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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我们读后感9篇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最好的我们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1
小时候喜欢看《哆啦A梦》,很羡慕大雄能够在机器猫的帮助下回到过去改变事实。当时最大的梦想,就是拥有一台时光机,把过去的一切自认为糟糕透了的东西抹去,给自己编织一个美好的未来。
然而,当我们真的有机会回到过去,事情就很的能够如我们所愿的去发展吗?
故事的主角方天霖因为一次飞机失事意外地回到了十年前。他想离开回到现在。在用尽各种愚蠢可笑的方法后,终于接受了自己必须重走这十年的路。人生重启,曾经的经历他都知道结果,他设法去改变,但一切并没有顺风顺水,生活变得一团糟。
即便坐上时光机,过去的一切仍然需要自己去书写。时光机只负责改变时间,故事的脚本依然要靠自己去重塑。想要改变原来的结果,就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我们都渴望美好,希望这个世界不存在欺诈与暴力。然而很多时候,越是要去改变,事情偏偏朝着反方向去发展。满身风雨走到今天,愈发明白的是:做好自己,做最好的自己,才是人生最重要,最有意义的。
人生并没有重启键,今天是昨天的继承,明天是今天的延续。历史无法如我所愿地去改变,即使回到过去。要想得到一个嘴角上扬的青春,每一步都应该认真去走,让每一步都走得端正漂亮。因为你不是机器猫,因为你不具备改造历史的能力,唯有活出精彩的当下,才能为自己书写最华丽的篇章。
重启的十年,一切都变了,唯一不变的.是方天霖和方天霁的浓浓兄弟情。哥哥依然想尽一切办法保护弟弟,弟弟还是那样喜欢“坑哥”。
人生路上我们会认识很多人,与无数人产生关系。但最后留在身边的真正关心自己的,除了自己,也许就是自己的兄弟姐妹。小时候我们会为了一个玩具吵翻天,却没想到眼前的这个人,才是陪伴自己最久的。尽管随着我们慢慢长大,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彼此间多了几分尊重和隔阂。但当在外面待久了,你会发现,亲人是最纯真的。
不管过去的十年是否满意,过去的就让他载入史册吧!人总要向前发展,要学会和明天的自己相处,勇敢地踏上新的征途。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2
我们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花朵。未来,中国要靠我们建设,我们要为其添砖加瓦。现在,几乎每个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因此如何教育我们这些独身子女,使我们长大以后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是爸爸妈妈们经常关心和讨论的话题。
爸爸妈妈看了《我们给孩子什么才是最好的?》这本书,开始更加关注我习惯养成的问题,而不是一直问我要成绩。要求我养成一个习惯:见到老人要问好。我也意识到了,我们应该更加孝顺长辈,长辈们是很不容易的,俗话说"百善孝为先",我们应该尊敬、关心他们。
我的爷爷奶奶家住的.很远,在迈皋桥。当我在力小上学,接送成问题时,爷爷主动站了出来。当时爷爷的腿骨折才好,身体很虚弱,小时候我和爷爷没有经常在一起,关系也很生疏。
亲戚们都奉劝他不要接我,免得身体又出毛病,而爷爷坚决要接我,怕我一个人在路上遇到麻烦。每天爷爷在家帮奶奶把午饭烧好,吃好午饭后就到我们家,再帮妈妈烧好晚上的菜饭,看看报纸,快放学的时候就到学校来接我,每天下午四点半左右再回到迈皋桥的家。
爸爸知道爷爷很不容易,说:"不学礼,无以立。有礼貌是人生莫大的帮助。"对爷爷一定要有礼貌、要孝顺。要求我有好吃的首先要想到爷爷,有好的开心的事情也要和爷爷分享。爸爸自己也身体力行,给我做了很好的榜样——每周都要抽空去看望爷爷奶奶,捎上一些好吃的东西,陪他们说说话、聊聊天,关心关心他们的身体状况。
爷爷因为现在常运动,要赶车子,身体倍儿棒,可以追着汽车跑。要知道当初来接我的第一天,走路都走不稳,上下楼梯都要我扶。现在我和爷爷的关系也越来越好,爷爷已经成了我的一个知心朋友了。
