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管理制度

时间:2023-09-04 16:45:38 管理 我要投稿

备用金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备用金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备用金管理制度

备用金管理制度1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包括各子公司、部门、项目)备用金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名词解释

  备用金是公司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或网银转账方式借用的款项,包括临时备用金和定额备用金。

  第三条:备用金范围

  1、采购员零星采购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

  3、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

  4、项目兼任财务人员备用金;

  5、其他备用金。

  第四条:管理原则

  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进取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五条: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

  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需从oa中提请“借款单”,“借款单”

  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填写借款单,必须填写声明:此备用金仅限用于公司开展正常工作或业务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否则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在oa中提请“日常费用报销单”或“差旅费报销单”,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景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景,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延期。

  第六条:备用金额度

  1、采购员借用的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材料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或项目部财务人员处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

  2、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

  第七条:项目备用金

  各工程项目备用金,视各项目情景不一样,备用金额度暂定为每项目1万—5万。特殊情景,需由项目经理提前向总经理说明情景,予以审批。

  第八条:其他备用金

  其他借款,根据实际情景核定金额。

  第九条:备用金使用审批权限

  备用金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提请财务部,财务部按照借款用途审核备用金借款金额,审核无误后提请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为备用金借款的第一职责人。

  第十条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第十一条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四周内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终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二条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经过之日起实施。

备用金管理制度2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有项目部。

  二、备用金范围

  1、采购员零星采购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

  3、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

  4、项目兼任财务人员备用金;

  5、其他备用金。

  三、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进取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

  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两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资料填写借款单,并按流程办理签字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资料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资料,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将“报销单”回到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景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景,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备用金额度

  1、采购员借用的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材料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或项目部财务人员处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单笔超过10000元的采购,必须按照工程部制度规定,走合同审批程序采购。

  2、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

  3、各工程项目备用金,视各项目情景不一样,备用金额度暂定为每周1万—5万。特殊情景,需由项目经理提前向总经理说明情景,予以审批。

  4、其他借款,根据实际情景核定金额。

  六、备用金使用审批权限

  备用金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为备用金借款的第一职责人。

  七、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八、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两周内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终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十、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一、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备用金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了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根据《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人,应当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并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以下简称备用金)。

  第三条备用金是指采矿权人在开采矿产资源过程中及其在闭坑、停办、关闭矿山后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和恢复植被等应缴存的备用治理费。

  备用金属采矿权人所有,列入生产成本。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环境治理义务,经验收合格后,备用金本金及其利息收入返还采矿权人。

  第四条备用金依照采矿权的审批权限分级收存。

  国土资源部和省审批发证的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存;市(州)、县(市)审批发证的,分别由市(州)、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存。

  第五条备用金的收存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备用金收存额=收存标准(累进制)×采矿许可证登记面积×采深系数×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年限)。

  其中,备用金收存标准及采深系数见附件。

  第六条采矿权人应当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1个月内,与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并缴存备用金。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人,应当在本办法施行后3个月内,与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并缴存备用金。备用金缴存额以本办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样式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第七条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在3年以下(包含3年)的,应当一次性全额缴存备用金;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在3年以上的,可以分期缴存备用金,第一次缴存的数额不得少于备用金总金额的30%,余额按剩余期限年均数在采矿权人年检时缴存。

  第八条采矿权人变更矿区范围、主采矿种以及采矿许可证期满,申请延续登记的,采矿权人应与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并缴存备用金。

  第九条采矿权人转让采矿权的,应同时办理备用金本息转移手续,由采矿权受让人与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并承担相应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

  第十条开采矿产资源造成地质灾害破坏或者诱发地质灾害的,采矿权人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恢复治理。对恢复治理措施不力、不及时的采矿权人,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恢复治理。逾期不恢复治理的,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强制治理,治理费用从其缴存的备用金及利息中支出。采矿权人应当在治理工程结束后3个月内补齐已支出的备用金。

  第十一条采矿许可证有效期3年以上,需分期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的矿山,采矿权人要求对分期治理工程进行验收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验收合格的,由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合格通知书,并可适当抵缴备用金数额。

  第十二条矿山停办、关闭或者闭坑前,采矿权人应当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并向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提出验收申请。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采矿权人书面验收申请2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专家完成验收。

  经验收符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要求的,由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验收合格通知书,并及时将备用金本息返还采矿权人。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不符合要求的,由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采矿权人限期进行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仍达不到要求的,由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等方式,组织有关单位用备用金进行治理。

  治理费用超出采矿权人所交备用金(含利息)的部分由采矿权人承担,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向采矿权人追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完成后备用金还有剩余的,剩余部分返还采矿权人。

