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管理
实验室安全管理1
1、放射性同位素的管理机构和职能
(1)学校成立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教务处、基建后勤处、保卫处、生物制药学院是放射防护管理的职能部门,生物制药学院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和综合门诊部放射科是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使用单位。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职责及分工见《关于调整中国药科大学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2)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促全校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防护及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并对学校和××有关部门负责。设备供应科负责代理、代办同位素订货、运输、收发等工作。
2、放射性同位素的申购与订货
(1)凡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必须向省(市)卫生部门、公安××、防疫站申请登记,领取《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登记证》和《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方可办理订货手续。
(2)在放射性同位素订购前,申购人应明确所需的规格、品名、数量,并妥善考虑到半衰期、使用日期。严格控制订购数量,避免造成浪费。
(3)放射性同位素原则上实行集中购买,订货人必须填写请购单,经室主任签字,报学校同位素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由设备供应科专人负责落实订货事宜。
3、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与保管
(1)放射性同位素的'提运要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严禁随身携带,不得与易燃易爆等物品混装。严防丢失,要安全及时提运并交仓库妥善保管。
(2)仓库管理员和同位素订货人在收货时,要认真检查和核对,并做好登记工作,如发现差错、包装破碎、溶液泄漏等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妥善处理,验收合格后,仓库管理员应及时通知订货单位提货。
4、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与管理
(1)凡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含放射源装置的实验室必须持有《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登记证》和《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省放射工作人员证》才能上岗操作。
(2)各单位对放射性同位素必须建立严格的贮藏、保管、领用登记制度,建立使用管理档案,做到内容清楚,领用有主,确保安全,责任到人。
(3)操作人员应重视对射线的防护,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在实验中应尽量减少放射性物质的用量。选择放射性同位素时,在满足实验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用危险性小的。
(4)学生(含研究生)领用放射性同位素,必须经指导教师批准,同时要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正确操作,安全使用。
(5)实验操作时应力求迅速,熟练,尽量减少辐射的时间,并尽可能利用各种夹具、机械手来操作,以便远离放射源,减少被辐射剂量。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些隔离屏障,以达到防护目的。
(6)操作时必须戴好专用的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工作完毕应立即洗手洗澡。禁止在实验室内吃、喝或吸烟。
(7)实验室应保持高度清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实验过程中煮沸、烧干、蒸发等均应在通风框内进行。粉末物应在手套箱中进行处理,必要时应戴过滤型呼吸器。
(8)实验室应有超剂量检测仪器,以保护实验工作人员不受超剂量射线侵害。
(9)未经同位素领导小组同意,各单位不准私自租借、转卖放射性同位素。校内互相借用应办理移交手续;
实验室安全管理2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安全工作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实验室安全分类管理(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辐射安全、实验废弃物安全、安全设施与实验环境)、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等。
第三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教育先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的原则,确保实验室安全。
第四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实验室成员四级管理体制,各司其职,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在××政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各二级单位××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二级单位领导协助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学校实行实验室安全的“四级”责任制。学校签订“三级”责任书,××设备管理处负责“第一、二级”安全责任书的制订、修订等工作,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与各二级单位(院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一级),各二级单位(院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与本单位各实验室负责人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二级),各二级单位(院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负责制定“第三级”安全责任书的规则并要求各实验室负责人与实验室各成员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三级),并监督各实验室的上墙张贴及执行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
实验室安全管理3
实验室是科学实验和研究的重要场所,实验室安全管理几乎是所有实验室都必须关注的问题。在实验室中,往往有各种危险物品和设备,操作不当、事故发生时,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还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因此,实验室安全管理十分重要,不仅需要制定和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还需要全员参与。本文将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
