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工作方案

时间:2024-05-24 07:54:51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验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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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工作方案

验收工作方案1

  为保障人口普查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及质量控制工作细则,各级人普办将于20xx年11月下旬统一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质量验收工作。现认真做好登记阶段质量验收的有关意见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验收对象与内容

  验收对象为抽中普查小区内10月31日晚居住在本户的所有自然人及未居住在本户、户口在本户的人。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对于出差、旅游、走亲访友等原因临时居住本户的人口,不用进行登记。

  验收内容包括登记表中主要指标填报的准确性、完整性。重点核查10月31日晚居住在本户人口;户口在本户,10月31日晚未居住在本户的人口;本户11月1日至xxx年10月31日的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避免重登、漏登;有年龄要求的项目,认真核实是否应该填报;做好人工逻辑检查,按照“人工逻辑检查规则”,检查普查员登记的普查表有无逻辑差错;检查长表登记情况,按照《长表抽样工作细则》要求,查看长表抽样是否正确,普查员是否严格按照抽出的长表调查户进行长登记;核对地址项是否完整准确,对普查表的地址项(r6、r7)填写情况进行仔细检查。

  二、验收方法

  1、市、县、镇三级都要组织普查登记的.质量验收。市级质量验收组对每个县(市、区)抽查2个镇(街道)中各1个普查小区进行质量验收;县(市、区)质量验收组对各镇(街道)抽取2个普查区各1个普查小区进行验收;镇(街道)质量验收组对本镇(街道)中所有普查区随机抽取1个普查小区进行质量验收,并逐级汇总上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阶段质量验收表”(见附件1)。

  2、质量验收方法:对普查区的验收主要通过汇总、议查或个别访查和人工逻辑检查方法验收。

  (1)汇总登记数据:通过抽中普查小区普查表(包括长表、短表、死亡表)汇总本普查小区总户数、总人数、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并检查出生人口、死亡人口的填报是否有误。将以上数据填入附件1中“表1验收项目差错汇总表”合计栏。

  (2)议查:主要针对总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进行议查。对抽中的普查小区组织熟悉情况的群众进行议查或个别访查,重点为总人口数及出生、死亡人口的多报、少报。对个别有争议的项目要认真核查,确属错误的应改正,议查出的差错情况,应如实填入表1。

  (3)人工逻辑检查:对抽中的普查小区,由乡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质量控制组组织普查指导员按照“人工逻辑检查规则”(见《登记、复查工作细则》)分若干专业组,对抽中普查小区普查表的所有项目进行人工逻辑检查,检查出的差错应加以改正,并将差错情况填入表1,其中,性别、年龄项差错除计入人记录差错数,还需分别单独填写。

  (4)比较登记人口数与户籍人口数:对验收指标“登记人口大于户籍人口的比率”,应通过普查区快速汇总表计算抽中普查小区所在普查区的总人数,与公安部门经户口整顿后的本普查区户籍人口数进行对比,填入表1。

  (5)按公式计算各项差错率,填写附件1中“表2验收结果表”。被抽查的普查小区,如差错率符合规定的要求,则通过;如差错率不符合规定要求,则该普查区的普查表要全面返工重做,然后再随机抽取一个普查小区进行验收,合格即予通过,如仍不合格再返工重做,直到达到指标要求为止。

  3、验收表填写方法:按最后一次抽查所发现的差错填写表1和表2。

  4、市、县、乡三级质量验收表的汇总方法:市级按各县级进行汇总;县级按各乡级进行汇总;乡级按各抽中的普查小区进行汇总。

  三、抽查时间

  登记复查结束之后各级应立即组织质量验收。各级质量验收时间初步安排在11月16日—30日。县(市、区)、镇(街道)人普办要在规定时间内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验收工作,原则上乡级验收在11月22日之前,县级验收在11月26日之前。各县(市、区)人普办将本地质量验收方案于11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人普办。

  四、组织实施

  登记复查工作结束之后,应立即组织质量检查验收。市及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人口普查质量检查组,由人普办主要负责人和各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人员组成。各级质量检查组按《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阶段质量控制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对各普查区的质量验收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领导和组织,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质量检查组负责实施。普查指导员不得参与本人负责的普查区的验收工作。

  市级验收组由市人普办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及抽调县(市、区)业务骨干组成;各县(市、区)、镇(街道)各级人口普查质量验收组由各地自行组建。参加质量验收的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责任心强,熟悉人口普查业务并严格遵守相关工作规定,在验收前要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各级质量验收组要按《第六次全国人口各阶段质量控制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具体验收时间与人员抽调另行通知。

  按实填写验收表。各级质量验收组在普查登记质量检查完毕后,按最后一次合格通过的情况填写《人口普查登记阶段质量验收表》。“验收表”一式二份,一份报上级人口普查办公室,一份由本地留存。

  上报验收结果:县(市、区)质量验收组应在12月5日前将验收表上报,镇(街道)质量验收表上报时间由各县自行发文,但要求12月10日前将本县(市、区)分镇(街道)的抽查汇总情况上报市人普办。

验收工作方案2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提高脱贫质量、防止返贫为核心,高质量完成剩余贫困人口退出验收工作,全面巩固脱贫成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同时,对历年已脱贫人口全面检视、查缺补漏、固强补弱,提升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为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主要目标任务是:

  完成20xx年底贫困人口退出验收工作,确保不漏一村、不落一人。

  按照现行贫困标准,完成20xx年至20xx年已脱贫的171户808人贫困人口退出复核检视工作,确保脱贫结果真实可信。

  及时将因疫、因灾、因病等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和非建档立卡人口,纳入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进行监测,落实帮扶措施,降低返贫致贫风险。