  采矿权人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合格通知书,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采矿权注销手续。

  第十三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收存备用金后,应当向采矿权人开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往来款项收据。

  备用金的收存实行“票款分离”,统一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对按规定予以返还采矿权人的备用金,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拨付到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财政专户在做会计处理时冲销备用金收入。

  对按规定不予返还的备用金,作为同级财政的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由组织实施治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编报支出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拨付使用。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交财务决算报告,聘请具备相应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决算报告进行专项审计,经负责组织治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财政和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治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对备用金收存、使用、返还等情况的监管。

  第十六条采矿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足额缴存备用金的,由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存;逾期拒不缴存备用金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不予办理采矿权的延续、变更、转让、登记和年检注册等手续。

  第十七条开采矿产资源造成地质环境破坏或者诱发地质灾害的,由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治理;逾期不恢复、不治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国土资源、财政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占有、挪用或者不按规定返还备用金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备用金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公司对有关处室及各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处室及各项目部。

  二、备用金种类

  1、临时备用金,是指一次领用,使用完毕后必须一次性全部结清的备用金。

  2、周转备用金,是指一次领用,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周转循环使用的备用金。

  三、备用金范围

  1、材料采购备用金;

  2、办公用品采购及办公设备维修备用金;

  3、土建公司应急备用金;

  4、食堂物资采购备用金;

  5、车辆日常运营备用金;

  6、其他备用金。

  7、所有零星备用金及其他借款都属于借款,借款的时效为2年,即从借款到期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备用金管理原则

  1、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处室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不论临时备用金,还是周转备用金在每年12月20日前(农历)必须结清,次年重新按本制度进行审批。

  3、备用金因使用责任人离职或职位调整,由使用人、处室长、人力资源部和财务处负责做好备用金结清工作。

  4、当月用备用金(主要指周转备用金)支出的费用,必须在当月内按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进行报帐,按月做好结清工作;如果备用金支出前明确约定需经过一定期限才能归还或结清的,写明情况说明并由领导审批同意,并在该期限内做好结清工作。

  5、备用金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不使用时必须放在财务处;使用时必须由处室负责人或助理、经办人等两人以上签字、监督及使用,财务处负责做好监督工作。

  五、管理职责

  1、财务处作为备用金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备用金的申请审核、备用金的发放、备用金的清查以及依据备用金的支出情况做好成本核算等事务。

  2、各处室长负责本处室内所申请的备用金的使用与日常监督,确保备用金的正常使用;备用金直接使用人对备用金承担直接责任,严格按审批内容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做好备用金的支出与报销,做好使用台帐,如未使用的,应立即归还。

  3、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因离职或职位调整协同财务处做好备用金的结清工作。

  六、备用金申请程序

  1、由使用处室的使用人填写《备用金申请单》(附件一),注明备用金的种类、日期、申请部门、使用人、金额、用途,然后由处室长负责签字确认。

  2、经处室长签字确认后,上报财务处,由财务处主办会计及财务处领导审核后进行签字。

  3、经财务处签字确认后报分管副总进行审核后,由使用人上报董事长进行审批。

  4、经董事长审批后,财务处凭审批单发放备用金给使用人,并由使用人向公司财务处出借条;如暂时不使用的,由财务处负责保存备用金,使用时必须经处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使用人向财务处出具借条,财务处方可将备用金发放给使用人。

  5、备用金使用及报销时间不能超过七天,否则要重新审批同意后放可再用,审批后的备用金必须放在财务处,要用时领用。

  6、特殊情况另行审批,特事特办。

  七、备用金使用规定

  1、备用金必须专款专用,使用人每次对于用备用金支出的费用,在该项费用发生前,按以下规定进行先行报批:

  (1)材料采购备用金支出时,必须按采购合同或询价审批单上写明的材料进行采购。

  (2)用于办公用品采购、维修等事项需要用备用金支出的,必须按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由使用人填写《费用支出情况申报表》,说明费用支出原因、预计金额等内容,并报部门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财务处负责人进行审核签字后报董事长进行审批。

  (3)用于应急性垫付或应急性借支的备用金(主要指土建公司应急备用金),在应急性支出前必须由使用人写申请报告上报经董事长授权的审批人进行审核批准。

  (4)备用金必须按公司规定的借款利率计算利息,在借条中必须明确借款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或违约金。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审批为准。

  2、经审批后,使用人方可用备用金支付该项费用。

  3、若备用金用于材料采购支出的,则按公司《材料款支付审批管理制度》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同时与财务处做好结清工作,财务应对该笔借款做好清帐手续。