实验室应制定完善的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安全管理标准和流程。完善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机构:科室或科研实验室应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确保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2)危险品和设备管理:实验室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对所有危险品和设备进行记录、登记和管理,确保每个危险品和设备都经过检测和试验,确保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3)实验操作管理:实验室操作应确保每项实验都有专门的实验操作规程,实验员应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并经受过相关培训和考核。
(4)防火安全:实验室应配备适当的防火器材,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并制定防火演练计划,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5)应急管理:实验室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的流程和方法,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响应,减少事故损失。
二、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
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基础。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应该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正式的实验室人员和一般访客。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危险品和设备的标识和识别。
(2)实验规程和安全操作的要求。
(3)应急处理知识和应急预案。
(4)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
实验室主管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每次安全培训应进行有效记录,以便监督和检查。
三、安全环境建设
实验室环境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包括通风系统、设备设施、成品存放、卫生及消防设施等。实验室工作区域应与非工作区域区分开来,非工作区域应有专门的存储危险物品和设备的罐贮和架子。实验室的废弃物和废水等应专用通道直接排放,以免影响实验室环境和设施的安全。
四、安全常规管理
安全常规管理包括定期检查、故障维修、错误纠正、事故的报告、整改和预防。实验室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应当每天进行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问题,要有明确的处理方法和流程,并做好记录,及时整改,确保设备和环境有依据的维护与管理。
五、安全管理与技术创新
实验室安全管理是科学技术创新的基础,只有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才能确保科技创新在安全的前提下顺利推进。安全管理应当与技术创新相互促进,相互支撑。科研工作者在创新的过程中应始终关注安全风险,积极防范各种安全隐患。
实验室安全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各个环节需要协同配合,保障实验室的安全运转。科研工作者应牢记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坚决不折不扣执行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要求,用最科学、最规范、最负责的态度推进实验室安全管理,为科学技术创新的成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实验室安全管理
实验室安全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实验室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稳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内容通常分为以下几个方面:实验室设备管理、化学品管理、实验室规章制度、突发事件管理、经费管理和人员管理。
实验室设备管理
实验室设备管理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实验室设备管理主要包括设备的购置、安装、日常检修、维护、保养等方面。实验室设备在购置时应考虑到其功能、性能、质量、安全和使用寿命等方面,选择合适的设备,安装时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以确保设备能如期使用,并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能。
对于实验室设备日常检修、维护和保养,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设备档案,获得设备使用的有关行业标准规定,并严格执行。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运作正常,避免因设备故障引起的意外事故。
化学品管理
化学品是实验室中常用的物质,其管理也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准确记录化学品的特性、用途、存放位置、存储条件、安全措施等信息,并对其进行分类、标识和储存。对于易燃、易爆、腐蚀等危险化学品,需严格控制其数量、存放位置、操作方式和使用条件等方面,确保其安全使用。
实验室规章制度
实验室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和基础。 实验室规章制度应该包括有关实验室设备和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实验操作规范、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实验室卫生和环境保护等内容。实验室规章制度应经过相关审批之后,向实验室全体人员宣传和培训,并严格执行,加强规范管理。
突发事件管理
实验室突发事件的处理,关系到实验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在突发事件发生之前,应制定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指令,建立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使各种应急救援措施能够快速有效地实施。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迅速调查原因、采取措施、清理现场,并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
经费管理
实验室经费管理是实验室安全保障的重要保障。实验室经费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确保实验室的基础建设和设备更新,及时补充实验室的化学品和实验仪器等。 及时维修和更新设备,对实验室的安全稳定、人员健康起到重要保障作用。
人员管理
实验室人员管理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实验室应根据需求,制定人员配备计划,加强人员招聘和培训,确保实验室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验技能达到相应要求,同时严格执行实验室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应建立完善的考核、奖惩制度,激励实验室人员积极投身实验室工作及安全稳定所需的各项工作。
总之,实验室安全管理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和配合。只有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和标准进行实施,加强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科学素质素养,才能建立高效安全的实验室。
实验室安全管理
实验室安全管理是指在实验室中制定和执行具体安全细则,以确保实验人员和实验室设备的安全、保证实验数据的准确、有效和保护实验环境的安全。实验室安全管理是所有实验室的基础,对于保障实验的正常进行以及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背景、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实验室安全管理要点以及实验中常见的安全事故进行讨论。