  全面更新完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贫困户、贫困村数据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全镇脱贫攻坚成效。

  二、重点工作

  (一)贫困退出验收。对剩余的21户92人贫困人口开展贫困退出验收工作。原则上,执行《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甘办发〔20xx〕50号)中规定的标准、程序和要求,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要求,补充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1.收入标准和计算周期。20xx年度省定退出验收收入标准为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4000元。计算周期为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

  2.贫困村贫困发生率标准。“贫困村贫困发生率低于3%”的标准不再执行。今年退出的贫困村和历年已退出的贫困村中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全部脱贫,贫困发生率应降至零。

  3.行业部门单项验收工作。各相关行业部门在执行《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的同时,要对照省直行业主管部门最新调整完善的相关验收标准、验收程序和指标解释执行(详见附件1)。年度验收和脱贫成果全面检视工作,按照调整完善后的相关标准执行。

  4.返贫致贫人口的动态管理。对今年上半年新识别的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按照标准和程序开展脱贫验收;对下半年因疫、因灾、因病等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照《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甘脱贫领发〔20xx〕16号)明确的标准、程序和要求,纳入监测范围,落实帮扶措施,防止返贫致贫。

  5.行业部门数据比对。涉及贫困人口识别、帮扶、退出验收的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比对。退出验收数据,由扶贫部门与教育、发改、住建、水利、交通、民政、人社、卫健、医保、统计、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进行比对,审核退出验收达标情况;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数据,由扶贫部门与公安、司法、卫健、民政等部门进行比对,审核家庭成员自然变更情况。

  (二)脱贫成果全面检视。按照今年贫困退出验收标准,对已脱贫人口进行全面检视,主要检视人均纯收入是否稳定超过4000元,“两不愁、三保障”有无反弹、是否达标。结合《全县脱贫攻坚复核检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通过进村入户实地查验排摸,检视脱贫成效的真实性;通过更新完善相关信息系统脱贫数据,进行线上线下信息比对,检视脱贫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识别监测。按照“人均纯收入5000元以下且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标准,通过农户申报、乡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等途径,对新发生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予以识别,采集返贫致贫风险以及边缘易致贫户基础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20xx年以来识别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进行跟踪监测,更新完善家庭成员变化情况,了解享受帮扶情况,研判分析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情况,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予以完善和更新。

  (四)完善脱贫攻坚数据信息。全面更新完善建档立卡以来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等方面的数据信息,为验收、考核以及脱贫攻坚成效总结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1.扶贫对象基础信息。主要采集发生变化的信息。家庭人口自然变更工作原则上以公安户籍为准,对户籍注销、迁出、服刑、失踪、死亡等情况进行户内成员减少;对户籍迁入、新生儿等情况进行户内成员增加;对户籍在一起而人员不在一起生活或人员共同生活而户籍不在一起的情况,按照实际居住在同一住宅内,常住或与户主共同生活的成员为准进行增加或减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状况、在校生状况、家庭收入、外出务工等信息进行采录更新;对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所有行政村和自然村相关数据进行更新完善。

  2.扶贫主体数据信息。更新完善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及结对帮扶责任人的职务、电话、帮扶结对时间等相关信息。

  3.帮扶措施数据信息。针对扶贫对象享受的`帮扶措施,参照行业部门政策落实台账,更新完善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贫困村和贫困县涉及的项目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小额信贷、就业、光伏、创业致富带头人、东西部扶贫协作、生态扶贫、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兜底保障等各个方面的数据信息。

  4.全面提升建档立卡数据质量。针对脱贫攻坚普查、国家建档立卡数据质量核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实地核查,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修改完善,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时间安排

  20xx年度贫困退出验收工作从9月初开始,至10月底结束。9月底前,完成未脱贫人口和未退出村的乡、县、市三级退出验收工作。10月20日前,完成已脱贫户、已退出村、已摘帽县脱贫成果检视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贫困村、户退出标注和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帮扶措施等数据采录工作;完成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识别及数据更新采录工作。贫困退出验收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一)乡村初验(8月27日-9月12日)。各村要严格按照《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和20xx年度贫困退出验收标准与程序补充说明开展验收,组织村“两委”、包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入户摸底调查,对照贫困人口和贫困村退出验收指标,逐村逐户逐项开展测评验收,提出拟退出贫困人口名单,贫困村退出申请,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后,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非贫困村乡镇包村干部)、拟脱贫户签字后,上报乡镇审核;经乡镇审核公示后,形成初验报告和拟退出贫困人口花名册和拟退出贫困村名单,由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扶贫工作站副站长签字认可后,于9月12日将初验报告及花名册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县级验收,并将拟退出贫困人口花名一并报相关行业部门审核。

  (二)数据比对(9月13日-9月14日)。涉及贫困退出验收指标的县直行业部门,根据乡镇上报的拟退出贫困人口花名册和拟退出贫困村名单,安排懂行业政策、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围绕政策落实、退出指标达标情况逐村逐户开展信息比对,确保行业部门数据与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相一致,符合行业政策要求,达到退出标准,并填写部门审核比对意见,出具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审核报告,于9月14日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直行业部门将审核情况及时反馈至乡镇,乡镇按照行业部门反馈数据进行核实。