  若备用金用于办公用品采购、维修等事项支出的,则按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的费用支付及报销流程进行审批报销,同时与财务处做好结清工作。

  若备用金用于应急性垫付或应急性借支的,在支出前必须明确归还或结清期限,并由使用人和审批人负责按期收回或结清备用金。

  4、使用人向财务处领取经董事长审批的备用金时,必须填写借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公司有权向使用人按公司规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收取利息。

  (1)利用公司备用金用于私人资金使用的情形;

  (2)按本制度规定须在12月20日前(农历)办理结清的,而不肯办理的情形;

  (3)离职后不肯归还或不办理备用金结清手续的情形;

  (4)其他违规使用备用金行为。

  八、周转备用金使用人必须对每次使用备用金支出及报销做好台帐,财务处负责检查备用金使用人所编制的台帐。

  九、本制度由财务处负责解释,经董事长审批后实施,修改亦同。

备用金管理制度5

  目的:备用金的设立是为了一些部门或个人因为业务的特殊性而出现的,为了保证备用金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特拟定以下制度。采购员、收银员、出纳员、司机等要熟悉并遵守此制度。

  1、备用金的申请

  (1)要求设立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需先填好借支单,说明原因。

  (2)财务部对此进行调查和审核,如果确因业务需要,财务部请示总经理审批。

  (3)经过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可到财务部出纳处领取备用金。

  (4)申请人领取备用金,我部即可确认其为备用金保管人(简称保管人),保管人负责备用金的完整和安全。

  2、备用金的保管使用

  (1)设立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务必对备用金专款专用,不得出现占用、挪用备用金的状况。

  (2)财务部可对设有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盘点,盘点时财务人员和保管人一齐清点备用金,并填制备用金盘点表,双方签字确认。

  (3)在对备用金的盘点当中,如果发现备用金有被占用、挪用、短缺等状况,务必由保管人立即补上,有长款状况则要求保管人解释原因。

  (4)任何人不得对保管人提出借用备用金的要求,否则,财务部有权对此行为进行处罚。

  (5)如果备用金一向都发生短缺、占用、挪用等现象,我部有权对保管人进行经济及行政处罚(经济处罚是短缺、占用、挪用款的2-5倍。行政处罚是口头、严重警告、最后警告等处罚)。

  (6)保管人在使用备用金时,可用贴合财务制度的单据到财务部报销,经过报销后到出纳处领取相应的报销金额。

  3、备用金的归还

  (1)保管人因业务关系不需要可随时将备用金归还财务部,财务部开出收据给保管人以证明其已将备用金归还。

  (2)财务部在盘点备用金过程中,如发现保管人不需要备用金或备用金使用量不大,有权要求保管人在限期内归还部分或全部备用金。

  为规范集团旗下各学校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金碧教育集团现实行定额备用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根据学校日常零用现金开支需要,为各校区财务部门收费员核定备用金定额RMB2000元每月,可循环使用;

  2.校区财务部门凭使用备用金取得的原始凭证,编制分类报销单据,定期向总部报销以补充备用金定额。但在会计处理上不透过定额备用金科目,也不必退回借款余额。

  3.平时,定额备用金科目不记录领用事项,除非发生调整或收回备用金定额的业务。每周二,收费员务必向总部会计部门报销当期费用;

  4.校区备用金主要用于因特殊状况急需支付的零星支出(招待费除外),如:学校快递费、多刷一卡通费用、每星期不超过500元的办公用品采购等事项。其他超过500元的特殊支出须向总部申请付款。

  5.该备用金如因收费员保管不善或核算支付错误导致公款丢失或缺少,职责由收费员本人承担。

  请校区各级部门依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支付备用,收费员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备用金日常管理核算工作。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各办事处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备用金是各办事处工作人员用作日常办公用品开支、项目管理及实施、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第三条、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办事处工作人员用心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务必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专账管理,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四条、备用金的管理要求:

  1、备用金帐户由专人负责,实行专帐管理。各办事处需将备用金帐户管理人员的状况报部公司备案。

  2、备用金管理员及时做好备用金帐户的收支记录,每周五下班前将本周的收支状况以电子报表形式报公司人事行政部。

  3、备用金帐户按月结清,备用金管理员应于每月25日结清备用金帐户,将备用金帐户的支出凭证分类整理随备用金帐户的收支状况表以快递方式报公司人事行政部。

  4、公司财务部有权对各办事处的备用金帐户进行不定期清查,备用金的支出要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不得出现白条抵帐,未经同意任何人无权转借备用金。

  第五条、备用金的申请:

  1、备用金的申请务必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由办事处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事行政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划入指定帐户。

