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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压力容器管理15篇
压力容器管理1
1、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工作单位其资质、安装许可证必须满足相应要求。
2、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前,必须向有管辖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登记,在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过程中,应根据设计和设备的技术文件及有关规程的规定进行。
3、锅炉、压力容器在使用前,必须向有管辖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登记,取得使用证,才能将设备投入运行。
4、使用压力容器,必须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并归档。
5、根据锅炉、压力容器的数量和对安全性能的要求,设置专职技术人员,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
6、对运行的锅炉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定期检查。
7、锅炉最大负荷不得超过锅炉额定容量;
8、锅炉的各部位压力不超过规定的允许压力;
9、热水锅炉经常注意压力和温度不超过允许规定数值、并根据室外气温的变化随时调整热水温度。
10、锅炉、压力容器的各种表盘应整洁、刻度清晰,各种检验合格证上的有效日期应完整、易辩识。
11、锅炉房运行人员应熟悉锅炉安全知识,按章作业。
12、锅炉运行期间司炉工、水处理员应严格执行下列制度
a、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b、锅炉房安全制度
c、锅炉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d、锅炉房巡回检查制度
e、锅炉节能运行制度
f、锅炉事故报告制度
g、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h、司炉班长岗位责任制
i、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j、锅炉水质化验监督制度
k、水处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l、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m、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13、司炉工负责记录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纪录、交接班纪录、设备检修保养纪录、事故记录,水处理员负责记录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以上记录必须清晰、完整、准确。锅炉的运行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
14、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a、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b、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c、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d、锅炉元件损坏且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e、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f、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15、从事锅炉、压力容器运行操作、检验、焊接、焊后热处理、无损检测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16、修理和改造锅炉、压力容器,必须具备必要的安装设备工具、技术力量和检验手段,并经有管辖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
17、检修人员在锅炉筒体内进行工作时,锅炉外面应有人监护。
18、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19、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受压部件进行重大修理和改造,应符合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标准后实施。
20、锅炉压力容器退役后重新启用,应进行检验和安全性能评估,并办理审批手续,并应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按在役管理。
21、当发生以下情况时,锅炉应报废:
锅炉损坏严重,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检验中给予判定报废。
22、对于报废的锅炉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到有管辖权的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办理注销手续,所在单位物质设备部按照机械设备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23、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处理
锅炉、压力容器一旦发生重大爆炸事故,使用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九局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工程作业队调度及安全质量部报告,安全质量部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压力容器管理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压力管道登记管理规则》、《气瓶安全监察规定》,为了加强我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气瓶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公司经营安全及员工生命安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适用范围是指各种类型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等。
第三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购买、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由安全技术部负责。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安全技术部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政策、法规、标准、条例,制定公司内部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修理、改造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配合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工作。
4、负责配合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机构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检验的组织、实施、陪检、监护工作。
5、负责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事故的上报并参与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工作情况和统计报表的总结上报。
第六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的职责
1、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必须建立健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台帐、各类操作人员档案,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规章制度应包括
a、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b、设备安全检验检查制度;
c、设备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
(2)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
a、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设备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的记录;
c、设备的日常使用状态记录;
d、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有关附属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七条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要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作业中要严格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使用、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第八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时应对在用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定期检验。新注册的设备检验周期为3—6年,安全附件及安全阀一年一次整定,压力表半年一次校验,液位计、温度计、自动联锁装置、远程变送器等要每天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好记录,不定期的进行校验、校对,确保安全使用。
第九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使用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必须接受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运行。