实验室安全管理4
第一条实验员是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负责人,各研究室的安全责任人为指导教师或团队负责人。各实验室应认真作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
第二条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是国家财产比较集中的场所,各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把实验室的安全预防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做到与教学、科研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并作为考核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情况的重要内容,要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条无论任何人,必须具备必要的实验知识和一定的实验操作技能,经指导老师或管理人员允许方可进行实验或操作。在学生进行实验操作前,任课教师或指导实验的人员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应将实验程序、操作方法、应注意的事项、易发生的问题及应急处理制度等一一交待清楚。对不遵守实验室纪律和有关规定、违反操作规程、不听教育劝阻者,教师或指导实验人员有权责令其停止实验或操作。对无理取闹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条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规定允许的最少存量和实验临时领回的危险品,要建立卡片,明确责任,妥善保管。凡超出规定的存量,必须交危险品仓库。不准随便处理,更不准转给个人。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安全标准放置,不经有关部门允许不得随意乱架电线和接电源。
第五条未经允许不准在实验室住宿(如因实验需要夜间住宿的,研究生提出申请并经指导教师审核后报学院备案),不准在实验室会客和随便领人参观,禁止在实验室及库房吸烟,禁止用电炉做饭、烧开水及其他与实验无关的用火、用电。
第六条各实验室负责人应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对本实验室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和警示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解决,除节假日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外,每次实验结束后和下班前,实验室管理人员(或带实验老师)都要进行检查,并切断电源、气源、水源、关好门窗等,把事故消灭在萌芽阶段。
第七条实验室全体人员都要熟悉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并根据本实验室的特点,自备必要的临时防护器材。对消防器材、设备要按规定妥善保管,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非火警不准动用。
第八条要严格执行有关贵重、精密、稀缺仪器设备的管理规定,要指定管理人,明确责任,精心管埋,确保安全。
第九条各实验室要注意防盗,特别是有精密、贵重仪器的实验室应采取安全防盗措施(安装防盗门、防盗铃等),并在保卫处备案。
第十条严禁将仪器、药品、工具等带出室外(特殊情况经有关领导批准),或在室内进行非实验用。
第十一条各实验室要张贴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贵重仪器及药品的使用与保养情况,发现有危险,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上报,以便妥善解决。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1)危险化学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和专用保险柜内,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危险化学品必须根据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等技术要求分类分项存放。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存放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晒、防火、防水、防雷、防盗等安全设施和严格的安全措施,以防危险品分解、变质、自燃、自爆、外泄、污染,确保人身和物资的安全。
(3)购买危险品先由安全管理负责人申报,实验室负责人审核,最后由实验中心主任审批。
(4)化学危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实验室内严禁超量存放危险品,用剩的剧毒品必须交回给保管员,不准随意放在室内。
(5)领用危险品按实际用量领用;实验室认真填写化学危险品领用单,经分管领导签字,使用人签字登记进行领取,剩余数量及时退还库存。
第十三条严格遵守化工学院实验楼门卫制度,特殊情况应事先与值班人员联系登记。
第十四条学院及中心领导应不定期检查各室执行安全制度情况,对在四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对上述制度执行不利或有事故发生者,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批评、通报批评、扣除一定数额奖金、追究责任。
实验室安全管理5
1.物理实验室、仪器室、标本室由物理实验室教师专职管理,任课教师及其他科组教师需要使用实验室做实验或上课的,要提前一至两天通知实验室教师,并进行登记。
2.每个实验室、仪器室、都要配一个灭火器,实验教师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
3.实验教师每天下班前都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等是否关好。
4.实验教师按时上、下班,若碰上第一节课或最后一节课有时,必须提前或推迟15分钟上班或下班,保证任课教师能拿取和放回仪器、教具等。
5.实验教师必须掌握仪器设备的规格、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药品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维修,药品的`使用、回收、处理工作。
6.每学期开学初对学生进行一次实验安全教育,学生实验时,实验教师随堂辅导,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管理员要配合实验教师管理好学生,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8.教师使用电教平台时进行登记,并严格遵守平台的使用操作规程。
实验室安全管理6
为了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和工作人员、学生的人生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4、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6、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物品,必须按物品性质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存放地点、位置安全可靠,数量清楚,并指定专人负责。
7、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8、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9、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10、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11、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2、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一旦发生火情,便于疏散和灭火。