读了这本《我们给孩子什么才是最好的?》,我懂得了,培养良好的习惯,形成良好的品德习惯是我们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养成自主的习惯。
蔡礼旭老师说的好:"接触地《弟子规》后,越学越感受到它对孩子的一生至关重要。"我的爸爸妈妈现在也在研读《弟子规》,希望能从中能取得一些教育我的经验。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3
过去一切时代的精华尽在书中。
——卡莱尔
《最好的我们》主要讲了80后耿耿和余淮的高中生活。向我们展示了那个没有电子游戏,没有高科技。只有游戏机,黑白电视的时代。也是活得最快乐的时代。
那个时代,没有现在的无聊,他们可以一边打着游戏,一边开心地聊天,一边吃着东西,玩到嗨!这是最好的他们,也是他们最好的年华。
耿耿……余淮……
他们一样的简单,神经粗条,别扭而可爱,而且特别真诚。或许他们的生活正预示着高中的我们,尽管顶着高考的压力,学习紧张,可依旧在看似雷同而又天天鲜活的日子里,小小的努力,去度过不管怎样还是会浪费掉的青春。又或许我们没他们那么快乐,只能一天到晚的死读书,或者对着电子游戏发愣。
在高中时期结束后,每个人都有了自己不同的'命运,去往了不同的地方,可他们还是一个集体,一个班级,没有丝毫的变化。贝塔被父母逼到了美国,简单和周末在一起,只有耿耿和余淮还没有找到自己的归属地。
他们的生活,充满了愉快的空气,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快乐的。同时也可以看到他们的笑与泪,离别与重逢,每一个字都述说着他们当时的快乐和痛苦。八月长安给了他们最好的年华,我们感受到了最好的他们。这一本书,是我毕生都忘不了的。所有的人物,一切的事情,都深烙在我的脑海里,真的很希望自己也有这么好的青春年华。
《最好的我们》,它给了我们一生中最棒的,生动而又真实的耿耿余淮,简单贝塔,徐延亮周末,张平张峰。我们可以从这本书中看到很多,感受到很多,那就是最好的我们,最好的年华。
校园里回荡的笑声,是我们留下的;校园里的一草一木,是我们所留恋的。那个时候的我们,会是最好的我们,也会是我们最好的年华。一切的一切,终将会迎来,不论好与坏,都是我们所要经受的。
曾经,好友笑我“晚熟”。因为我在大四即将毕业时才看x,她说那是人家中学就看了的。我笑答:“我就喜欢这时候看,怎样!”
如今,看八月长安的《最好的我们》,同样是校园题材,如果好友看见了,或许也会笑话我一番:你都毕业两年了,还看人家中学生的读物!
然而,这次我必须反驳。从事教育工作两年的我,此时看《最好的我们》这部长篇小说,跟处于中学时代的同学们相比,有另一个解读的角度。
这部语言有趣,读来让人忍俊不禁的作品,并非寻常的校园题材之作,它有它的深度。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4
青春如歌,有些人遇到了,便是一辈子的耿耿于怀。这是我看完这本小说后对它的第一句感慨。这是八月长安“振华三部曲”中被搬上荧幕的第一部,其声誉可见一斑。尽管是一部校园青春的爱情主线剧情,但丝毫无狗血之感,反而有一种清醒的深刻的人生哲理溢于字里行间。
“人生中唯一不变的是变化,唯一可能的是不可能”。这部小说主线明确,但跌宕起伏,有时令人舒心,有时又令人揪心,令人欲罢不能。
文章运用清新近民的文笔勾画了一个学渣少女耿耿误打误撞考入重点中学——振华中学,遇到了学霸余淮,两人在日后的高中生涯中互生情愫,在三年中余淮物理竞赛接连失利,耿耿为了余淮考入北京,余淮高考又一次失误与清华失之交臂。在补习一年后,在与世隔绝近一年后,终考上清华,却无奈母亲身患尿毒症,被迫在本地上了大学,后考上美国的高等学府。耿耿与他逐渐疏远,两人后来重逢在一家医院,在一番纠缠后,余淮下定决心,终于给了这个故事一个完美的结局。
读过这本书后,使人对青春的感触更加深刻。也许是怀念,也许在其中,都让人有了对青春的`新的认识:青春,人生最美妙的年华。在这美好的年纪我们也许有躁动的爱意,有不知所措的迷惘,但这也是青春最美妙的内容。
从这本书中,我更加体会到了青春的珍惜与宝贵,也被两人忠贞不渝的爱情所震憾。其实青春无论怎样模糊,总潜伏在我们身边,使我们永远无法宁静,直到某些梦想成真,成为事实为止。像种在地下一样,一定要萌芽滋长,伸出地面,寻找阳光,同时耿耿与余淮之间的爱情让我想起句话:
余淮没有因为自己成绩好而瞧不起耿耿,而是帮助她,同时使自己更优秀。我敬佩耿耿与余淮间简单的快乐与幸福,那是他们复杂历程最后的避难所。
