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集锦(12篇)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1
甲方:浙江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项目部(以下简称乙方)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积极倡导项目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根据《诸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项目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和《诸暨市安全标准化工程申报验评暂行规定》,甲乙双方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
1、本项目计划工地。
2、施工现场杜绝发生死亡事故和重大伤害事故,避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
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0-99)和省《实施意见》贯彻执行,并通过有关部门的核验。
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技术员持证上岗(含学习证)。
5、项目在主管部门的各项检查中不能被通报批评,或检查评分不合格。
二、责任
1、甲方责任
(1)传达室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指示;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及时指导和监督。
(2)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对查出的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及时检验整改结果。
(3)组织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
(4)及时做好培训申报和安全资料督查、上报工作。
(5)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表扬好人好事,奖励先进。
2、乙方责任:
(1) 项目管理人员和班组职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签订劳务合同,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工人须经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2) 安全教育应具体、有针对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30学时,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3) 健全各级安全责任制,制订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完善工程安全技术资料,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安全规程指标。
(4) 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施工,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需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
(5)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五牌一图”,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建立健全消防防火责任制,成立消防小组,配备足够、合适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
(6) 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班组每天不得少于一次,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记录,整改回执单。对重大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7) 下述四个阶段乙方必须通知甲方进行安全生产情况检查:
A、开工前,主要检查开工条件审批手续,安全措施计划、管理制度、管理网络和人员配备、岗位职责等。
B、主体结构工程形象进度至二层或建筑施工高度+3M及以下时,主要查:安全管理资料、现场布置、临时施工用电、外脚手架、各种标牌和标志、施工机械、特殊工种、“三宝四口”防护、文明施工管理等。
C、主体形象进度结顶,结构中间验收前,主要查安全管理资料、外脚手架、井架、“三宝四口”临时防护、临电、垂直运输机械、施工机具、特殊工种、卫生消防和落实文明施工管理方案等。
D、外装饰完工,架子未拆前,主要查外脚手架拆除方案,垂直运输架体拆除方案、临电、机具、卫生消防和文明施工管理等。
除上述四个阶段乙方必须通知甲方检查外,乙方还必须接受甲方不定期检查和检查中提出的整改要求。
三、奖罚措施
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公司作出全面考核,奖励和惩罚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质安奖罚条例中有关条款执行。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质安科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经办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2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国家企业财产免遭损失,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经甲方和乙方协商制定安全职责如下:
1、乙方在入场前三天建立本单位与甲方相应配套的安全管理体系,由乙方项目经理组织落实《xx市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制》根据施工规模及职工人数,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和群从安全员组织督促安全生产工作。
2、乙方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中严格遵守《xx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将安全生产纳入施工生产全过程。
3、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安全管理、机械安全管理、机械安全管理负全责。
4、乙方施工前,乙方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必须佩带胸卡,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佩带胸卡,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5、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
6、乙方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等,乙方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甲方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地点,电气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现场使用临时用电时,甲乙双方必须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8、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经乙方安全管理人员批准并确认到达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9、乙方在施工现场施工时,提前向甲方上报施工地点申请单及作业人员人数。乙方材料出场时,提前向物资部上报,并开据出门条。乙方施工车辆进场,车速不得大于5Kmh,出场必须经门岗值班人员检查。
10、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站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乙方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现实情景进行罚款,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2、因在本施工现场施工,乙方安全生产、礼貌施工、环境保护(包括土方及渣土外运)未达标被开发方、监理及政府执法部门处罚的,一切损失费用均有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原基础上加倍处罚。
13、甲方有依据《项目部分包管理手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xx市相关文件和项目处罚规定(附后),对违反本协议书的乙方单位进行处罚。
14、本协议将贯穿整个施工全过程,未包含资料按国家及xx市相关标准执行,若有xx市最新法令法规按新法令法规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xxx 乙方(签字盖章):xxx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3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全系统安全无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县局决定对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并纳入目标考核。为此,特签定以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甲方:
乙方: (所、股、室、队)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强化目标管理,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在系统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主要职责
(一) 工商所主要职责
1、 内部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组织机构落实,安全制度健全、责任任务明确。
(2)办公区、生活区的安全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重点搞好防电、防火、防盗等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火灾和被盗事件发生。
(3)加强文件资料档案管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防止文件丢失和失泄密事件发生。
(4)严格机动车辆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护好车辆,禁止病车上路、违章驾驶、酒后开车、私自出车。
2、市场安全
(1)落实组织领导,明确安全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设施和经费,所与职工、所与市场业主、市场业主与场内经营户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认真抓好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好上级安排部署的安全工作任务。
(2)组织实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市场和内部安全管理能力。加强与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的配合,组织市场业主和相关管理人员以及经营户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化安全宣传,搞好安全警示,增强安全意识,开展现场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安全管理整体能力。
(3)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市场和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市场安全户口制度”、“市场安全责任制度”、“市场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制度”、“市场安全隐患函告制度”、“市场安全隐患整改承诺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市场商品经营安全责任制度”、“市场安全、商品经营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建立完善的市场安全管理档案。
(4)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格审查申办市场安全条件。严格认真审查申办市场、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安全前置条件。强化市场、个体、企业的年检工作,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得通过年检。
(5)开展排查检查,落实市场安全隐患整改。主动认真组织实施市场消防安全、市场建筑物质量安全和市场食品安全的排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限期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及年检未通过的,要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函告安监、公安、消防、建设等部门依法处理,直至关闭市场。
(6)制定市场安全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搞好事故救援工作。市场发生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等事故,有关领导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指挥抢险及救护,搞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二) 机关中层单位主要职责
1、注册股负责指导、督促各所实施对本所管辖范围内工商企业及个体私营业主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对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隐患整改,确保安全无事故;负责对已登记注册涉及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前置审批的清理,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2、市场股负责指导督促各所实施对所辖市场(包括社办市场)、商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做好市场主体资格清理检查和市场登记工作;组织开展对各类市场、商场的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指导、督促落实市场安全管理制度。
3、办公室负责机关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检查督促各所做好本所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4、计财股负责县局办公楼、办公楼后物业小区的安全和机关票据、现金帐册等资料、物质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所加强财务安全管理,定期对工商所的票据、现金的管理使用进行检查,凡发现票据丢失、现金被盗和挪用的,及时上报处理,严格财经纪律。
5、经检大队负责经济检查方面的安全工作,其车辆的安全管理,由本队自行负责,但必须遵守县局的车辆管理制度,服从统一调度。
6、消保股负责指导督促各所实施对所辖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 责任分工
各所、股、室、队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落实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研究落实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措施和办法,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各所、股、室、队副职为第二责任人,按照分工负责具体组织抓落实;安全工作专兼职人员及其相关人员为第三责任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
三、考核奖惩
1、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考核同年度业务工作目标考核一并进行。
2、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的,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经济、行政和法律责任。
3、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被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领导点名批评的;被地方政府组织的安全检查组通报批评或责令整改的;被县局安全生产督查组通报批评或责令限期整改的;被县局组织的安全检查发现相关制度、档案不健全或安全工作不力的;被新闻媒体批评曝光的,惩责任单位现金XX元,取消单位和责任人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并分别给予第一责任人XX元、第二责任人XX元、第三责任人XXX元的经济处罚。
甲方:
责任人:
乙方: (所、股、室、队): 责任人: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4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所有工程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人身及财产安全,明确每个施工人员安全职责,特要求所有施工人员签订本工程施工安全职责书。
一、生产工作安全相关
1)施工人员在施工时务必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严禁违章操作,对违章指挥的有权拒绝执行。
2)特种作业务必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严格做到持证上岗。
3)高空作业。操作人员应穿胶底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上或向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雨天及五级以上大风禁止室外高空作业,如搭、拆脚手架,上树作业等。
4)坑槽作业。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趋势时,人员要立即撤离并及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大树移植时,严禁未将树木支撑稳固就开始掘苗,掏底时严禁将头和躯干伸向土台下,风力到达四级时,应立即停止掏底。
5)起重、吊装作业。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
6)用电、用火安全。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裸线送电;施工时要与输电线路(尤其是高压线)、电气设备持续安全距离;严禁不懂电气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电线、电器;气割、电焊务必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严禁擅自在工棚、临建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等明火源以及汽油、柴油等发电设备,严防火灾事故以及气体中毒事故发生;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和乱堆乱放易燃物品;所有现场用电配电箱各路系统均使用漏电保护器,并各路需进行用电验算使用合格产品。