  (三)县级验收(9月15日-9月19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县级验收组,按照乡镇和部门审核比对确认的拟退出贫困人口花名册和拟退出贫困村名单,对照验收标准,逐村逐户逐项开展贫困退出验收,对达到退出标准的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由乡镇和县级验收组成员在《省贫困户脱贫达标认定书》和《省贫困村退出达标认定书》(县级自验)对应栏签字确认,将验收资料收集汇总后,形成验收报告,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各行业部门要结合数据比对审核和验收认定情况,形成行业部门综合认定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9月19日前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市级抽验(9月20日-9月底)。根据县级贫困退出验收情况,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贫困退出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县级验收报告,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申请市上抽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高质量完成20xx年度贫困退出验收工作,事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镇上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包村组长、支书、主任为成员的贫困退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扶贫站,具体负责联系协调、验收培训、资料整理等相关日常工作。全镇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紧盯时间节点,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验收工作方案3

  根据琼林办[20xx]86号文《关于开展中央20xx年新增防护林工程项目造林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搞好20xx年新增防护工程造林检查验收,确保造林面积的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办法

  按照《海南省沿海防护林人工造林更新检查验收办法》(琼林[20xx]269)规定,要求深入造林地块逐个小班都要用GPS测量面积,检查造林成活率、苗木生长状况和抚育管护情况,登记好外业小班调查表,数据交内业组完成图、表、文等处理。

  检查验收工作要做到不重不漏、不弄虚作假,检查数据真实可靠,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验收。

  二、人员安排

  农委成立造林验收工作组,陈木兴副主任任组长,周诗萍任副组长。验收工作由xxx副主任亲自抓,xxx具体分管。验收工作小组由营林科人员组成,各林业工作站配合验收小组的外业验收工作。具体安排是:

  第一组:负责巡视、监督、指导各组开展验收工作,兼顾和庆站、兰洋站、南丰站、宝岛站辖区的验收,同时负责检查验收报告的`撰写;黎丽霞负责图表内业数据处理、统计、以及资料建档工作。

  第二组:负责王五站、雅星站、海头站、松鸣站辖区的验收工作。

  第三组:负责北部站、光村站、东成站辖区的验收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各组间人员的协调互助由周诗萍安排。

  三、验收用车

  按照需要由办公室安排。

  四、时间安排

  计划用20天时间完成验收,即8月12日至8月31日,双休日加班。

  五、工作经费

  按照《xx市农业工作委员会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文的规定,造林验收属野外及高温作业,因此确定验收工作人员每日补助30元。12人(含司机)20天合计7200元。内业使用的文具材料等费用实报实销。

验收工作方案4

  为了规范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学校将对各年级新入职教师进行过关课验收,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

  20xx年秋期14-15周,具体安排见下表。

  二、地点:

  所有学科教学统一安排在阶梯教室进行(个别学科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如体育课、理化生实验课等)。

  三、内容:

  由上课教师根据教学进度自己确定课题。

  四、验收小组:

  由学校统一安排。评委小组第一人为组长,组织评委对上课教师进行听课、综合点评及等级评价,评价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验收结束后把评价表交教务处汇总,以便及时反馈给各年级组。

  五、结果运用:

  评价等级将作为该教师本年度教学水平评价的依据之一。

验收工作方案5

  一、指导思想

  以省级教育强县复查为契机,围绕“科教兴县”的战略目标,持之以恒优先发展教育,毫不动摇地办人民满意教育,全面推进我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使全县教育综合水平列于全省先进行列,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工作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对已命名教育强县进行复查验收的通知》要求,依据《省教育强县复查验收评估要素》和创强评估验收时的意见及建议,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教育改革为动力,以丰富教育内涵为基础,以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为突破口,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核心,统一认识,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确保省级教育强县复验顺利通过。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指标和要求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围绕省教育强县操作标准的板块50项子指标、复查要素中的九条重点要求28项指标、创强评估验收组提出的三条反馈建议和四个方面问题,认真做好全县的自查自评工作,逐条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扎实做好教育强县复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二)认真完善台帐资料。充实完善原有创强档案,针对复查验收评估要素,整合各项资料,以翔实的依据说明全县上下在创强后发展教育不松劲,努力实现我县教育现代化的事实。

  (三)完成柳林、虢王、城关等三个省级教育强镇的创建工作,保证全县50%以上乡镇创建为省级教育强镇(乡)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四)完成灾后重建项目校建设任务,逐步撤销200人以下规模小学,做到布局均衡,资源共享。

  (五)积极推进学前教育的发展,规范农村幼儿园办园行为,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改变农村幼儿园规模偏小的局面,促进全县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协调发展。

  (六)全面落实教育质量管理。积极推行标准班额化教育,倡导全体发展、全面发展。建立不同学段、不同区域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深化学校发展水平316工程督导评估,稳步推进特色学校创建,切实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提升办学层次。

  (七)发展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认真实施《县关于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加大宣传力度,整合培训资源,完成“实训”基地建设,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积极推行职业教育新模式,拓展办学新路子,加大骨干专业建设力度,加快“双师型”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农民教育培训、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初、高中毕业生培训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以职教中心为龙头的为农服务网络体系。

  (八)原省认定创强“达标”的指标要有新的提高,复查验收要素中的条款务必实现全面达标。

  四、职责分工

  (一)各有关部门工作任务

  1.政府办:负责省级教育强县复查验收的联络工作;与教育局共同负责对乡镇创强复验的督促检查。

  2.教育局:牵头、主管教育强县复查工作,承担统筹规划、协调管理职责;深化“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县、乡镇两级政府的办学责任;统筹发展12年基础教育,确保“四类弱势群体”接受教育,大力提升学前三年到高中段的15年教育水平;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事业发展、教育管理、教育改革、教育质量和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资源整合优化等各项工作,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做好复查自评、复查材料准备和对乡镇、学校的指导、督查工作。