13、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14、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实验室安全管理7
1、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按照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保障工作人员、病人和进入临床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保证仪器设备、有毒和易燃、易爆试剂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员在安全的环境下和条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必要时穿隔离衣、防护鞋,戴口罩、手套和护目镜。
3、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5、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6、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按医疗垃圾处理。
7、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非打印化验单要消毒后发放。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消毒处理,防止扩散。
9、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0、对剧毒化学物品,压力设备和贵重仪器责任到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11、保证实验室电、水使用的安全,防止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炉时一定要有人看守。使用电高压消毒锅时,一定要遵守操作程序,以防止爆炸。下班前一定要检查水、电开关,关好门窗,注意防盗。
12、使用强酸、强碱、腐蚀、有害、易燃、易爆品时,应在适当的环境中正确操作,防止腐蚀、灼伤、中毒、水灾和爆炸等事件的发生。
13、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以外事故,如发生医疗暴露等事件,要严格按照医院制订的预案进行,不得延误。
14、保护好防火设施,保持应急通道畅通,便于火警时人员安全撤离。
实验室安全管理8
我校对校园的教学设施、院墙、厕所、食堂、宿舍、实验室人、物、技防进行认真全面的隐患排查,现排查整改情况如下:
一、学校食堂和宿舍管理方
(1)我校对自聘人员进行严格政审、对自聘人员的.情况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已落实)
(2)我校利用假期期间已做好宿舍、食堂内部的维修(墙面要干净、门窗、电暖、通讯、消防等设施做到了完好无损)。
(3)学生宿舍一层的窗户要做防护栏。(已定做、整改中)
二、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
(1)制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安全管理小组、班子人员要做到分工明确、细化职责、层层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和教学有关的人员都纳入领导小组和安全管理小组中)。(已落实)
(2)学校主要领导重视并参与管理工作、主要领导与教务处、与安全办分别签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教务处、安全办与实验室管理员分别签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已落实)
(3)建立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各项制度、严格审核、装订成册、主要的相关制度要上墙。(职责分工、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采购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储存制度、危险化学品使用制度、危险化学废品处理制度、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预防丢失和被盗制度、消防制度、巡回检查制度等(已落实)
(4)建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并有演练记录图片等资料。已落实
(5)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参与实验的学生、实验员定期开展系列安全宣传教育、并做好专门的记录。(已落实)
(6)学校安全办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的隐患排查、安全小组所有成员参与隐患排查并排查记录上签字。(已落实)
(7)教务处定期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成员参与隐患排查并排查记录上签字。(已落实)
(8)学校给实验员要配备实验服、口罩、手套、应急药箱等。(实验服已订购、整改中)
(10)要有实验室化学品出入库使用登记记录(学校主要负责领导、管理员、领用人分别签字、并记录好领用数量、出库时间、返还数量、返还日期等)(已落实)。
(1)要有药品存放记录和药品台账(根据使用和药品处理要求每年更新药品台帐)(已落实)
(12)要配备化学品专柜、位置符合要求、双锁管理(教务处负责人拿一把钥匙、实验员拿一把钥匙)(已落实)
(13)化学品库的监控要全覆盖、要有灭火器、应急指示灯防盗门、窗户要有防护栏和铁丝纱网、一键式报警器、红外线报警器、通风换气等设施。(防盗门、窗户防护栏、已订做、整改中。红外线报警器已订购、整改中)
负责人:xxx
顶山牧业寄宿制学校
20xx.2.14
实验室安全管理9
教学仪器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必备物质。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一、备要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卡片,实物相符,每学期普查一次。
二,各种仪器,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类、入盘存放,定位入橱,做到存放整齐,取用方便,用后复原;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须设置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实验室仪器药品等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归还时由经手人负责对所借物品清点检查。
五,平时应加强仪器保管,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保管与保养结合,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六,实验教师如有变动,应及时认真办理移交清帐手续。
实验室安全管理10
一、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学校领导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管理,学校每学期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两次检查。
二、实验室电教实验员兼职安检员,具体负责安全管理与检查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叫停终止有碍安全的实验操作以及一切发生在实验室内的危及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活动。各级领导必须支持安检员工作。
三、实验室以及仪器保管室应根据各自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并张挂在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有压力容器、电路、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及放射性物质等物体及其有关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五、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或储物柜存放,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教学实验领用时必须经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签署意见,报教导处备案,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实验结束后,危险物品剩余部分必须立即清点归还,并做好详细记录。