  2、备用金申请时光为每月1日。

  3、上月备用金帐户没有结清的,不能申请下月的备用金。

  第六条、备用金的支出范围:

  1、办事处日常办公支出;

  2、办事处所辖市场的项目实施与管理支出;

  3、办事处所用办公设备/固定资产类支出;

  4、办事处所连辖市场开发支出;

  5、其他得到批准的支出;

  第七条、备用金的使用程序:

  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备用金专管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备用金专管员务必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每月31日备用金专管员汇总清理备用金帐户,并将备用金帐户的收支状况报总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备查。

  5、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及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备用金专管员发出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备用金专管员可通知财务部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奖金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6、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务必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年借款。

  第八条、备用金的报销程序

  1、备用金实行按月结算的管理方式。

  2、备用金专管员于每月25日将“备用金”帐户汇总,编制当月备用金帐户的结算表,整理相关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附结算表后快递总公司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到财务部报销。

  第九条、本办法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修改。

  各预算单位领取的备用金应按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单位所发生的经济往来,除规定的范围可使用现金外,其他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备用金管理包括借支管理和保管管理。

  借支

  1、企业各部门填制“备用金借款单”,一方面财务部门核定其零星开支便于管理;另一方面,凭此单据支给现金。

  2、各部门零星备用金,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若遇特殊需要应由企业部门经理核准。

  3、各部门零星备用金借支应将取得的正式发票定期送到财务部门备用金管理人员(出纳员)手中,冲转借支款或补充备用金。

  保管

  1、备用金收支应设置“备用金”账户,并编制“收、支日报表”送经理。

  2、备用金定期根据取得的.发票编制备用金支出一览表,及时反映备用金支出情况。

  3、备用金账户应做到逐月结清。

  4、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各种与备用金相关的各种票据。

  备用金的管理不论采用何种办法,都应严格备用金的预借、使用和报销的手续制度。

  定额

  (一)定额管理

  定额管理是指按用款部门的实际需要,核定备用金定额,并按定额拨付现金的管理办法。用款部门按规定的开支范围支用备用金后,凭有关支出凭证向财会部门报销,财会部门如数付给现金,使备用金仍与定额保持一致。一般对用于费用开支的小额备用金,实行定额管理的办法;对用于销售找零用的备用金,按营业柜组核定定额,并拨给现金。各柜组可从销货款中经常保留核定的找零款,不存在支出和报销的问题。

  非定额

  (二)非定额管理

  非定额管理是指用款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财会部门领款的管理办法。在凭有关支出凭证向财会部门报销时,作为减少备用金处理,直到用完为止。如需补充备用金,再另行办理拨款和领款手续。对用于收购农副产品的备用金,在集中收购旺季时一般采用非定额管理的办法,在淡季零星收购时则采用定额管理的办法,实行交货补款。

  总而言之,无论实行哪种管理办法,都要建立健全备用金的领用、保管和报销等手续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经管备用金。经管人员发生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以明确经济责任。

  备用金的核算,可在“其他应收款”账户内核算,也可单独设置“备用金”账户。它属于资产类账户,借方登记增加数,贷方登记减少数,余额表示库存的备用金数额,并按照领用单位或个人设明细分类账户核算。

  制度

  1.设置批准制度

  对哪些部门、哪些业务实施备用金管理,应建立一个规范的申请、批准制度。

  2.定额管理制度

  对批准使用备用金的部门,必须根据需要事先核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备用金定额。

  3.日常管理责任制度

  使用部门必须对备用金指定专人管理,并明确管理人员必须执行的现金管理制度、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和开支权限使用、接受财会部门的管理及定期报帐等各项责任制度。

  4.清查盘点制度

  财会部门必须对备用金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清查盘点,防止挪用或滥用,保证备用金的安全完整。

  5.审查入帐制度

  对备用金使用部门报销的所有票据,财会部门都要象对其他原始凭证一样,进行严格的审核后方能付款记账。

备用金管理制度6

  为加强公司备用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备用金使用,保证单位日常工作开展的现金支出需要,确保资金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二、备用金范围

  1、采购员零星采购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金;

  3、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

  4、其他备用金。

  三、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

  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单,并按流程办理签字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因业务原因需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立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况,按时对备用金用款和结余情况进行清理和结算,将相关报销凭证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后报财务部门销账,多退少补。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备用金额度

  备用金实行限额管理,备用金限额根据单位日常业务3—5日内零星开支所需要的现金量核定。

  1、采购员借用的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材料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

  2、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

  3、办公室零星费用,单次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3000元,按财务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

  4、其他借款,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金额。

  六、备用金使用审批权限

  备用金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负责人为备用金借款的第一责任人。

  七、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八、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两周内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十、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一、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内蒙古佰惠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