7)机械、设备操作安全。操作人员务必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严禁不懂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停止运转前,严禁进行检查、搬动或转场,严禁触摸机械设备的'旋转、切割、挤压等部件。
8)出入工地及外出。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务必戴安全帽及出入证或工作证,并遵守门岗的有关规定;从工地外出务必请示项目部管理人员,经项目经理同意方可外出,否则一切后果由施工人员自行承担。
二、生活及休息安全相关
1)交通安全。机动车驾驶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都务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行为规范及国外当地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论驾车、乘车、骑车外出还是步行外出都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安全;严禁酒后驾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2)财产安全。施工人员应自行保管好私人财物,离开宿舍时务必将门、窗锁好,就寝时务必将门窗锁好,发生丢失,由施工人员自行承担损失;对所领用工具设备,要妥善保管和保护,用毕要及时归还给库房,因未妥善保管或及时归还而损坏或丢失的,由施工人员承担赔偿职责;严禁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私拿、私卖施工现场或库房的任何物品。
3)施工人员应遵守施工所在地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礼貌施工,严禁在工地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对违反本条及上述各条的施工人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罚。
4)无论在施工场地还是营区禁止购买当地人贩卖的食品及饮料。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规定,部门在承包工程合同的基础上,为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同遵守的协议。
一、乙方的管理和责任
1.乙方为承包工程的责任方,对所有承揽的作业项目的生产安全负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部门和甲方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
3.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严禁违章操作,杜绝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发生。
4.乙方在矿石开采作业期间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制度,杜绝发生火灾、触电、爆破、车辆、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等一切事故。
5.乙方必须配备一名专(兼)职安全员(名单上报甲方),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事故隐患,督促作业人员遵章守纪,文明施工。
6.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建立安全台帐及事故报告制度、编制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四不伤害”防范措施。
7.乙方所录用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劳动部门和相关法律的规定。
8.乙方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9.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统一调度和指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方可上岗。
10.生产现场的管理
a.乙方必须提供给作业人员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b.乙方在矿石开采时,应具备良好的作业工具,在危险的区域及有关设施、设备上要做好安全警示标志。
c.乙方的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高处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穿软底鞋,并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是否有缺陷。
d.要安排专人每天对开采现场的边坡、平台等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浮石、险土,以免在开采作业时由于坍塌、落石等引发安全事故。
e.乙方必须保证作业场地的整洁有序及安全通道的畅通,及时收回边角料、废土、杂物等,不得在开采现场放置、堆放其它与生产无关的物件。
f.乙方要加强对作业人员职业道德的教育,严禁在开采现场大小便。
g.生产作业区及生活区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和损坏。
h.严禁夜间、雨雪天进行开采作业,下班后必须将大型设备撤离开采区域。
i.乙方必须在作业区内设置安全警示牌,危险区域拉警戒带,平台边缘2米内严禁站人。
j.禁止人员在边坡脚下、平台底部避雨和乘凉。
k.现场安全员应按照甲方安全科的要求每天做到时刻检查巡视,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向工程负责人和甲方安全科报告。安全员在工人上班前先到先检,下班后做到先检后下。
l.爆破作业由甲方统一管理,爆破必须提前一天经过甲方审批;严禁私自购买、领用、使用民爆物品。
二、乙方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对乙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2.有权要求甲方对乙方生产技术,安全作业方面的指导。
3.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水、电等生活条件。
4.对甲方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的环境,有权拒绝作业。
5.对甲方不合理的生产组织安排,有权提出异议并进行协商。
三、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及执行情况。
2.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对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有权禁止使用。
3.有权对乙方自带工具、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工具、设备有权禁止使用。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预押安全生产保证金_____________万元,目的是杜绝“三违”的发生,该保证金的违章处罚剩余部分在停止合同后归还给乙方。
5.对乙方严重违章行为,不服从管理等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责令停业整改,甚至解除合同清除出矿。
6.甲方有权制止乙方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有权对乙方承包工程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限令整改,并根据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四、双方特别约定
1.乙方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法规制度,乙方人员在施工场地发生伤亡工伤事故,费用由乙方独自承担。
2.如因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甲方停产停业整顿、罚款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在施工作业时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给甲方作业人员造成伤亡等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费用由乙方支付。
4.乙方在施工作业时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给甲方和周边造成财产损失,由乙方照价赔偿,性质严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政策执行。
六、本协议与承包合同一起并用,并与承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各条款由甲方安全部负责解释。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存壹份。
九、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6
一 职责
设备物资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的安全生产 劳动保护的方针 政策 法规和标准,检查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执行安全生产制定和规定的情况,催促和协助这些部门采取整改措施,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保障职工的`安全 健康和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北京市安全法律法规 规章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协助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本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编制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年度计划;