  3.财政局:财政对教育拨款依法做到“三个增长”、“两个提高”,确保教师工资(包括各项政策性补贴)、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学校改造与基本建设资金三项经费全面落实,按规定落实好用于教育的各项专项资金;对预算执行中超收部分的安排,增加对教育的分配比例。负责提供中、省教育经费投入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提供转移支付资金、城市教育附加、生均公用经费、“两免一补”资金和县本级财政教育经费投入的落实情况;提供教育经费预算单列、专户储存、封闭运行的执行情况,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提供无挪用挤占教育经费、用教育经费平衡地方财政及教育乱收费现象等资料。

  4.发展计划局: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优先审批教育重点项目。

  5.建设局:负责把学校(包括幼儿园)建设列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充分考虑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对学校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和检查;对学校项目建设有关费用根据政策予以优惠。

  6.国土资源局:负责学校建设用地的报批等工作。在城乡改造和新区建设中,优先安排学校建设用地,有关规费按政策规定予以减免;乡镇、街道、村过去捐赠学校办学的`土地、房产等,未办理划拨手续的,帮助补办手续,对已经撤销了的学校国土资源,按照凤政办函[]45号文件进行监督管理。

  7.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聘任制、校长任期制;抓好教育系统的人才管理、使用、培养、引进等工作,对教师的引入、分配、调动予以政策保证,真正落实“中小学校长任免、教师的聘任和调动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

  8.公安局:负责会同工商、卫生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杜绝中小学在校学生违法犯罪。交警大队、消防部门负责对学校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全面检查。

  9.文化旅游局:负责对学校周边的游戏室(网吧)、歌舞厅、台球室等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网吧、台球室;把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纳入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各类文化体育场所要向中小学生优惠,免费开放。

  10.工商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校内外商店及学校周边摊点进行清理和全面检查。

  11.卫生局:负责对学校食堂、生活饮用水、校内小店等进行全面卫生安全检查,指导和配合学校做好常见病、传染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12.司法局:设立教育法制工作机构,健全教育执法和监督制度,将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纳入全县普法工作规划;提供三年来反映以上情况的汇报材料。

  13.农业局: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推广先进实用科技成果并协调解决推广中出现的问题;指导和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业科技培训和各乡镇农技校业务培训工作。

  14.科技局:组织申报国家、省、市的攻关、星火、火炬、科技成果推广等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对各级科技计划特别是教育科技计划的实施情况定期检查、指导、分析、汇总。

  (二)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任务

  负责辖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组织协调,对适龄儿少入学、土地征用、校园周边安全、发展幼儿教育、营造尊师重教氛围等方面承担主要责任。

  1.巩固发展“两基”成果,确保义务教育的各项工作指标保持省定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要求;

  2.积极配合县人民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做好教育强镇(乡)的创建和巩固提高工作;

  3.认真贯彻省316工程实施细则,规范幼儿教育办园工作行为,促进幼儿教育和义务教育协调发展,认真配合县督导室对幼儿园的督导评估;

  4.在深入调研,广泛宣传动员,确保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步推进布局调整工作,年内力争撤销100人以下的非定点规划校。认真贯彻凤政办函【】45号精神,保证撤并资产无流失;

  5.坚持学校安全工作属地管理原则,维护好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

  6.认真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积极组织农村劳动力科技培训和初中毕业生职前培训;

  7、努力充实乡镇成技校内部设施,制定乡镇成技校为“三农”服务、实施劳动力转移工程的规划,按期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充实完善乡镇成技校档案资料。

  五、迎接复查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1、时间:年2月至3月

  2、主要工作:

  (1)对照指标,分析情况,明确重点,制订《县“省级教育强县”复查验收工作实施意见》。

  (2)调整充实“省级教育强县”复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任务,明确职责。

  (3)召开“省级教育强县”复查自评工作会议,宣传发动,统一思想。

  (4)拟定复查验收工作责任书和工作推进日程安排表。

  (二)第二阶段(自查整改)

  1、时间:年4月至5月

  2、主要工作:

  (1)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自查整改。

  (2)研讨解决复查自评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查漏补缺。

  (3)各级各类台帐资料初步完成。

  (三)第三阶段(资料收集与整理)

  1、时间:年6月

  2、主要工作:

  (1)完善各种资料、表册、档案材料。

  (2)在各有关部门自查自评基础上进行汇总,形成自评报告。

  (3)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对重点指标、重点乡镇、学校进行专项督查。

  (4)完成自查申报材料,并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

  (四)第四阶段(迎检阶段)

  1、时间:年7月

  2、主要工作:做好迎接省复查评估验收团的有关准备和组织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省教育强县”复查自评活动是县委、县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步伐,实现强县教育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紧抓好这项工作,努力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使我县教育再上一个持续发展的平台。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复查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复查自评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省级教育强县”复查自评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工作任务要求和应承担的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督促指导,确保复查自评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树立起优先发展教育的战略思想,形成共识,营造浓厚的复查自评工作社会氛围。

验收工作方案6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实施以来,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在基金项目的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保障了创新基金工作的顺利进行。为进一步强化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的责任,更好地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促进中央与地方基金工作的联动,更加有效地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就基金项目监理验收实施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责任制特制定本试行方案。

  第一条

  本方案依据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以下简称监理和验收规范)制定。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支持的创新项目、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等的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以下简称监理和验收工作)的全过程。重点创新项目的监理和验收工作仍由基金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第三条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责任制(试点)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单位)对本行政辖区内的基金项目监理、验收工作负责,管理中心将以备案制方式进行管理,并每年通过按一定的项目比例进行抽查考核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监督与检查。

  第四条

  试点单位须满足的条件:

  1、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能够认真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制定的'有关基金项目管理工作规范,最近两年在基金项目管理中没有发生任何违规行为;

