第二十九条民办中小学不能实现教育目标,或者因故无法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应当解散。

  民办中小学解散,应在一个学期结束之前提出申请,由原审批机关核准。

  审批机关对核准解散的民办中小学,应当收回《办学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民办中小学解散的,应当依法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民办中小学解散时,所欠债务由学校和举办者承担,提前收取的学费应当退还给学生,退还后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民办中小学在进行资产清算时,应当首先留足安置学生的费用;其次支付所欠教职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偿还学校所欠的债务。对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举办者的实际办学投入予以返还。

  第三十一条民办中小学解散时,举办者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中小学解散时,审批机关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安排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继续就学。

  第三十二条民办中小学与其他学校合并或者需要变更学校名称、性质、层次,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变更其他事项,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民办中小学变更的,应当依法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擅自举办民办中小学,或者设立民办中小学分校、校外办学点,或者采取隐瞒、虚报、伪证等手段骗取《办学许可证》的,由审批机关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学校成立后抽逃资金的,由审批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应出资金额或者抽逃资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不确定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占经常办学费用的比例,或者不按照规定的比例执行,或者将积累用于经商办企业及其他校外投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者予以接管。

  第三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乱收费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多收的费用,并由物价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七条滥发文凭的,由审批机关宣布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颁发证书资格。

  第三十八条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达到标准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限期整顿,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者予以接管。

  第三十九条擅自发布招生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拒不改正或者因发布虚假广告造成影响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第四十条生活设施、仪器设备、图书等配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由审批机关责令限期达到标准;拒不执行的,责令停止招生。

  第四十一条侵吞、私分、携款潜逃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办学经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擅自拆除、变卖、出租校舍和房产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二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行政部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或者对民办中小学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扰乱和破坏民办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

  关联法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对挂靠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自筹资金,面向社会举办的普通小学、普通中学的管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1999年3月1日起施行。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6

  为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考勤对象:学校全体教师。

  第二条 总体要求:服从管理,坚持坐班,积极出勤。

  第三条 考勤内容:

  1、全体教师每天要按学校作息时间要求上下班,同时,升旗、教研活动、家长会、年级以上的大型活动及其他紧急情况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的出勤情况纳入学校考勤范围,班主任还要按规定的时间到班到岗(含用餐、就寝、出操、读报、班谈、组织学生离校等)。

  2、全体教师必须坚持按课程表上课,全体教师必须按要求参加各种会议、教研、公益劳动等学校或各室统一组织的活动。

  3、所有后勤岗位和特定岗位必须按部门规定的要求到岗。

  4、值日领导和教师应按工作要求到岗(详见行政值日职责、教师值日职责)。

  5、特聘教师及兼职而不能坐班的须经校长同意并报教务处和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 考勤管理:

  1、各处室管理人员、任课教师每天上下班时,自觉签到和签退。

  2、教导处设专职查岗员,定时和不定时对教师到岗和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做记录。

  3、学校行政领导不定时对教学和非教学岗位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结果记入日志。

  4、分管教学领导、教导处、各年级组要定时做好教学岗位人员的巡课检查,并将缺勤情况交教导处登记。

  5、办公室按月汇总、通报全校出勤情况。

  第五条请假程序:

  1、各类假期在2周以内的,须校长审批;2周以上的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已婚育龄女教职工请假,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假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期满须续假的,必须提供新的计划生育证明。

  2、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既有本人书面申请、有学校批准意见、有按时返岗销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逾期不销假不到岗的、请假期间在其他单位兼课或做其他工作的.、经查明属欺骗性质或开具假证明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教职工患有重病(瘫痪、癌症、精神病、传染病等)确实不能正常工作的,由本人(或家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例和费用收据,由学校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办理重症病请假手续。

  4、校长县外出发,须提前1天到县教育局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返回后,要及时销假。