3.汇总和审核相关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催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4.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应急预案;
5.组织制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组织年度自评;
6.协助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指导各部门和班组安全员工作;
8.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到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有权指令先行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钻研处理;
9.定期组织公司级综合大检查,做好记录,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10.催促和检查公司职工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装备;
1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做好记录,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12.负责对凶险作业的审批和监管工作;
13.参加审批新建 改建 扩建和大修的计划,并按规定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参加工程验收及试运行工作;
14.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并做好记录;
15.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事故的防范措施,并且催促有关部门按期实施;
16.负责统计和收集安全生产资料及其档案管理;
17.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18.提出改进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催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二 目标
(1)安全生产目标
1.重伤 死亡重大交通事故 火灾发生率为0;
2.重大设备事故为0;
3.轻伤事故每年操纵在2起以内(含2起);
4.事故隐患排查率98% 一般事故隐患管理率98% 重大事故隐患监控率100%;
5.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0;
(2)安全教育目标
1.“三级”安全教育率100%;
2.在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100%。
(3)职业健康目标
1.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体检率100%。
三 奖惩考核办法
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评审 修订及考核管理制度],每年12月30号对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打分制,考核结果经过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认可。
四 说明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管理人员逐条完成履职和目标,由总经理和设备物资部领导年终进行考核。
安全生产管理部(设备物资部)负责人签字:
主要负责人签字: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7
为认真做好我公司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强化"没有不可预防的事故"的安全理念,促进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提高我公司总体安全生产水平,确保我公司全年安全生产。安全经理与安全科长特签定如下安全责任书。
一、安全科长责任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环保工作。
2、按公司要求及时制定、修订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工作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处的安全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科学有效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上报安全经理;对公司级安全检查出的隐患要按照要求认真进行整改。
4、积极参加我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5、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进行处理。
7、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根据生产情况,掌握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8、完成经理安排布置的临时性安全工作。
二、安全生产目标
1.死亡事故为零。
2.责任事故率不高于0. 2次车。
3.责任事故伤人率不高于0.08人车。
4.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杜绝车辆自燃事故,杜绝机械事故的`发生。
5.确保公司无"三超一疲劳"酒驾等违法行为。
6.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00%
7.营运车辆及驾驶员证照审验率达到00%
8.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00%
9.节能减排工作有序开展,车辆尾气排放符合标准
10.乘客投诉率小于0.02%
11.乘客满意率达到95%以上
12.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认真自评考核
三、考核办法
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四、奖惩办法
1、凡当年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扣除其全年奖金,取消评选年度先进资格,通报全公司给予记过处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免去安全科长职务。
2、凡当年未发生各类安全责任的,评选为年度先进工作者,凡当年未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给予发放3000元奖金。
五、时间
本责任书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期限一年。
甲方(安全经理)签字:
乙方(安全科长)签字:
时间: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8
为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xxxx有限公司董事长特与总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希认真执行落实。
1、总经理是受法定代表人委托全权处理公司一切事物的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各项安全法律、法规,保证企业的'生产安全。
3、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重视员工的劳动生产条件和企业安全、环保、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审定、批准、发布有关劳动保护工作的指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长远规划。
4、应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现状,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
5、按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组织机构,配齐安技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做到层层有人负责。
6、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过程中,同时抓好劳动安全保护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工作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新工艺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7、企业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到现场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工作,查清原因、严肃处理。
7、定期组织公司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考核工作。
8、接受上级安全和劳动保障主管部门有关劳动安全保护工作的监督。
9、发生一次重特大安全事故或重大环保污染事故,扣奖金总额的3%;产品一级品合格率以100%为标准,每降低1%扣奖金总额0。5%。情节特别严重的将报集团公司处理。
10、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团和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即为生效。