第三章安装、维修、改造
第十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购买上述设备须向安全技术部早报备案,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招标购买。
第十一条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修前,要报安全技术部批准并报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大修。
第十二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调出、调入、报停、报废必须向公司安全技术部提交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严格执行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定的报批手续。
第十三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资质和许可的单位,并经安全技术部审查合格的单位才能进行工作。
安装、维修、改造单位应遵守以下规定:
a、不得超出许可范围安装、维修、改造;
b、必须是经出厂检验合格、出厂资料齐全或使用中经定期检验合格的,方可安装或移装;
c、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租、出借许可证或将承接的项目转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单位。
第十四条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安装、改造、维修设备情况书面报告安全技术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复后方可施工。
第十五条安装、改造、维修结束后,由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技术规范、规程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和运行。
第十六条安装、维修、改造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施工的`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技术资料、文件等移交安全技术部存档。
第四章检验
第十七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的监测、检验必须由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来实施。
第十八条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并进行检验。
第十九条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二十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到规定年限,检验合格并经监督检验部门同意后方可延长使用期限。
第二十一条经批准报废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章监督检查,责任与事故处理
第二十二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第二十三条安全技术部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对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四条对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违章行为或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纠正和整改,同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部门、铝厂、电厂、车间和个人,安全技术部将视情况给予员工100—500元罚款、干部降薪10%等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报公司领导和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必须成立事故紧急救援小组,必要时可按公司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第二十七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故发生设备所属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必须采取关、停等紧急措施进行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并紧急疏散人员、积极抢救伤员和上报安全技术部。安全技术部再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并组织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备查。
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压力容器管理3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防止设备和人身事故的发生,确保设备长周期安全运行,保护职工生命和集团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管理。
1.3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范围和分级及技术检验标准,分别按以下规程、条例执行:
1.3.1《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1.3.2《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3.3《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3.4《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
1.3.5《液化气体铁路槽车安全管理规定》;
1.3.6《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
1.3.7《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问答》;
1.3.8《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
1.3.9《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
1.3.10《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办法》;
1.3.11《国家和各部委颁发的其他有关规定》。
1.4职责
1.4.1化工生产技术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化工中心)
1.4.1.1协调办理锅炉、压力容器使用证;
1.4.1.2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监督管理,并配备专职技术人员专项管理;
1.4.1.3审核锅炉、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检验、检修计划,建立健全锅炉压力容器台帐;
1.4.1.4参加锅炉、压力容器的验收工作;
1.4.1.5监督检查各生产单位对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使用、维护情况;
1.4.1.6组织锅炉、压力容器的年度检验工作,负责对外联络;
1.4.1.7组织锅炉、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对事故预防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4.1.8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锅炉、压力容器操作、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
1.4.1.9负责集团公司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修、施焊、热处理及试压等施工方案及技术方案的审核。
1.4.2煤炭生产技术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煤炭中心)
1.4.2.1负责所管辖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的监督管理。
1.4.2.2负责所管辖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检验、检修计划的审核。
1.4.2.3建立健全所管辖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台帐;
1.4.2.4参加锅炉、压力容器的验收工作;
1.4.2.5监督检查所管辖单位对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使用、维护情况;
1.4.2.6组织所管辖单位锅炉、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对事故预防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4.2.7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锅炉、压力容器操作、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
1.4.2.8负责所管辖单位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修、施焊、热处理及试压等施工方案及技术方案的审核。
1.4.3使用单位
1.4.3.1负责本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的具体管理;
1.4.3.2组织编制本单位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计划及年、月度检修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1.4.3.3编制锅炉、压力容器维护保养办法;
1.4.3.4负责检修组织实施和质量验收工作;
1.4.3.5建立健全锅炉、压力容器的台帐和档案资料;
1.4.3.6对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技术学习进行辅导;