  2、对基金项目监理、验收工作认真负责,年报、半年报数据上报率高,验收工作开展及时,验收结论与管理中心结论吻合度高;

  3、具有完备的地方基金项目管理规章制度,能够妥善处理有关投诉;

  4、设有专门负责基金项目监理、验收工作的机构,机构人员具有较高业务素质且专业结构合理,有一定规模的基金项目验收专家队伍和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五条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申请试点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1、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申请书;

  2、本行政辖区内基金项目监理验收等有关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3、地方创新基金监理验收等有关管理文件。

  第六条

  管理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申请及以往监理验收工作的完成质量情况,确定试点单位并予以公布;

  2、与试点单位签订“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监理验收工作责任书”;

  3、每年对试点单位监理验收的管理过程和项目结论意见进行考核与监督抽查,对于抽查结论吻合度差的试点单位限期改正,直至取消试点资格;

  4、管理中心在项目监理验收过程中,发现试点单位存在违规行为,可提出批评直至取消试点资格,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第七条

  试点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

  1、建立完善本地区的基金项目监理验收工作管理体系,确定工作机构及负责人,并报管理中心备案;

  2、按时开展基金项目的监理、验收工作,严格按照监理和验收规范及本地区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客观、公正地作出监理、验收结论,并及时上报管理中心;

  3、认真审核项目监理、验收材料,保证数据的真实性;

  4、试点单位应每年实地检查本行政辖区内基金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时掌握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5、编制本行政辖区内基金项目监理验收工作年度报告报管理中心;

  6、建立省级公众监督机制,受理并处理本行政辖区内与基金项目有关的各类投诉、举报,并将有关投诉或举报的情况及其处理情况及时报有关部门;

  7、积极配合管理中心完成基金项目抽查工作;

  8、协助管理中心做好重点创新项目等的监理、验收工作;

  9、其它监理和验收规范要求完成的职责。

  第八条

  试点单位按照监理和验收规范及本地区项目管理办法,管理本行政辖区内基金项目的监理单位及服务机构工作。

  第九条

  本方案由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验收工作方案7

  一、组织领导:

  组长(抓全盘)

  副组长(撰写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分管处室的落实情况及资料汇总)

  成员:全体校务委员

  二、具体分工:

  本次验收工作全校共分为五个大组(第一人为组长):

  第一组(评估表一)负责人

  第二组(评估表二)负责人

  第三组(评估表三)负责人

  第四组(评估表四)负责人

  第五组(现场布置)负责人

  1.音响调试

  2.横幅、标语及汇报材料撰写

  3.课件制作

  4.会场布置

  5.汇报演出

  6.后勤服务

  三、具体要求:

  1.学校定于10月10日左右自查。

  2.各工作组必须按评估细则在学校自查前,组织整理并按要求装订好各项资料。

  3.各项活动必须有文字和图片资料,以提高可信度

  4.充分调动全体师生,比较难操作的内容要有方案,确保有序、有效。

  5.各组分工合作,有效协调,密切配合,以大局为重,快速高效完成任务。

验收工作方案8

  为确保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达到预期目标,现就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验收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目的

  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各项预防措施及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识险、避险、自救自护的意识和能力,加大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遏制学校安全事故发生,有效控制意外人身伤害事故,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验收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x学院、x医专)、幼儿园

  三、验收时间和方法

  验收时间:各县(区)于xx年xx月xx日前完成自查验收,并将验收工作总结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同时报送市教育局;x月x日-x日,由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建设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县(区)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

  验收方法: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

  四、验收标准

  (一)学校安全管理(10分):是否建立学校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园)长安全负责制是否落实。

  (二)安全制度建设(15分):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是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是否建立安全台帐制度,详细记录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有无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机制;有无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有无并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有无并严格执行体育运动、社会实践和勤工俭学等集体活动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学生集中上下楼时,有无安全疏散标志,有无专人负责疏导和指挥机制;校园网络是否有效防范如反动、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

  (三)安全教育(15分):学校是否分阶段、分模块循序渐进地设置具体教育内容;是否利用班、团、队、校会、专题讲座和“安全教育日”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安全教育活动;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师生能否正确掌握自救自护的方法;是否有心理辅导教师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和辅导。

  (四)校园建筑设施及消防安全(15分):教学及辅助用房和体育设施、玩教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定期检查;煤气、液化气管道及用具和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并做到定期检查;用煤取暖是否有防止煤气中毒的设施和措施;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查、定期更换;教学实验用的危险物品有无专人保管和专门地点妥善存放;锅炉等特殊设备是否按国家规定定期检测。

  (五)学校卫生及健康(10分):学校医务室医务人员有无从业资格,是否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食堂设备与环境是否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及留样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和定期体检。

  (六)交通安全(10分):自备校车和其他校内车辆是否定期保养、维护;租用的校车和其他交通工具及驾驶人员是否具有合法手续,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做到校车不超载;幼儿园有无严格的幼儿接送制度。

  (七)校园安全保卫(15分):有无并严格执行门卫、保安的值班、巡逻制度;是否有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核实制度;进入学校的车辆是否禁止鸣笛、有规定的线路、限速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是否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品带入学校。

  (八)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10分):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上下学高峰期是否落实公安交警部门“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的规定;周边有无各种违章及易倒易塌的危险建筑;紧急疏散通道是否安全、畅通。

  五、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整治和验收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2.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将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和验收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3.严格检查验收。各县(区)要加强对辖区校园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形成验收总结报告,按时限要求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市上在组织验收中对问题和隐患较多、验收不合格的县(区),要责令重新进行整治。

