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的读书心得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有这样的时机,要好好记录下来,这样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那么好的心得体会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家》的读书心得,欢迎大家分享。
《家》的读书心得1
家,多么温馨的字眼。当你孤独无助时,它是为你遮风挡雨的港湾;当你旅途迷失时,它是为你指引方向的灯塔;当你饥寒交迫时,它是給予你温暖与光明的栖息地。家,是一切爱的代名词!
然而,巴金笔下的“家”却是明争暗斗不见硝烟的战场。正如他自己说,他要展示给读者的乃是描写十多年间的一幅图画。金陵首富高家,书香门第,辉煌鼎盛,但厚厚的帷幕依然遮掩不住它里面的骄奢淫欲、腐朽龌龊。当“最高统领者”高老太爷离世,这等鼎盛大家便似树倒猢狲散,一盘散沙。很快,衰败没落下来。
纵观全篇,作者将几十号人物刻画的栩栩如生,情节安排的跌宕起伏,深深吸引着广大读者的眼球。而最让人喜爱的觉新和觉慧两兄弟,一个温和似水,一个热烈如火,水与火,冷与热,几经碰撞,激起阵阵涟漪。高觉新,高家长房嫡孙,显赫的身份地位,清秀的容貌仪表,有着远大的志向和美好的爱情,但是他特殊的`身份地位注定了他要承担起整个封建家族的使命,也注定了他不能像弟弟觉慧那样激进勇敢的反抗。
最终,他丢失了梦想,葬送了爱情,苦苦地挣扎在新旧思想之间的夹缝中。他的思想被称作“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但是,不可否认,他的思想毕竟超越了封建礼教,他能够把新思想的理论和他的封建大家庭毫不冲突的结合起来,这是值得引人深思的。而另一重要任务觉慧,他是新生力量的代表,他对旧势力“不顾及、不害怕、不妥协”。他热心于结交新朋友,讨论新的社会问题。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倾心于丫鬟鸣凤,而当一切曲终人散时,他又毅然决然离家出走,寻找光明,他这种胆大妄为的性格和他大哥觉新懦弱的性格形成鲜明的对比。
除此之外,巴金先生的《家》中,最让人唏嘘不已的是几个可怜女子的遭遇,梅抑郁而亡,瑞玉悲惨离世,鸣凤投湖自尽,婉儿被迫出家。作者都表现出深切的同情和极大的悲愤,向腐朽的制度发出了强烈的谴责之声。
《家》是“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长期以来,它以独特的艺术魅力和反封建反礼教的思想内涵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它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
《家》的读书心得2
这个寒假不寂寞,因为有《在教育家的智慧里呼吸》这本书的相伴。很感谢园里给我们提供这么优秀的书籍,让我们这群年轻的教师能在处处雾霾的天气里呼吸到新鲜的空气。
翻开这本书的目录,将诸多的教育大家累积在一起,好像是对教育大家的索引,又仿佛看到这些教育大家正研究并实践着自己的教育思想,此刻,真想穿越时空与他们对话,进行心灵的碰撞,聆听他们的教诲。的确,这算得上是一本穿越时空的教育著作。
这本书囊括了古今中外各个时期具有典型意义的教育大家,是他们在其实践中所折射出来的博大的教育精神和理想。
抱着对话、学习、思考、研究、实践的态度,我开始阅读这本书,寻找我们最需要的,对我们具有启发性的理念。
我最熟悉的便是苏霍姆林斯基了。大学时曾阅读过中国苏式教师李镇西老师的著作,对苏式教育有一定了解。这本书让我对苏式的“精致化”教育有了更深的理解。之所以说他的教育是精致化的,是因为它所有的教育教学思索与行为都精确地对准了“每个人的心灵”。
“他希望每一个从自己身边走过的人,都拥有终生幸福的精神生活。”不仅仅是教过的学生,而是每一位从自己身边走过的人,这是何等宏大的教育情怀?“让每个人都拥有智慧与幸福”都是他精致化教育的.体现。
而这些理想都源于他对“人性化”的教育思考。践行人性化教育,苏氏认为“相信一切孩子都能被教育好。”在他眼里,不存在“差生”,只有“困难学生”或“难教育学生”的说法,最终都是能被教好的。关于精致化教育,他提出了三条简单的道理。
第一条:深入了解孩子。每个“问题孩子”背后都会有一个“问题环境”存在。要想解决问题,必须从“问题环境”着手。因此,苏式每周都要走访困难孩子的家庭,为深入了解孩子的生活环境,不仅是和家长交流,还从与孩子有关的一切群体交流。苏说:“没有对学生深入的了解、就不可能有精致化的教育。”想想我们的教育现状,班容量的庞大,班级事务繁多,家长工作繁忙,幼儿居住地较远等等原因或多或少影响了我们的家园沟通,更多是被硬性的打着完成任务旗号的“家访”所代替。如今,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沟通手段逐渐增多,比如QQ、邮箱、飞信、电话等。家园沟通的便捷度提高,但总觉得少了些人情味,我带了两年的上届孩子在毕业时竟还有一些家长未曾见过。这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家长对孩子不重视,我也没办法。何况班容量较大,普遍在40个左右,很难深入地了解每一个孩子,因材施教很难做到。但苏的道理告诉我,为了教育孩子,我必须做到深入了解孩子,尽力而为。