1.4.3.7参加锅炉、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分析及预防措施的制订和贯彻;
1.4.3.8安全附件的管理、维修、调试、检验工作。
2实施细则
2.1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压力、温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原设计的工艺条件,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2.2调拨的锅炉、压力容器,调出单位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经化工中心审核方可调拨。
2.3锅炉、压力容器在安装前由基建实业部/园区外各煤矿负责督促安装单位到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安装前的`告知及安装监督检验工作,在安装结束投入使用前向煤炭/化工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合同约定的交钥匙工程由安装单位或设备供货单位办理使用登记)。
2.3.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
2.3.2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2.3.3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
2.3.4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
2.3.5移动式压力容器车辆走行部分和承压附件的质量证明书或者产品质量合格证以及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2.4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4.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2.4.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
2.4.3安全附件失效;
2.4.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2.4.5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2.4.6过量充装;
2.4.7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2.4.8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2.4.9其他异常情况。
2.5锅炉、压力容器所配备的安全装置,如安全阀、防爆板等,应定期检查、校对,严格遵守安全阀和防爆板管理规定。
2.6锅炉、压力容器筒体的检修,包括补焊、挖孔、开孔由使用单位提出检修方案,报煤炭/化工中心审核,经集团公司化工板块总工程师批准,必要时要报请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2.7采用焊接方法对压力容器进行修理或改造时,一般应采用挖补或更换,不应采用贴补或补焊方法,焊接工艺应经焊接技术负责人批准。
2.8锅炉、压力容器大检修后,煤炭/化工中心组织内部验收,验收合格后报技术监督局。
2.9锅炉、压力容器的施工、安装、检修记录、施工方案、检验报告等资料,要及时认真整理入档,妥善保存。
2.10锅炉、压力容器的检修必须制定计划,并报各级备案,年终总结计划执行情况。
3附则
3.1本制度由化工中心负责解释。
3.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压力容器管理4
一、压力容器管理人员的职责
1、机械电力处职责
(1)负责监督和协调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并应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
(2)负责组织贯彻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关压力容器的规程、规定及文件。
(3)负责压力容器注册登记和使用证的取证工作。
(4)负责压力容器的检验计划执行情况。
(5)负责审定压力容器的修理及改造方案,审核验收方案、参加验收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压力容器专业管理的技术培训工作。
(7)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汇总和上报压力容器的年度检验计划年报。
(8)参加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及上报工作,并对预防事故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9)检查分厂对压力容器的使用维护和安全装置的校验工作。
2、分厂职责
(1)分厂厂长对本分厂的压力容器安全使用负全面责任,应负责组织编制压力 容器的检验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2)各分厂负责本单位的压力容器的技术档案建立、健全与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和上报压力容器的检验方案和检验计划。
(4)负责填报压力容器年变更情况及申请新用压力容器使用证工作。
(5)参与压力容器的.安装、检修、检验后的竣工验收工作,并按规定登记上报和保管有关资料。 (6)负责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学习和辅导工作。
(7)做好安全装置的定期检验和管理工作
(8)参与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分析和负责预防措施的贯彻。
(9)负责贯彻上级有关压力容器万面的决定和工作安排。
(10)负责编制压力容器一般修理、改造及更新万案。
二、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法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压力容器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采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运行。
三、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1,压力容器操作工必须持'证'万可独立操作。操作人虽戍熟悉设备及容器技术特性、结构、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日采取的防范措施、处理方法。
2设备运行启动前应巡视,检查设备状况有否异常;安全附件、装置是否符合要求,管道接头、阀门有否泄漏,并查看运行参数要求,操作工艺指标及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的规定,做到心中有数当符合安全条件时。力可启动设备,便容器投入运行。
3容器及设备的开,停车必须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分段分级缓慢升、降压力,也不得急剧升温或降温。工作申应严格控制工艺条件,观察监测仪表或装置,附件,严防容器超温、超压运行。
对于升压有壁温要求的容器,不得在壁温低于规定温度下升压。对液化气体容器,每次空罐充装时,必须严格控制物料充装速度,严防壁温过低发生脆断,严格控制充装量,防止满液或超装产生爆炸事故。对于易燃、易爆,有毒害的介质,应防止泄露、错装,保持场所通风良好及防火措施有效。
4对于有内衬和耐火材料衬里的反应容器,在操作或停车充氮期间,均应定时检查壁温,如有疑问,应进行复查。每次投入反应的物料,应称量准确,且物料规格应符合工艺要求。
5工作中,应定时、定点、定线、定项进行巡回检查。对安全阀、压力表、测温仪表、紧急切断装置及其它安全装置应保持齐全、灵敏、可靠,每班应按有关规定检查,试验。有关巡视,检查、调试的情况应载入值班日记和设备缺陷记录。
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操作人员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停止压力容器运行,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
(1)容器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或壁温超过许用值,采取各种措施仍不能使之正常时;
(2)容器主要承压元件发生裂纹、赋包、变形、泄漏,不能延长至下一个检修周期处理时;
(3)安全附件或主要附件失效,接管端断裂,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
(4)发生火灾或其它意外事故己直接威胁容器正常运行时。
7压力容器紧急停用后,再次开车,须经主管领导及技术总负责人批准,不得在原因未查清、措施不力的情况下盲目开车。
从压力容器运行或进行耐压试验时,严禁对承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拆卸、焊接等工作。对于操作规程许可的热紧固、运行调试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
容器运行或耐压试验需要调试,检查时,人的头部应避开事故源。检查路线应按确定部位进行。
9进入容器内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吩切断压力源应用盲板隔断与其连接的设备和管道,并应有明显的隔断标
记,禁止仅仅用阀门代替盲板隔断。断开电源后的配电箱、柜应上锁,挂警示牌;
(2)盛装易燃、有毒、剧毒或窒息性介质的容器,必须经过置换、中和、消毒、清洗等处理并监测,取样分析合格;
锄将容器人、手孔全部打开,通风放散达到要求。
10对停用和备用的容器应按有关规定做好维护保养及停车检查工作。必要时,操作者应进行排放,清洗干净和置换。
四、巡线检查制度
设备技术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作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和处理。巡回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各项工艺操作指标参数、运行情况、系统平衡情况;
容器封头、法兰、阀门及管件密封情况,是否存在泄漏;
3保温层、防腐层和保护层是否完好;
容器本体及其管道振动情况;
容器基础是否完好、地脚螺栓是否松动、锈蚀;
容器是否存在倾斜等异常现象;
阀门等操作机构润滑是否良好;
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等安全保护装置的运行、完好状态;
是否存在其它缺陷。
五、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制度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分为外部检验与内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