备用金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有关部门及各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备用金的统一收支,统一核算,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备用金的安全完整负责。部门负责人和分公司负责人对本制度在该部门和该分公司的有效执行,保障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下属的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各部门及所有项目部。

  第二章备用金的用途

  第四条备用金仅限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拓展和项目实施,主要是采购业务人员零星采购备用金、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等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其他备用金。

  第五条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三章申请备用金人员的资质审查

  第六条公司人员申请备用金必须有具体的业务用途,由业务实施人员提出。

  第七条申请备用金人员的业务经验和能力要求:申请备用金的人员,原则上应具备相关的业务经验和能力,具体的人员主要包括部门主管、项目组负责人、部门经理。不具备以上职位的成员不能申领备用金。

  第四章备用金专员制度

  第八条公司设置备用金专员(隶属于财务部),负责建立备用金台账,反映备用金的申领、使用和报销情况、备用金的清理和回收情况。备用金管理专员负责办理所管理的公司的备用金申请、备用金报销资料的收集和办理、备用金的清理收回等相关工作。

  第五章备用金的申请和审批

  第九条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日期、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并按流程办理签字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第六章备用金的报销和发票管理

  第十条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一条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第十二条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况,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第十三条备用金使用审批权限:备用金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为备用金借款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章备用金额度

  第十四条采购业务工作人员借用的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材料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或项目部财务人员处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

  第十五条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

  第十六条各工程项目备用金,视各项目情况不同,备用金额度暂定为每周不超过10万。特殊情况,需由项目经理提前向总经理说明情况,予以审批。

  第十七条其他备用金借款,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金额。各级审批人员严格按照额度限额进行审批。

  第八章备用金的清理和归还

  第十八条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第十九条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两周内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第二十条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

  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第二十一条备用金应妥善保管,项目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及时退回备用金。

  第九章备用金管理的考核

  第二十二条部门负责人对该部门的备用金总额负管理责任。公司总经理对公司备用金的总额负管理责任。

  第二十三条各备用金的借款人在资金使用后,应及时要求对方开具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发票并向资金管理专员予以报销。

  第十章备用金的财务核算

  第二十四条财务部门备用金专员的台账每月应及时更新,总账与明细账应每月核对。备用金专员应定期分析备用金的领取、使用、报销、回收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对于异常情况及时预警,并向部门主管领导汇报,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十一章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五条公司备用金的用途专为业务上所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备用金负责人定期对项目人员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备用金管理制度8

  为规范集团旗下各学校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金碧教育集团现实行定额备用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根据学校日常零用现金开支需要,为各校区财务部门收费员核定备用金定额RMB2000元每月,可循环使用;

  2.校区财务部门凭使用备用金取得的.原始凭证,编制分类报销单据,定期向总部报销以补充备用金定额。但在会计处理上不透过定额备用金科目,也不必退回借款余额。

  3.平时,定额备用金科目不记录领用事项,除非发生调整或收回备用金定额的业务。每周二,收费员务必向总部会计部门报销当期费用;

  4。校区备用金主要用于因特殊状况急需支付的零星支出(招待费除外),如:学校快递费、多刷一卡通费用、每星期不超过500元的办公用品采购等事项。其他超过500元的特殊支出须向总部申请付款。

  5。该备用金如因收费员保管不善或核算支付错误导致公款丢失或缺少,职责由收费员本人承担。

  请校区各级部门依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支付备用,收费员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备用金日常管理核算工作。

备用金管理制度9

  1.目的:为了加强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2.名词解释:备用金是单位内部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3.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本制度规定了备用金借用和报账手续及备用金的管理要求。

  5.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

  5.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办事处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三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项目主管经理签字同意,再由财务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办事处办理借款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5.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办事处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经理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财务部办事处,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5.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6.备用金的管理

  6.1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

  6.2财务部办事处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6.3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及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办事处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办事处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奖金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6.4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年借款。

