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待所管理规定

时间:2023-10-21 10:09:33 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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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待所管理规定

公司招待所管理规定1

  第一条为规范本所值班补助及夜班补助标准,根据本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公司招待所管理规定

  第二条值班补助及夜班补助对象为特殊工种及特殊岗位人员。

  第三条管理人员及地调科研人员日常业务加班原则上不发放加班费。由于临时增加工作任务需加班的,报主管所长批准后按实际天数发放加班费。

  第四条值班补助及夜班补助标准如下:

  1.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不含双休日),由所统一安排值班且时间超过4小时的,每人每天按30元标准计发,不足4小时者,不得发放值班费。

  2.双休日及夜间值班:

  ①保卫人员白天值班按每天每人12元标准计发;夜间巡逻按每晚每人4元标准计发。

  ②门卫夜间值班夜餐补助标准为:18:00-24:00时,按每人每班2元标准计发;0:00-7:00时按每人每班4元标准计发。

  ③驾驶员双休日经领导安排加班的,每人每天按12元标准计发,平时八小时以外领导安排临时用车,由部门安排补休。

  ④电工双休日值班(含夜班)每人每天按12元标准计发,日常夜间值班按每人每晚2.5元标准计发。

  ⑤医务室及其他公益服务岗(维修等)八小时以外及双休日临时加班,由部门安排补休。

  3.基建现场管理人员工地补贴标准:

  ①本所职工每天在现场工作时间4小时以上,每天按3元标准计发工地补贴;如有特殊任务需晚上加班4小时以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按每晚4元标准计发夜餐补贴;双休日加班4小时以上,每天按12元标准计发加班费。

  ②外聘或返聘人员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条加班费及夜餐补贴在严格考勤的基础上,由各部门领导签字确认于每月28日前报人事教育处审核后由财务处统一发放。

  第六条本所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报人事教育处备案后实施。

  第七条本规定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公司招待所管理规定2

  为规范公司食堂管理,给就餐人员创造一个安全、卫生、优美、舒适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就餐管理

  1、用餐时间:

  早餐:7: 00——7:55

  午餐:11:40——12:50

  晚餐:17:30——18:30

  员工应按时就餐,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后就餐的应由本人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用餐时间以外,食堂不提供用餐。

  2、就餐人员应文明就餐,不拖拉座椅,不大声喧哗并自觉保持食堂,餐桌,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卫生清洁,吃剩的饭菜自觉清理干净倒入垃圾桶内,严禁将剩菜剩饭倒入洗碗池,以防堵塞下水管道,违者除自己疏通下水管道外,每次罚款50元。

  3、食堂饭卡充值时间为:每月10号、20号、28号,其他时间不予充值。

  4、食堂实行严格的'定价制度,食堂职工将每日早、中、晚菜价写在黑板上,刷卡严格按照菜价执行,严禁人为少刷或多刷。如有发现食堂工作人员违规操作的欢迎大家举报到食堂管理办公室。

  5、就餐人员要有序排队刷卡,排成一队刷卡打饭,严禁插队,插队不予打饭。

  6、食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一卡一份”的标准,必须刷卡才能就餐,忘带饭卡者借用别人饭卡;丢失饭卡请及时补办饭卡;余额不足请合理安排自己的饭卡充值时间和金额。

  7、各处室如有招待,需持有洗煤厂就餐申请单进行申请,3人(含)以下当天申请,3人以上必须提前一天申请;来客较多,时间紧迫,有关处室又没有及时申请的,该处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应先安排客人就餐,需补添就餐申请单,并核算费用。

  8、食堂管理人员受理招待申请,并负责通知食堂工作人员。

  9、就餐人员应按照自己的饭量盛饭,避免造成浪费。

  10、职工要文明就餐,应充分考虑当天就餐人数,避免出现菜肴不够的现象,如有菜肴不够的现象,食堂人员可酌人数多寡另行炒菜。#983040;

  11、各处室若经常有安装软件、设备等外来人员就餐的需办理饭卡,否则不予就餐。

  12、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私带物品到厨房加工。

  13、就餐人员对伙食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均可向主管人员反应。大家群策群力,共同搞好食堂建设。

公司招待所管理规定3

  第一条目的: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及内部管理,强化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力,保证公司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

  第三条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控的组织管理1、总经理是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最终批准人,主要工作职责:

  (1)对公司各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制定、修订、废止的审批权;

  (2)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中出现制度、流程争议的最终裁定权。

  2、行政人事部是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的日常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各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相关实施细则;

  (2)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行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行过程中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与处罚;