1外部检验是在运行条件下或停车时对在用压力容器进行的检验,使用单位根掘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和方案,外部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2外部检验工作由使用单位进行,使用单位也可将检验工作委托给具有容器检
验资格的单位。外部检验的检验人员资格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或认可。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安排检验工作。
3外部检验一般以宏观检查和安全附件检验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检查。检查项目按照《容检规》的要求。
4安全附件检验按规程相关要求进行。
5外部检验发现容器存在异常情况和问题时,使用单位应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重大安全隐患应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6内外部检验是按一定的检验周期在在用压力容器停车期间进行的较为全面的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l级和2级的在用压力容器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午;安全状况等级3级的,检验周期-般不超过3年,容器检验周期可根据《容规》适当延长或缩短。
7在用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工作由获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资格认可的检验单位 (取得在用压力容器自检资格的使用单位可以检验本单位自有的在用压力容器,下同)进行。从事在用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的检验人员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要求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资格证书 。
8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应做好检验的安全防护工作,严格遵守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
9各分厂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在用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计划并报机电处,安排内外部检验工作,做好内外部检验工作的现场准备工作,确保所提供检验的压力容器处于适宜的待检验状态;提供安全的检验环境,负责检验所必需的辅助工作(如搭脚手架、配起重设置、提供检验用电、水、气等),并协助检验单位进行内外部检验工作。
10规定的内外部检验项目是基本要求,检验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检验
项目和内容,并进行检验工作。
11固定压力容器的水压试验为每两个内外部检验周期内进行1次,移动压力容器一般为每6年进行i次。
六、压力容器管理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从事压力容器管理和操作的人员应经过枣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培训考核合格发证后上岗。
2操作工应经常参加生产调度处组织培训的压力容器操作法,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参加总厂组织的有关技术、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t训学习。
4从事压力容器管理和操作的人员应熟悉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等相关标准规程中的内容和知识。
七、压力容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的技术档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检验、维修压力容器的重要依据。「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压力容器,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并且要求建立一台一档,容器的技术档案包括;
1汪力容器的使用登记证;
2原始设计、制造资料(包括压力容器的设计计算书、竣工图纸、质量证明书,监检证明书,;
3三类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及监督检验报吉;
4使用资料
(1)压力容器的运行记录 (包括生产周期、累计运行时间、主要工艺参 数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波动范围等);
(2)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报昔;
(3)压力容器变更记录 (包括修理和改造方案等记录);
(4)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
(5)压力容器事故记录和事故分析报告;
(6)其它技术资料和记录。
八、压力容器事故处理制度
1对盛装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压力容器应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定期演练。
2对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以书面形式报吉主管部 门和安全监察部门。
3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吉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后还必须直接报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捡检疫总局。
4事故报吉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们事故发生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
(3)事故设备名称;
(4)事故类别以及事故概况;
(5)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5事故发生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及事故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6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报告压力容器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到事故发生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接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以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压力容器管理5
1、目的作用
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都属于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特种设备范畴,为了加强对这一类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公司内部的安全管理部门为机模部,机模部部长(或设备主管)为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员。
3、设备前期管理
(1)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这类单位必须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2)压力容器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这些资料都将被列入压力容器的'档案管理,妥善保管。
(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必须经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检验合格并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5)公司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4、设备安全使用
(1)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3)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应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在对在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公司应当对在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5、事故处理
(1)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制定有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严格遵守执行。
(2)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发生事故时,公司按照《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高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特种设备科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6、报废管理
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压力容器管理6
一、引言
压力容器是化工生产中各种反应的发生场所,化学反应多处在高温高压的环境下,为了保证化学反应的正常进行以及安全的化工生产,就必须密切关注压力容器的使用寿命和自身完整性。导致压力容器使用寿命缩短和自身完整性被破坏的因素分作两种,一是机械性破裂,二是环境破裂。机械性破裂指的是遭受外力撞击而发生的破损;环境破裂指的是腐蚀。机械性破裂多来自外界,容易发现和处理;环境破裂(腐蚀)多发于压力容器内部,不易察觉和处理。本文就化工压力容器发生腐蚀的类型、原因、防治措施等方面,论述一些管理措施。