备用金管理制度10

  1.本公司各部门零用周转金的'划拨采取定额式,各部门划拨1 000元,以供日常零星开支之用。

  2.各部门的备用金限用于购置消耗性文具用品及事务性临时开支,其余购置器具修缮或金额较大的开支,均应先行呈准后始得办理。

  3.各部门应于每周六抄报本周诸项费用开支,限次周星期一送会计科审核,次周星期三由会计科按各单位核准金额划拨,但开支申请金额较少者,合并至下周统一划拨。

  4.各部门按周抄报该部门费用时,应按次序编号填制备用金报表,一式两份,一份自行留底存查,一份送会计科凭以核对。

  5.各部门申请核拨时,应将发票或收据贴于原始凭证粘贴页上,在粘贴页右下端应有部门主管、申请人签章证明。

  6.索取发票或收据时,应注意本公司抬头、厂家及负责人签章品名、金额、数量等。

  7.会计科审核各部门备用金申请,须会同有关单位按其授权范围审核各项费用,并通知单位。

  8.各部门备用金账务处理以不设立账簿记载为原则,仅以备用金周报表代替。备用金(现金)报表代替现金簿,备用金(各项费用)明细表代替费用明细账。

  9.各部门各项费用应于发生当月报销。

  10.本办法未定事项,按惯例或会计一般处理原则办理。

备用金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公司对有关部门及各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有项目部。

  二、备用金范围

  1、采购零星客户礼品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

  3、项目突发事件备用金;

  4、其他备用金。

  三、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项目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

  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两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单,并按流程办理签字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况,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备用金管理人员可由财务人员管理)。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备用金额度

  1、采购客户零星礼品用款,单次不得超过2000元,超过2000元的礼品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以上礼品采购必须由部门副总及公司副总审批签字。

  2、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

  部门副总级别:200元/天

  部门经理或以上级别:150元/天

  普通员工级别:100元/天(此金额包含餐费超出补助金额自行付费)

  3、各工程项目备用金,视各项目情况不同,备用金额度暂定为5000元。特殊情况,需由项目经理提前向公司总经理说明情况,予以审批。

  4、其他借款,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金额。

  六、备用金使用审批权限

  备用金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为备用金借款的第一责任人。

  七、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八、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两周内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所有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

  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十、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一、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备用金管理制度12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各办公室备用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备用金是指各办事处工作人员以现金形式借入的用于日常办公用品开支、项目管理和实施、差旅费等的款项。

  第三条备用金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各办事处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要专款专用,专人专账管理,不得挪用、贪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四条储备基金的管理要求:

  1、小额备用金账户由专人负责,实行专账管理。各办事处应将备用金账户管理人员情况报部、公司备案。

  2、零用金管理员及时记录零用金账户的收支情况,每周五下班前将本周收支情况以电子报表形式上报公司人事行政部。

  3、零用现金账户应按月结算。零用金管理员每月25日进行零用金账户结算,整理零用金账户支出凭证,连同零用金账户余额表快递至公司人事行政部。

  4、公司财务部有权不定期检查各办公室的零用现金账目。零用现金的支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不得有支付的白条。未经同意,任何人都无权借出零用现金。

  第五条储备基金的申请:

  1、备用金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由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事行政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转入指定账户。

  2、备用金的申请时间为每月1日。

  3、如果上个月的备用金账户没有结清,就不能申请下个月的备用金。

  第六条储备基金的支出范围:

  1、办公室日常办公费用;储备基金管理系统

  2、办事处所辖市场的.项目实施和管理支出;

  3、办公室使用的办公设备/固定资产支出;

  4、办公室管辖的市场开发支出;

  5、其他核定支出;

  第七条储备基金的使用程序:

  1、办公室人员需要提取备用金时,需要填写“借款单”。借款人应按规定格式填写贷款日期、借款人、贷款用途、贷款金额,经项目主管经理签字同意,备用金经理审核后方可使用。

  2、借款人办理完业务后,应在三天内到备用金经理处,填写“报销单”的各项规定,经主管经理审核后,将“报销单”交回备用金经理处,经主管经理审核后办理报销手续。

  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备用金管理人应查阅“备用金”明细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报销超支部分应及时支付并归还本人。如果报销后的金额低于备用金金额,则应将余额退回,以结清从原借款单借入的账户。

  4、备用金管理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备用金支付的收据、发票和各种报销凭证,并设立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每月31日,备用金经理将备用金账户进行汇总和清理,并将备用金账户的收支情况报总行人事行政部备查。

  5、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及时销账。对于无故拖延的,以及备用金管理人发出催款通知后仍不办理的,备用金管理人可通知财务部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的奖金中扣除,不收取任何费用2、各部门备用金限于购买消耗性文具和事务性临时费用,其余购买器具修理或大额费用先报后办理。

