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钥匙管理规定

时间:2024-03-04 18:43:56 偲颖 管理 我要投稿

【优秀】物业钥匙管理规定10篇

  管理规定是对有关事项、过程或活动提出引导性、规范化的要求,它包括国家、部门、地方、企业四个层面的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文及文件中的带有普遍约束力的内容。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优秀】物业钥匙管理规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优秀】物业钥匙管理规定10篇

  物业钥匙管理规定 1

  为规范楼宇钥匙及其他钥匙的移交、借用和保管手续,确保钥匙的管理有章可循,特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客户服务部、物业部及XX物业主管级以上员工。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钥匙包括新交楼宇已售单元钥匙、未售空置房单元钥匙及其他钥匙。

  第二章钥匙交接管理规定

  第三条管理员负责部门内部所有钥匙的管理,部门所管的'钥匙必须统一存放于部门的之中。

  第四条每次交楼之前,物业部负责楼宇的接管验收工作。验收完毕,设专人负责接收施工单位交来的各单元钥匙;交接时,应逐一盘点每个单元房间的钥匙条数并登记在《房屋钥匙交接本》上,交接双方均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第五条相关负责人须安排物业部物业助理或工程维护部人员对上述交楼的房间钥匙进行抽查,核查房间号与钥匙是否相符,抽查比例不得低于一栋楼总户数的20%。如发现不符者,应立即联系施工单位及时处理。

  第六条钥匙应统一悬挂于"钥匙板"上,并与房间号的空格一一对应,以便于查找和管理。

  第七条业主来物业公司收楼,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领取房间钥匙时,应在《业主签收钥匙一览表》上签名,并注明条数和领取时间。

  第八条业主在验收房屋过程中,发现问题,须留下保修钥匙一条或预约时间进行保修。如业主留下保修钥匙,应在《业主留存钥匙一览表(保修用)》上登记。与施工单位交接保修钥匙时,必须点数签收。

  第九条每天交楼结束,相关人必须逐一核对钥匙板上的钥匙与《业主签收钥匙一览表》上的签收情况是否相符。如有不符,须上报部门领导,并及时查找原因进行处理。

  第十条进行零散收楼过程中,同样适用于以上相关条款,做好相关人员的签收。

  第三章钥匙借用及保管

  第十一条除以下情况,楼宇空置房钥匙不得外借:

  1、检查未收楼或未售空置房;

  2、因渗漏水投诉,需要使用空置房暂时居住的;

  3、其他经部门经理以上领导同意外借的。

  第十二条空置房钥匙外借时,须到档案管理员处登记外借原因,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方可外借。经手人应在《钥匙借用登记一览表》上登记并签名,并注明条数和预计归还时间。因维修需要使用空置房的,借用钥匙只能限借壹条且当日归还。

  附则:空置房钥匙未经部门领导同意借出,扣罚责任人50元;按规定借用钥匙只能限借壹条且当日归还,否则扣罚责任人50元。

  第十三条使用空置房确需将钥匙交予相关业主的,经办物业助理应做好签收登记工作。

  第十四条钥匙借用人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归还档案管理员处,严禁私自藏匿空置房钥匙。

  附则:如借用人私自藏匿空置房钥匙,扣罚借用人50元。

  第十五条兄弟单位借用钥匙,须通知部门负责人知情,且当天借用必须当天归还。

  附则:经办人借出钥匙后必须跟进,钥匙在当天归还,否则扣罚责任人50元。

  第十六条其他钥匙,如公共设施、设备房的钥匙由调度中心主管负责保管,借出和归还都须有相关记录。

  第十七条部门仓库的钥匙由档案管理员和部门领导各持壹套。一般情况下,仓库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保管。特殊情况下,如业主预约双休日收楼需领取房间钥匙,档案管理员须登记仓库钥匙的转借情况。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第二十条附《钥匙借用登记一览表》、《业主留存钥匙一览表(保修用)》、《房屋钥匙交接表》、《业主签收钥匙一览表》。