接下来还有好多路要走,就把你我的难过、幼稚、把孤单寂寞、把你的美好的、不美好的、开心的、失落的那些、把你所有关于年轻而又无知的一切,都送给那些在青春中陪伴你的人吧。不必挽留,他们中途可能会暂别,但在结局他们永远不会缺席。带着一丝丝的骄傲与勇敢、轻狂与单纯,带着无法割舍的旧时光及令你魂牵梦绕的人,在这青春之路上努力走下去吧!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5
所有的美好似乎都与高中有关,所有的青春似乎也都是有关于高中,那是走过这段路的人最美好的时光。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拥有着一个兵荒马乱的青春,那里有着最美最纯的友谊,有着小芽破土来到这世界的羞涩暗恋,有着迷惘,有着失意……仿佛好像人一生所要经历的,都先尝试了个遍。然后,成长。
耿耿和余淮,简单和韩叙,洛枳和盛淮南,好像无意有意就这样把我们的青春摊到了所有人面前,于是所有人,对着过去默默回忆。
我羡慕洛枳,那个如水一般的女子。在条条框框中起舞,不是为了什么,只是因为“写出来的东西本来就是让人看的”,那个努力闪光的女神为了卑微的暗恋低声询问学妹认不认路的声音不自觉会带上一点点的期盼,只为了带路去见上某人一面;那个温柔微笑的女神会鼓励失落小学妹说“阴天的时候就从身边那些像太阳能电池一样的人身上感受阳光”;那个从容淡定的女神会小心翼翼的在表白墙写下那全世界都不知道的心事,然后微笑的祝福着他和另外一个人的幸福。
我羡慕简单,那个敢爱敢恨的`女子。一见钟情的她大胆而怯懦。鼓足勇气与喜欢的男生同桌,却从不逾越。默默在旁一年,记下了关于他的所有,甚至文理分科留在了最不擅长的理科。这是一场一厢情愿的赌博。不经意撞见冷面神韩叙和后桌那关于自己及小伙伴“得天独厚”的言论,毅然决然在高三去了文科。简单败了吗?不,她在这场赌博中知道了父母对自己的宠爱,知道了自己对父母的愧疚,最重要的是,她知道了自己想要什么。
我羡慕耿耿,那个乐观却又敏感的小女生。不是因为她的同桌是那个好像无所不能的同桌,而是她的自愈能力。她敏感,害怕家庭重组,害怕好友分离,害怕优秀的同桌余淮,害怕新的妈妈和爸爸误会她伤害了弟弟。她乐观,父母都会幸福,友谊天长地久,余淮说要一直做同桌,她坚强,在和新妈妈发生了不愉快之后为了以后同在一个屋檐下的生活勇敢走出妈妈的怀抱。
一切的一切之后,所有人好像都找到了自己。就连那个敏感别扭的耿耿,都知道了自己的未来,也为之努力。可是谁也都知道,永远不会忘了当初那个迷惘痛苦寻路而后为了一个目标疯狂前进的岁月。而我们,终将成为最好的我们。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6
我不喜欢《最好的我们》的结局,非常,不喜欢。
"余淮这么厉害的人是不会被生活绊住脚步的,一定会向着更高的风景生活。"这是故事戛然而止后,我赌气的评价,可是,他终究以平凡的样子出现了。
我喜欢八月长安,因为她写下了最好的青春。我不喜欢八月长安,因为她在青春的过后留下世故与不近人情。
我不愿意去想象,重逢后的余淮会重新开始,成为最好的余淮。那荒废的青春,就是荒废了,那样一个有野心的少年,那样一个光芒万丈的少年,真的,在被生活无情对待后,还完整的存在吗?
读着《最好的我们》,我不禁想起了我哥,他告诉我,他高中的时候一直很喜欢前桌那个女生,成绩优异,开朗漂亮,还帮了他很多。我哥也是优秀的人,只是在遇见那个女生后,更优秀,更加的光芒万丈。
最后,他们在高考前约定好,一起去清华。
很不幸运的是,我哥的高考志愿撞车了。女孩去了清华,把扎起的马尾披下,把宽松的校服脱下。我哥说,那样的'她,真的很美,很美。我哥没有像余淮一样,忍不下那口气,消失,他去了西安交大,顺利得到奖学金,考托福,去美国泡实验室。
我觉得无论是过去的他,还是现在的他,都是最好的。
哥哥在前段时间回国,与在美国交往的女友办了简朴的婚礼,新娘是个很开朗的北京女孩,和我哥站在一起很耀眼,很般配,而哥哥现在被facebook用重金挖去,从纽约到旧金山,更好的生活着。
看完耿耿余淮,我在微信上问他:“哥,你还记得高中那个前桌吗?”“已经很久没联系了,”他不明所以的答了这么一句。我的心变得柔软。
耿耿于怀,最终以这样的方式相遇,真的会开心吗?从此,消失的几年不在,我们重新开始,可是耿耿不再像高中的耿耿,余淮也不是耀眼的余淮。
彼时的暧昧与喜欢,应该更纯粹一点,没有什么消失与耿耿于怀的戏剧化演出,在遗憾与不甘心后,重新,努力成为最好的人,没有消失,你要找我,我一直都在。
然后时间淡化了往来,却还是会在某个空无一人的夜晚,或是疲惫不堪的午后,想起那个人,与青涩的故事。在心里默默的追问:“她现在,还好吗?”