第二条:关注儿童的精神世界。“问题孩子”总会出现这样那样别样的行为,要想教育好孩子,必须找到问题的所在,发现问题,分析这些问题的原因,洞察孩子的精神世界,析出思维的症结,然后才能解决问题。高里亚是因为人们对他失去信心,故意引起人们的关注,所以才做出那样的行为。那么我们的孩子又是因为什么原因呢?当我们生气某些孩子的捣蛋行为时;当我们被某些孩子折磨得头疼时;当我们一味地批评孩子时,是否关注到了儿童的精神世界,寻找孩子异常的原因。我想我们已经知道该做些什么了。
第三条:站在儿童的立场。新课程的理念便是“以幼儿为本。一切为了孩子。”确实,我们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教育家们也正是从儿童的视角来研究教育。苏式的“对准每个人的心灵”也正是从儿童立场思考和实践的最好证明。不同的孩子,不同的场景,不同的问题,他总能找到最合适的语言,以最恰当的方式展开最合适的教育。我不是大家,所以我做不到他那样。但我们会在以后的实践中不断探索最佳的教育契机和教育办法,当孩子出现问题时,站在孩子的立场去想问题。
苏霍姆林斯基是最了解儿童的教育家,如果我们每一个老师都能做到他提出的三条道理,那么我们的孩子都会拥有“终生幸福的精神生活。”
《家》的读书心得3
《百家姓》是一本大家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一本书,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被当作少年儿童的启蒙教材。我们经常在古装电视剧中看到小孩子在学堂里背诵“赵钱孙李、周吴郑王。”
今天我读了《百家姓》,感受到了中华文化的深厚底蕴,也知道了为什么要叫百家姓,而不叫千家姓,万家姓。之所以叫百家姓,是因为在以前的时候算出大概只有400多个姓氏,所以才叫百家姓。《百家姓》使我知道了中国人的姓氏非常多,还有许多稀奇古怪的姓,我还知道了中国人的姓氏中有57个是复姓。如:司马、诸葛等,这样的姓。通过查阅《百家姓》,我知道了我的班主任谈老师的姓排在第117位,我的姓排在第64位,妈妈的姓排在16位。真是太有趣了!而且中国的每一个姓都有一个小故事。比如“赵”这个姓的故事是这样的:周穆王到昆仑山见王母,乘坐的是8匹骏马拉的车,驾车的`人就是造父。造父因为有功,后来就被封在赵城,造父的后代就封地为姓,世代姓赵。造父的第五代世孙赵虽作了晋朝的大将军,而赵虽的后代又建立了赵国。赵国是战国时期最强盛的七个国家之一。这就是“赵”的故事。
《百家姓》记载了华夏子孙的来历和姓氏名称的来由。阅读《百家姓》,不光知道了中国到底有哪些姓氏,还了解到祖先的生活,满足了我的好奇心。
《家》的读书心得4
千家诗》和《千字文》《百家姓》《三字经》是我国古代学生启蒙读本,流传很广,影响深远。作为国学经典和文学艺术瑰宝值得当代青少年细细品尝。
捧着这本薄薄的《千家诗》,传来一股久远的气息。这本书的年龄是我的两倍,装帧从右向左,文字是竖体,泛黄的书页上留下了时光的印记。
书中收录了唐宋两代的'七言和五言的绝句和律诗,有的借景抒情,有的托物言志;有的感叹怀才不遇,有的表达思乡惜别之情。由于是启蒙读物,大多内容浅显,语言优美。描景的以描写春天景物居多,其中写早春景色最多。“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多妙!游丝般的春雨滋润万物,新草初长,远看绿成一片,近看却发现只有稀疏的绿色夹杂在其中,抒发了作者欢喜之情。“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李白不愧为诗仙,尽管眼前不得志,他相信自己一定能乘风破浪,建功立业,到达理想的彼岸。“癫狂柳絮随风舞,轻薄桃花逐水流”作者杜甫将柳絮桃花比作人,用“癫狂”“轻薄”来形容,后来桃花柳絮也就成了一般势利小人的代名词。
当时居住在成都草堂的杜甫,忧国忧民,怀才不遇,此诗寄托了诗人对黑暗现实的深刻不满,和政治理想不能实现的苦闷。“因过竹院逢僧话,又得浮生半日闲”作者长期不得志,到了暮春时节,偶然登山觅春,与山中僧人闲话,不知不觉在纷扰尘世中得到半日清闲。意境悠远,浑然天成。“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朴素直白的语言,意义惜别之情溢于言表,令人动容。
只是这些优美的诗句,只有中国人才能得到它的精髓。第一,古诗联系着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悠久历史,融合了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其次,古诗很讲究平仄,韵律,对仗工整,读来朗朗上口,富有韵律美,有些诗本身就被用来弹唱,如乐府诗。古诗也很讲究用字,古代有“一字师”的典故。如“僧敲月下门”的“敲”,“春风又绿江南岸”的“绿”都十分传神。若不懂中国的历史文化和古汉语,是无法理解的。若将古诗翻译成外文,则只能让读者知其大意,却味同嚼蜡,无法领会古诗本身的魅力了。
古诗确是中国独有的艺术瑰宝,我们应将它不断地传承、发扬。
《家》的读书心得5
英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是一位跨世纪的文学巨匠,其地位是举世公认的。他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一百多年来一向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之后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杯具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杯具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杯具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杯具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杯具的发展与结局。