xxxx集团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总经理(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夯实安全基础,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集团公司安全奋斗目标,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考核办法,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三条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事故要规范追查程序,按程序、按规定严格考核。
第四条本追究办法适用范围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发生死亡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
第五条在工作过程中,因工死亡1 人的,除对直接责任人追查处理外,对事故单位矿处级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对矿、处级单位分管负责人(含副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单位负主要责任的科、区级干部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并处罚款500~1000 元。
第六条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一次死亡2 人的,除对直接责任人追查处理外,对事故单位矿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分管负责人(含副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事故单位的科、区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并处罚款1000~1500 元。
第七条年度内累计因工死亡2 人的,对事故单位矿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年度内同一专业累计因工死亡2 人的,其矿处级分管负责人(含副总)引咎辞职;对事故单位科、区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并处罚款1000 元。第八条在工作过程中,凡发生一次死亡3 人及以上的死亡事故,集团公司配合政府部门追究处理,对事故单位矿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事故单位科、区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其直接责任人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年度内累计发生因工死亡3 人及以上事故的,事故单位矿、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
第三章发生重伤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
第十条在工作过程中,因工重伤1 人的,对事故单位科、区级分管(或跟班)干部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处罚款300~500 元。
第十一条在工作过程中,生产矿井(含建井)凡发生因工一次重伤2 人事故的,对事故单位科、区级分管(或跟班)干部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处罚款500 元;对事故单位科、区级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处罚款500 元。地面厂处、非煤企业及后勤服务系统凡发生因工一次重伤2 人或累计重伤2 人事故的,对事故单位矿处级分管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单位科、区级分管干部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并处罚款500 元;对事故单位
科区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直至行政撤职处分,并处罚款500~1000 元。
第十二条在工作过程中,生产矿井(含建井)凡发生因工一次重伤3 人及以上事故的,对事故单位科、区级分管(或跟班)干部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并处罚款1000 元;对事故单位科、区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处罚款1000 元;对事故单位矿、处级分管负责人(含副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地面厂处、非煤企业及后勤服务系统因工一次重伤3 人或累计重伤3 人的,对事故单位矿处级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分管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单位科区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撤职直至留用察看处分,并处罚款1000 元。
第十三条凡因现场失察或安全监察不到位而造成一次重伤1-2 人或1 人死亡的事故,对安监处(副)处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造成一次重伤2 人以上或2-3 人死亡事故的,对安监处(副)处长分别给予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其他相关的安全监察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直至留用察看处分,并处罚款500~1000 元。第十四条凡因“三违”行为造成本人或他人轻伤的,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 元;造成重伤的,给予责任人留用察看处分,并处罚款1000-1500 元;造成他人死亡的,对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四章非伤亡事故行政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凡发生一级(特大)非伤亡事故,对事故单位矿、处级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处罚款1000~1500 元;对分管负责人(含副总)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并处罚款1500 元;对负有主要责任的科、区级分管干部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并处罚款1000~1500 元;对科、区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含部门分管负责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处罚款1000~1500元。
第十六条凡发生二级(重大)非伤亡事故,对事故单位矿、处分管负责人(含副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处罚款500~1000元;对负有主要责任的科、区级分管干部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处罚款500~1000 元;对科、区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处罚款500~1000 元。
第十七条凡因现场失察或安全监察不到位而造成的二级(重大)非伤亡事故,对安监处(副)处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处罚款500 元;造成一级(特大)非伤亡事故,对安监处(副)处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处罚款500~1000 元;对其他相关的安全监察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直至行政撤职处分,并处罚款500~1000 元。
第十八条凡因“三违”行为造成三级及以下非伤亡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5% 毎进行赔偿, 人赔偿最多不超过1500 元;造成二级(重大)非伤亡事故的,除对相关责任人按上述标准进行索赔外,另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留用察看处分;造成一级(特大)非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对重大隐患的责任人行政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在工作过程中,被集团公司或上级部门发现重大隐患的,对矿、处级分管负责人(含副总)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管理责任的科、区级负责人及相关部门的分管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被集团公司或上级部门停止作业的,对矿处级(含副总)分管负责人给予“黄牌”警告;年度内两次“黄牌”警告的引咎辞职。
(1)生产矿井(含建井)一个采煤面或一个掘进工作面因工程质量、瓦斯超限或煤层注水不达标等被停产整顿的。
(2)生产场所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挂上安全生产运行许可证的。
(3)提升、运输系统出现重大隐患被停止运行的。
(4)生产车间存在重大隐患危及安全生产的'。
第五章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及本质安全程度评估不达标单位的行政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在集团公司或上级部门检查验收中,某一专业不达标或被评定为d 级的,对矿、处级分管负责人(含副总)给予“黄牌”警告。采掘工作面、机电、运输、通风、巷修专业不达标或被评定为c 级的,对相关区队的行政负责人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次不达标或被评定为c 级的,其所在区队的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