  5、教师因公出差或参加学习培训等,一般应提前1天带通知原件到办公室填写公差派遣单后交由校长签批,公差派遣单在领导签字后个人留存,报帐后交办公室登记。

  6、一般情况下,公差和事假均应由教师个人协调换课,返校后回换,病假或特殊情况下的课务安排实行个人换课和教导处安排顶课相结合,请假人必须与顶课教师搞好业务交接。

  7、必须先履行手续然后离校,若属特殊情况(如:直系亲属病危需紧急抢救,家有突发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要电话告知有关领导同意,并在事后及时补齐请假手续,手续不齐备的病事假等视为旷工。

  8、教职工假满或提前返校均应及时到有关处室销假,续假须重新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

  9、校级和中层领导请假,由校长批准并告知办公室。

  第六条 假期处理办法:

  1、一般事、病假,符合请假手续的,按《zz镇中心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中的考核办法处理。

  2、病假期间执行以下工作待遇:(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仍发放原工资;(2)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和1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7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按月汇总填表于宣传栏上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必须于7:50前到岗,全体教师必须于8:10前准时到校。

  下午: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全体教师于14:00(春秋冬季)、14:30(夏季)前需准时到校。

  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二节课上课开始,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注: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前或假后必须调好。

  2、教师病假、事假一天以内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一天以上向中心校请假。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7节视为请假1天(例会请假按3节计算)。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前3天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7、婚、丧、产假按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

  8、教师因公出差,填好调课单,不计缺勤。

  四、教师值班。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五、奖惩

  1、缺旷一节扣发活津贴10元。

  2、事假每天扣活津贴20元;

  3、病假每天扣活津贴10元;

  4、迟到一次扣活津贴5元。

  5、婚假、产假、丧假、公假由学校安排课程,不扣津贴。

  6、全年旷课超过10节、事假超过30节、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不评优、不晋级、不评奖。

  7、全学期内无任何迟到、早退、病、事假和调课的,记满勤,满勤人员发放200元奖金,并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依据。

  六、调课

  不允许任何人私自调课,临时有特殊事需要调课的必须经过教导处同意,并由教导处开出调课通知后方可进行调课,否则将按缺矿记入考勤。

  七、代课

  对教师公假和其他假而产生的临时代课,由值周行政统一安排,保证每一节课都有教师负责。临时代课按照每节10元记发给代课教师。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8

  为了全面高贯彻党的教育方正,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端正办学思想,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断转变与更新教育观念,严格执行国家的课程标准,改革课堂教学方式与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倡互动和操控性学习,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做到把学生平时的学习成绩与综合发展水平结合起来,把对学生的评价与对教师的评价结合起来,遵循教学规律,因材施教,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逐步培养学生的终生学习能力。为此特制定以下教师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路线;学习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热爱祖国、热爱学生、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为人师表,以师德八条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努力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二、管理制度

  全体教师必须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行为及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认真书写教学笔记,认真批阅作业,耐心辅导后进生,做好后进声的转化与巩固工作,不得歧视学困生,努力培养双优生。各位教师必须依法治教,以德行教,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狠抓班级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不断加强教学研究,积极进行教改,继续喊响“三个口号”:向管理要质量、向教师要质量、向45分钟要质量。

  三、管理方案

  1、要求教师有事必须请假。

  2、为了保证学生的安全,教师不准无故地迟到或早退要求全体教师星期天晚上返校,星期五下午放学后,学生全部离开学校,教师检查没有问题并安排好守校事宜后方可离开学校。星期天不返校一次扣20.00元(特殊事情除外)。迟到或早退3次算一个缺席,一个缺席扣20.00元,并且在迟到、早退或缺席期间,所教班级出现不安全的事故,由该教师承担一切责任。

  3、故意不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任务或不按时完成任务的,发现一次,当年考核不能评优,二次以上者,当年考核为不合格。

  4、不填写或不认真填写校务日志、班务日志的值日教师,发现一次扣50.00元,并对该教师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情节严重的上报镇中心校处理。