《家》的读书心得6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感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感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齐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我喜欢她们三个的纯洁的友谊和坦率的言行。就是在克莱尔无情地抛弃苔丝时,善良的伊丝也没落井下石,与克莱尔有过一段话:
“你十分十分爱我,伊丝?”克莱尔问到。
“是的我十分爱你,我一向都爱着你!”
“比苔丝更爱我吗?”
“不!”伊丝摇摇头低声说,“不如她爱你!”
“这话怎样说呢?”
“没有人比苔丝更爱你了。”
“因为她能够为你去死,而我无法做的。”
读到那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感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家》的读书心得7
《桥下一家人》(美)纳塔莉。萨维奇。卡尔森著。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作品。
在巴黎生活着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他的名字叫阿曼德。横跨塞纳河的大桥底下便是他的栖身之所。一天傍晚,当他返回住处时,发现自己的地盘儿居然被三个陌生的.小孩子和一只小狗给占了。他既吃惊又生气,要把他们赶走。后来,在与孩子们的接触中,他逐渐改变了自己的态度,甚至替他们白天在洗衣房工作的妈妈照顾他们,而这三个孩子也早已把他当作自己亲爱的爷爷了。阿曼德重新找到了家的感觉,与此同时,他也深知孩子们最渴望、最需要的就是一个真正的家。为了实现孩子们的愿望,阿曼德决心振作起来,不再以乞讨为生。他以崭新的精神面貌谋到了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他将与孩子们的妈妈一起支撑起一个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家。
故事中用这个不完整,拼凑起来的特殊家庭,揭示爱的责任,我一口气把他读完了非常感人。
《家》的读书心得8
记得以前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什么是生活:生活就是不可抗力,它就是合约里唯一一条也是永远都会存在的那一条无人可以更改的霸王条款。我一直不相信这句话,甚至是不同意的。我始终坚信着:生活是可以靠人来改变的,人是可以做生活的主人的,因为人定胜天。
《家》这本小说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滞塞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的描述了高公关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了年青一代的反抗精神。作者写作这篇小说,一是表达了对封建制度的憎恨,宣告一个不合理的制度的死刑,来向一个垂死的制度叫出我的控诉;二是为青年一代呼吁,要为过去那无数的无名牺牲者喊冤,要从恶魔的爪牙下救出那些失掉了青春的青年。由于岁对旧制度的深恶痛绝,对广大青年的诚挚热爱,作者通过《家》向旧社会旧制度进行猛烈抨击,生动形象地揭示出封建宗法制度必然灭亡的命运;并通过对青年一代勇敢抗争的描写,展现了在严密残酷的黑暗王国里放射出的一线光明,使《家》充满了信心,希望和力量。作者说过:无论在什么地方总看见那一股生活的激流在动荡,在创造它自己生活的道路。《家》也正是表达了这种不屈于命运安排,渴望征服生活,创造生活的精神和意志。
生活中,处处充满了挑战,处处有激流,也许有人说:我们应该随遇而安。这不乏也是一种生活态度,平静安稳。但我想问:我们为什么要有生命?我们生活来做什么?难道就是随波逐流,随遇而安吗?罗曼罗兰说过: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为的是来征服它。我认为他说的不错。
生活的激流永远动荡着,并不曾有一个时间停止过,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它。在它的途中,它也曾发射出种种的水花,这里面有爱,有恨,有欢乐,也有痛苦。生活中,我们应时刻怀有一颗战斗之心,去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即使不知道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什么,但自信,充满战斗力是我们应时刻保持的态度,并且在战斗的过程中吸取一些教训,总结一些经验,为下一站的到来做准备。即使面对挫折,也应该越挫越勇,甚至要感谢失败,是它们,让我们成熟与成长。
山中的激流不会因为一瞬间的阻碍而停止动荡,它们会竭尽全力创造出自己的道路,通过乱山碎石中间。那面对生活的激流,我们又该如何呢?难道是将自己与世隔绝,任激流在周围澎湃吗?任生活所左右吗?有人说过,路本没有,因为走的人多了,便成了一条路。路是人走出来的,那生活不也是吗?面对生活,我们应将自己放在主动的位置,去征服生活,在时光的磨砺中学会生存,在生活的激流中学会成长!