六、各种压缩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天要防止烈日曝晒,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使用。
七、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结电线。
八、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电教实验员(安检员)负责。
九、实验室内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须经保卫部门批准后,才能使用,有违反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制止。
十、未经学校审核批准,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包括各种类型的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煲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等)。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并处没收器具。
十一、对违反操作要求,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严肃处理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报公安机关处理。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十二、新建和改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物资、有毒气体的处理列入工程计划一起施工。
十三、对违反本条例或不顾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其是的群体或个人,学校有关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做出限期整顿和改造的决定。凡是被勒令整顿、改造的实验室(装备),在采取相应措施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四、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范设施,各种安全设施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挪用,要定期检查,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十五、实验工作人员,应做好本室的文明建设、清洁卫生工作,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实验仪器设备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学校定期对实验室卫生工作进行检查,敦促相关人员采取措施,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实验室的桌面、墙面、地面、门窗和设备应无积灰、蛛网及杂物。
实验室安全管理11
一、实验室派专人负责,未经负责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入内开展活动,实验室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堆放任何杂物,保持室内清洁。
二、上实验课的同学必须按规定时间入内,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打闹喧哗。
四、每次实验,须认真填写实验申请报告单,实验完毕,须将实验器材清洗、整理后放回原处。
五、每次实验课要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爱护实验室设施,不在桌、凳和墙壁上涂写乱画。
六、实验课完毕,执教老师要负责组织学生清理物品,关闭水源、电源,搞好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均不得带出实验室,实验室内的各种器材(除正常报废外),如有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七、实验室管理人员、指导教师要经常注意安全教育及安全检查,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要带头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对因玩忽职守而引起重大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八、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九、教学仪器保管室由实验老师(实验员)负责管理,任何人未经实验老师或实验员许可,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更不准利用任何借口堆放其他物品。
十、仪器要分类编号、入账,账目、标签、实物编号要统一,及时登记造册,账物要相符。
十一、仪器入库要认真验收。入库后要按不同学科和类别分类,分柜科存放,贴好标签,做到陈列整齐、美观、取用方便,按照要求做好防潮、防震、防尘、防压、防鼠、避光、避磁等工作,仪器标本要定期保养,损坏的要及时修复。
十二、贵重仪器、化学试剂、药品要单独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药品要在地窖或专柜中按规定要求存放,并严格管理。
十三、仪器保管室要有实验老师(实验员)岗位职责,有总帐清册,有实验通知单,有实验教学情况记载册,有教学仪器借还登记册、损坏、赔偿记载册、报废记载册,有危险药品领用登记册、实验室有实验守则。
十四、所有的仪器领用、归还都要履行登记手续,并认真检查仪器的使用保管情况,仪器的丢失和非正常损耗,要填写损坏、丢失、赔偿登记册,并查明原因,上报学校领导,由学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为有效。
十五、实验室人员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要有主管领导参加,按账点物,逐件移交。账物不符要查清原因,并认真登记。移交完毕,须制书面文件,由三方签字。
十六、仪器室要保持清洁卫生,用过的玻璃器皿要及时清洗、晾干,归类存放。对仪器、设备要经常清点,定期保养,损坏的要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十七、对因玩忽职守而引起重大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十八、实验完毕,要清理物品,关闭水源、电源,搞好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均不得带出实验室。
十九、要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爱护实验室设施,不在桌、凳和墙壁上涂写乱画。
二十、每学期末,实验教师应对所有仪器、设备、药品、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在此基础上,编制添置计划,并将管理工作清理情况,添置计划向学校领导书面报告。
二十一、借还制度
1、任课教师每学期初应填写演示和分组实验表,并交实验室。
2、任课教师实验前应将所需要的实验仪器、器材药品通知单(演示通知单提前三天填写,分组实验通知单提前一周填写)交实验教师,以便准备实验。
3、实验教师接通知单准备好仪器、药品,应先实验一次,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向任课教师介绍仪器、药品性能,使用方法,由任课教师再做一次实验,成功后签字领走。
4、非本学科教师领用仪器,应填写在《仪器借还登记簿》上。
5、外单位借用仪器须持介绍信,归还时要对仪器全面检查,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6、对任课教师归还的仪器要根据“借还登记簿”逐一查对,并把完好情况填写在通知单或登记簿上,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7、学生分组实验后,由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对每组仪器逐一清查,并由管理人员复查,清查结果填写在实验记录和实验通知单上,若有丢失,按规定处理。