  3、各部门每周六送一份本周费用,下周一送会计部审核。下周三会计部根据各单位核定的金额进行分配。但如果费用申请金额较小,则合并到下周统一分配。

  4、各部门向本部门费用发送周报表时,应按序号填写备用金报表,一式两份,一份自留,一份交会计部门核对。

  5、各部门在申请拨款时,应将发票或收据粘贴在原始凭证粘贴页上,粘贴页的右下端应有部门负责人和申请人的签名证明。

  6、索要发票或收据时,要注意名称、金额、数量等。由公司、制造商和负责人签字。储备基金管理系统

  7、会计部门在审核各部门备用金申请时,应会同有关单位审核其授权范围内的各项费用,并通知各单位。

  8、各部门备用金的会计处理以不设账簿记录为原则,只用备用金周报代替。备用金(现金)表代替现金账簿,备用金(各种费用)清单代替费用明细账。

  9、各部门的所有费用应在发生当月报销。

  10、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惯例或一般会计原则处理。

备用金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提高资金利用水平,加强对备用金业务的管理,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备用金,是指公司借支给公司员工个人的款项,这些款项仅用于支付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备用金分为二类

  现金会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持有一定数额的'备用现金

  其他人员:最高为人民币200元

  第四条备用金由财务部核算并负责监督;备用金借支个人(以下简称借支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应督促借支人按期足额还清备用金。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门办理备用金借支业务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办理备用金核销业务的时间同上(特殊情况可以例外)。

  第六条借支人应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备用金,不得以任何名义挪用或占用公司资金。

  第七条借支人应按以下规定办理借支备用金手续:

  一、借支人应如实、规范填写备用金申请单。

  借款时,借支人应按要求填写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备用金申请单,按申请单格式准确填列借款日期、借款类别、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大小写)、预计还款时间等。备用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允许一款多用或多笔备用金交叉使用。

  对于未按要求填写的备用金申请单,财务部门有权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借支人负责。

  借支备用金必须写明款项的用途,报帐冲销的内容要和借款时填写的用途一致,一笔备用金未使用完,要及时到财务部报帐冲销,不能挪做别的用途,否则不予以报销。备用金借支原则上要求由借支人本人亲自办理,由于特殊原因由非借支人本人办理的,须由借支人本人在备用金申请单上亲自签名,否则视为代办人借支的备用金,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代办人负责。

  二、借支备用金时,借支人须提供相关的合同、协议、通知书、相关领导人签字的备用金申请单等有效文件,并准确填列付款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帐号,否则财务部门有权不予办理,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借支人负责。

  三、备用金借支审批手续应完备。

  由经办人提出后交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借支人应按时归还所借备用金。

  第九条原则上谁借支谁报销。借支人因故不能亲自报账,而委托他人代办的,委托人应在报销凭证上签字。

  第十条公司员工调离、辞退或辞职时,必须到财务部门办理备用金清理手续。凡未办理备用金清理手续的员工,公司将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借支人超过预计还款时间尚未结清备用金账户,但有合理理由说明原因的,应由借支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不能按时归还的原因,报有关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公款丢失,由本人承担。

备用金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各办事处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备用金是各办事处工作人员用作日常办公用品开支、项目管理及实施、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第三条、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办事处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专账管理,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四条、备用金的管理要求:

  1、备用金帐户由专人负责,实行专帐管理。各办事处需将备用金帐户管理人员的情况报部公司备案。

  2、备用金管理员及时做好备用金帐户的收支记录,每周五下班前将本周的收支情况以电子报表形式报公司人事行政部。

  3、备用金帐户按月结清,备用金管理员应于每月25日结清备用金帐户,将备用金帐户的支出凭证分类整理随备用金帐户的收支情况表以快递方式报公司人事行政部。

  4、公司财务部有权对各办事处的备用金帐户进行不定期清查,备用金的支出要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不得出现白条抵帐,未经同意任何人无权转借备用金。

  第五条、备用金的申请:

  1、备用金的申请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由办事处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事行政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划入指定帐户。

  2、备用金申请时间为每月1日。

  3、上月备用金帐户没有结清的,不能申请下月的备用金。

  第六条、备用金的支出范围:

  1、办事处日常办公支出;

  2、办事处所辖市场的项目实施与管理支出;

  3、办事处所用办公设备/固定资产类支出;

  4、办事处所连辖市场开发支出;

  5、其他得到批准的支出;

  第七条、备用金的使用程序:

  1、办事处人员需支取备用金时,需填写“借款单”,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日期、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项目主管经理签字同意,再由备用金专管员审核后,方可使用备用金。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备用金专管员处,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经理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备用金专管员处,专管员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 、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备用金专管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备用金专管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每月31日备用金专管员汇总清理备用金帐户,并将备用金帐户的收支情况报总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备查。

  5、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及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备用金专管员发出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备用金专管员可通知财务部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奖金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6、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年借款。

  第八条、备用金的报销程序

  1、备用金实行按月结算的管理方式。

  2、备用金专管员于每月25日将“备用金”帐户汇总,编制当月备用金帐户的结算表,整理相关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附结算表后快递总公司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到财务部报销。