觉新是巴金先生笔下的《家》中十分重要的人物,也是一个个性极其鲜明的人物。巴金先生也曾说:我应当在觉新身上花费更多的笔墨。可见,觉新这一人物在作者心中的分量以及其举足轻重的地位。
可以简单分析一下觉新这一人物形象。觉新这个人物可以分作两个阶段来看。第一阶段是他从小直至中学毕业。这一阶段的觉新,还没有感受到命运的残酷,而且又是那样的出众。他生来相貌清秀,自小就很聪颖,在家里得着双亲的锺爱,在私塾得着先生的赞美他在爱的环境中渐渐地长成在中学里他是一个成绩优良的学生他对于化学很感到兴趣,打算毕业以后再到上海或北京的有名的大学里去继续研究,他还想到德国去留学。他在一番顺境中成长,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正如书里所写:他的脑子里充满了许多美丽的幻想。在那个时期中他是为一般同学所最羡慕的人。如果没有大的变故,觉民将一步步朝着自己的理想迈进,走上人生的坦途。
可是命运却在此时跟她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他的未来从此改变。从中学毕业开始,觉新步入了他人生的第二阶段。仅仅因为长辈间在麻将桌上的矛盾,他痛失了青梅竹马的爱人,与一个不相识的女子结婚。而这段婚姻竟是由抓阄来决定的,如此荒唐的做法改变了他的一生。出国留学也随之化为泡影。接着他在父亲的安排下过上了大少爷应有的生活,也开始承担起了大少爷应负的责任。他不是只知道吃喝享乐的花花公子,而是在父亲去世后努力撑起这个家,虽然他的肩膀还是那样稚嫩,可是他已被剥夺了青春。他必须要面对的大家族里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许多有形和无形的箭便开始向他射来。在和平的、爱的表面下,他看见了仇恨和斗争,而且他自己也就成了人们攻击的目标。开始的他并没有选择沉默,他愤怒,他奋斗,他以为他的行为是正当的。然而奋斗的结果只给他招来了更多的烦恼和更多的敌人。他的斗争毫无结果,反而会把他拖得更加疲惫。于是他选择敷衍家人,他牺牲了一部分时间去讨她们欢心,只是为了想过几天安静的生活。他苟且度日,把曾经的梦想抛弃,直到有了孩子,他才看到了希望,看到了自己的未来。可是,无法回避的是,他还要在那个大家族内周旋。他采取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其实这并非他的初衷,而是他在复杂的家族斗争中所作出的无奈之举。而觉新的'悲剧正是在这种种无奈中展开。
觉新的悲剧不是他一个人造成的,而是由整个家族和社会造成的。
首先,觉新的自身原因。他在面对事情时过多地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即使是牺牲自己和所爱的人,也要去遵从旧传统。为此,他出国留学的梦想破灭了,他心爱的梅嫁与他人,最终他深爱的妻子也因此惨死郊外,连在她临死前二人都没能见上最后一面。觉新曾感叹: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只有牺牲的资格。可是,他那毫无原则的苟且顺从,牺牲的不只是他自己的幸福,更有别人的幸福甚至性命。这完全是懦弱的表现。他不说一句反抗的话,如果说是出于无奈,那么没有反抗的意思则完全是因为他性格的懦弱,懦弱到毫无疑义的听从着家人的摆布。觉新的悲剧,他自己的懦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次,家族原因。第一,觉新的家族地位。他是家里的长房长孙,他从一出生便注定要承担起整个家庭的重任。他是整个家族的未来,他承载着家人的希望。家庭就是他整个生活的中心,他的一切都要以家族为重。因此,他很难把视野投向整个社会,也就不会针对社会弊端做出抗争。
最后,社会原因。在封建社会日趋瓦解的时代,像高家这样的封建大家族也注定走向腐朽和堕落。家族的逐渐觉新从小接受的是传统封建礼教的思想,是完全从他的祖父、父亲身上继承下来的。同时他又处在社会转型的时期,与弟弟们一起如饥似渴的阅读进步刊物。每天晚上,他和两个兄弟轮流的读这些书报,连通讯栏也不肯轻易放过。他们有时候还讨论这些书报中所论到的各种问题。他的思想虽不如觉民觉慧激进,被称作刘半农的作揖主义的拥护者,也常说自己喜欢托尔斯泰的无抵抗主义,可他的思想毕竟超越了封建礼教的范围,是一大进步。而且他这样又能够把《新青年》的理论和他们这个大家庭的现实毫不冲突地结合起来。它给了他以安慰,使他一方面信服新的理论,一方面又顺应着旧的环境生活下去,自己并不觉得矛盾。他正是在这种矛盾当中寻找理想与现实的交叉点。或许只有在这时他才能找回那颗年轻的心,自己才不至过早的老去。
读完巴金《家》这本书,我有许多感悟。这是一本很好的书,我十分喜爱它。相信大家都知道并且都读过这本书,故事的内容就不需要介绍了。
看完这本书后,特别是了解了巴金的生平后,我真的觉得书中的觉慧与巴金本身十分相似。
残酷的现实确也教育了青年巴金:母亲死后四个月,二姐就患女儿痨死了。她性情温和,从小熟读《烈女传》,她学到了许多封建妇道,知道作为女人,要顺从一切,忍受一切。那本书里,有个寡妇因为陌生的男子拉了她的手,她便把自己的手砍掉;有个王妃,官里起火,她甘愿烧死,也不出来,因为怕失体面。二姐熟读这本书后,显得与她年龄不大相符的沉默与忧郁。祖父生日的三天后,她的生命就结束了。
大哥的处境十分困难,巴金是非常了解的。大哥本来与一个从小在李家走动的巴金表姐很好,但是这门亲事后来没有成功,他用在祖宗神位前拈纸团的办法,选中了另一个姓张的姑娘。大哥心事成虚话,虽满肚委曲,但也没有反抗,也从不曾想到反抗。后来祖父死了,恰好这时大嫂怀孕,临盆在即,这就成为叔婶们打击他们的可趁之机,他们一方面在祖父灵堂前提出分遗产,一方面又认为祖父去世不久,长房在服孝期间,在家生孩子,将与祖父在天之灵相冲,因而竟然要求大哥送妻子到城外一个偏僻的乡村去生产,说离开家里越远越好。
大哥在大家庭中与长辈因循、敷衍、妥协、服从惯了,并不能接受巴金兄弟要让大嫂留下来在家生产的建议。他最后还是拿着衣被陪着自己的夫人上轿,到城外把孩子生了下来。虽然,大嫂并不像《家》里的瑞珏那样难产而死,但当孩子弥月以后,大嫂抱着孩子回家,巴金看着叔婶们脸上所显露胜利者虚伪表情,愈益增加了他对这个大家庭的憎厌。