  物业钥匙管理规定 2

  1.0目的

  有效的对钥匙进行规范管理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内部钥匙管理

  3.0相关说明

  4.0职责

  4.1工程主任/主任:负责与施工单位钥匙移交的确认,并与住户中心做好移交手续。

  4.2住户中心主任/主管:负责与工程部钥匙移交的确认,并对钥匙的保管进行定期检查。

  4.3工程人员:负责对钥匙的单位、数量、编号及适用性进行逐一确认。

  4.4物业助理:负责对移交的`钥匙单位、数量、编号及适用性进行逐一确认,并做好钥匙的标识与借用登记。

  5.0内容

  5.1移交钥匙

  5.1.1分包单位施工完工后与工程部人员进行钥匙移交手续,工程人员需对分包单位移交的钥匙进行逐一核对,对移交钥匙的单位编号、数量及适用性进行确认。

  5.1.2工程部“验收小组”组长/工程员在门锁验收工作完毕后,按《钥匙验收记录表》记录合格的单位编号和数量,并要求施工队交匙人签名确认,然后将钥匙联同对应表格移交给住户中心。

  5.1.3物业助理根据《钥匙验收记录表》核对工程部“验收小组”交来的钥匙,当实际接收钥匙数目与《钥匙验收记录表》“数量”项相符时,应在“签收确认”项标“√”。否则,应将实际情况在“备注”栏注明。核对完毕,应在《钥匙验收记录表》签名确认。

  5.2钥匙整理与保管

  5.2.1物业助理应标清钥匙单位编码并整齐有序地放置在钥匙柜中,并在钥匙柜贴上示签,加以注明。

  5.2.2业主/住户委托保管钥匙时,物业助理应在《业主托存/移交钥匙登记表》和上作相应记录,并将钥匙按单位编号整齐有序地放置在钥匙柜中,业主/住户前来领取钥匙时,物业助理凭“雅居乐花园住户证”和“业主身份证”移交钥匙给业主。同时,应在《业主托存/移交钥匙登记表》中标注移交日期,请业主签名确认。

  并在《托存钥匙日期登记表》中取消该单位钥匙托存日期。在无任何证件证明索匙者为钥匙所属单位的业主或合法住户时,物业助理不得将钥匙转交。

  5.2.3住户中心主任/主管应安排专人定期对钥匙柜内的标签和钥匙单位编号进行检查,如发现标签、编号脱落或模糊不清时,应及时更新改进。

  5.3钥匙借用与归还

  当公司员工或其他施工单位因公事要求外借钥匙时,物业助理应检查借匙人的工作证,并由借匙人签名确认。

  5.3.1花园管理区、工程部、绿化部、经营部、售楼部借匙情况分别按《部门借钥匙登记表》要求填写日期、钥匙编号、数量、借匙人;

  5.3.2对于其他施工单位借钥匙情况应由工程人员代借,并在《其他部门长期借钥匙登记表》中签字确认。

  5.3.3对于未入住单位的业主的借匙情况应由售楼人员代借,并在《业主借匙睇楼登记表》中签字确认。

  5.3.4办理钥匙退还手续时,物业助理应在核对钥匙楼量后,在对应的登记表中标注钥匙退还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栏签名确认,然后,按钥匙单位编码整齐有序地放置在钥匙柜内。

  5.3.5住户中心主任/主管应安排物业助理根据各类登记表的记录检查钥匙的借还情况,发现借期超过一星期不还钥匙者,应填写《钥匙催还单》发送到借钥匙部门催还。

  5.4钥匙的损坏或丢失

  5.4.1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物业助理应按《钥匙管理备忘录》要求记录事件经过,并报告住户中心主任/主管。住户中心主任/主管与业主联系,征得业主同意后,采取补配钥匙或换锁,确保遗失钥匙单位的,住户服务中心将处理结果记录在《钥匙管理备忘录》。