二、化工压力容器腐蚀的常见类型
化工压力容器常见的腐蚀类型包括:物理腐蚀、化学腐蚀、电化学腐蚀、应力腐蚀。
1、物理腐蚀
在常温常压下,除了极少数的活泼金属,其他的大部分金属,相互之间不会发生反应。但是在高温高压的环境中,当低熔点的金属变成液态的时候,就会对高熔点的未变成液态的固态金属产生物理溶解作用,这种纯粹是物理性质的剥蚀溶解作用,故称作物理腐蚀。例如,液态锌溶解剥蚀钢制容器就是典型恶物理腐蚀现象。
2、化学腐蚀
化学腐蚀的起因是化学反应。物质的原子被重新排列组合生成新物质的`过程,称为化学反应。化学反应中常伴有发光、发热、变色、生成沉淀物等现象,是否生成新的物质,是判断一个反应是否为化学反应的依据。化工压力容器里的化学原料与容器内壁通过置换反应、分解反应、合成反应、氧化还原反应,生成新的物质,改变了化工压力容器材质,削弱了容器耐压耐温的强度。
3、电化学腐蚀
电化学反应指的是,化工压力容器内壁金属与容器内的液态化学原料,由于存在阴阳离子呈现聚集区域的分别,而产生电位差,形成电流回路,使得容器内表面的金属原子不断被剥离出电子,金属原子结构被破坏,最终,内壁金属被不断剥离掉落,形成腐蚀。在化工压力容器内,金属容器与化学原料发生最多的就是电化学反应,电化学腐蚀是最普遍的腐蚀现象。
4、应力腐蚀
化学原料在化工压力容器内部不是静止的,而是在搅拌、反应等作用力下,不断地流动、旋转、翻腾的。多种物质混杂甚至成粘稠状的化学原料在运动中会对容器内壁产生冲刷作用,不论是粘拉或是挤压,统称为应力作用,由此产生的腐蚀称作应力腐蚀。应力腐蚀的发展速度很快,没有外形的明显变化,不易察觉,其造成的破坏性很严重。
三、化工压力容器腐蚀的生成原因与防控举措
1、腐蚀的生成原因
(1)容器本身原因。容器本身引发腐蚀的原因有:①金属化学成分。金属材料具有与容器内的化学原料发生化学反应的特性,金属材料杂质比较多,金属材料的合金成分、比例、加工工艺不合格。②容器制造工艺。在冲压、热处理、焊接等加工过程中,容器金属材料会发生内应力变化。(2)环境原因。在化工生产中,压力容器一方面要承受高温高压的考验,一方面要克服化学原料的各种腐蚀,这些都是有条件有限度的,若是超出了承受的极限,必然会发生腐蚀现象。在加入酸碱等性质的不同化学原料的时候,如果没有按照配方比例严格操作,容器内化学反应物的成分、PH值、浓度、氧化能力等必然会加深腐蚀;在高温高压的环境中,金属的抗腐蚀作用会快速下降,温度与压力越高,抗腐蚀的性能越差;当化学原料流动的速度越快,冲击磨损和空泡磨损的作用就会越大,容器内壁保护膜的脱落速度会因为应力作用而加大。
2、防腐蚀的防控举措
(1)选择合格的压力容器材料。化工压力容器的生产、安装、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标,按照容器的使用用途、安装环境选择合适的容器材料,根据不同的情况,在容器钢材中加入镍、铜、钛、铬等不同的合金,在容器表面进行不同的氧化保护膜的制作。另外,应充分考虑压力容器的安置环境,配置防毒、防爆、防火等附属设施设备。(2)选择合适的缓蚀剂。缓蚀剂的作用是减缓设备的腐蚀速度,根据配比,只需加入原料总量的千分之几、万分之几,就可以有效地保护压力容器内壁的抗腐蚀性能,同时不会对正常的化学反应有任何影响。是一种比较经济实惠的抗腐蚀方法。(3)提高容器焊接质量。化工压力容器的体积都比较大,需要采用焊接技术拼接制作,一般使用的是电弧焊和氩弧焊这两种焊接工艺。从焊条的选择、焊接的方法、焊接的质量、焊后的热处理,都要按照生产工艺与图纸要求,严格执行,仔细检查,使用晶间腐蚀试验和超声波探伤射线探伤等检验手段,杜绝出现细小的缺陷。最终目的是为了保持焊接区的金相组织与性能,彻底消除焊缝的残余应力,防止产生裂纹。(4)电化学保护。根据电化学原理,采用牺牲阳极保护法或外加电流法,将被保护的金属作为阴极,分别通过牺牲铝、锌、合金等外加阳极,通过外加直流电保护阴极的方法,防止或减缓压力容器金属的腐蚀。(5)使用防腐材料。防腐涂料一般由合成树脂、橡胶、植物油和浆液溶剂等非金属材料调配而成,将其均匀涂抹在压力容器内壁,待干燥后可以形成一层薄膜,削弱化学原料的渗透作用,降低腐蚀电流,从而达到较好的防腐效果。该方法是目前采用最广泛的一种防腐手段。(6)敷设防护衬里。对于腐蚀性很强的化学原料,仅仅使用上述方法是不能有效防控的,此时就需要敷设防护衬里。防护衬里的材料有不锈钢、钛合金、特种陶瓷、聚四氟乙烯、玻璃钢、合成橡胶等。防护衬里的适用性比较单一,成本比较高,一般只在特殊情况下采用。(7)内壁覆盖法。内壁覆盖法是在容器内壁镀一层耐腐蚀金属或陶瓷,亦或通过化学反应使容器金属内壁自身生成一种致密的保护膜。从而隔绝化学原料、水、氧气等与容器钢材的接触,阻止其被腐蚀。内壁覆盖法是一种较为便宜的通用的防护方法。(8)加强日常维护。化工压力容器的防腐蚀,根本之道在于有效预防。因此,增强员工责任心,加强日常的检查维护,是最有效的防腐蚀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压力容器的相关使用检修规程、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取样,做好压力容器的运行档案记录工作,在毫末间分析腐蚀状况,做好积极的应对工作,减缓或抑制腐蚀破坏,确保设备的运行安全。
四、结论
总之,化工企业的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压力容器的腐蚀现象,时刻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并正确处理压力容器的腐蚀现象,从而抑制或减缓腐蚀破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证化工设备的安全运行。
压力容器管理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压力容器是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实行监察管理的设备之一,它的管理范围按国务院发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执行,并遵守的关压力容器现行规程标准和制度,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管理,各单位都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设计
第二条新到的压力容器都必须有相应资格单位设计,并在蓝图上加盖设计单位资格印章,否则不能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证和使用。
第三章制造与安装
第三条制造与安装:
(一)所有压力容器都必须在有相应制造资格的单位进行制造,并在蓝图上加盖制造许可证的印章。
(二)现场组装的大型容器(如球罐),施工单位应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具有相应的制造许可证。
(三)制造单位必须进行全面质量管理。设计总图上应有设计、校核、审核人员的签字,对于第三类中压容器的储存容器,高压容器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应有压力容器设计技术负责人的批准签字。
(四)对移动式压力容器、高压容器、第三类中压反应容器和储存容器,设计单位应向使用单位提供强度计算书。
(五)制造单位应有严格的材料入(出)库管理制度和材料标记转移管理制度,施焊容器的焊工和无损探伤人员都必须有相应的资格,制造单位应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检查、试验、材料质量证明书、无损探伤记录、水压、气密等完整资料。
(六)压力容器必须的完整的出厂资料,内容如下:
(1)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
(2)产品合格证
(3)产品主要受压元件使用材料一览表
(4)产品焊接试板力学和弯曲性能检验报告
(5)压力容器外观及几何尺寸检验报告
(6)焊缝射线检测报告
(7)焊缝超声波检测报告
(8)渗透检测报告
(9)磁粉检测报告
(10)热处理检验报告
(11)压力试验检验报告
(12)产品制造变更报告
(13)钢板、锻件超声波检测报告
(14)焊缝射线检测布片评定表
(15)产品监检证书
(16)产品竣工图
(17)进口压力容器应经商检并出具商检证书
第四章使用与维护
第四条使用与维护
在压力容器投用前,必须逐台登记,取得技术监督局的“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
使用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压力容器的全过程负责,并指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需要经压力容器常规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并按要求遵守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有关规程、制度;定时、定点、定路线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使用单位不得提高原设计规定的工艺条件,严禁超温、超压、超装运行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必须有详细的运行记录,当容器检验和发生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地记录并存入资料档案。
压力容器发生下列现象时,操作人员有权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操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设计许可值,采取措施仍不能恢复正常时;
(2)受压元件发生裂纹、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时;
(3)安全附件失效,接管焊缝开裂,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
(4)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直接威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时;
(5)对不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有关标准的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使用。
第五章检修与修理
第五条检修与修理
(一)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必须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规定定期进行检验。
(二)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应由国家授权的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评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单位及检验人员应取得省级或国家安全监察机构的资格认可和资格鉴定考核合格并接受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监督。严格按照批准与授权的检验范围从事检验工作。检验单位及检验人员应对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结果负责。