巴金是觉慧吗?高家的悲剧源于李公馆经历的悲剧;鸣凤、瑞珏、梅表姐这些悲剧人物的诞生,是巴金从李家悲剧生活的经历中提炼出来的,这是因为巴金所感受到的不仅仅是个人的悲剧,他感受的是一代人的悲剧。正是巴金在封建大家庭中经受了大量的心灵折磨以后,最后才演化成了小说《家》中觉慧的决心和眼泪。他比觉慧看到的更广,也更深。
可以说巴金的《家》是他对自己的家族生活的记叙和讽刺。
《家》的读书心得9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着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纯洁姑娘的不幸命运。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理解真正感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之后,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完美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杯具。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样,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杯具就应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但是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家》的读书心得10
今天下午看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这样一个有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这本书的价值。我只想简单说明一下他笔下的女人——苔丝。
看到“痴情女”和“路漫漫其修远兮”,感觉很难过,很压抑。泪水绕着我的眼睛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我看完了。虽然已经结束了,但是真正看到的时候还是觉得很难受很难过。多少个字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但我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苔丝——的纯真之美。她是一个美丽的乡村女孩。虽然她有贵族血统,但她依然单纯美丽。它不是外表,而是内心优雅和纯洁的表现。她有一颗纯洁自然的心,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虽然偶尔会被乌云遮住,但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粹最透明的东西依然是蓝天。
我一直在想,如果当初没有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过上不同的生活。然而,16岁的乡下姑娘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突然知道自己是大贵族的后代,想通了如何享受贵族生活,于是他强迫苔丝娶她。结果,天真的苔丝遇到了那个毁了他一生的男人。他是苔丝命运中不可避免的敌人。它带走了苔丝所有的'梦想和追求梦想的能力,带走了苔丝年轻纯洁的欲望。可是,我们天真无邪的姑娘还是那么纯洁,那么单纯,让人珍惜。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于是她去了几百英里外的一个奶牛场工作,在那里她遇到了第二个她不应该遇到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一个她真正爱过的人,但我一直认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他的虚伪。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整个身体将是悲惨和迟钝的。然而,克莱的出现在悲剧背后涂上了更深的颜色。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他梦游的时候也不会表露自己的感情。然而,他仍然被道德所束缚,无法接受这一切的突然。
正是因为苔丝独特的纯洁,克莱爱上了她,向她求婚。是苔丝自己窒息了对克莱的爱的涌动。他用他的爱伤害了那个无辜的女孩,给了她幸福的希望,也抹杀了这一切。她用全部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然而,当苔丝向情人坦白自己受伤的过去时,所谓的情人犹豫了,詹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因为她不理解她的情人,感情也不坚定。
苔丝的心碎了。当她帮助自己的伤口小心翼翼地向亲人展示时,她想要的是理解,而不是原谅,但她残忍的爱人却在虚弱的苔丝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他不是一个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到了他对苔丝深深的眷恋,但是当苔丝的扭曲违背了他表面上所鄙视的宗教时,他别无选择,只能退缩,他是那么的开放不羁。