8、所有仪器的借用不应超过规定时限,以保证仪器正常流通。
二十二、报废制度
1、教学仪器出现安全指标下降,有安全隐患,危及师生安全的;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有效年限的教学仪器可以申请报废。
2、对实验中正常损坏的仪器,要及时进行维修,对严重丧失精密度、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无法修好的仪器或修复费用超过原价50%的仪器,由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认定,确无使用价值,可以申请报废。
3、对实验用的'一般药品、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在实验中正常消耗,应由管理人员报告,由有关领导审批予以注销。凡有修复价值的物品应及时修复使用,暂不能修复的,应妥善保管,一律不得报废。
4、每年年终应对教学仪器、药品进行清点,把所有需要报损的教学仪器填好《报损报告单》,统一办理审批手续,价值低的教学仪器由学校校长审批,报废价值达到上级规定价值的物品或特定仪器应报上一级仪器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批备案。
5、已报损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清理出仪器室,及时补充已报损的仪器设备,及时调整帐面数字。
二十三、损坏赔偿制度
1、任课教师损坏仪器后,应填写《仪器赔偿登记薄》,查清损坏原因,实验教师认可后,提出建议,由有关领导处理。
2、未按《领用借还制度》规定办理手续借出的仪器如有损坏,加倍赔偿,使用人与借出人按1:1比例负担。
3、教师凡因责任事故,疏忽职守,不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损坏的,全价赔偿,因质量问题、产品老化等原因在正常使用时损坏的可不予赔偿。
4、学生实验若有仪器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和学生写明损坏原因,实验教师认可后,提出处理意见,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若因丢失或故意损坏物品的,除进行教育外,应由个人进行赔偿。
5、外单位借仪器、本单位教师非教学借用仪器损坏后,若不能按时修复归还,按原价赔偿,赔偿金必须用于损坏仪器的维修、补充、更新。
实验室安全管理12
第一条为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创建“平安校园”,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规定(修订)》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实验室”是指全校开展教学、科研的实验场所。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校园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安全、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各学院(系)、研究所(实验室)、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学校各相关单位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增强安全红线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解决实验室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着力防范化解遏制实验室安全风险。
第四条建立分级管理责任体系。构建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学校××委××、校长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是直接领导责任人;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支持、监督和指导职责。各学院院长、××(含其他二级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管理责任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
第五条学校资源管理处、保卫处、基建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学生处、人事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监督机制。资源管理处为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机构,保卫处为学校实验室消防和治安安全的归口管理机构。全校实验室相关主体安全责任清单详见附录。
第六条各学院要确定本单位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院领导并报学校职能部门备案。
第七条逐级签订责任书与落实安全责任。各学院(中心、所)负责人应代表所在单位与学校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系主任(或相当职务者)应与学院(中心、所)负责人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实验室负责人应与系主任(或相当职务者)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责任逐级落实到位。
第八条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为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和决策。根据工作需要,委员会可下设若干专业工作小组。
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主任安排指定,成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含资源管理处、保卫处、基建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等单位)、部分学院(系)领导、部分实验室主任、实验室安全专家、教师代表、实验技术人员代表组成。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资源管理处,负责推进委员会决议事项的落实及做好其他日常事务。
第九条各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本学院实验室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和决策咨询。
第十条落实实验室安全达标建设、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人员准入要求。
(一)落实实验室安全达标建设要求。学校基建部门在申报或批准同意新建、扩建、改造实验场所或设施时,应建立好审核把关的工作流程,必须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加强实验室使用者和设计者、建设者之间的交流沟通,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环保的规范要求设计、施工。项目建成后,须经安全验收、并完成相关的交接工作、明确管理维护单位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落实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要求。各学院(系)要对存在安全危险因素的实验项目进行评估审核,明确安全隐患和应对措施,尤其要对承担化学、生物、辐射等具有安全隐患的科研项目从严进行审核和监管,其实验室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特殊实验室资质等条件。