  5、不按时打铃的值日教师,发现一次算一个缺席,并扣该教师20.00元,经批评教育不改,情节严重的上报镇中心校处理。

  6、发现备课不认真或者不备课就上课的教师,一次扣10.00元,并对该教师进行批评教育。

  7、发现不批改作业或者不认真批改作业的教师,每次扣10.00元。

  8、发现所教班级的教室、卫生区出现脏、乱、差现象的,每次扣10.00元,并对该教师进行批评教育。

  9、教师在学校内部吵架、打架,每人每次扣500.00元,情节严重的上报镇中心校处理。

  10、发现在社会上做有损学校名誉之事的教师(如打麻将、斗地主、酗酒闹事等)学校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上报镇中心校处理。

  11、教师要随时保证衣着整洁大方,不穿拖鞋进教室上课。发现每次扣10.00元。

  12、上课时不讲普通话的,发现每次扣10.00元,并对该教师进行批评教育。

  13、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每学期家访不少于全班人数的1/3,并做好访谈记录。

  14、公派外出学习、办事、开会的教师,负责人必须提前安排好该教师的一切工作,否则出现误工、误课及安全事故的,扣负责人10.00元,并且由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

  15、教师每学期至少听8节课,少听一节扣10.00元。

  以上制度望全体教师认真遵守执行,否则一经核实,罚金当场结清,并追究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教师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教师办公室是教师处理教育教学业务的公共场所,每一位教师都有保持办公室文明、整洁、舒适的义务。教师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教研组长全面协调,其他教师协助。

  二、办公室随时保持整洁卫生,教师办公桌椅、门窗每周至少擦洗一次,确保无泥迹、墨迹、灰尘、地面无废纸杂物,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三、明确办公室教师值日制度,每一位值日教师要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办公室的打扫和整理工作,

  四、办公室内要注意整洁。办公桌椅要摆放整齐,办公桌上只准摆放教学相关物品,物品的摆放要有条理,私人物品一律放入小橱内。作业架上的作业本要摆放整齐。废旧物品要及时处理。

  五、办公室内除张贴牌外,墙壁上不应有其他张贴物。

  六、教师个人衣物要在衣架上挂整齐,不允许搭在椅背上。

  七、办公室内讲话做事要讲文明、讲团结。同事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帮助。

  八、教师离开办公室时要将办公桌物品及座椅摆放整齐。

  九、每个教师要自觉爱护办公室办公、教学等用品,办公室用品不得移作别用。放学后要注意关锁门窗。每天最后离开的教师要分别关好电脑的显示器、主机和电源。

  十、教师不得在办公室吃零食、就餐。开水须由教师亲自冲泡,严禁让学生代教师冲泡开水。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9

  一、阅览室书刊专供教师在室内阅览、查阅资料,概不外借。

  二、教师查阅书刊,请勿乱丢乱放,以保证书刊排架的有序,利于查找。

  三、取阅书刊一次请勿超过2册,选好书刊后请记清书刊原放的位置,以便阅读完毕后将其放回原处。如需复印,请复印完毕后立即归还。

  四、请爱护书刊,不得随意乱画、折页、剪裁、涂沫和擅自携带出阅览室。

  五、自觉保持室内安静,维护阅览室整洁。

  六、阅读结束后,请务必将书放回原处,同时自觉整理书架和书桌。最后请将椅、凳轻轻摆放整齐。

  七、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2:30—5:00。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10

  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维护教师培养、培训的公正与公平,做到有序、有效培养教师,遵照教体局和纪委纪检组联席会议要求,现对大武口区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原则

  1.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考察的领导和教师,经学校或教体局同意方可参加。

  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或各类研讨会,涉及到领导和学科教师,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3.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必须派出培训、参赛、参会或考察学习的领导和教师,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或经学校研究推荐、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参加。

  4.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教体局批准,学校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学校一律不得参加。

  5.同一名教师一年之内最多只能参加一次省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省内(市外)的培训学习每年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二、外出培训、学习、考察的有关程序

  1.通知:由教体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年级组、学科组推荐参加培训人选。

  2.推荐:参加培训学员推荐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让绝大多数教师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推荐学习人员不能徇私舞弊,要明确外出培训学习的目标和方向,要坚持为学校发展、为教师发展服务的原则。

  3.审批:对年级组、学科组推荐的外出培训、学习、考察人选,学校要召开校务会议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然后由学校上报教体局审批。校领导外出学习须由教体局推荐和审批。