苔丝以后又要独自面对生活,还要对父母隐瞒真相,假装很开心,从那点生活费里给父母寄钱。随着克莱的离开,苔丝从事着最肮脏、最累人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磨难。这个时候,那个一直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始终记得,有一天,丈夫可以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很幼稚。
苔丝喜欢克莱,视克莱为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说他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一切思想都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那么苍白无力。美貌和高贵的血统可能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很天真。
苔丝看到克莱回来的时候伤心欲绝,苔丝也伤心欲绝。她抑制不住内心的仇恨,拿起刀,在刀头上发泄了多年的屈辱和艰辛,刺伤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然后他跑到黑暗的路上,追逐她的天使.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个美好的日子,但是苔丝对爱情的报复却以悲惨告终。一切都很平静。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心爱的人经历了一次真正的蜜月,这是她生命的最后一站,也是她最终获得自由的一天。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了死胡同。在最后也是最漫长的一个快乐的夜晚…在她生命中最后的一次日出,她带着对生活的遗憾和对另一个美好世界的爱。
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善良无辜的女孩最后会这样。她怎么了?漂亮?无辜?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才是你美丽、悲伤的源泉。
《家》的读书心得11
感谢学校下发的书籍,尤喜《教育的智慧》。如果说之前的教育阅读主要是为了寻求一些思想,一些理念,丰富并提升个人理论素养的话,那么,这本书,似乎更像一本索引,汇集古今中外的教育名家思想,智慧,指引着你去归类阅读相关著作,诱惑着你去深入探索每一位教育家背后的故事,阅读他们的书籍,思考他们的人生,成就自己的事业。
喜欢孔子,因为他的率直真诚,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好恶,从来都是以真面目示人,对于看不惯的人或事,他会直言不讳:“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污也。”“老而不死是为贼!”从表面上看,骂得有点过分,让人受不了,如果细读论语,耐心深究,我们不难发现,孔子无非是用一种极端的方式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
想想自己,人到中年,对于不合理的事情或者现象,不也曾经牢骚满腹,愤愤不平吗?即使在讲座的台上,也毫不避讳自己的观点。虽然明知道我的生气或者愤怒改变不了事实,但至少,我有说话的勇气,我勇敢,真实地做自己,不奴颜,不眉骨,不虚假,不做作。身为人师,需要的是真诚的表达自己,如此,才有可能教育出真诚的学生。
喜欢孔子,也因为他会做人生规划:“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有规划的人生才是幸福的人生。因为有了自我规划,更容易脚踏实地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喜欢孔子还因为他的人生理想: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这是我梦寐以求的一种精神境界啊!
喜欢孔子就要读《论语》,不仅读原著,还要阅读他人对论语的解读,比如李泽厚的《论语今读》,南怀瑾的《论语别裁》等。他人的.解读,同样可以给我们打开一扇窗,让我们更深入的了解论语,了解孔子,当然,也更好的服务于教育。
喜欢苏霍母林斯基,是因为他撰写的一系列著作,《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帕甫雷什中学》……细细想来,老苏好像是我认识的第一个外国教育家,那应该还是1988年事情了,从此以后,他的著作,他的思想,一直影响我至今。
喜欢蒙台梭利,是因为《童年的秘密》《发现孩子》《三岁决定一生》这些书籍,一度影响了我对孩子的教育。也因为孙瑞雪在中国坚持不懈的十年的努力,将蒙氏理念和中国国情很好的结合起来,创办幼儿园,惠及更多地孩子,演讲写书,惠及更多家长。比如《爱和自由》《捕捉孩子的敏感期》
喜欢卢梭,一则因为他的成长之路——读书,旅行,良师益友。简单快乐,充实丰富。尤其是在工作繁忙,压力巨大的时候,有好书滋润心灵,有好山好水养眼养身,有好友陪伴左右,那该是人生最美的风景吧。而他的《爱弥儿》,一直是我床头的必备书籍,因为经常翻阅,书角都有些卷边了。
还有蔡元培,陶行知,叶圣陶……这些中国的教育家,他们的思想,他们的行动,尤其是陶行知先生“知行合一”的理念,给我的教育行为带来很大的改变。
教育类的书籍读得多了,教育家的思想明白多了,自然也就看出了其中的道道,无论怎样你理念我思想,但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精髓,那就是“爱和自由”,这,是不变的真理,这,也是孩子能够茁壮成长的不二法门。
一杯香茗,一盆茉莉,一本好书,茶香,花香,书香,众香相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早已经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和呼吸一样自然,但也和呼吸一样,必不可少!