  (3)根据反馈和要求,适时修订、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

  3、各部门是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者,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本部门或岗位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组织及实施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与流程配套的表单、管理制度、规章等文件的拟订、使用;

  (3)负责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进行落实、推行、反馈,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改进计划,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汇报;

  第二章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执行、检查、反馈、修订

  第四条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

  1、由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拟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草本,对新拟定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进行文字描述,并向行政人事部申请进入审批流程;

  2、行政人事部根据草本及文字描述召集涉及相关部门及人员开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由本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制订部门修正后报行政人事部审核;

  3、行政人事部按照《辽沈公司发文管理规定》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实施。

  第五条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一经颁布,全体员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违反,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对已确定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在没有正式修订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搞“灵活变通”,不得借故不执行。

  第六条、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检查

  1、规章制度、工作流程颁布执行一个月内,行政人事部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2、行政人事部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每季度抽查不少于一次,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访谈了解,并做好检查及访谈记录。

  3、行政人事部会同各相关部门于每年第二、第四季度下旬对各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4、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形成文字性材料汇报行政人事部。

  第七条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反馈

  各部门在月季汇报中反馈,行政人事部检查反馈情况,并于10个工作日内拟定落实解决方案。

  第八条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修订

  1、年度修订: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全年运行情况,提出修订计划,递交行政会议批准实施。

  2、特殊修订:根据公司需求紧急程度,适时修订,由责任部门提出申请,行政人事部审议后递交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学习及工作流程的培训

  第九条规章制度的学习

  规章制度经批准颁布后,各相关部门必须于1周内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新员工入职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规章制度学习,落实规章制度相关内容,并做好学习记录备行政人事部检查。

  第十条工作流程的培训

  1、流程培训由各流程主题部门实施,要求每年年初集中培训一次;新流程、修订流程在实施前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培训一次;新员工入职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培训一次。

  2、争议的解决

  (1)、当各方对同一流程,出现不同意见,没有达成一致,可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司行政会议仲裁。

  (2)、当违反流程规定,对公司下达纠正措施通知单,存在异议,可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司行政会议仲裁。

  第四章处罚

  第十一条未按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行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批评、警告处分,在按该部门相关制度进行扣罚之后,再处以10——100元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承担主要责任。被处罚记录记入个人档案,并与公司年终个人及部门评优挂钩。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会议。

公司招待所管理规定4

  为了方便公司业务往来及临时客人居住,公司综合办利用空闲宿舍作为临时招待所,为加强管理,规范住宿环境,特制定招待所管理规定。

  一、住宿审批:凡需在招待所住宿的人员一律凭公司有关领导批准,由综合办给予安排,否则不予接待。

  1、外单位业务联系人员由业务联系部门申请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员工特殊情况需要暂住时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报综合办分管领导审批;

  二、入退住手续:

  1、外来人员来司入住,须相关部门提前1天申请,员工须提前1天向综合办提出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入住。

  2、到公司财务部交纳住宿押金,预计住宿时间在一周以内的交纳押金100元/人,超过一周的交纳押金200元/人,并持交款证明到宿管值班室办理登记入住手续:

  3、填写《入住登记表》,客人应如实填写本人姓名、户籍地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宿管员核对信息并注明客人入住时间、房间号,发放房间钥匙。

  4、退房时,客人应提前通知宿舍管理员,由管理员检查房间物品。清点完毕后,客人归还钥匙,宿管员返还押金证明或开具缴费通知。

  5、客人持押金收据和缴费通知到财务办理结算手续,结清房费退还押金(无发票)。

  三、收费标准:

  1、公司员工有特殊情况需晚上住宿的,可以免费暂住在倒班宿舍楼;如申请入住公寓招待所的,需交纳住宿费每位20元/天,原则上暂住时间不得超过2天。

  2、外来人员:入住倒班宿舍楼按照10元/人/天交纳住宿费,住宿公寓招待所的按照30元/人/天。住宿时间超过15天的按照每人20元/月收取水电费。

  3、经领导批准可免费入住的.业务客户可不收取住宿费但须交纳押金,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领导批准。

  4、住宿者应保管好钥匙,如该钥匙遗失,须交纳钥匙工本费10元。

  四、入住规定

  1、住宿人员要自觉爱护公物,由于人为损毁或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毁的,要照价赔偿。

  2、要注意节约用电、用水,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做到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使用电炉、大功率电器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器具;并做好防盗工作,确保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和放射性及管制类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所内。

  4、招待所内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入住人员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转让床位。禁止赌博和其它违法之事,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其它规定按照公司《宿舍管理制度》执行。附件:

  1、来宾入住招待所申请单

  2、入住招待所押金条

公司招待所管理规定5

  第1条目的

  为了处理公司在节假日及工作时间外的一些事务,除主管人员坚守岗位外,公司需另外安排员工值班。

  第2条值班处理事项

  1.突发事件。

  2.管理、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员工。

  3.预防突发事件、火灾、盗窃及其他突发事项。

  4.治安管理。

  5.公司临时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3条值班时间

  1.工作日值班

  周一至周五每日下班时到次日上午上班时。

  2.休息休假日值班

  实行轮班制,日班上午8:00至下午5:00,夜班下午5:00至次日上午8:00(可根据公司办公时间的调整而变更)。

  第4条各部门根据业务情况自行安排本部门员工值班,并于月底公布次月值班表。

  第2章值班纪律管理

  第5条值班室是公司的重要岗位部门,值班人员的工作状态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安全和工作秩序。

  第6条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7条值班人员应自觉保持值班室的环境卫生。

  第8条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

  第9条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接听电话。

  第10条任何值班人员不得使用值班室电话拨打或接听私人电话。

  第11条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者,必须经值班主管同意,否则责任自负。

  第12条值班人员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第3章值班事项处理

  第13条值班人员遇事可先行处理,事后再报告。如遇其职权范围以外的事情,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

  第14条值班人员遇到重大、紧急事情时,应及时向上级业务指挥部门和公司领导汇报与请示,以便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负责人。

  第15条值班人员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报告表”,并于交班后送主管领导检查。

  第16条值班人员收到信件时应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1.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2.非职权所及的,视其性质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3.对于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4章值班津贴与奖惩

  第17条值班人员可领取值班津贴。具体数额参照《公司值班人员津贴费用规定》。

  第18条如果值班人员在遇到紧急事件时处理得当,公司可视其情节给予嘉奖。嘉奖分为书面表扬和物质奖励两个等级。奖励办法参见《公司值班人员津贴费用规定》。

  第19条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如擅离职守,公司应给予处分,造成重大损失者,应从重论处。

  第20条值班人员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并呈交领导批准,出差时亦同。代理值班人员应负一切责任。

  第5章附则

  第21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和解释,并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第22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每年修订一次。

公司招待所管理规定6

  总则为了保证公司贵重物品的有效管理和正常使用,公司特制定此制度。

  1、我公司贵重物品包括:笔记本电脑、自行车、工具、小灵通等。

  2、所有贵重物品都要进行建账管理,做到帐物相符,领用人必须在《领用登记表》上签字。

  3、所有贵重物品实行丢失、损坏按原价赔偿的原则。

  4、如遇员工离职、转岗等人事变动时,各部门负责人协助公司综合管理部对贵重物品进行回收,并做好登记工作。

  一、笔记本电脑管理办法

  1、笔记本电脑属于贵重易损坏物品,各领用人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轻拿轻放,避免挤压和撞碰,并远离水火及各类化学物品等。同时,要注意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盗窃。使用人未尽到应有的保管义务,致使损坏及其他严重后果的`,相应责任人自行承担赔偿费用。

  2、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电脑系统出现各种问题时,应立即与综合管理部取得联系,汇报电脑的故障情况,由综合管理部与公司技术人员,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未经综合管理部批准,不得自行随意拆卸电脑硬件,违反者,一经发现,即按严重违纪处理,因此,致使硬件损害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自行车管理办法

  1、各服务中心经理负责本部门自行车的日常管理、监督和协调使用。

  2、各使用人因使用时间出现交叉时,应本着相互理解、团结第一、积极协作的精神,服从服务中心经理的分配和协调。

  3、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寄存、维修等)由使用人承担。

  三、工具管理办法

  1、各运维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个人常用工具及小组公用工具,个人工具由本人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所有的工具必须正确使用,特别是电动工具必须正确、合理地使用,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使用。

  3、对于公共工具及大件工具应由服务中心经理负责进行统一管理,并进行缺陷记录。

  4、对于损坏的工具应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专用工具档案,如属人为损坏则需进行全额赔偿,如属自然损坏(需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具损坏凭据)则按照报损程序办理。

  四、小灵通管理办法

  1、小灵通只用做客服部接听工作电话使用,不能拨打私人电话、长途电话。如发现有违反规定行为,将在工资中双倍扣除通话金额。

  2、小灵通只能在工作区范围内使用,不得擅自将其带离至其他场合使用。凡违反规定者,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

  3、员工应妥善保管话机及其所有附件,并在交接班过程中完成对小灵通的交接。

  此办法解释权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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