  4.请假: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教师在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由学校调整课程,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并在学校填写请假条。校领导外出学习需到教体局和组织部履行请假手续。

  5.备案:学校对于外出参加各级培训学习的教师要进行登记,并上报教研室备案,做到教师外出培训有据可查,避免重复外出或多次外出。

  三、外出培训、学习、考察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或有关部门销假。

  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培训(学历培训除外)、考察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在一周内向教研组或学校上交学习报告,并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同一活动,可推荐一人进行主讲。所有外出培训的教师回校后都要撰写3000字左右的学习报告(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专题报告、学习总结),学校要对教师的学习报告进行审阅并及时存档,同时将学习报告上报教研室备案。

  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和讲座后,才能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以提升专业素养为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外出学习时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多与外地教师交流,掌握最新信息,要积极参与交流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学习效果。

  4.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耽误工作。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将按旷工处理。

  5.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11

  备好每一节课是上好课的前提。课前的准备工作做得到位与否,会直接影响到上课以及其它教学环节的质量和效果,因此各学校要非常重视教师的备课,将其放在教学环节管理的首要位置,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总备课要求。

  (一)明确教学目的,重点、难点和要达到的教学目标。注:重点有解决方法,难点有突破手段。

  (二)钻研教材,即备教材。教师要认真钻研教材和教学大纲,探索新课程改革下课堂教学新模式,狠抓学生基础知识学习和学科基本素养的培养,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为主线,有目的有意识地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综合运用知识能力。

  (三)吃透教材,根据教学的`特点和学生特点,进行备课。学生是教师教学的终级目标,因此必须以人为本,因材施教,面向全体学生,制定自己的计划、教学目的、任务及要求。

  (四)选择灵活的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力争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鼓励教师主动思考,勇于创新,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五)运用先进的教学手段,努力探索常规传统教学和多媒体教学新模式,以达到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的目的。

  二、个人备课要求

  1、学年或学期教学进度计划

  2、单元教学计划

  3、课时计划

  4、课堂教学设计是备课的重要环节,是教案书写的必要前提。它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策略、学习方法、教学过程等因素。课堂教学设计既要有逻辑性,又要有灵活性;既要有层次感,又要有节奏美;既合理又合情,且符合认知规律。精心地进行合理、有效的课堂教学设计,使教案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而不应该是让学生适应教案。

  2、教案书写要抓住“教师活动”与“学生活动”两条线,把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都充分地体现出来。

  3、教师上课必须要有教案,每节课原则上要有一个独立完整的教案,复习课一个单元有一个完整教案,严禁不备课无教案上课。

  4、任课教师要以本学科教学大纲和教科书为依据,认真深入地钻研教材,必须做到提前备课,课前复备;节节都备课,节节有教案。

  三、建立教师备课的评价制度。

  (一)对备课不认真,不规范甚至不备课的教师,进行教育,不听劝告或屡教不改者,给予批评或通报惩罚,并与当年评优晋级挂钩。

  (二)教案内容要完整。应有“教学目的与要求”、重点与难点”、“基本内容”、“进度安排”、“教学方法”、“作业”和“课后总结”等重要内容,如内容不完整,则视为不合格的教案,并给予适当处理。

  (三)各定点小学每学期对教师教案检查2次,按A、B、C三等确定等级,中心校将不定期抽查

  四、集体备课要求

  1.每学期不得少于四次,有计划,有记录

  2、要精心设计教案,明确本课时在这一单元中的地位。

  3、采用“个人中心备课—集体讨论—个人写教案”的备课方式。

  4、集思广义,兼容多人之长。

  5、主备人应于教案使用前一周写好草案,教研活动集体讨论后,方可写在个人备课本上。

  6、在集体备课的基础上,个人备课,写好教案,并提倡教师间相互参阅,修改自己的教案,平时有问题还要随时随地商量。

  7、教案书写要认真、工整,详实。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12

  1、请假:请假均由本人亲自填写(急事可电话代填)请教条请假,校长审批。请假者须自己调课,并将调课情况交教务处以备检查,否则按一节10元补给代课者。公差原则上自行调课和调换相关工作。婚、丧、产假,计划生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日内在校园内打牌赌博者一次罚款100元,提供打牌赌博场所者视同参与;工作时间内在校园外打牌者一次罚款150元,举报有效。