我不觉得所有的男女主角幸福的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结局,我还是向往耿耿成了最好的耿耿,余淮是最好的余淮,彼此过着更好的生活,没有一言不发的消失,没有那么多年耿耿于怀。
可小说依旧是小说,他们叫我不要太较真儿,我也该出戏了。
那就珍惜好时光,让自己也成为最好的自己,愿,不负好时光。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7
时间不会是记忆风化,回忆讲述了一个青春的寓言。用心录下曾经属于我们的一份青涩,不让时光将它尘封。
转山转水,最终还是回到了原点。执手轻轻拨动内心的那一丝柔软,任往事微漾。想起,曾经的我们,有欢乐也有争吵,有亲密也有疏离。只能说,再低调的故事也会有倔强,再卑微的青春也曾有张扬。当千百个轮回以后,滤下的只剩彼此的遥望。就像一组永远没有交集的平行线,尽管近在咫尺,却有着一道不能跨越的鸿沟。那时,我们将思念彼此相依那一刻的美好。
曾经,我们四人形影不离,无论什么时候什么事情,都阻挡不了我们嬉笑的脚步。吃饭时,我们总喜欢推出一个人去帮着大家买饭,而集会时,我们又总是你等我我等你的拖延着时间。虽然单调,却有着另类的平凡之美,至少,我们享受其中。
都说:每一块青春的'丰碑都镌刻了一生成长的脚印,每一撮成长的泥土都掩盖了一段悲伤的泪痕。有时,我们会因一句恣意的玩笑而翻脸;有时,我们会因一个不经意的动作而生气;有时,我们会因一个长久的等待而烦闷,甚至在时间的积淀下,我们也会有莫名的远离。毕竟,我们来自不同的班级,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私密的事情。于是,我们变得不再默契,又似乎是刻意的回避。可终究,在这一段奔跑的路上,我们有了分歧。
也许,我们依旧埋怨,可我们却骗不了自己的心,是那偶然间的一次擦肩而过,还是睡梦中那真挚的眼神,亦或是偶尔听到对方名字那一刻的触动?但结果是我们都相约选择了释然。再次见面时,一切又都回到了最初,仿佛初见时的那个夏日。
阴霾散尽,可这世间没有不散的宴席。最终,我们还是踏上了不同的道路,走向了不一样的远方。我们笑称:时间的飞逝会让我们忘却。但多少年后,站在窗口,眺望远方,任思绪随心游离,放映在眼前的还是那段青葱的岁月。当梦惊醒,留下的眼泪告诉我们,原来是如此的思念,又是那样的不舍。
曾经,想问:如何才能不再思念?又该用什么来填充那一段回忆?可现在明白,正因为重要所以我们的心才无法将它一一略去。或许我们回不去曾经,但是逝去的流年,早已烙刻在心底。“天空没有鸟儿飞翔的痕迹,但鸟儿已飞过。”
有人说:遗忘,是我们不可更改的宿命。但在青春面前,真理也变成了谬误。即使二十年以后,三十年以后,分散在世界各地,我们的手中依旧紧握着这一段幸福的回忆。这,便是青春。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8
为啥要写长评呢。
期末最后一场吹哨的一瞬间整个人像被抽空一样软在了座位上,回家撑着胡乱用LR帮Amy做了两张图,觉得太敷衍又扔进了回收站。伸手去拿教程,从一堆卷子里拽出了一本手感很不一样的书。
二熊的《最好的我们》。
“你看,我旁边那个人的名字叫余淮,和我合在一起,刚好是耿耿余淮。”
“我就是余淮。”
耿耿余淮,余周周林杨,洛枳盛淮南。
二熊的振华,我最喜欢耿耿。
我总觉得耿耿最接地气,没有学神的光环,偷偷膜拜大神同桌,会为了物理卷子手脚冰凉,也能转眼抱着简单笑成一团。
我打电话给Amy说我要看《最好的我们》。
整整两个小时,重新翻一遍。
死要面子的耿耿,硬着头皮把自己塞在理科班。等物理卷子的耿耿,一手冰冷的汗捏着余淮的胳膊。举着相机乱拍的'耿耿,焦距永远对不清可是余淮的脸还是一如既往的清晰。侧头去看余淮的耿耿,捏着一打啤酒瓶子坐在马路边上。
然后是这一段话:
“冬季的天黑得太早。我在自习课茫然地一抬头,窗外灰蓝的天幕已经沉沉地压下来。黑天让我想哭。一天对余淮来说等于半本物理练习册,于我,只是日出日落间的毫无建树。我不幸是世界上最不快乐的那种人,没能力,却有上进心;没天赋,却有梦想;越努力,越难过。”
耿耿的自白。
我把书页盯的死死的,暗骂自己泪点越来越低。
在我马上就要被Depression吞噬的前一秒翻到了结尾。摄影师耿耿终于不再是那个过着逼仄高中生活的耿耿,当年的卡片机也该换成铁灰色的徕卡了吧。
我很喜欢这个结局,但我忘了一件事,余淮呢?