第二十二条年度内同一专业连续两次不达标或被评定为d级的,矿、处级分管负责人(含副总)引咎辞职。
第二十三条年度内,矿井出现一次不达标或被评定为d 级的,对主管矿长、安监处长“黄牌”警告,矿井连续两次不达标或被评定为d 级的,主管矿长、安监处长引咎辞职。
第二十四条地面厂处及非煤企业参照本章规定执行。
注:因伤亡事故的影响使矿井或专业降级不达标的除外。
第六章关于安全培训违规行为行政责任追究
第二十五条集团公司新聘用的矿、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副职,下同),在半年内仍未安排其培训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而上岗的,或者对在岗矿、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安排其进行复训的,对集团公司教培部门和组织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第二十六条基层单位新聘用的科、区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半年内仍未安排其培训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而上岗,或者对在岗科、区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安排其进行复训的,给予矿处级分管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行政警告处分。
第二十七条要害工种未经培训上岗的,对责任单位科区级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要害工种未按规定安排复训的,对基层单位教育培训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第二十八条普通工种未经培训上岗或未按规定安排其复训的,对责任单位的科区级主要负责人和基层单位教育培训部门的分管负责人行政警告处分。
第二十九条对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安排上岗的,对责任单位的科区级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因未按审定的培训计划内容进行教学,或者因出卷人、监考人、阅卷人不负责任而导致较大数量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上岗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警告处分,对责任人单位的行政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处500 元以下罚款;因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上岗而造成人身事故或非伤亡事故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对责任人单位的行政负责人给予行政敬告处分。
第三十条违反集团公司教考分离规定的,对有关部门负责人行政警告处分。
第七章对安全装备、安技措费用违规行为行政责任追究
第三十一条安技措费用未按规定提取、未完成计划或挪作它用的,给予矿、处级分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行政警告处分。
第三十二条本质安全型装备计划不落实的,给予矿、处级分管负责人行政记过处分;对相关责任人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三十三条安全监控系统因设备质量或管理不当,而造成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影响全矿井系统运行时间超过8 小时,或影响一个采区系统运行时间超过16 小时,或单个采掘头面时间超过24 小时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行政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
第三十四条安全监控系统因矿日常管理、使用、维修不当,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影响全矿井系统运行时间达8 小时,影响一个采区系统运行时间达16 小时,或单个采掘头面时间达24 小时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矿分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行政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
第八章对隐瞒事故行为的责任人行政责任追究
第三十五条隐瞒工伤事故或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的,给予所在单位的安监处长“黄牌”警告;年度内累计出现两次的引咎辞职。
第三十六条科(区)基层单位隐瞒工伤事故或三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的,给予科(区)长行政撤职处分。
第九章其他过错行为的行政责任追究
第三十七条凡因采购或自制的生产用的材料、物品、备件、设备不合格,或者因供应不及时而造成人身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采购、加工、验收等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直至留用察看处分,同时并处XX 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事故后发生,由于汇报不及时或组织、指挥抢救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直至行政撤职处分。
第三十九条发生工伤事故后,因医院出动不及时或抢救不力而造成工伤死亡的,视情节轻重,对医院院长、分管副院长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其他参与抢救的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直至留用察看处分。
第四十条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对基层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应当发现而未能发现或者已发现但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从而导致二级及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发生的,或者发生一次重伤1-2 人以及死亡1 人人身事故的,对部门分管领导和直接分管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发生一次重伤3 人及以上事故或一次死亡2 人及以上人身事故的,对部门分管领导和直接分管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直至行政撤职处分,对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对矿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考核罚款,按某矿司(XX)256 号及某矿司(XX)2 号文件规定执行。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其它特殊违规行为,参照集团公司有关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职务过错责任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从重处理:
(1)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予追究的职务过错。
(2)对调查人、投诉人、检举人打击、报复、陷害的。
(3)干扰、阻碍、不配合对其职务过错行为进行调查的。
(4)销毁、隐匿证据或破坏现场的。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过错责任或从轻处理:
(1) 存在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正确履行职务的。
(2) 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检举同案其它严重过错行为的。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二oo七年九月一日起执行,凡与本《办法》不符的,均按本《办法》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10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三、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五、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六、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七、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种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十、检查和督促有关部门和班组搞好安生产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管理人员的技术素质。
十一、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二0一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总经理签字: 安全生产管理员签字:
二0一X年一月一日 二0一X年一月一日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为贯彻《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的精神,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XXXX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