验收工作方案9

  12月下旬,市文明办将对我校创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工作进行复查验收,为了做好迎评验收的各项工作,经研究,特制定迎接考核验收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z

  副组长:z

  成 员:z

  二、成立工作专班

  (一)综合协调组

  负责人:z

  成 员:z

  主要职责:

  1、负责全校文明创建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申创报告撰写、申创材料的汇编工作;

  3、负责宣传橱窗、校园网、标语等宣传环境布置工作;

  4、负责各种会议的组织工作以及上级检查验收的接待工作。

  (二)资料采集组

  负责人:z

  成 员:z

  主要职责:

  1、负责创建活动总结以及汇报材料的撰写;

  2、负责近年来学校所有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并进行整理分类、汇编、装订;

  3、收集近两年来学校所获得的奖杯、奖状、证书、匾牌、成果等,整理装饰荣誉室。

  (三)环境整治组

  负责人:z

  成 员:z

  主要职责:负责校园的环境整治和环境卫生工作。

  (四)师生文明创建组

  负责人:z

  成员:z

  主要职责:

  1、负责全校师生文明创建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2、组织丰富多彩的文明创建活动,特别是安排布置好检查验收期间的.创建活动;

  3、负责文明家庭、文明处室、文明班级、文明寝室等创建评比工作。

  三、迎评验收工作步骤

  学校创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迎评验收工作分四步进行。

  第一步:宣传动员。

  一是召开党委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下达迎评验收工作任务;二是召开迎评工作专班会议,部署任务,提出要求;三是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主要是学习传达上级和学校的要求,明确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第二步:组织实施。

  各部门按照上级和学校的要求组织实施,各工作专班按照任务、职责和具体分工开展工作。

  第三步:组织检查。

  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文明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对各专班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者或存在问题的部门责其改进,达到要求为止。

  第四步:表彰先进。

  评比表彰文明家庭、文明处室、文明班级、文明寝室,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证书。

  第五步:迎接验收。

  迎接省市文明办对我校创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创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是外树形象,内强素质,提高办学水平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学校今年下半年的重要工作之一。学校党委、行政十分重视。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创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紧抓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学习文件,明确任务。

  各部门要认真传达学习文件,明确任务,坚定信心,要分解任务,细化责任,把每一项目标落实到人,实行责任制,扎扎实实开展工作。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创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的意义和作用,通过校园网、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宣传创建活动的各项内容,让全校教职工和学生都明确任务和目标,让文明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使文明创建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

验收工作方案10

各县区教育局:

  我市“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工程的招标采购工作已基本完成,各中标供应商正在进行产品配送和安装等相关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项目设备的接收与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验收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各县区教育局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县区项目的质量验收工作。各项目学校也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业务校长、后勤校长为副组长,相关学科任课教师为成员的学校验收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验收。

  二、扎实做好质量验收工作

  验收工作坚持严肃认真、全面系统、实事求是的原则,以项目签订的合同和省教育厅《20xx年度xx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项目技术参数》为依据,通过学校验收、县区验收和第三方质量检测三个环节,分中标厂商进行。

  1、学校验收

  供应商将货物送到项目学校,完成实验室设备、班级多媒体设备、体育器材的安装调试工作后,各项目学校验收工作小组要及时对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品品牌或生产厂家等进行清点。要按照有关项目技术参数进行验收,凡是发现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产品品牌、生产厂家、技术参数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者出现数量差错,或者发现产品破损、存在明显质量问题,必须要求供应商立即予以调换,货物清点完毕且合格的,各校要及时给供应商出具验收报告,并将验收情况及时上报县区项目验收领导小组。验收报告上必须有验收成员签名,并加盖学校印章。

  2、县区验收

  项目学校完成学校验收后,各县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项目学校接收的教学装备进行逐一清点和检验,验收不合格的,要督促供应商整改,验收合格的,要及时给供应商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上必须有验收成员签名,并加盖县区教育局印章。

  3、第三方质量检测

  供应商要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由第三方进行质量检测的验收合格报告。

  凡未能通过学校验收、县区教育局验收和第三方质量检测的项目,不得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款项。

  三、把握验收重点

  各县区、项目学校在组织验收工作时,要抓住重点要素,突出验收重点,现将实验室设备、教学仪器、体音美器材、班级多媒体设备的验收重点陈列如下(供参考):

  1、实验设备

  (1)教师演示台、学生实验台、准备台、仪器柜等设施的功能尺寸;

  (2)演示台、实验台、准备台、仪器柜等设施的支撑脚数量是否足够;

  (3)仪器柜柜门(整体镂空)、搁板包边、托条、升降条的材质、壁厚;

  (4)台面材料(物理实验台、化学实验台)的厚度、品牌和制造商名称;

  (5)三聚氰胺双饰面板(实验台、仪器柜两种)的厚度、材质(中密板);

  (6)铝合金型材(立柱、横梁)的物理尺寸和壁厚;

  (7)配套电源的功能验证、检测报告和ccc认证证书,清点实验用导线;

  (8)实验室电路部分使用的电源线的规格尺寸、品牌;

  (9)搁板包边,搁板托条、升降条的尺寸、材质、壁厚;

  (10)水槽是否使用了支撑托架、排水管连接的可靠性情况;

  (11)演示台、实验台、准备台、仪器柜等设施的支撑脚数量是否足够;

  (12)安装质量、工艺水平是否达标,室内甲醛含量是否符合标准。

  2、教学仪器

  (1)教学仪器的尺寸、材质、重量等技术参数是否达标;

  (2)教学仪器的生产厂家是否与合同或投标文件一致;