(三)落实实验室人员准入要求。各学院(系)需根据本学科和所室的.特点,加强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建立、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通过相关部门或所在院系组织的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者方可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加强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教学、实验、科研和生产场所及其活动环节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包括购买、运输、存贮、使用、销毁等过程,特别要加强剧毒品、易燃、易爆品、易制毒品、易制爆品的管理,具体规定按《汕头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实验室气体钢瓶要向具有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购买,严禁超量购买和储备。对于危险气体钢瓶(如氢气、乙炔、一氧化碳等)的使用和存放场所,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应经常检查气体钢瓶管道、接头、阀门及器具是否泄漏,配备必要的气瓶柜与检测报警装置;易燃、易爆气体和助燃气体不得混放在一起,并应远离热源和火源,保持存放场所的通风。
第十二条生物安全管理
生物安全主要涉及病原微生物安全、实验动物安全、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规范生化类试剂和用品的采购、实验操作、废弃物处理等工作程序,加强生物类实验室安全的管理,责任到人;加强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和备案工作,获取相应资质。
第十三条辐射安全管理
辐射安全主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密封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的安全。各涉辐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在获取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能开展相关工作。需加强涉辐场所安全及警示设施的建设,加强辐射装置和放射源的采购、保管、使用、备案等管理,规范涉辐废弃物的处置。涉辐人员需定期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培训,持证上岗,定期参加职业病体检和接受个人剂量监测。
第十四条实验废弃物的安全管理
各实验室不得违规倾倒排放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危险废弃物要实行分类存放,做好包装和标识,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定时送往相应的收集点,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放射性废弃物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门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第十五条仪器设备安全管理
(一)各单位要加强各类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维护、保养各种仪器设备及安全设施,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检修,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等要有记录。对冰箱、高温加热、高压、高辐射、高速运动等有潜在危险的仪器设备尤其要加强管理;对精密仪器、大功率仪器设备、使用强电的仪器设备要保证接地安全,并采取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服役时间较长的设备以及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及时报废,消除安全隐患。
(二)各单位要加强仪器设备操作人员的业务和安全培训,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国家规定的某些特殊仪器设备和岗位需实行上岗证制度。
(三)对于自制自研设备,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并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和制造,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用电安全管理
实验室用电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执行,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气设施,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设备和大型仪器须接地良好,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
第十七条安全设施管理
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须根据潜在危险因素配置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防火门、防火闸等),烟雾报警、监控系统、应急喷淋、洗眼装置、危险气体报警、通风系统、防护罩、警戒隔离等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加强实验室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更新、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做好相关记录,确保其完好性。
第十八条实验室内务管理
(一)实验室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布局合理。要处理好实验材料、实验剩余物和废弃物,及时清除室内外垃圾,不得在实验室堆放杂物。
(二)严禁在实验室区域吸烟、烹饪、用膳,不得让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留宿和进行娱乐活动等。
(三)实验结束或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实验室管理或操作人员必须查看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关闭情况,并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措施。
第十九条对以上条款未涵盖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按国家有关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管理。
实验室安全管理13
1 、学校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造应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室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进行实验室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严格遵守学校颁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但自己不违章,还要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要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初次上岗操作的教职工、学生,必须先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了解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在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后,方可动手操作。
4、实验室内的一切电源、火源、水源要设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5、实验室内不准私接乱拉电线,如工作需要,请报实验中心协调解决,任何人不准随意改动。
6、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应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