《家》的读书心得12
看完《何以为家》这部电影,我最深的感触就是真实。这世界就是真实的,多彩的幻影只能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中。
《何以为家》这部影片主要讲述了12岁左右的男孩扎因艰苦而悲惨的生活。扎因出生在黎巴嫩社会的最底层,父母因贫穷无力教养孩子,却又一个接一个的生孩子。他们让扎因喝其他兄弟姐妹干活帮忙补贴家用。孩子们从出生开始就没有太多平静快乐的时光,总是对在生死边缘奋力的挣扎。
原本我已经做好了在影片结束之后迎接一个哭得稀里哗啦的自己的准备。可事实是,从影片开始到结束我并没有留下眼泪,只是感觉心里堵得慌。
扎因以最真纯的内心不断叩问这个残酷的世界,不停地想要寻找世事为何如此的答案。当他遍体鳞伤地坐在牢里,才知道没有人能给他回音。从一个12岁的男孩眼里,我感受到了绝望。
可他原本是一个那么善良,勇敢又有担当的孩子。他担心妹妹被卖给别人当老婆,为妹妹洗去沾满血的裤衩,偷拿家里的钱,准备带着妹妹逃离,虽然并没有成功。即使他在连自己的温饱问题都无法解决的'无比艰难的情况下,依然选择坚持带着小犹纳斯,像侠客一样行走在这贫瘠的土地上。他们苦中作乐,利用光学原理,将别人家的电视应到镜子上,模拟配音,乐在其中。我喜欢扎因用自制小拖车带着犹纳斯的背影,那么坚毅,勇敢。用瘦弱的肩膀扛起所有所有的苦难。可是除了苦难,除了贫穷扎因心中还有着对妹妹犹纳斯的爱和责任,让我思绪万千。
没有战争,就没有杀戮,就不会有像扎因一样的流离失所的人们,所以,我希望世界是和平的;没有战争,就没有杀戮,所以,我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得到家庭的温暖,都能和我一样快乐成长。
《家》的读书心得13
《阅读点燃智慧:冯德全早教方案2》是我国著名早期教育专家冯德全教授的经典成果之一。作者从婴幼儿的认识特点和汉字的特色及阅读的规律等方面,论证了早期认字阅读的可能性,并从人才成长的角度论证了早期认字阅读的必要性,有力地驳斥了“汉字落后论”“早期识字难”“识字影响智力发展”等种种传统谬见,并提出了“生活游戏是婴幼儿早期识字阅读的最佳课堂”等观点。作者详细介绍早期识字阅读的原则和方法,并提供了早期识字阅读各年龄段的教学说明及参考教材。本书既有令人耳目一新的理论创新性,又有极强的可操作性;论证有力,实例丰富,深入浅出,雅俗共赏。无论是对婴幼儿的父母、老师还是教研究工作者来说,本书都是极其宝贵的“礼物”。
???书中的第二讲“生活游戏是婴幼儿早期识字阅读的新的里程碑”中说到婴幼儿期的识字阅读远非只是目的,重要的是通过游戏识字和习读低幼读物,催发智力和培养孩子的优良性格,给孩子插上腾飞的一翼。因此,在早期对孩子进行识字阅读可促进孩子的个性品质的发展,具体表现在:
1.发展孩子的注意力
四五岁的孩子动则活跃,静则专心,他们对故事、儿歌等极有兴趣。所以,早期识字阅读充分利用孩子的无意注意,及早锻炼他们的有意注意,经过早期识字阅读诱导的孩子的注意力很快地发展起来。
2.锻炼孩子的观察力
婴幼儿看一个字与看一幅画、一张邮票有同样的兴趣,对他们来说,这些都是陌生的、新鲜的、奇特的。孩子这时的识字全凭影响,而两岁后的孩子就能观察、分析字形结构,学习比较和辨析了,孩子的观察力就可得到锻炼。
3.培养孩子的记忆力
记忆力实在集中注意和用心记住的活动中锻炼出来的。孩子从小做识字游戏,常常会得到赞扬和鼓励,记忆人物不断明确,记忆习惯就会很快养成,所以记忆效率大多就会直线上升,孩子的记忆力就会打得较好的培养。
4.发展思维能力和想象能力
人的思维和想象是须臾不能离开语言的,因为语言是思维的工具,语言就是“思维流”。人一旦离开语言,思维和想象及其参与的行为就不存在了,那就无异于动物看待世界一样。然而从高层的`思维和想象的发展来看,对人影响最深的还是书面语言。因此,早期识字阅读对促进婴幼儿思维、想象的发展是最有明显成效的。
5.陶冶优良性格并培养七爱书的情操
早期识字阅读接触最早的自然是儿童文学,而儿童文学作品中最不乏勤劳与懒惰、善良和邪恶、勇敢与怯懦、创造与保守等方面的动人形象和他们之间的斗争。这些形象对激发孩子高尚的道德情感,健全他们的人格益莫大焉。
6.培养孩子的自学能力和习惯