  (3)产品质量是否令人满意,是否存在使用方面的安全隐患。

  3、体音美器材

  (1)器材的功能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2)器材的.材质及其尺寸或壁厚是否符合要求;

  (3)金属支架的材质及基厚度是否符合要求;

  (4)金属支架表面处理质量是否达标;

  (5)体育器材安装是否牢靠;

  (6)产品质量是否令人满意,是否存在使用方面的安全隐患。

  4、班级多媒体设备

  (1)计算机、投影机、电子白板、多媒体一体机等产品设施的技术参数是否达标;

  (2)计算机、投影机、电子白板、多媒体一体机等产品设施的品牌和型号是否与合同一致;

  (3)设备的安装质量是否达标,是否存在使用方面的安全隐患。

  四、有关要求

  1、各项目学校要充分认识到验收工作的重要性,工作要细致全面,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2、各项目学校在验收工作完成后,要按照设备清单及时建立设备登记和固定资产档案,专账管理,做到账、册、物相符。

  3、各县区和项目学校要完善各种记录,对设备安装、验收、使用、管理、维护维修等方面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按要求专卷存档,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基础性工作。

验收工作方案1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效”改革总体要求,做好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的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体推进,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脱贫攻坚易地搬迁旧房拆除复垦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印发省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和土地复垦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0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xx〕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扶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旧宅拆除复垦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强化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思路,致力督导验收,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拆除一村,复垦一村”、“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要求,遵循“结果可靠、满足要求、精简高效”的基本原则,全面完成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

  三、时间安排

  首次验收工作20xx年7月20日开始到月底结束,8月20日前为不达标整改再验收时间,8月30日前上报相关资料。

  四、验收人员组成

  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由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从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职能部门选出专业人员,组成5人专家组,履行验收工作职责。

  五、验收参照依据

  验收工作以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主要依据,参考土地复垦相关技术要求进行。

  六、验收标准

  1、墙体、旧门窗及院内房屋等建筑物拆除清理干净;

  2、窑洞挖开捣透或封堵;

  3、按照规定面积土方平整到位;

  4、田面平整,田坎能起到保水作用;

  5、耕作层厚度能适合庄稼生长要求;

  6、田块周边无垃圾堆放,无废弃物阻挡,便于机械通行。达到以上标准,可综合评定为复垦质量合格。

  7、土地复垦后地类(耕地、林地、园地、草地等)

  七、验收程序

  1、各乡镇土地复垦工程竣工后,由各乡镇自行验收,编写自验报告并以文件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验收申请。

  2、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专家,在市自然资源局监督下、乡镇政府配合下开展验收工作。

  3、填写验收意见表,专家、乡镇政府领导、有关人员签字认可。

  4、对验收不合格的地块,专家组提出问题清单,在上报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乡镇政府再申请复验。

  5、验收的对象为全县易地扶贫搬迁的.34个自然村。

  6、验收合格后,所有资料由县自然资源局整理归档保存,并按要求及时向市自然资源局上报验收资料电子版。

  八、相关要求

  1、强化领导,提高认识

  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统筹开展好易地扶贫搬迁拆除旧宅复垦验收工作。

  2、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本次验收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密切配合,强化沟通协调,勇于担当,尽职尽责,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现象。

  3、明确责任,严格把关

  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政策性和严肃性,要切实明确责任,细化验收标准,严把质量关,杜绝徇私舞弊、消极应付等不良现象。

  4、加快推进、严肃问责

  各乡镇要提前谋划,加快推进,确保验收工作按期完成。对在此次验收中配合不力、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全县要切实形成一盘棋,上下标准一致,整体协调推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理清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圆满完成。

验收工作方案12

  为确保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达到预期目标,现就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验收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目的

  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各项预防措施及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识险、避险、自救自护的意识和能力,加大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遏制学校安全事故发生,有效控制意外人身伤害事故,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验收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x学院、x医专)、幼儿园

  三、验收时间和方法

  验收时间:各县(区)于xx年xx月xx日前完成自查验收,并将验收工作总结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同时报送市教育局;x月x日——x日,由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建设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县(区)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

  验收方法: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

  四、验收标准

  (一)学校安全管理(10分):

  是否建立学校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园)长安全负责制是否落实。

  (二)安全制度建设(15分):

  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是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是否建立安全台帐制度,详细记录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有无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机制;有无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有无并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有无并严格执行体育运动、社会实践和勤工俭学等集体活动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学生集中上下楼时,有无安全疏散标志,有无专人负责疏导和指挥机制;校园网络是否有效防范如反动、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

  (三)安全教育(15分):

  学校是否分阶段、分模块循序渐进地设置具体教育内容;是否利用班、团、队、校会、专题讲座和“安全教育日”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安全教育活动;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师生能否正确掌握自救自护的方法;是否有心理辅导教师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和辅导。

  (四)校园建筑设施及消防安全(15分):

  教学及辅助用房和体育设施、玩教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定期检查;煤气、液化气管道及用具和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并做到定期检查;用煤取暖是否有防止煤气中毒的`设施和措施;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查、定期更换;教学实验用的危险物品有无专人保管和专门地点妥善存放;锅炉等特殊设备是否按国家规定定期检测。

  (五)学校卫生及健康(10分):

  学校医务室医务人员有无从业资格,是否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食堂设备与环境是否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及留样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和定期体检。

  (六)交通安全(10分):

  自备校车和其他校内车辆是否定期保养、维护;租用的校车和其他交通工具及驾驶人员是否具有合法手续,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做到校车不超载;幼儿园有无严格的幼儿接送制度。

  (七)校园安全保卫(15分):