7、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烟火。如需使用明火作业,应及时向校保卫科申请,批准后方可点火作业。
8、实验室内需要存放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指定、专人管理,全体人员要爱护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报警,熟记火警电话"119"。
9、实验室内严禁存人个人物品。冰箱、冰柜、烘箱等严禁保存或烘烤个人食品。
10、实验室按规定可存入少量的危险品,特殊情况需要大量存放时,必须由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实验室中心主任同意后,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存放。危险品的存放要实行专物专柜,双人双锁保管。易燃、易爆品严禁放人电热干燥箱、烘箱内。
11、实验室内不准举办一切与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无关的活动。工作时间内不准戏闹,仪器设备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开动、使用他人负责管理的仪器设备,不准将小孩或外人带进实验室。节假日期间要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12、发生火灾,火警及各种突发事件应立即组织有效的抢救,并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所有参加抢救人员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13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验室安全管理14
第一章 总 则
1。为了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2。医院和科内实行对实验室的实验活动进行安全管理与监督。
3。实验室实行分级管理,检验科微生物室为二级生物安全标准。
4。检验科负责微生物室日常活动的管理,承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维护实验设施、设备,控制实验室感染的职责。
第二章 生物安全水平
生物安全水平一般可分为四级:
a。生物安全水平ⅰ级:用于已知的通常不引起健康成人感染,对实验室人员和环境危害甚少的病原体,如大肠艾希氏菌等。
b。生物安全水平ⅱ级:用于具有中度潜在危害的病原的实验操作,主要防止通过皮肤黏膜及消化道的感染,实验室应有进出规定程序,粘贴生物危险的警示标志。
c。生物安全水平ⅲ级:用于可通过气溶胶传播的,能引起严重可致死性疾病的病原体,如结核分支杆菌等。
d。生物安全水平ⅳ级:可用于可通过气溶胶传播的,能引起致死性感染的高风险剧毒病原的操作。同时还要有内部和外部进行对话的`装置,要有应急供气、应急供电和应急出口等。
第三章 生物安全操作要求
实验室操作要求分为标准微生物学操作(见微生物操作规程)和特殊操作,前者是指实验室安全的共性要求,后者是指根据特定生物安全的级别提出的特殊要求。
安全装备:为达到生物安全的目的,安全装备包括两部分,即操作设备、生物安全柜。二级实验室必须有可提供一个无菌操作的生物安全柜。
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工作服、隔离衣、防护服、工作帽罩、眼罩、面罩、手套,呼吸保护装置及正压气体供应的工作服等。
第四章标本的采集、转运和接收
微生物标本在接收时操作者要穿工作服、带手套和口罩,必要时要戴眼罩,必须在生物安全
柜内执行严格操作。所有盛标本的容器必须是防漏的。在转运时应密封,标本不可发生泄露。一旦发生泄露,应高压灭菌处理。具有强感染性的标本转运时要严格包装,严格操作。标本的采集应由专人转送,实验室应由专人验收和签收。
第五章 生物废物的安全处理
1。生物废物包括培养物、分离物极其污染物,剩余标本极其污染物,尖锐破碎物,吸管、针头和费包装等。
2。生物废物的安全处理要求:a。装废物的容器应防漏,坚固而不宜刺穿,密封并要避免装的太满。b。尖锐的破碎物要放入专用的硬质容器中。c。盛放生物废物的容器应置入高压灭菌袋中送去灭菌。d。所有能在实验室消毒的物品在送出实验室前尽可能先进行一次消毒处理。e。盛放生物废物的容器要做到安全转运。
第六章 安全应急措施
1。操作者暴露的处理a。立即报警并告知同事。b。立即用肥皂水清洗暴露表面,用洗眼液洗眼,用生理盐水漱口。c。启动应急治疗。d。尽快向上级报告。
2。污染表面的处理a。立即报警并告知同事。b。隔离污染区。c。处理者穿戴适当的防护服。
d。用镊子将污染物移入废物桶。e。用干毛巾吸干,将消毒剂到在毛巾上,一段时间后仍入废物桶。f。先后以消毒剂和酒精清洗污染表面。g。以适当方法对桶消毒。f。尽快报告上级。
实验室安全管理15
为了使师生有一个安全、文明的工作学习环境,我校在抓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认真遵照上级职能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安全工作。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学校实验室及教学安全工作的管理,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现将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自查落实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实验室财产和仪器的保管、维护、借出、收回、使用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
2、自查仪器的清理、放置和造册登记,是否做到整洁、规范,项目清楚。是否在实验前后对仪器性能进行认真检查,是否做完实验后及时收回、上架归位。
3、是否熟悉仪器的基本性能和使用方法,是否做好仪器的保养和维护,是否对危险品按照要求进行安全处理。是否做好防尘、防火、防虫、防毒品挥发等防患措施。
4、是否做好易耗品和仪器破损登记。对易耗品及时补充,对仪器破损及时登记,填写好《仪器损坏丢失报废单》并按赔偿规定进行处理。
5、实验室、仪器室的检查,电路、开关、插座均安全性能良好,无漏电现象,且帐物相符。实验过程中经常要用水和用电,水电实施应保证了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的分组实验的需要,实现集中控制以保证安全。水源设置了总水阀,电源设置配电柜,控制学生实验需要用水、用电时才能将水、电送到学生的座位上,不用时应关闭水、电阀。实验员应经常检查水路、电路、接地线、1漏电保护器等实施。实验员离开学校时做到关闭水电阀门,以防意外。
6、检查门、窗有无损坏。经检查,门窗生化实验室有一窗户关不上,现已找后勤修好,无破损现象,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的遮光窗帘已买好,窗帘盒正在准备中。
7、消防灭火器材是否齐备。由于条件所限,各实验室消防器材主要是灭火器,应再准备沙袋,以便能够处理突发火灾。
8、为了更好的做好实验室,尤其是化学实验室的工作,确保化学实验室能安全的`使用,我们特意对学校的化学药品做了进一步的调查,对存在危险性的药品进行了过数和封存,并妥善保管。并已根据“关于落实全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的通知”,将学校废弃危化品如实上报旗教育局。
9、老化学实验室和药品室通风孔不安全,应配置通风设备。窗户无防护栏,危险品和腐蚀药品无专柜,无双锁。
【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文章: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02-10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05-26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01-13
学校实验室安全的管理制度12-27
物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06-24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精选24篇)08-09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5篇04-15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精选26篇)05-31
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