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本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经营方针。
本矿生产经营必须遵守《煤炭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煤矿负责人(法人)和经营管理人(矿长)对预防煤矿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二、安全生产管理
本矿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护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本矿的生产经营管理人(矿长)对本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矿长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之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矿长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上述职责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矿长限期组织培训,并依法进行处罚。
(二)矿长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本矿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停产,撤出作业人员,研究整改方案,直至整改合格。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存档。
矿长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职责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矿长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矿长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从业人员依照本矿的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主管部门随时进行检查,发现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可以责令煤矿企业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矿长或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轮流带班下井,并建立下井登记档案。
主管部门发现矿长未按规定带班下井的,可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三、安全生产预防制度
本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治理和报告制度。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本矿矿长应当负责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煤矿企业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职责的,有国务院446号令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仍进行生产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企业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予以关闭。
四、安全事故的控制
本矿建立起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落实。目标是: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乡(镇):___________ 单位(盖章):XXXX 煤矿矿长:_____________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12
甲方(公司):
乙方(班组):
承包形式:劳务专业承包
乙方在施工现场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员总数xxx人。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责任书。甲方和乙方应严格遵守本责任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及甲方《安全手册》的管理规定。
2、严格审查乙方人员上岗资格,不得使用不具备上岗资格的不符人员。
3、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防护设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4、 提供施工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用电电源。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乙方予以整改。
5、督促乙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建立档案并在甲方备案。
6、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处罚通知单。
7、向乙方提供《电梯工程应急预案》。
8、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10、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11、 提供施工现场消防设施。
12、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13、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14、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乙方人员伤亡时,由甲方及保险公司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5、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有义务与保险公司共同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接受甲方对人员资格的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资格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格范围的施工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不得将分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3、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甲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4、对管辖范围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必须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甲方报告。
5、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乙方应自行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配电箱及电缆至施工地点,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6、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甲方备案。
7、为班组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8、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应向甲方及时报告。
9、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10、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备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11、服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1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3、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4、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15分钟内向甲方报告,并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三、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责任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分清甲乙双方在施工生产中各自的责任与职责并严格遵守。对下属施工人员应经常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及遵章守纪教育,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发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本协议有效期为签定之日起一年。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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