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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教学常规管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学。职业高级中学参照本办法,制定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后执行。
第二章 课程管理
第三条 落实国家课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xx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意见(试行)》和《xx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规定,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的各项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门类和总课时,不得随意增加考试课程或减少考查课程的课时。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教基【20xx】16号),加强实验课教学,中学理、化、生实验课必须排入课程表(原则上每周每班不少于1节),确保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的开出率。必须按要求开设体育、艺术、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第四条 开好地方课程。遵循国家教育方针、课程管理政策和课程计划,根据地方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对人才素质要求和学生发展需要,结合地方优势和传统,合理选用开设省级开发的地方课程,对省、州相关部门明文要求开设的必须开设。利用综合课程、微课程、优质网络课程开设好心理健康、阅读、书法等课程。
第五条 开发校本课程。校本课程是学校在执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时,结合学校实际,开发和实施适合本校的课程。鼓励学校认真做好学校课程的规划和设计,合理开发实施校本课程; 鼓励学校利用区域、社区、民俗民情等课程资源开发校本课程。学校要提高校本课程质量,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
第六条 管理好教材的使用。学校要加强对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的管理,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严禁为学生统一配备xx省教育厅确定的《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学生用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学校和教师要创造性地使用教材,指导学生进行探究、观察、实验、操作,在获得知识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学校图书馆、实验室、电教室等都是重要的课程资源,要健全管理制度。
第三章 教学管理
第七条 明确教学管理责权。学校教学工作实行校长、副校长、教务处(教科室)主任、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组长、科任教师教学管理责任制。校长是实施课程和教学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了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围绕学校的教学中心工作制定教学管理计划,有效组织协调,及时监测评估,把握学校教学和改革发展的方向。教务处(教科室)主任是学校教学、教育科研工作的具体管理者和组织者,具体负责学校教学常规工作的部署和安排,落实学校教研组(或备课组)的教学常规工作,制定各项教学常规工作的实施计划和方案细则。教研组(备课组)、年级组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具体实施者,要充分调动学科教师力量,扎实有序地开展好学校日常教学工作及教研活动。科任教师要明确教学的各项责任和目标,认真组织开展教学活动。
第八条 建立教学管理制度。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分工。学校必须建立健全《教务(导)处工作职责》《教科室工作职责》《教研组工作职责》《备课组工 作职责》《教师日常教学行为规则》《学生日常课堂行为规则》等教学管理制度,使教学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要坚持教学工作例会制度,学校至少每两周召开一次与教学有关的工作例会,并形成记录。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必须带班上课,原则上承担本专业的学科教学。校级领导周课时2~4节,副校级领导周课时4~6节,中层领导周课时6~8节。
第九条 建立听课评课制度。三年教龄及以下的青年教师和学科组长,每学期听课评课25节以上,其余教师听课评课20节以上。学校领导应掌握全校教师平时课堂教学情况,全面实施推门听课制度;学校校长和学校班子成员每学期听课评课30节以上;听课必须有听课记录,记录要全,严禁互相抄袭听课笔记、 伪造听课记录等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条 加强实验课管理。学校要将实验教学纳入教学管理制度,制定实验教学管理制度,分年级、分学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验教学计划,加强实验室建设和仪器配备,重视实验安全管理,加强实验教学的评估和考核。加强实验管理人员的培训,严格按xx省初、高中学业水平理化生实验考试的要求完成相关实验技能的培训。认真开好实验课、信息技术课和综合实践课,教材规定的演示实验开出率要达到90%,课程标准要求完成的分组实验开出率要达到100%。加强信息技术课教学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运用,各中小学信息技术课教学要保证学生上机时间达学期规定课时的80%以上。
第十一条 规范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计划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课堂教学改革计划、教研组(备课组)教学工作计划、教师个人教学计划。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包括学年和学期计划,由教研组组织实施,是备课组及教师制定教学工作计划的主要依据,每学期开学前由学校(校务会)讨论通过并报市教科所备案。学校要制定课堂教学改革计划,选定教学改革项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着力构建统领学校教学的教学模式。教研组(备课组)教 学工作计划,依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学科特点,对本学期各项教研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开学前一周内交教务处审定存档。教师依据学校和教研组计划制定个人教学计划,对个人教学活动做出具体安排,由各任课教师在开学前三天内完成。扎实做好教学工作总结,学期结束时,学校、教研组(备课组)和学科教师应及时对照计划,结合教学实际,进行反思,并写出书面总结。
第四章 课前准备
第十二条 遵循课程标准。学校领导和教师应全面学习学科课程标准,每位教师必须熟悉本学科课程标准。学校和教师都要依据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课程标准,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三条 落实备课要求。教师必须先备课后上课,超前1 周备课,写好教案(教学设计、导学案)。教师在深入学习学科课程标准的基础上,认真钻研教材,抓住教学重难点,分析本学段、任教班级学生特点和学习基础,根据学校课堂教学改革的要求,结合教学实际准备教学资源,积极探索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精心设计教学过程,创新教学方式,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在检查中发现无教案(教学设计、导学案)上课者,予以通报批评并记为教学事故。
第十四条 加强集体备课。各校要积极推行集体备课,分年级分学科成立备课组,原则上普通高中、初中每周进行一次,时间不少于2课时。由备课组制订学期工作计划,分解备课任务,规模较小的学校也可以实行教研组备课。教师按备课要求完成各自备课任务,提前拿出各自的“备课初案”。备课组教师在指定时间、地点,对各自“备课初案”进行集体研讨,重点研讨教学目标、重难点,对教材进行补充、拓展。备课组对“备课初案”进行修订,形成教学设计、导学案,供组内所有教师个人再次独立备课时使用。
第十五条 规范教案撰写。教师应按照备课要求,认真编写教案。教案内容要注重实效,应涵盖授课时间、课题、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资源(含课件)准备、教学过程、板书设计、课堂练习及作业和教后反思等部分。
第十六条 信息化资源运用。教师在编写教案时,要充分考虑信息化资源。信息化资源作为教学辅助手段,运用要适当。不能用课件代替教案,在教案中要有课件运用的说明。对网络课件或其他音像资料要结合教学实际,通过处理后才能使用。
第十七条 严格教案检查。学校应建立教案检查制度,注重教案(教学设计、导学案)质量评估,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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