  有无并严格执行门卫、保安的值班、巡逻制度;是否有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核实制度;进入学校的车辆是否禁止鸣笛、有规定的线路、限速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是否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品带入学校。

  (八)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10分):

  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上下学高峰期是否落实公安交警部门“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的规定;周边有无各种违章及易倒易塌的危险建筑;紧急疏散通道是否安全、畅通。

  五、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整治和验收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2、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将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和验收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3、严格检查验收。各县(区)要加强对辖区校园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形成验收总结报告,按时限要求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市上在组织验收中对问题和隐患较多、验收不合格的县(区),要责令重新进行整治。

验收工作方案13

  为全面总结20xx年我旗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开展20xx年工作,旗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决定从20xx年7月25开始,对全旗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验收范围

  按照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林计发[20xx]135号)要求,我旗第一批列入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的6个国有林场629户危旧房改造户。

  二、验收主体

  验收工作由旗发展和改革局、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部门逐级进行。

  三、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验收严格按照《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林规发[20xx]266号)要求,以及自治区林业厅、发展改革委、建设厅有关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的.相关文件进行。

  四、验收程序

  (一)国有林场对本辖区内的危旧房改造户进行全面逐户验收,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向旗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提出竣工验收报告。

  (二)旗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验收,随机抽验比例不低于危旧房改造户数的50%。

  五、验收内容

  (一)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

  (三)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相关档案。包括涉及危旧房改造的文字资料和图片材料等;

  (四)按规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

  六、验收时间

  第一阶段:各场自查阶段(7月25日—8月3日)。由各林场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场危旧房改造户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填写相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第二阶段:旗级验收阶段(8月8日—8月12日)。在旗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旗发展和改革局、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有关成员单位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全旗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进行验收。

  七、有关要求

  (一)各国有林场要高度重视危旧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进行全面验收。

  (二)对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验收工作中存在和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认真研究解决。对发现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要认真总结推广。

  (三)各国有林场务必于20xx年8月3日前完成本场危旧房改造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上报竣工验收备案表,向旗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

  奈曼旗国有林场危旧房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国有林场名称改造户姓名原房面积项目年度身份证号原房结构项目负责人家庭人口计划改造面积()改造工程验收情况房屋用途房屋结构竣工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房屋总()造价外墙内墙窗间墙地梁圈梁屋架檩木国有林场验收意见旗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意见验收人(签字):林场(公章)年月日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注:

  1、外墙厚度标准37

  2、内墙厚度标准24

  3、窗间墙宽度≥1m

  4、地梁圈梁高度≥18,宽度同墙厚。

验收工作方案14

  一、检查验收内容

  1、20xx年林业生态建设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包括人工造林(含以封代造)、更新造林、封沙育林、育苗、村屯绿化、林权发证等。

  2、20xx年人工造林(包括退耕还林工程、三北四期工程、平原绿化工程)保存情况。

  3、20xx三北四期工程完成情况。

  4、历年退耕还林地块的保存及补植情况。

  二、遵循原则

  以镇场为单位,逐村、逐小班(地块)、逐户检查验收。严格按照《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和林业生产检查验收标准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检查结果真实可靠。

  三、时间要求

  1、6月15日—6月19日为检查验收准备阶段,搞好人员培训和物资准备工作。

  2、6月20日—7月20日为外业调查核实阶段。

  3、7月21日—7月30日为内业统计、档案整理阶段。

  四、明确责任

  此次检查验收,时间紧、任务重,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各镇场要明确一名副职专抓此项工作,要妥善安排交通、食宿等事宜,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基层林业工作站按检查验收内容及时提供经镇场主要领导审核的.基础数据。检查验收人员要严格遵守检查人员守则,确保验收工作达质达效。

  五、组织领导

  组长:

附:20xx年各镇场检查任务表

  林业生态建设参检人员守则

  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政策性强、法规性强、标准高、要求严格。参检人员在参与工程检查验收期间务必遵守以下规定:

  一、检查验收期间,与原单位暂时脱离工作关系,一切工作听从检查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做到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工作。

  二、认真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作风严谨,严格履行工作程序。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验收结果真实准确。

  三、外业调查严格按工程验收要求进行,做到准确、详实;内业整理及时、规范,图表填写清楚无误。

  四、不许向受检查单位或个人索要钱物;不许酗酒;不许赌博。

  五、严格执行请消假制度。有事要提前一天请假,两天以内同组长请假,超过两天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准假,假满及时消假。

  六、实行验收责任终身追究制。

  x县林业生态建设检查验收领导小组

  二oxx年六月二十日

验收工作方案15

  按照全国和省、市关于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县普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会议精神,全面检查验收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的发展,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建“法治xx县”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二、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五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情况。具体检查内容参照《xx县普法总结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三、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验收工作从xx年4月中旬开始。

  (一)动员部署。按照xx年4月2日下发的《关于开展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乡镇要及时召开验收动员会并做好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总结和自查工作,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整改。

  (三)组织检查。5月中旬,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赴各乡镇、各部门进行指导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

  (四)迎接国家、省、市检查督导。6月中旬至6月底,市法制宣传教育检查组将对我县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7至9月份迎接国家和省级检查组的检查。

  (五)评比表彰。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发现本单位普法先进典型,并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及时报送县普法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普法的重要内容,是保障普法各项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管领导亲自挂帅,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和本部门年度工作内容,切实抓好落实。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及时推广先进典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根据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和检查验收指导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总结检查。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普法办将组织开展普法媒体系列宣传活动,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大力宣传本单位在普法中取得的显著成效,宣传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为深化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抓住机遇,全面推进。各乡镇各部门要以此次检查验收为契机,对普法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和梳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普法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努力推进全县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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