(三)经过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检验单位必须及时出具检验报告,评定出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并经检验员和技术总负责签字后生效,同时指明压力容器可否继续使用或需要采取降压操作监护使用等措施。
(四)压力容器修理或技术改造,必须经设计部门的同意后保证受压元件原有有强度和制造质量要求,修复工作完成后,检验单位应提供详细修复资料和报告,使用单位将其存档。
第六章安全附件
第六条安全附件要求:
(一)安全阀应每年至少要进行定压检验一次,其内容包括清洗、研磨、零件更换、定压、气密试验、耐压试验,并做好详细记录,出具安全阀定压报告,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阀必须有日期的铅封,由使用单位有关人员和安全部门人员参加试验。
(二)爆破片应每个大检修周期更换一次。
(三)压力表每年必须检验一次,并填上有日期的铅封。
(四)移动式压力容器如液化气铁路罐车和液化气汽车罐车,每年年初必须在本厂机动处报检验计划,年底报完成情况,并进行考核。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XXXX。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压力容器管理8
摘要:压力容器的应用是当前我国工业生产中比较核心的一类重要设备,压力容器作为一种特种设备,很容易在生产应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需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控制,并且还应该针对相应的压力容器进行有效定期检验,才能够提升其安全防护效果。本文就重点针对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及其相应的定期检验工作进行了简要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定期检验
在当前工业生产过程中,压力容器的应用是比较重要的一个方面,压力容器在很多生产环节中都表现出较大的应用价值,但是因为压力容器具备着较为突出的高温、高压以及腐蚀性、易爆性等特点,在生产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压力容器中出现安全事故问题的危害性是比较突出的,因此需要重点加强安全管理,针对可能存在的各类隐患问题进行全面防控,并且对于压力容器进行有效定期检验,促使其能够始终处于较为理想的工作状态,降低发生安全事故的几率。
1压力容器安全事故及其原因分析
压力容器在具体生产应用过程中表现出来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还是比较多的,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火灾隐患、泄漏隐患、爆炸隐患以及中毒隐患等各个方面,这些隐患问题的出现很可能会对工业生产相关人员人身安全产生较大的威胁和不良影响。针对这些压力容器应用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事故问题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其形成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设计方面的缺陷。基于压力容器的具体应用效果分析来看,如果相应压力容器的设计不合理,其对于最终整个压力容器运行带来的安全影响是比较突出的,尤其是在结构的设计层面,其事故隐患的发生几率是比较高的。
(2)制造方面的缺陷。在压力容器的具体制造生产过程中,如果相应的生产工艺流程不规范,同样也会导致一些压力容器应用安全隐患问题的产生,尤其是对于压力容器中的关键部位,其制造生产的质量控制不完全,很容易带来较大安全隐患。
(3)管理方面的缺陷。基于压力容器的具体安全事故发生来看,其最为突出的影响因素和问题表现在后续生产管理流程中,该方面的隐患和影响因素占到了所有问题的1/2左右,比如生产中对于压力容器的应用出现了错误操作问题,或是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转问题,都有可能造成压力容器方面的安全事故问题发生,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由此可见,在压力容器的具体应用过程中,要想保证其具备理想的安全运行效果,除了要保障相应的设计环节以及制造环节具备较强的落实标准规范之外,还应该重点从后续安全管理入手进行把关,如此才能够有效提升压力容器使用价值,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要点
具体到压力容器的生产应用过程中来看,为了有效提升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效果,必须要重点围绕着整个生产应用流程进行全方位的控制和把关,其中涉及到的关键内容和要点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严格控制工艺参数。对于压力容器的具体应用控制,需要首先从压力容器的生产应用参数入手进行有效控制,尤其是在压力容器生产运行过程中比较核心的压力、温度等关键指标设定上,更是需要相应的生产管理人员提升重视程度,保障工艺参数设置的可靠性效果,促使其能够在满足于压力容器正常运行的基础上,为生产工艺做出最大的贡献。在这种工艺参数的具体控制过程中,需要重点避免出现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转现象,进而也就能够有效规避一些爆炸等安全事故问题的发生。
(2)规范操作流程。对于压力容器的应用环节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还需要重点加强相应的操作流程规范化控制,这种操作流程方面的规范化控制主要就是为了有效提升其各项管理操作的可靠性效果,尤其是对于压力容器运行过程中涉及到的开停车以及其它关键操作性环节,更是需要进行有效监管,保障相应操作人员能够具备熟练的操作能力和素质,进而也就能够有效围绕着相应的操作标准和要求进行处理。在这种规范化操作过程中,为了提升其控制可靠性效果,还应该重点加强相应的记录管理,保障各项操作都能够具备可靠全面的记录,如此才能够提升整体生产流程的管控水平。
(3)加强前期质量审查工作。为了保障压力容器能够在相应的工业生产中表现出较为理想的积极作用效果,还需要重点针对压力容器应用前的质量审查进行严格控制,这种压力容器使用前的质量审查工作主要就是为了较好促使相应的设备具备理想的可用条件,结合其自身的生产质量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和检测,并且能够有效针对相应的压力容器设备应用性能进行重点检测分析,较好提升其可用价值。此外,这种运行前的质量审查工作还需要重点从相应的匹配性角度进行分析,了解选择应用的压力容器是否能够较好符合生产工艺流程的基本需求,使其表现出较为理想的`实施操作性能,避免与相应的压力容器自身属性产生明显冲突,既影响了工业生产的有序进行,还可能会对于相应的生产安全产生严重威胁。
(4)做好压力容器的维护保养。对于工业生产流程中压力容器的具体应用来看,为了较好提升其安全管理效果和价值,还应该重点围绕着后续的维护和保养进行有效控制,这种压力容器方面的有效维护保养工作应该具备理想的可靠性效果,能够针对相应的压力容器设备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和把关,尤其是对于压力容器生产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一些隐患区域以及异常表现,更是需要进行重点维护,尽可能地消除设备隐患问题,最大程度上保障压力容器能够较好运行。这种压力容器的维护保养工作不仅仅需要针对压力容器的外表进行详细检验,还需要分析其整体运行效果,对于各个安全附件的运行状况,同样也需要进行重点分析,如此才能够最大程度上提升其维护保养的效果。
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要点
为了更好保障压力容器在工业生产中具备理想的应用性能,降低各类安全隐患的产生,还需要针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这也是现阶段各个生产企业应该重点落实的一项关键工作所在,这种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要把握好以下几项。
(1)合理确定压力容器检验频率。对于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执行效果来看,相应的压力容器检验频率是比较重要的一个影响因素,压力容器的检验频率必须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当地锅检所的检验报告要求执行。但是在实际的落实过程中,很多生产企业为了降低该方面的投入,私自将设备检验周期延长,如此也就很容易导致相应的压力容器检验难以达到较为理想的可靠性效果,甚至还可能会引发较为明显的安全事故,长时间的缺乏检验就容易导致一些隐患问题的扩大化,最终给企业生产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
(2)严格遵循检验标准。对于具体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执行来看,除了要确保其检验频率较为合理可靠之外,还应该重点针对相应的检验标准进行严格把关,尤其是对于国家规定的相应检验方案以及具体流程标准,更是需要进行有效遵循,进而才能够确保相应的压力容器检验工作能够达到最佳的落实效果,也能够较好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各类缺陷问题表现,尽可能降低各类不良事故隐患问题的产生。
(3)做好相应问题的处理工作。对于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和缺陷来看,更是需要重点针对相关问题进行重点处理和完善,这也是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最终目标和任务所在。只有针对各类隐患问题进行有效处理,才能够最大程度上提升其运行的可靠性效果,在相关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和处理前,必须要严格避免该压力容器投入生产运行,切实保障相应的压力容器能够得到较为有效的安全防护。相应的处理工作除了要针对压力容器缺陷问题进行修复之外,对于一些已经超过服役期限的压力容器,即使其检验合格,也应该停止使用,避免其可能在未来生产中存在安全隐患。
4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来看,为了最大程度上保障其具备理想的安全运行效果,必须要促使其安全管理工作具备全面性和标准化效果,并且对定期检验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切实保障定期检验工作落实的可靠性,规避各类安全隐患问题。
参考文献:
[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0xx,20xx.2.22.