  3、旷工半天罚款20元,如果又旷课,按第四条累计。

  4、上课、上早晚自习、考试监考在教室外逗留、谈天者,发现一人次扣罚款5元;应上课而旷堂者,每旷堂一节罚款20元。

  5、教师签到办法:上下午第一节上课前后30分钟为教师签到时间。均在校长办公室签到。白天坐班时间为第1、2、3、5、6节课,坐班时间电话联系在教室、办公室、宿舍找不到人者,视同旷工,按第三条执行。轮调教师周一上午和周五下午可以不签到。

  6、升降国旗时不参加者每人次扣5元,升旗已经开始还没有到队列中来及迟到者每人次扣2元,参加者不严肃认真、不为人师表、闲谈讲话、抽烟等不严肃行为者扣2元。

  7、会议和集中学习教职工一般不准请假,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概不享受相关补助,且每次罚款10元。

  8、后勤人员除不签到外,参照此制度执行考勤管理。

  9、教师考勤作为优秀教师评选的参考依据之一,凡出现请事假超过二天以上或病假超过三天以上、旷工、空堂,赌博、缺席全校性会议等情况者不得评为当月优秀教师。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13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学校为各位老师配置了办公电脑,其目的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教育信息资源共享,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辅助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了保证校园网的安全运行以及计算机的正常使用,规范教师正确的教育教学行为以及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教师是所用计算机的保管责任人,电脑要按指定位置摆放,不随意更改。教师平时应认真做好所用计算机的保管和保养工作。要妥善保管和维护好自己的机器,设备丢失或者是人为损坏,或管理不善,保管责任人要负全部的责任。

  2、每天早上下午上班都要浏览学校博客网站,及时了解学校的最新信息通知,下班前要确保计算机的电源是关闭。

  3、所有个人文件或教学资源文件不能保存在C盘(包括桌面),应在“指定盘符(如D盘E盘等)”下以“自己的姓名”为单位,单独建立文件夹,如备课集,试卷集、课件集、资料集等,以备查阅,并及时做好备份工作,以防资料丢失。

  4、教师在利用计算机上网的过程中应自觉抵制浏览各种不健康的网络内容,绝对禁止教师利用计算机和校园网络传播各种反动言论、不良信息和恶意诽谤他人,不参与各种不利于党和政府网络论坛。

  5、教师利用计算机和校园网络主要应该从事与教学业务和教学管理相关的工作。严禁用办公室电脑做无关教育教学工作的使用,上班期间不得利用电脑玩游戏、炒股、看电影、上网聊天等(学校不定时抽查或网络监控),一经发现或举报后查实,轻者通报批评,严重者撤回机器,并由学校统一研究处理,除批评教育外,纳入当月教育教学制度考核。

  6、为了保障学校网络带宽资源在教学上的'正常使用,不允许教师利用计算机从网络上长时间大带宽地上传和下载文件。

  7、教师在用机过程中不允许通过校园网络下载电影和各种游戏软件,进行各类网络游戏活动,从事证券行情查询和证券交易。

  8、教师使用完毕后要按照正常的步骤关机,不得强行的关闭电源。下班后必须切断电脑所有电源,关闭计算机,停止计算机的运行,才能离开。绝对禁止教师在下班后让计算机在无人看管的状态下自动下载各类网络信息,凡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机器损坏,视其情节酌情赔偿。

  9、为防止电脑病毒的感染,在使用光盘、U盘前,请用杀毒软件扫描确认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要随便下载安装程序。

  10、电脑应定期维护,做好防震、防潮、防磁、防热、防霉、防尘、防水等工作,保持电脑清洁和保证主机、显视器周边有足够的空间散热。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发现软硬件问题,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以求尽快修复使用。

  11、要爱护和正确使用电脑,节约用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机箱后贴有封条,机器的硬件设备均已正确连接到位,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机箱,更换硬件配置,严禁带电插拔硬件。微机设备在使用中出现故障,不论是人为损坏还是器材本身故障,应及时通知网络管理人员,不得自己拆卸器材。