  5.5所有与钥匙管理有关的记录就归档保存两年。

  物业钥匙管理规定 3

  1、目的

  规范钥匙管理工作,确保各设备设施房的'钥匙,使用规范和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户服务处工程部。

  3、内容

  3.1所有钥匙任何时候须有不少于一把备用,所有备用钥匙须造册登记。

  3.2各设备设施房的钥匙应清楚标明,并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专柜中;钥匙专柜由工程主任掌管。

  3.3在正常情况下,各设备设施房的钥匙不能借给外单位人员或其他各部门人员,如特殊情况下,必须经主任同意并填写《领(借)用钥匙登记表》;

  3.4工程人员用钥匙,须填写《领(借)用钥匙登记表》并签名确认,工程人员离开本部门,所有钥匙须缴回。

  3.5钥匙丢失或损坏时,当事人应填写《钥匙丢失/损坏申请表》,工程主任查实后填表补回。

  3.6工程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好领用钥匙,熟悉各钥匙的使用范围,并承担相应责任,每月月底统计一次,填写《钥匙月库存统计表》。

  4、附表:

  4.1《领(借)用钥匙登记表》

  4.2《钥匙丢失/损坏申报表》

  4.3《钥匙月库存统计表》

  物业钥匙管理规定 4

  一、职责:

  1、客服部负责房屋钥匙(住宅、商业、写字楼)、单元门钥匙、信报箱等钥匙的管理;

  2、工程部负责各类管井、设备间、操作间、机房等钥匙的管理;

  3、护卫部负责消防门、人防门、监控中心、值班室等钥匙的管理。

  二、工作程序:

  1、钥匙的接管:

  由客服部统一与开发商监理部进行各类钥匙的交接,填写《钥匙交接记录表》;

  2、钥匙的交接:

  1)由客服部与工程部进行各类管井、设备间、操作间、机房等钥匙的交接,填写《钥匙交接记录表》在服务中心备案;

  2)由客服部与工程部进行消防门、人防门、监控中心、值班室等钥匙的交接,填写《钥匙交接记表》在服务中心备案;

  3、钥匙的领取:

  由业户凭购房合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物业费等相关票据到客服部领取相应的钥匙,填写《钥匙领取记录表》;

  4、钥匙的借用:

  由使用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到客服部办理相关手续,填写《钥匙借用登记表》并经客服部负责人确认后方可借用,同时经办人要在当天下班前及时跟催钥匙的`收回及做好相关记录。

  5、业户寄存钥匙管理

  1)对业主为方便维修寄存的钥匙,客服部应建立《业主寄存钥匙登记表》,认真做好记录。

  2)施工单位借用钥匙必须通过开发商监理部书面证明经客服部经理同意在服务中心领取,施工单位借用人无权私自转借钥匙。

  3)施工单位借用人必须确保在预计使用时限内归还所借用的钥匙。

  4)施工单位维修完毕后,必须负责关闭电源、水阀、门窗,由于施工单位人员的疏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该施工单位全权负责。

  5)施工单位超过预计使用时间尚未归还,经办人必须确保最短时间内将钥匙追回,同时该施工单位在下次借用钥匙时必须交保证金;

  6)业主领取钥匙必须核对业主身份并在《业主寄存钥匙登记表》上签字以示领走。

  6、空置房屋钥匙管理

  1)客服部总台接待负责根据空置房钥匙留存情况做好《空置房钥匙登记表》。

  2)各区域客户主任应每月定期对空置房钥匙进行盘查,并配合总台接待做好空置房钥匙的更新工作。

  3)客服部经理每月25日对空置房钥匙登记情况进行抽查,尤其是钥匙的使用记录。

  物业钥匙管理规定 5

  一、目的

  规范项目钥匙管理工作,确保钥匙的清晰、完整。

  二、业务范围

  业主委托钥匙、返修钥匙的管理(入住及日常管理阶段)。

  三、职责

  1、管理处经理负责监督客服组钥匙日常使用和管理情况。

  2、客服负责人负责业主长期存放钥匙的监督及日常管理。

  3、钥匙管理员负责业主委托管理钥匙、空置房钥匙(未售房屋及未办理入住)及返修钥匙的保管及日常管理。

  四、工作程序

  (一)、业主委托长期保管的`钥匙

  1、业主委托物业长期保管其房间钥匙以备出租或应急之时用时,应由物业客服组前台负责核对确认后进行保管,客服组应设立专门地点存放业主委托物业存放的钥匙(专人保管),同时登记《业主钥匙寄存登记表》。