压力容器管理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及检验工作的需要,统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钢印标记和加强钢印的使用管理,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下列情况: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及其安全附件产品的监督检验。
钢材制造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用钢产品认证。
锅炉压力容器修理单位的资格认可。
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的监督检验。
在用气瓶的检验钢印管理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及《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钢印(以下简称钢印)的单位都有必须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钢印的种类和式样
第四条 钢印的种类及式样如下:
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监督检验钢印为: 该钢印授予以下单位:
(1)进行锅炉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单位。
(2)进行压力容器(不含气瓶)产品(含现场组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单位。
(3)进行气瓶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单位。
(4)进行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安全附件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单位。
(5)进行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及其安全附件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单位。
2.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订可钢印为: 和
该钢印授予以下几类业经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单位:
(1)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用钢制造单位,使用 钢印。
(2)锅炉、压力容器(不含气瓶)修理单位,使用 钢印。
第五条 同一类钢印直径为 5mm、10mm、20mm三种,持印单位可根据部件和产品大小选择使用。
第三章 钢印的.审批和发放
第六条 欲取得 钢印或 钢印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分别经省级或省级以上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批授权或认可。
欲取得 钢印单位,必须先取得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对其生产产品安全性能合格的认可,并持有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颁发的《产品安全性能合格认可证书》。
第七条 监督检验钢印或认可钢印由资格认可审批机构发放。
第四章 钢印与其它标志的用法
第八条 钢印及标志包括:监督检验钢印、认可钢印、检验员标志及认可编号等。
监督检验钢印及标志:
监督检验钢印
检验员标志(有水压试验项目时)
认可钢印及标志:
(1)产品安全质量认可钢印及标志:
认可钢印
认可编号
(2)修理认可钢印及标志:
认可钢印
第九条 持钢印者必须在部件或产品的检验工作完成且合格后打钢印及标志。
第十条 钢印及标志的位置见附件。若按规定的位置打印确有困难,可以更改打印位置,但必须保证钢印及标志易于观看且不易被磨损和腐蚀。钢印的刻印应不影响部件的强度。
第五章 钢印的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 使用钢印单位必须接受钢印发放机构和单位所在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
第十二条 使用钢印单位不得将所持钢印转借他人或扩大使用范围。
第十三条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有权对违反本规则的使用钢印单位提出批评、警告直至提请钢印发放机构暂停或终止其钢印使用权。
第十四条 使用钢印单位的资格被监察机构撤消或自行取消时,应将所持钢印交还原钢印发放机构。
第十五条 钢印使用权有效期应与相应资格认可有效期等同。超过有效期,且无特殊原因的,钢印使用权自行失效。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钢印由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安排制作,交由各级资格认可机构分别管理。
第十七条 使用钢印单位在被授予钢印使用权后,应向钢印发放机构缴纳工本费。
第十八条 本管理规则的解释权属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第十九条 本规则自一九九o年七月一日正式生效。
压力容器管理10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以人为本”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人身伤害,保证运输生产安全。有效防止锅炉伤害,特制定安全措施。
一、发生问题主要原因
1、蒸汽管路多宜发生漏气漏水,容易发生烫伤事故。
2、锅炉缺水、超压会发生设备损坏、锅炉压力容器爆炸,造成事故。
3、在锅炉、容器内检查检修作业时,人身不安全因素多。
二、安全控制措施
1、工长坚持每天对当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作业严格执行《人标》的规定。规章制度健全,台帐记录规范.
2、锅炉操作人员持有效操作证。作业时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锅炉平台扶梯符合安全要求,锅炉房内物品堆放整齐、道路畅通、清洁卫生。
3、当班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巡视、挂牌、进行水表机能试验,并认真做好记录。排污阀、给水截止阀无跑冒滴漏。
4、进入容器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并揭挂安全标志,冬季在容器内严禁用木炭等燃料取暖。
5、定期对锅炉给水、炉水进行分析,数据分析准确,达到规定指标。水位报警器、气压表要按规定进行校验。
6、按期校验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并有校验记录。安全阀每周进行一次手动试验,并做好记录。超压联锁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7、操作人员熟悉掌握操作规程、自检自修等有关的法规和规定。锅炉附件满足安全运行要求。是否符合要求,受压元件联接处、钢架、受压元件可见部件、炉墙无损坏。压力表、水位表红线标注清晰,无渗漏,每班按规定冲洗压力表和水位表,冲洗记录齐全。安全阀启、回座动作灵敏可靠,定期对安全阀进行试验,方法正确,记录齐全。水位报警系统和自动给水、自动断水功能符合要求,动作准确可靠,高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可靠。运行中的`锅炉发生异常危及安全时,必须按规定紧急停炉,禁止用向火室浇水的方式实行熄火。
8、夜间值班干部,值班期间抽查不少于一次。
9、车间分管干部每月抽查不少于二次。
压力容器管理11
1、负责全校开水、浴室、食堂用汽的蒸汽供应。
2、严格按照压力容器的`各项操作规程操作锅炉严禁元证操作。
3、严格遵守安全制度,确保生产安全,非工作人员一律谢绝入锅炉内。
4、锅炉必须加强保养和设备维修,使设备保持正常运行,一年两季的锅炉检修由学校组织。
5、认真做好锅炉房室内外卫生的整理、清扫工作,保持经常性的清洁。
6、严格执行锅炉运行岗位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7、做好水质处理工作,锅炉用水严格使用软化用水,水质处理要认真负责,保持水质符合标准。
8、除寒暑假外,其它时间必须保证锅炉正常运行,有问题需停止运行应提前向主管部门负责人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停止运行。
9、锅炉房重地必须保持由一人昼夜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对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安全负责。
10、凡因违反锅炉运行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职责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11、稀饭锅严禁干烧,使用时必须注意压力变化。
压力容器管理12
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的种类:1、压力容器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压力容器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压力容器功...