  12、讲究职业道德,不私自打开本室其他人员的相关文件夹,尊重他人的权利(共享部分例外)。不私自改变IP地址,不修改有关计算机重要数据,以避免计算机系统的瘫痪,造成重要资料的丢失。

  13、为方便维护,外来人员不得使用办公室电脑。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相关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14、电脑设备属于学校财产,教师只拥有该电脑使用权,具体调配、出借须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借出或挪作它用,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5、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机器及其附属设备带出学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学校收回机器。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14

  教师继续教育功在教育,为全面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不断推进我校教育改革的新进程,展示南北湖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特色,特订立如下管理制度,望广大教师配合实施:

  一、继续教育管理目标

  以师德教育为根本,以现代教育理论和技术的运用为重点,构建和全面提高教师德、能素质的继续教育内容体系。同时,学校划拨专项师培经费,以评估和激励制度为重点,完善继续教育制度体系。

  1、师德建设管理目标

  严格贯彻国家教委《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安吉县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师行为十不准”。模范律己,激发和宏扬教师的敬业精神与奉献精神。

  2、学历培训目标

  为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做出如下规定: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必须参加高学历进修,高学历每年递增。

  3、职务培训管理目标

  (1)所有专任教师都要在5年内完成规范性培训240学分。

  (2)按省、市、区教师培训意见,与教师个人相关专业培训必须人人参与,人人过关。

  (3)加强对学校后备干部、中青年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定期培训。

  二、继续教育管理措施

  1、加强宣传力度,让我校每一位教师都认识到教师继续教育是利及社会、学校、学生、个人的大事。

  2、建立继续教育管理领导小组,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职责。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教研组长为组员。副校长负责全面安排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3、落实经费投入,我校按教师培训需要下拨专项资金,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经常性费用。

  4、明确校本培训继续教育学习管理制度:我校实行每期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和寒暑期集中学习制度(按上级规定),实行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制度,教师晋职评优挂钩制度。

  三、继续教育学习纪律

  1、凡应参学的教师必须做到准时参加各级组织的集中学习,不可有任何理由和借口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2、凡是参学者必须做到人到心到,不做任何与学习无关的事,不闲谈任何与学习无关的话,不影响别人的正常学习,尊重教者的.讲课。

  3、每次参学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有事有并先请假,经批准后再离开。

  4、学习时要认真听老师辅导,并做好必要的记录不懂就问,相互学习,互相取长补短。

  5、学习期间要自觉遵守秩序,爱护学习场地的环境卫生,做严于律己的楷模。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15

  办公室配置计算机是为了方便老师学习计算机知识,浏览网络信息资源,更好地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现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文明的上机环境,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计算机周围应保持干燥、清洁,不宜把装水的容器放在电脑主机附近。

  2、操作电脑要严格按操作要求进行,不能用力敲打键盘和随意开关电源。下班后,最后使用计算机的教师要在关机后,关闭插座电源。

  3、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动电脑位置,不论是人为损坏还是器材本身故障,应及时通知网络管理人员,不得自己拆卸器材,如因此而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4、使用u盘、光盘及移动硬盘时请注意病毒检查,避免病毒对计算机、校园网的侵害。

  5、办公电脑为教职工教育教学、学校管理、教学科研之用。工作时间内,不得用于与教学无关的操作,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聊天、游戏等娱乐活动。

  6、不要随意下载安装各类软件,修改系统的.各项设置,确保计算机的正常运行。

  7、计算机资源紧缺时,请遵循紧急事务优先,原则由管理具体责任人解决相关事宜。

  8、计算机软件、硬件出现问题,应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不私自改变ip地址,不修改有关计算机重要数据,以避免计算机系统的瘫痪,造成重要资料的丢失。

  9、学校教职员工在使用计算机时,应遵守法纪法规,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反职业道德、违法违纪活动。

  10、 梅雨季节、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放假前,计算机管理具体负责人要拔下插座的电源插头和网线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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