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答辩状

时间:2024-02-19 07:16:02 答辩状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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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答辩状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答辩状,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房屋租赁合同答辩状

  就张xx与李xx房屋转租合同纠纷一案,张xx答辩如下:

  一、某年某月某日,原告和答辩人签订转让合同,合同约定答辩人转让店铺的装饰装修、设备和已交房屋租金等,转让费20万元,期限到原店铺租赁合同到日期20xx年xx月xx日为止,店铺转让以后,原告履行原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转让合同约定三方签字之日生效。虽然事实上转让合同只有原告和答辩人签字却没有房东的签字,但是,转让合同经过原告和答辩人双方的签字认可,是双方的真实意思,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答辩人也接受了原告向答辩人支付的全部转让费,该转让合同合法有效。

  二、转让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当重视转让合同并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答辩人一贯重信守诺,转让合同签订之后,答辩人在约定的日期通知原告按期交接,原告以没有三方签字房东不同意为由不办理交接,并要求答辩人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在答辩人多次沟通原告仍不办理交接后,答辩人在约定的日期届满之后七日内将交接物品整理完毕后退出涉案店铺,并再次通知原告交接,直到现在为止原告仍拒不交接。上述事实说明,是原告不按期接收店铺而非答辩人没有按期交付。

  三、答辩人从房东处承租的房屋,和房东之间有房屋租赁合同,本次转让事先经过了房东的同意,20xx年xx月xx日,房东出具了追认同意转让的书面文件。房东一直都没有向答辩人或者原告收回转租房屋,没有影响到

  答辩人和原告之间转让合同的履行,没有影响到原告经营,更没有导致原告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原告以此为理由请求答辩人返还已经支付款项没有依据。

  综上,自签订转让合同以来,答辩人积极履行合同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请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答辩人:张xx代理人:xxx

  20xx年xx月xx日