一、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的`种类:
1、压力容器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压力容器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压力容器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2、压力容器开工申报单;
3、压力容器安装施工记录;
4、竣工验收报告;
5、特种设备监督部门压力容器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6、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7、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8、事故及故障记录;
9、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培训记录;
10、使用登记资料。
二、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参照本单位《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压力容器管理13
一、特种设备岗位职责:
(一)车间设备主任及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车间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
3、建立车间特种设备管理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经常深入现场,查看特种设备使用状况。
6、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组织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8、抓好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
(二)车间操作人员职责。
1、认真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
2、精心操作,防止超温、超压、超载运行,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3、健全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4、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5、认真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6、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情。
7、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8、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才能上岗。
二、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特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坚持日常保养。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特种设备安全附件。
3、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汇报设备主管。
4、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特种设备整洁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6、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活动,实行日常维护和日常保养的双包责任制。
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一)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按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特种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上级部门上报,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压力容器管理14
为了确保加气站正常安全运行,站内压力容器(储罐)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一、管理职能
由技术员全面负责站内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1、容器的安装、移装、大修或开罐检查后的`验收及试车工作必需由技术人员参加,并将验收手续资料存档。
2、站内每台容器必须有专人负责,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二、管理内容
1、容器安装竣工之后,制造单位应提供竣工图及采用的制造技术标准、产品质量证书、水压试验、气密性报告拍片记录、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等资料,由技术员负责资料存档。
2、新容器在投用前,由锅检所进行检验,并办理检验证书。
三、容器的检验和修理
1、容器的检验应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程》执行,定期检验分外部检查,内部检查和耐压试验。第一次开罐内外部检查一般为使用后1-2年,以后视情况3-5年检查一次。
2、检验单位必须由经质监局授权认可的单位进行。
3、技术员和设备操作人员负责协助压力容器检验单位对站内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
4、经过定期检验的容器,由检验单位对所检验的容器作出报告,检验报告应指明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下次检验日期以及需要整改的建议或其它意见。检验报告应存放在容器档案内。
5、容器的安全附件如: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进行校验。
四、容器的使用管理
1、加气站必须加强容器操作人员管理,并不断提高其技术素质,并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
2、操作人员必须在工作日报中记录容器使用过程中的温度、压力等数据。
3、容器运行过程中发现不正常现象或发生故障,应立即向站领导反映并由技术员提出维修方案。
五、事故报告
1、事故根据容器的损害程度分为爆炸事故,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容器在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至等于外界大气压力的事故称外为爆炸事故。容器由于部件严重损坏〔如变形、渗漏〕,附件损坏而停止运行必须修理的事故称为重大事故。损坏程度不严重不需要停止运行进行修理的事故称为一般事故。
2、发生爆炸或重大事故必须立即通知公司,除防止事故扩大和抢救人员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外,必须保护现场以备调查分析。
3、发生事故后应认真查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意见,根据调查结果填写「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压力容器管理15
1、目的
为确保低压热水锅炉(以下简称锅炉)和压力容器安全使用,保障设备及人身安全,预防环境污染,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现场对所使用的锅炉及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
《锅炉司机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劳人锅(1986)2号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人锅(1983)4号
4、术语与定义
4.1、低压热水锅炉:指加热水出口水温低于或等于饱和温度的锅炉,压力≤1.57MPa,出力≤4t/h。
4.2、压力容器指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容器:
a)、最高工作压力≥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下同);
b)、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0.15m,且容积≥0.025、m3;
c)、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5、职责
5.1、各项目部负责本施工现场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的监督管理。
5.2、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使用、维护及操作人员的管理。
5.3、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各项目部对施工现场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
6、具体内容
6.1、锅炉、压力容器的拆装
6.1.1、开工前,项目部应及时与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取得联系,由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对锅炉的平面布置,与有关建筑物的距离,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及司炉工的取证等事宜进行审查。
6.1.2、施工单位按《施工技术措施编制执行程序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施工技术措施,报项目部审批后执行。
6.1.3、施工结束后,项目部报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检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与使用部门办理交接,填写“工序交接单”。
6.2、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及维护
6.2.1、使用单位负责制订锅炉、压力容器的操作规程,报项目部审批后执行。
6.2.2、使用单位根据使用要求制订锅炉管理人员、司炉工的培训计划,报项目部批准后,按《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管理程序》的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培训。
6.2.3、锅炉、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运行记录。
6.2.4、使用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运行记录。
6.2.5、使用单位在锅炉压力容器的维护过程中,更换的受压元件、安全附件应由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的单位生产,且产品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性能的要求。
6.2.6、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应按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6.3、项目部每年11月初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使用的锅炉和压力容器进行安全、卫生、环境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安全隐患通知单”,视安全危害情况限期纠正或停止使用。
6.4、公司安全监察部每年度对项目部施工现场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立即按《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相关规定督促项目部整改。
7、相关文件
JDJY/OHS&EMS-T3-18――《施工技术措施编制执行管理办法》
JDJY/OHS&EMS-T2-04――《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管理程序》
JDJY/OHS&EMS-T2-21――《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8、相关记录
“安全隐患通知单”
“工序交接单”
“锅炉压力容器运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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