  第九条、本办法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修改。

备用金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部门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专账管理,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范围

  是各部门人员用作日常办公用品开支、项目管理及实施、差旅费、搬运、货运、临时网费及日常性费用之类的借用款项。

  三、职责

  1、由财务中心门负责备用金的审核、发放和收回;

  2、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备用金发放的初审及协助备用金的收回;

  3、由总经理负责备用金的审批。

  四、备用金分类

  为保证日常临零支付而单独储备的现金。备用金分定额备用金、临时备用金、出纳备用金三种:

  1、定额备用金是指因支出频繁等原因而需要周转的现金,具有时间长、比较固定的特点;

  2、临时备用金是指因公司业务需要而暂时借支的现金,具有一次性、时间较短的特点;

  3、出纳备用金是指因结算需要而准备的库存现金,具有金额较大、流转快的特点,一般不超过规定限额。

  五、管理要求:

  1、备用金帐户由专人负责,实行专帐管理。各部门需将备用金帐户管理人员的情况报财务中心备案;

  2、备用金管理员及时做好备用金帐户的收支记录,备用金帐户按季度结清,备用金管理员应于每季度10号前将收支情况以电子报表形式报公司财务中心;

  3、公司财务中心有权对各部门的备用金帐户进行不定期清查,备用金的支出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制度,不得出现白条抵帐,未经同意任何人无权转借备用金;

  4、定额备用金每年为一次周转期,即年底收回备用金,备用金归还后如需要继续借用,其借款审批手续需重新办理。

  六、备用金的使用程序:

  1、定额备用金和临时备用金的使用:

  1)借款部门填写《备用金申请表》——部门经理签字——中心负责人签字——财务中心核签备用金额度——总经理审批——会计记帐——出纳审核付款;

  2)各部门内部使用备用金,备用金专管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3)备用金专管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每季度10号前备用金专管员汇总清理备用金帐户,并将备用金帐户的收支情况报财务中心备查;

  4)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及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备用金专管员发出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备用金专管员可通知财务中心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

  2、出纳备用金的使用:

  1)出纳填写《备用金申请表》——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核——执行董事审批,

  填写基本户银行支票(或网上银行转帐提现)——会计根据相关票据记帐。

  2)出纳备用金必须注意安全第一原则,有专用保险柜存放现金,并且存放地点符合公安、公司安全管理原则。

  3)保险柜隔夜存放现金额不得超过控制金额,特殊情况下的大额存放,必须及时向财务经理报告,以便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出纳备用金必须日清月结,每天核对帐实数据。

  5)出纳备用金的直接责任人为当事现金出纳员,财务中心经理负管理责任。

  3、因人员调动或离职等原因造成定额备用金责任人更换的,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方法采用借还两条线,即原责任人办理还款,新责任人办理借款。

  4、备用金的申请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由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中心负责人审核,财务中心核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划入指定帐户或领取现金;

  5、上年度备用金帐户没有结清的,不能申请下年度的备用金

  七、其他相关规定:

  1、从事工作未满一年其出差借款不作为备用金,仅作为暂借款,在结算时由财务中心负责收回;

  2、备用金借款的员工一旦离开公司或调离岗位,应在离开或调离之前还清备用金。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及时通知财务中心清帐,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相关部门负责。若无法归还且造成经济损失的,借款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使用备用金人员应及时办理结算手续,公司将不定期地对备用金私用现象进行检查,促使备用金处于正常状态。

  八、惩罚

  1、出纳在审批手续不全情况下借支备用金的,按借支金额10%处罚,情节严重者直接除名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到期临时备用金借款未及时收回的,也无法提供其他特批书面报告的,每发现一笔,对出纳扣罚100元;

  3、对于超过周转期还不能足额归还备用金的,财务中心有权在工资中扣除,并对未归还部分按月利率1%计算利息,计息日期从借款之日起计算;因长期出差在外无法回借款地归还的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续借的,必须提出书面报告,并经中心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免于罚息,提交财务中心备案;

  4、财务中心负责人负责对备用金定期盘点(一个月不少于一次),对因未及时盘点而出现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备用金盘点损失,一律由责任人赔偿;

  5、若借款人拒不归还(超过归还时间一个星期),由出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告知人力行政中心相关人员在工资奖金中扣收借款额和逾期利息。如人力行政中心未作扣款处理,每次处罚100元,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

  6、财务中心对借款人的借款信用进行评定,对于逾期还款或拒不还款等人员,严格控制以后借款,甚至取消借款资格;

  九、附则

  1.本管理制度解释权、修订权归人力行政中心。

  2.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10月0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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