  2、业主因某种原因需更换门锁,应及时将新更换的门锁钥匙送至物业保存,原钥匙业主领回。未及时送至备用钥匙至物业的一切责任由业主承担,客服组前台必须催促业主及时送备用钥匙。

  3、如果有特殊情况需动用业主的寄存钥匙,需经客服负责人或物业经理批准并及时与业主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在《业主日接待表》上登记,同时登记《业主钥匙寄存登记表》,使用完毕后及时送回客服组存放。业主寄存钥匙的管理原则是“谁管理、谁负责”,钥匙保管人必须跟踪整个钥匙借出管理过程和填写《业主钥匙寄存登记表》,并负责钥匙回收,同时必须将业主钥匙借出的详细情况,完整填写在《业主日接待表》上。

  4、非业主本人领取钥匙时,需凭身份证或者业主委托书领取钥匙,客服前台需保留领取人身份证或者业主委托书,然后与业主取得联系,说明情况经其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业主日接待表》上登记问询时间。

  5、借出钥匙数量、楼、栋、房号必须与收回的数量、楼、栋、号相一致,若发现借出与收回不符或造成钥匙丢失,钥匙管理员有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钥匙管理员每天下班前必须对钥匙进行一次清点,如发现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7、当接到钥匙丢失或者钥匙损坏的报告时,客服负责人应马上请示物业经理,然后与业主取得联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补办钥匙或者更换锁芯等措施。并在解决过程中采用防护措施,确保业主房屋的安全。丢失或者损坏的处理必须在当天处理完毕,并在《业主日接待表》上登记。

  8、如客服负责人或者钥匙管理员休假期间,需将业主寄存钥匙管理移交给专人管理,钥匙管理人应履行客服负责人和钥匙管理员的相应职责。

  (二)、返修钥匙管理

  1、施工返修单位借用钥匙时,必须向钥匙管理员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方能办理借用手续。

  2、借出的钥匙必须在当天下班之前收回,如的确不能收回,钥匙管理员应将原因报告给客服负责人,并跟进钥匙使用的整个过程直至钥匙收回。

  3、借出钥匙的数量、楼、栋、房号必须与收回的一致。如发现钥匙借出与收回不符或造成钥匙丢失,将追究钥匙发放人的责任。

  4、如发生钥匙丢失,应及时上报至客服负责人。

  5、当接到钥匙丢失或者钥匙损坏的报告时,客服负责人应马上请示物业经理,然后与业主取得联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补办钥匙或者更换锁芯等措施。并在解决过程中采用防护措施,确保业主房屋的安全。丢失或者损坏的处理必须在当天处理完毕,并在《业主日接待表》上登记。

  (三)注意事项

  1、非业主本人需借用钥匙时,必须经该业主同意并押下身份证方可发放,否则一律不外借。

  2、非本公司中介借用钥匙看房,必须出示业主委托书,并交付贰百元人民币的押金和拾元看房费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3、如遇突发事件,须与该业主取得联系确认。进入房屋必须有两人以上,并做好记录工作。

  4、对所有寄存钥匙必须从严管理,做到谁借出谁负责的岗位职责。

  5、所有钥匙应建立电子档,做到实时更新。

  6、入住阶段,如返修钥匙使用情况较多,务必将使用情况填写清楚。如业主将返修钥匙领走必须在《业主钥匙寄存登记表》上签字。

  物业钥匙管理规定 6

  1.钥匙的管理。办公楼的钥匙由办公室人员直接负责,在办公室内设有存放钥匙的钥匙箱,不用时加锁,箱内每把钥匙都是在膏药布上面使用原珠笔书写(或用钢字头打上号码)进行编号,以明确其开启的楼层和房间号。