打竞赛的余淮和T大失之交臂,复读考上却因为母亲的病不得不放弃,和耿耿的重遇被留学的谎言包围着,唯一不变的,是左臂上黑色的对勾。
最好的我们,却不能相逢。
最好的耿耿,是二十三岁的耿耿,是拿相机的耿耿。
最好的余淮,是十六岁的余淮,是不屑一顾刷着竞赛题的余淮。
怎么可能相遇。他们的背后,是如洪汛般呼啸着涌来的七年。
时间这么苍白,像耿耿手中的黑白相片。
谢谢二熊,这个结尾不是完美,但是很好,真的很好,很现实,没有人永远是神话,也没有人永远是尘埃。
余淮,你也曾喜欢那个平凡的我,现在轮到我了。
余淮,我是耿耿呀,我在未来等你。
最好的我们,期待久别重逢。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9
真的好久没有这样一口气看完书了,最近印象最深的读一本书是给儿子读《我要做好孩子》当时读到兴起的时候,觉得书真的写的挺好的,于是乎娃睡着后我硬是一口气把这本书给看完了才睡觉,大概到将近二点吧。可是这已经应该是在娃读一年级的时候发生的事情,可如今娃已经读四年级了。读书的热情已然退去。时间真是过的太快了,也太无情了。竟然早上听975上说小天后孙燕姿的歌,竟然说是16年前的事情了,可是感觉这首歌好像就是我昨天才听过一样,太震惊了。我竟然到这个年纪了。这时想起这话,你没有进步那就是在退步。如今再回过头来看时,真是这样。还是来说说我看过这个书的读后感吧。
年轻就是资本。我也年轻过,我也曾经有过这个资本。可是好像没有好好利用过这个资本。后悔也没有用了。好像已经越来越没有逻辑了。当年,家境平寒,人也单纯,又没见识,就在那么一个小城镇,一心只想着要好好读书,只有考到大学,才能不像其他成绩不好的小孩那样到广州打工,才能走出这个贫困的小乡村。那时真的脑子里面啥也没想,天天早上六点不到起床,晚上近十点才回到家。也没有人接送,路上也只有昏暗的小路灯,路上还害怕碰到小流氓,每天都诚惶诚恐的。好像也就是天赋不够,要不就是老师没有那么有水平,听不懂的就这样糊弄过去,自己虽然也会去看书,可是不懂的还是不懂,考试永远都是靠运气。现在想来真的很傻啊。第一次高考还没有考好,只能再次复读。还好老妈英明,在我要复读的'时候没有给我难看,而是给我支持。只是我好像还是不够争气,一切都是按照自己的简单思路走下去的,选了一个这么不入流的大学来读,同时又选了一个这么不畅销的专业。路就这样走着,走着,一直走到现在,还是只是在开始的路上慢慢走着。只是身上承担了更多的家庭责任,而没有尽到更多的为人女责任。
小说的主人公是生活在一个家境殷实的家庭,所以很多时候考虑问题都可以只从自身的角度去做决定,不像那时的我,很多时候都要顾左顾右。
希望即将开始的新生活能给我注入生活更多的精彩。真的,感觉最近提出辞职后的心情真的还不错,对未来还有些许的期待,这种有期待的状态还是不错的。不像在现在这个岗位,我感觉好像就算你再有劲,再厉害,好像都没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