只有具备自学能力和独立思考的精神,才能主动吸取前人的学识精华,提出问题并加以研究,解决问题并有所创新。这样的个性品质最容易在早期阅读和日后的广泛阅读中获得发展,所以早期识字阅读能教会孩子学习。
可以看到孩子经过早期识字阅读后会受益匪浅,因此,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更应该重视孩子们的早期识字阅读,不但要做好自己指导孩子进行早期阅读,同时还要对家长做好孩子早期阅读的指导工作。
《家》的读书心得14
终归读完了《家》的最后一页,心中澎湃的浪花却没有停息。它的故工作节跌宕升沉,带给了我欢笑,悲伤,生气,和失望……
《家》描述的是一个封建的大家庭的悲欢聚散。在如此的家庭中,有着不可避免的明争冷战,纠葛,不公与压迫。但又因为身处于新文明活动的开始期间,却也有使人觉得惊奇的对抗。在封建社会的暴虐迫使下,一群年青心爱的生命刻苦,煎熬,乃至是落空生命,因而故事中带着血和泪,带着控告与悲忿的呼声。把斗争的剑刺向了极端陈旧陈腐的封建社会以及害人的.封建礼教,并表示它走向灭亡门路。
我觉得书中最有魅力的东西就是矛盾。仆人公中觉慧一群意味着一端,觉新连同老太爷一群意味着另外一端。关于觉慧的性格,第三回就曾经明显了老练、起义、热情。刚在督军暑怀着满腔激情抒发了多时积累下的气愤,却又在家里和老太爷吵上了一通。于是,觉新的话语在旁边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实在爷爷跟你说甚么话,你只要不声不响地听着,让他一小我去说,等他话说够了,气平了,你答应几个‘是’就走进来不是更简朴吗?”好一次矛盾,好一次思想的撞击。
说到觉新,便让我想到了梅:在觉新晓得本身的定亲往后,“他失望地痛哭,他关上门,他用铺盖蒙住头痛苦。他依从了爸爸的意志,没有牢骚。可是在内心他却为着本身痛哭,为着他所爱的少女痛哭。”在爸爸告诉他要去西蜀实业公司,在他面临着一生的理想被强迫褫夺之时,“一个动机在他的脑子里打转:‘统统都完了。他的内心藏着很多的话,可是他一句也不说。”又是矛盾,又是思想的撞击。
《家》的读书心得15
这个暑假读了名为《家》,虽然时间太短,但还是有所收获。
《家》是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是《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阅读后,我了解到它通过描述一个家庭中每个人不同的命运和不同的生活态度来唤醒年轻一代。
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的故事贯穿全文,他们不同的结局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觉新,他的命运是坎坷的。作为封建社会一个大家庭的长子,他受到了太多的关注。正是因为他无法抗拒,他和他深爱的梅最终是一个悲剧的结局,他的妻子最终在旧社会的制度下死去。一切都是由于旧社会和旧制度的压迫,他的命运和未来变成了泡沫。
觉民,他性格冷静,对自己的命运有自己的想法,他的抵抗也注定了自己的人生是幸运的还是顺利的。
觉慧无疑是最关键的'人物形象。他对旧社会的反抗态度强烈,有目的、有信念。他坚决反对大哥觉新的“鞠躬哲学”和“无抵抗主义”,对不断变化的形势有清醒的认识。他不愿意成为旧社会的奴隶。他的思想是年轻一代觉醒的象征。
通过自己对社会的理解,巴金决心用笔写下自己的感受,用文字唤醒年轻一代。《家》之所以出名,是因为它有它的价值。
在这样一个“家”的影响下,让我明白时代的进步,不应该少数人努力工作,但需要大多数人的觉醒,大多数人的觉醒,首先是唤醒年轻一代,我们应该有自己的社会理解,能够理解社会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前进,我们是新一代,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我们应该有更强烈的信念,为中华的繁荣富强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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