  2.钥匙的发放。员工如需使用,应到办公室根据其工作的区域领取有关钥匙,办公室应备有钥匙发放交回登记本,内容应包括领取钥匙的时间、钥匙的编号、领取日期、领取人及签名等内容,任何人不能在未签领的情况下取走钥匙。

  3.钥匙的'使用。钥匙领取后,员工应对所掌握的钥匙负责,任何人不得将钥匙转交给他人使用,钥匙应随身携带以免丢失,一旦发现钥匙有损坏的迹象应及时报告,及时补充新钥匙。

  4.复制新钥匙,在钥匙数量不够使用的情况下,可以配备新的钥匙,配新钥匙时需在办公室主管钥匙负责人处登记备案。由此产生的经费由申请人支付。

  5.钥匙交回。任何人使用完钥匙后应尽快将钥匙交回办公室主管钥匙负责人处,并在钥匙发放交回登记本签字,注明交回时间。不故不交回的处罚50元/把。

  6.钥匙的交接班。钥匙的交接班是办公室人员交接班时的一项重要的必不可少的工作内容,要认真核对钥匙箱中存放的钥匙,钥匙的编号是否相符,并且要做好交接记录,对于发放出去的钥匙应在登记本中有明确登记,确保钥匙持有人确实在上班。

  物业钥匙管理规定 7

  一、目的:

  健全公司车辆管理制度,防止车辆被盗及证件遗失。

  二、适用公司全员。

  三、内容:

  3.1、公司每部车均配备两套钥匙,其中一套钥匙给驾驶员专用,另一套钥匙存行政部备用,以便于内部调度车辆。

  3.2、驾驶员在完成当天出车任务返回公司后,必须将钥匙和证件交到车队长处统一保管,如果车队长或返回后超过晚上八点钟的,钥匙自行保管,并于次日上班主动交车队长或行政部经理。

  3.3、驾驶员应妥善保管车辆钥匙和证件,如有遗失则每次罚款300元,并对所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3.4、驾驶员在完成运输任务离开车辆时,如将车辆行驶的有关证件及钥匙放在车上,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

  3.5、驾驶员应服从部门负责人及车队长的’安排,对不服从安排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辞退。

  3.6、驾驶员在每天下班应把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且至保安室签名确认,如一月内有三次未去保安室签字确认车辆停放,取消本月考核资格。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监督执行。

  物业钥匙管理规定 8

  一、为规范公司备用钥匙的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指的'备用钥匙是指公司各部门(财务部除外)办公室、供配电房、消防通道门等备用钥匙。

  三、公司各部门备用钥匙须交安全生产部统一保管,钥匙交接时须办理交接手续。

  四、安全生产部须指定钥匙管理员对各部门交来的钥匙放到钥匙专柜中保管。

  五、钥匙管理员须对钥匙分门别类进行编号并标贴标签,建立《备用钥匙台帐》。

  六、钥匙管理员休息时,须将钥匙专柜的钥匙移交给安全生产部值班负责人临时保管。

  七、各部门更换门锁时,须及时将新换钥匙送安全生产部钥匙管理员以新换旧。

  八、因工需要,经公司总值批准,安全生产部当值负责人可取用备用钥匙进入相关区域执行公务。

  九、公司各部门需借用备用钥匙时,须由该部门负责人填写《备用钥匙借用表》,并委托专人到安全生产部借取。钥匙管理员须做好登记。

  十、公司各部门需借用备用钥匙配钥匙时,须由该部门负责人填写《备用钥匙借用配匙表》,并委托专人到安全生产部借取。钥匙管理员须做好登记。

  十一、本规定解释、修订权属总经办。

  十二、本规定经总经办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物业钥匙管理规定 9

  一、钥匙分类

  1.业主(住户)钥匙。

  2.公共门窗钥匙。

  3.设备房钥匙。

  二、钥匙保管

  1.管理处接管大厦钥匙后,安排人员专职管理钥匙,无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名义借出,借出时须严格办理登记手续。

  2.标识,将钥匙分类,先将钥匙按每套房,公共门窗按楼层,设备房按设备分门别类,然后用钥匙扣或细绳分别挂在一起.将分类的钥匙贴上标签,在标签纸上写明楼号、房号或设备房名称,业主(住户)的钥匙一般分为防盗铁门钥匙、室内门钥匙、电子对讲门钥匙和信箱钥匙等四类,均应贴标签标识。

  3.制作业主(住户)钥匙挂放牌,一般采用5cm以上夹板制作钥匙挂放牌,在夹板上划出若干相等的'方格,在方格内标明楼层和房号、栋号用醒目的颜色(红色)笔直接标在每层层首,并将层与层之间也用不同于划方格的颜色笔划分开,每方格代表一户,在每方格内钉一铁钉,将该户的钥匙挂在此方格内,挂放顺序按楼层房号要求一目了然。

  4.制作公共门窗,设施设备房钥匙牌,采用断面为三角形的铝合金型材,将同类钥匙挂在同一铝牌上,制作钥匙挂入箱,将公共门窗设备房钥匙分类挂放,在钥匙箱上相应贴标识。

  物业钥匙管理规定 10

  1、目的

  加强钥匙有序管理,有效控制钥匙登记、领用、借用、配换手续,增强公司员工、业主和住户安全意识。

  2、范围

  适用于管理公司管辖楼宇、公共设施、设备房以及公司办公场所的钥匙管理。

  3、权责:

  3.1管理公司各管理处物业主管负责所辖区域内楼宇公共部分和未入伙的钥匙管理,运行主管负责所管辖区域水、电、电梯、空调、消防设施钥匙的管理。

  3.2管理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办公楼内公共部位的钥匙管理。

  4、定义

  钥匙(内部定义)是指楼宇公共部分、公共设施和未入伙楼宇单元及管理公司办公场所的钥匙。

  5、工作内容

  5.1钥匙放置在带锁的钥匙柜内,此柜钥匙由部门经理指定主管以上人员控制使用。

  5.2开发商和安装施工单位移交钥匙,均需在QR-16-04-01《钥匙登记(配制、更换)记录表》中记录和签收,由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记录操作。

  5.3因工作需要增配或更换钥匙,由部门主管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同意方可配制或更换,并由部门主管在QR-16-04-01《钥匙登记(配制、更换)记录表》上记录。

  5.4借用钥匙

  5.4.1公司其它部门人员因工作需要领用钥匙,均需管理处经理批准,借用水、电、消防等与设备相关的钥匙需运行主管同意,并在QR-16-04-02《钥匙领用、借用、配制申请记录表》上签收。

  5.4.2业主借用天台、未入伙单元的钥匙需负责钥匙管理的物业主管同意,派人开闭并在QR-16-04-02《钥匙领用、借用、配制申请记录表》上登记。

  5.4.3深圳有线电视台、深大电话公司等小区外的`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用钥匙均需提供工作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由运行主管同意,派人开闭并在QR-16-04-02《钥匙领用、借用、配制申请记录表》上登记。

  5.5钥匙不慎遗失,责任人立即向部门经理口头陈述遗失经过,并通知管理处保安主管采取防范措施,部门经理根据遗失钥匙性质决定是否配制或更换门锁,其费用由遗失责任人承担,并在两天内写一份书面遗失经过交管理处经理签阅存档。

  5.6在使用中锁匙被损坏,当事人应立即告知被借领用钥匙部门主管、经部门经理批准予以维修或更换。

  5.7管理处交接班人员,要在交接本上签收钥匙种类、数量的交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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